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法规汇总

合集下载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法规汇总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法规汇总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法规汇总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法规汇总⼀、董事、监事提名(⼀)董事由股东代表或董事长提名,股东监事由股东单位提名。

建议:股东董事、监事统⼀由股东单位提名,独⽴董事可由股东、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监事会提名,职⼯董事、监事由职⼯代表⼤会选举产⽣,职⼯监事需党委核准。

依据:(1)《公司章程》第⼗六条发起⼈股东在董事会、监事会中席位保持不变;(2)《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五条董事由股东代表或董事长提名……;(3)《股东⼤会议事规则》第⼆⼗⼋条董事、监事提名,由股东单位按股权⼤⼩依次提名⼀⼈……;(4)《独⽴董事⼯作条例》第九条独⽴董事通过下列⽅式提名:1.单独或者联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直接向股东⼤会提名,但每⼀股东只能提名⼀名独⽴董事;2.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名;3.监事会提名;(5)《监事会议事规则实施细则》第五条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职⼯监事由⼯会组织会议推选,党委核准产⽣。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构成。

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董事应占三分之⼀以上,董事长⼀名,副董事长两名,董事会设职⼯代表董事⼀名。

监事会由九名监事组成,设主席⼀名,可设副主席。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代表组成,由九名监事组成,其中职⼯代表监事三名。

依据:(1)《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九条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会选举,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进⾏资格认定。

其中,独⽴董事应占三分之⼀以上,独⽴董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董事⼯作条例》⾏使职权。

监管部门对独⽴董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董事会设职⼯代表董事⼀名。

(2)《公司章程》第四⼗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名,副董事长两名……。

(3)《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五条……董事可有公司职⼯代表,通过公司职⼯代表⼤会或其它民主选举产⽣。

(4)《董事会议事规则》第⼗条⾼级管理⼈员担任董事,由股东⼤会按照《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选举,并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资格认定。

公司治理结构(三会一层)条款(依据2024版《公司法》)

公司治理结构(三会一层)条款(依据2024版《公司法》)

说明:仅为条款节选,仅涉及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法定代表人的约定!根据2024版《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没有什么变化;没有了执行董事的说法;可以没有监事也没有监事会。

因此本条款主要是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部分有变化,股东会部分没有变化。

公司治理结构1.股东会1.1.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1.2.公司股东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1.3.股东会职权1.3.1.一般职权(1)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3)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决定公司保险方案和固定资产折旧方案;(6)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3.2.特别职权(1)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2)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3)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4)制定、修改、解释公司章程;(5)审议批准公司的任何对外投资;(6)审议批准公司任何关联交易;(7)决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及前述授权事项的变更和撤销;(8)审议批准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9)审议批准公司的下列任何一项重大交易:a.金额(不含利息)在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以上(含本数)或占公司上一年度净资产10%(百分之十)以上(含本数)的公司融资借款。

b.审议批准交易金额在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整以上(含本数)或占公司上一年度净资产5%(百分之五)以上(含本数)的非关联交易。

c.对外提供金额在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以上(含本数)的借款(包括类似借款的融资;对同一个对象及其关联对象累计借款金额超过该金额时即需批准)。

1.4.股东会职权股权会行使下列职权:(1)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3)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6)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7)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8)修改公司章程;(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决议(换届)

董事会决议(换届)

董事会决议(换届)董事会决议(换届)一、背景本公司成立于2010年,并于每年的第一季度召开董事会换届选举,确保公司高层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和持续发展。

为此,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召开董事会会议,就下一届董事会成员进行选举,以确保公司管理层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选举程序1. 选举委员会的成立为了确保选举过程的公平、透明和无争议性,董事会决定成立一个选举委员会,负责协调和组织换届选举活动。

选举委员会将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一人担任主席,两人为委员。

选举委员会将负责整个选举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2. 候选人提名董事会成员有权提名候选人。

所有董事成员应在提名截止日期之前向选举委员会提交候选人提名书,提名书应包含候选人的个人简介、专业背景和能力,以便董事会成员能够做出明智的选择。

提名书应通过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提交,并在提名截止日期前接收完成。

3. 选举程序选举委员会将组织一次董事会会议,所有董事成员都有权在会上投票选举合适的候选人。

选举将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结果以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当选。

在情况复杂或争议多发的情况下,选举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进行第二轮选举。

4. 结果公告选举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将立即宣布选举结果,并将结果书面通知所有董事会成员。

同时,选举结果也会在公司内部公告栏及公司网站上发布,以确保透明度和公开性。

三、换届安排1. 新董事会成员的职责新当选的董事会成员将在选举结果公布后的一周内正式履职,接替前一届董事会成员的工作职责。

新成员将参与公司的决策过程,监督公司的运营和业务发展,以实现公司的长期目标。

2. 交接流程为了保证换届的顺利进行,新旧董事会成员将进行交接流程。

旧成员将向新成员提供必要的背景信息和文件资料,以确保新成员能够快速融入并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

交接流程的具体安排将由董事会主席与公司高层管理团队共同商定。

四、其他事项1. 本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以前任何可能与本决议相抵触的决议或规定。

董事、监事、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相关规定

董事、监事、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相关规定

董事、监事、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相关规定第一篇:董事、监事、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相关规定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第三章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第一条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应当依法、规范地进行。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二)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

(三)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二、《创业板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3.1.1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前,新任董事、监事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后一个月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一个月内,签署一式三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本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

前述机构和个人签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时,应当由律师见证,并由律师解释该文件的内容,前述机构和人员在充分理解后签字盖章。

3.1.2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一)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二)有无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或者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三)参加证券业务培训的情况;(四)其他任职情况和最近五年的工作经历;(五)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国籍、长期居留权的情况;(六)本所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情况。

3.1.3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事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办法+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办法+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办法董事郭志宏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换届选举。

三、本次选举将选出董事十一名(包括三名独立董事)、监事三名,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另行推选。

四、本次会议董事、监事候选人由本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并确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提名。

五、本次选举采用记名等额选举方式。

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具体操作为:选举董事(或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数只能投向该次股东大会的董事(或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时,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监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数只能投向该次股东大会的监事候选人;六、出席会议的股东要在选举票上填写姓名(单位名称)和实际拥有的股票数量。

七、在选举时,收回的选举票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举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举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每张选举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八、被选举人得票数超过参会股东选举投票权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九、对选举票上的候选人,股东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弃权。

表示反对的可以另选他人。

参会的股东每提一名另选人,必须否决(反对)一名候选人。

另选人数少于或者等于否决(反对)的候选人数,选举票有效,否则,该选举票为废票。

十、选举人在选举票上“候选人”栏目右方空格内,根据自己的意愿,填写相应的投票权数,若另选他人则在候选人栏空处填上所选姓名以及相应投票权数。

十一、会议设监票人2人,计票人2人。

十二、投票结束后即开票、计票,并当场宣布结果。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决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决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决议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确保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经过本次董事会的积极讨论和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决议:一、选举程序1.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制度,由现任董事会主席主持选举程序,并邀请董事会成员共同见证。

2. 董事会成员参选需提前向公司秘书办公室书面报名,并提供个人简历和推荐信等相关材料。

3. 报名截止后,公司秘书办公室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及时通知所有董事会成员。

4. 选举将在公司董事会设立的特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确保选举过程的公开透明。

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 所有现任董事均享有被选举权。

2. 对于董事候选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a. 具备良好的商业道德和职业操守;b. 拥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履行董事职责;c. 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d. 无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

3. 所有现任董事有权挑选一位与他们共同参选的合适候选人,但需要经过董事会的审议和通过。

三、选举结果1. 针对每个董事职位的选举,候选人需获得超过半数的选举票方能当选。

若无候选人获得过半选举票,则将进行重新选举。

2. 选举结果将被记录在书面文件中,并由公司秘书办公室保管备查。

3. 选举结果将由董事会主席宣布,并在公司内部公告栏和公司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宣誓和任期1. 当选董事应在董事会选举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正式宣誓,并承诺忠实履行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2. 董事任期为三年,自宣誓之日起计算。

3. 董事任期届满后,可连任,但不得超过连任两届,必须保证换届选举的连续性和新鲜血液的注入。

五、其他事项1. 所有与本次换届选举相关的费用将由公司承担。

2. 如果选举过程中出现争议或疑问,应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解决。

3. 本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被选举董事须立即履行职责,并参加公司董事会例会。

结语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管理意义,是公司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

银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决议

银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决议

银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决议《银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银行董事会和监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的会议讨论,对银行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事宜作出如下决议:一、董事会换届决议事项1.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银行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以确保公司的领导层具备稳定、专业的管理能力。

2. 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常务董事、非常务董事等职位。

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的具体名单和职位在选举结果公示后确定。

3. 各位董事会成员在换届过程中应遵循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选举程序的公正、公平。

二、监事会换届决议事项1.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银行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以保障公司的监管层能够履行好对董事会工作的监督职责。

2. 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监事等职位。

新一届监事会成员的具体名单和职位在选举结果公示后确定。

3. 各位监事会成员在换届过程中应遵循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选举程序的公正、公平。

三、选举程序与要求1. 选举程序应依法、公正、公平进行,符合中国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

2. 选举应遵循实名制投票的原则,确保每位成员按照自己的判断和良好意愿进行选举。

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强迫、操纵或干预选举结果的行为。

3. 选举结果以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并在银行内部公示一段时间后生效。

四、会议通知与执行1. 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应及时收到关于换届的会议通知,并参加会议。

2. 监事会成员在监督董事会和执行换届选举规定时,应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积极行使监督职责。

3. 公司秘书或者其他专业机构应负责组织、协调和执行换届选举的具体程序。

五、其他事项1. 本决议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为促进公司治理持续优化,提高企业竞争力,请董事会和监事会全体成员共同合作,积极履行各自职能和责任。

2. 在担任职务期间,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应尊重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积极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董事会成员任期与换届规定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董事会成员任期与换届规定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董事会成员任期与换届规定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为公司运营和组织结构提供指导和规范。

其中,关于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与换届规定是章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本文将就公司章程范本中的董事会成员任期与换届规定进行探讨。

一、董事会成员任期规定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其成员的任期规定是确保公司稳定经营和高效运作的重要环节。

在公司章程范本中,一般规定了董事会成员的任期长度和连任次数限制。

1. 任期长度:董事会成员的任期长度通常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任期长度为一至三年。

若公司规模较大或希望保持连续稳定的管理层,任期可能较长。

在章程中,需明确规定每个董事会成员的具体任期长度,并说明是否可以连任。

2. 连任次数:为了保持董事会成员的多样性和避免某些成员长期垄断权力,公司章程范本中通常规定了董事会成员的连任次数。

较为常见的限制是连任一至三次。

连任次数限制可以有效鼓励董事会成员轮换和新鲜血液的注入。

二、董事会成员换届规定董事会成员的换届是为了确保公司管理层的更新和发展。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董事会成员换届规定是落实这一目标的重要制度安排。

1. 选举程序:公司章程中应明确董事会成员的选举程序,确保公正透明。

选举程序一般包括提名、投票和确认等环节。

在章程中,可以规定选举日期、候选人资格、投票方式等具体细则。

2. 换届周期:为了确保董事会成员的更新,公司章程范本通常规定了董事会成员的换届周期。

换届周期通常与任期长度相一致,即每个任期结束后进行一次换届选举。

这样做有利于拥有稳定的管理层同时保持新鲜血液的注入。

3. 过渡安排:在董事会成员换届期间,可能会出现过渡安排的情况。

公司章程中可以规定在换届选举之前,由现有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一位代表接替过渡期内即将离职的董事会成员的职位。

三、公司章程修订在公司运营过程中,随着公司规模和发展情况的变化,可能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涉及董事会成员任期与换届规定的修订需符合法律法规,并征得董事会成员的同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法规汇总一、董事、监事提名(一)董事由股东代表或董事长提名,股东监事由股东单位提名。

建议:股东董事、监事统一由股东单位提名,独立董事可由股东、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监事会提名,职工董事、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需党委核准。

依据:(1)《公司章程》第十六条发起人股东在董事会、监事会中席位保持不变;(2)《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五条董事由股东代表或董事长提名……;(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八条董事、监事提名,由股东单位按股权大小依次提名一人……;(4)《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第九条独立董事通过下列方式提名:1.单独或者联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直接向股东大会提名,但每一股东只能提名一名独立董事;2.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名;3.监事会提名;(5)《监事会议事规则实施细则》第五条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由工会组织会议推选,党委核准产生。

(二)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构成。

董事会由十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两名,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监事会由九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名,可设副主席。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组成,由九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三名。

依据:(1)《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九条董事会由十三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进行资格认定。

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条例》行使职权。

监管部门对独立董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2)《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两名……。

(3)《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五条……董事可有公司职工代表,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它民主选举产生。

(4)《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条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由股东大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选举,并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资格认定。

(5)《公司章程》第六十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九名监事组成。

(6)《公司章程》第六十二条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设员工监事三名。

(三)董事会、监事会提名方式由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按股东单位按股权大小依次提名一人,未获董事提名权的股东提名监事。

建议:会前召开股东单位董事监事提名沟通会,协调各股东单位提名人选数量依据:(1)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八条董事、监事提名,由股东单位按股权大小依次提名一人。

未获董事提名权的股东提名监事。

一轮提名后,董事、监事提名权的空额,由国有控股公司股东、持有10%以上股权的外资股东依次提名。

(2)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七条同一股东提名的董事人选已担任董事职务,在该名董事任职期届满前,该股东不得再提名监事候选人。

目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名构成情况如下:二、董事监事的资质与审核(一)董事、监事资质按照《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应满足下列资质:第七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保险监管制度,遵守保险公司章程。

第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诚实信用的良好品行和履行职务必需的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管理能力。

第九条中资保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十条担任保险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二)从事金融工作5年以上,或者从事经济工作8年以上;(三)具有在企事业单位或者国家机关担任领导或者管理职务的任职经历。

第十一条担任保险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有独立性,能够对保险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独立客观的判断。

第十二条担任保险公司其他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金融、法律、财会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二)被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取消、撤销任职资格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满规定年限的;(三)因本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十五)项规定的情形,自被责令撤换之日起未逾7年的;(擅自设立保险公司或者非法从事商业保险业务活动;)(四)因本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至(十四)项规定的情形,自被责令撤换之日起未逾5年的;(4.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拒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或者承诺给予各种非法利益;5.进行虚假理赔;6.未依法将有关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审批;7.未依法提取或者使用保证金、各项准备金、保险保障基金、公积金;8.未按照规定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9.违法运用保险公司资金;10.未经批准分立、合并,或者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11.超额承保情节严重,或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承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12.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13.拒绝或者妨碍依法检查监督;14.超出核定的业务范围从事保险业务,或者兼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业务;)(五)因本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至(三)项规定的情形,自被责令撤换之日起未逾3年的;(1.未依法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2.未依法将有关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案;3.未经批准,擅自变更保险公司的名称、章程、注册资本、公司或者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等有关事项;)(六)因涉嫌违法违规,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中国保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七)中国保监会规定不适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在被整顿、接管的保险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被整顿、接管负有直接责任的,在被整顿、接管期间,不得到其他保险机构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独立董事还应满足如下条件:第四条独立董事除应当符合《保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应当具备五年以上财务或者法律工作经验;3.担任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的,应当具有较强的识人用人和薪酬管理能力,具备五年以上在企事业单位或者国家机关担任领导或者管理职务的任职经历。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1.近三年内在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前十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2.近三年内在公司或者其实际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3.近一年内为公司提供法律、审计、精算和管理咨询等服务的人员;4.在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银行、法律、咨询、审计等机构担任合伙人、控股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独立董事不得在其他经营同类主营业务的保险公司任职,且不得同时在四家以上的企业担任独立董事。

(四)任职资格审查、选举及核准的基本流程1.董事提名产生后,首先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监事提名产生后,由董事会秘书对监事候选人进行审查,并向监事会提交合格监事候选人名单。

3.召开董事会,将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董事候选人提交特别股东大会表决;4.召开监事会,将监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东监事候选人提交特别股东大会表决;5.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将职工代表大会产生的职工董事、监事提交特别股东大会表决;6.董事由出席特别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选举产生;监事由股东大会批准生产;7.召开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8.召开监事会,选举生产监事会主席、副主席;9.股东大会通过的拟任董事,以及董会、监事会选举生产的董事长,应由保监会核准后方可正式任职;监事原则上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即可任职,无需核准。

三、换届程序安排(一)提议换届有提案权的股东单位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提前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会做出同意或不同意换届的决定。

依据:(1)《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五十三条每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须召开特别股东大会进行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

(2)有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权力的为①《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一条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④《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单独或合计持有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二)推荐候选人由董事会办公室向各股东单位发送《关于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通知》,明确董事、监事提名规则及任职条件,并在限定时间内,提交董事、监事候选人资料。

(三)选定候选人1.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公司监事会对被提名董事候选人资料进行审核,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2.董事会秘书对监事候选人进行审查,并向监事会提交合格监事候选人名单。

依据:(1)《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五十四条……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须在换届选举前三十天向董事会提交董事候选人名单及其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

(2)《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五条董事由股东代表或董事长提名,经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3)《监事会议事规则实施细则》第八条董事会秘书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对监事任职条件的规定,对监事候选人进行审查,并向监事会提交合格监事候选人名单。

董事会秘书认为监事候选人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应当向监事会主席提交书面审查意见,说明原因,并抄送董事长和提名人。

2.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员名单,确认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办法,提议召开特别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三)正式选举办法1.召开公司特别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2.换届选举运用提名等额选举制。

3.第三届董事会成员选举,按照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分别进行,其中非独立董事选举表决,采取按候选人名单逐个表决,并按股权份额投票,获总股份数50%以上的候选人当选;独立董事选举表决,采取一人一票制,且提名股东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其他股东不得参与表决,获半数以上票数的候选人当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