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某房地产公司-47-设计变更管理细则(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的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加强对设计变更的监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中所涉及的所有设计变更,施工现场变更等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设计变更是指:对于非总价包干的合同,在最终版施工图下发到现场施工后发生的变更;对于总价包干的合同,相对于作为合同定价依据的图纸下发后发生的变更。
第二章设计变更的分类及发起第四条根据变更成因的角度分类,可将设计变更分为Ⅰ类变更和Ⅱ类变更两大类别:(一)Ⅰ类变更:设计院、技术管理部门主动对原设计缺陷补正、优化设计、补缺补漏引起的变更;(二)Ⅱ类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由于施工条件变化、施工错漏或施工质量问题,需要调整原设计或进行补救而引起的变更;根据营销部门配合销售的要求而提出的变更;根据成本管理部门提出的成本优化要求的变更;根据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提出的优化管理的要求的变更。
第五条设计变更的发起(一)Ⅰ类变更的发起:设计院在工作中自发现的设计错漏、在图纸会审过程中或施工过程中发现了设计文件本身存在的设计缺陷,应由设计单位直接发起,经设计部确认同意出具变更,并经审核签发流程同意后下发。
Ⅰ类变更的流程是:设计院发起变更单→技术部发出变更联系单→公司内部审核签发→现场(二)Ⅱ类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或者由于施工单位发生错漏而产生的变更,应由施工单位发出工程联系单,由监理单位及工程部签署意见,再由技术部发出设计变更联系单,由设计院出具设计变更文件;根据营销、成本和物业等其他部门要求而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附上由提出部门发出的工作联系单,并注明要求变更的原因。
Ⅱ类变更的流程是:1、施工单位发起工程联系单→工程部、监理单位签署意见→技术部发出变更联系单+设计图纸→公司内部审核签发→现场2、营销、成本、物业等相关部门发出工作联系单→技术部发出变更联系单+设计图纸→公司内部审核签发→现场第三章设计变更文件的内容管控第六条应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数量。
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系统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第三条、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第四条、设计变更包括:?、原设计缺陷补正,?、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变更设计内涵及设计归属,包括工程量增或减,,?、施工条件变更,?、单位工程界面变更。
设计变更必须由指挥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四方签字盖章确认,不涉及图纸的设计变更不需要设计院确认,〜并经指挥长和领导小组批准后生效〜做为施工和工程竣工决算的依据。
第五条、设计变更由施工单位填写《设计变更报审表》,表附后,〜按表格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批准生效后再组织施工。
第六条、建设单位、指挥部、设计单位应尽量减少设计变更〜并在设计变更时6.1(原则上不提高标准。
不改变主要设备和建筑结构〜不扩大建筑面积〜不提高建筑标准〜不任意增加某些不必要的工程内容。
6.2(不影响工期。
尽量避免提出较晚、缺乏必要准备、可能影响工期进度的设计变更。
第七条、设计变更程序:7.1(原设计缺陷补正、施工条件变更、单位工程界面变更:7.1.1. 原设计缺陷补正、施工条件变更、单位工程界面变更由施工单位填写设计变更申请单,表附后〜招标文件中有相关排斥规定条款的变更除外,〜该申请详细陈述变更理由〜变更位置、范围、估算工程量。
7.1.2. 指挥部技术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招标专业工程师在设计变更申请单上签字后〜报办公室登记编号〜并于当天报指挥长。
7.1.3指挥长根据变更申请单内容在1天内决定是否需要到现场及是否拟同意变更。
对拟同意变更的〜指挥长在申请单上签署“确定工程量"并签字。
办公室将此件存档后将复印件于当天发至技术部和工程部负责人。
7.1.4 指挥部技术部和工程部负责人〜招标专业工程师、监理专业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代表,必要时设计院工程师,共同到现场实测变更工程量后在同一张工程量清单上签字〜复印后各方留一份〜原件与申请单一起存指挥部办公室档案〜作为设计变更造价的计算依据。
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设计变更管理原则1.总则1.1在项目施工图发出后,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对设计图纸做出的变更,统称“设计变更”,包括设计修改、设计补充。
2.设计变更办理时间2.1、设计变更实施前,项目公司审批权限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办理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需审批的各类设计变更,项目公司审批时间为5个工作日,各部门审批时间为5个工作日,实行一单一算,严禁事后补办。
2。
2、在完成《设计变更审批单》,知会设计单位后,设计部编写《设计变更通知单》一式三份,设计部、投管部、施工单位各一份原件,工程(配套)部、监理单位留复印件。
如果相关施工单位多于一家,则原件也需多出相应份数。
施工单位接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可立即组织施工.2.3、特急类设计变更(由公司总经理判定),设计部在48小时内补办。
3.设计变更办理程序3。
1发起变更:设计变更发起单位或部门(项目公司、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填写《工程联系单(变更)》,通知工程(配套)部。
3。
2变更影响评估:项目公司工程部相关专业工程师在《工程联系单(变更)》上描述该设计变更部位的现状(是否已按原设计图纸实施完毕、部分实施或未实施)、分析该设计变更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影响后,提交设计部3。
3变更审批会签:设计部经办人负责办理变更的审批会签。
设计部根据工程(配套)部提供的《工程联系单(变更)》,如变更可行,填写《设计变更审批单》,按照“设计变更审批流程”规定的流程和权限进行审批:工程部负责填写工程意见,投管部根据设计变更的内容估算成本变化。
《设计变更审批单》通过审批后,设计部留存一份原件,投管部留存复印件.3.4设计变更通知实施:设计变更审批通过后,设计部通知设计单位根据《设计变更审批单》中关于设计变更的要求,完成《设计变更通知单》一式三份,经设计部经理进行确认后, 设计部负责下发,设计部、投管部、施工单位各一份原件。
3.5设计变更实施确认:设计变更实施完毕,施工单位填写《设计变更确认单》一式二份,写明其实施情况,监理和工程(配套)部对表单中的事实进行确认,投管部对表单中的费用进行确认。
地产公司《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设计变更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的设计变更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施工图下发后,非设计原因对施工图纸进行变更的,提出部门经办人应按本管理规定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经项目公司、集团设计研究院批准后,方可提请集团设计研究院出具施工图设计变更。
施工图设计变更出图前,集团设计研究院专业负责人应按本管理规定填写《设计变更审批表》,经会签、审批后,方可出图、归档、发放。
第二条设计变更级别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普通设计变更.1、设计变更包含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均属于重大设计变更,具体内容见附件《重大设计变更汇总表》;2、除重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变更均属普通设计变更;3、在不影响工程造价、美观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图纸上的错误和明显不合理之处,由项目公司工程负责人现场处理解决.第三条设计变更的申请1、设计变更申请表审批权限重大设计变更申请由项目公司负责人、集团设计研究院负责人审批;普通设计变更申请由项目公司部门负责人、集团设计研究院部门负责人审批。
2、设计变更申请表审批流程(1)由申请部门经办人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2)根据变更内容进行相关部门会签;(3)根据变更级别报相应领导审批.3、设计变更申请表会签要求与设计变更内容有关的部门,均需要进行部门会签。
4、《设计变更申请表》审批后原件必须2个工作日内归档,复印件发至相关部门。
第四条设计变更的审批1、设计变更审批表审批权限重大设计变更由集团设计研究院负责人审批;普通设计变更由集团设计研究院部门负责人审批。
2、设计变更审批表审批流程(1)由集团设计研究院专业负责人填写《设计变更审批表》;(2)根据变更内容进行相关专业会签;(3)根据变更级别报相应领导审批。
3、设计变更审批表会签要求与设计变更内容有关的专业,均需要进行专业会签。
4、《设计变更审批表》审批后原件必须2个工作日内在资料员处归档。
第五条审批通过后,集团设计研究院专业负责人按施工图出图程序出具设计变更,并及时归档、发放。
房地产公司设计变更管理细则

房地产公司设计变更管理细则一、前言设计变更管理是房地产项目管理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其目的在于确保项目设计取得高质量和符合业主要求。
设计变更的管理必须要标准化,遵照相关规范、流程,使其能够规范、高效地实现。
本文旨在为房地产公司设计变更管理制定指导方针的建议。
二、设计变更的定义设计变更是指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基于客观因素,根据需求与意见的变化,进行对原设计方案进行的修改和调整,以满足项目的实际要求和客户的需求。
三、设计变更管理流程1.设计变更申请房地产公司应该制定明确的申请流程。
业主申请变更后,房地产公司应指定专门人员收集和整理申请材料,设计师必须了解变更的需求以及基本的技术要求,以便在制定解决方案后,进行针对性的设计。
2.设计变更的评估房地产公司应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变更申请进行评估,包括变更的影响、可行性分析,以及与原设计方案的协调性。
评估结果将反馈给业主。
3.设计变更的确认房地产公司执行正式的设计变更确认,业主应综合评估意见,做出决策是否同意修改设计方案。
最终的决策结果和确认方案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的一个正式指令下发给设计师。
4.设计变更实现在方案经过确认后,设计师应制定详细的变更方案,并围绕所修改的部分进行全面的设计,保证能够与原设计方案的其他部分协调,最终提供给业主以审核。
审核通过后,方案正式实施。
5.变更管理记录房地产公司应对整个设计变更管理流程进行记录。
包括变更申请、评估结果、确认方案、实现结果等,以便在后期进行追溯和评价。
四、设计变更管理的五大原则1.严格按照流程管理变更,防范“引狼入室”;2.变更管理必须建立在明确的业主需求和技术要求的基础之上;3.必须在变更申请和确认阶段对切实可行的方案进行筛选和审核,避免出现不可行和不必要的方案;4.变更必须要适宜于项目的进度和预算;5.变更必须对原设计方案组成的影响被充分考虑。
五、结论房地产公司设计变更管理是确保项目设计取得高品质和符合业主要求的关键。
房地产开发协议书中关于设计变更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协议书中关于设计变更的规定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过程中设计变更的操作和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证,特制定本房地产开发协议书中关于设计变更的规定。
第一条设计变更的定义设计变更是指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或者相关部门要求等原因,对原有设计方案进行调整、修改、添加或删除的行为。
设计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方面的变更。
第二条设计变更的程序1. 开发单位在发生设计变更的情况下,应当及时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提出设计变更申请。
2. 设计单位在接到设计变更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设计评审,并出具设计变更方案。
3. 开发单位在收到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方案后,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审,确认方案的可行性。
4. 若设计变更方案符合要求,开发单位与设计单位应当签订书面设计变更协议,明确变更内容、调整费用、变更后的责任承担等相关事项。
5. 设计变更协议应当由双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条设计变更费用的支付1. 针对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变化,开发单位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支付设计单位。
2. 设计单位应当及时提供与设计变更相关的费用明细和计算依据,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3. 若设计变更导致施工进度延误或其他影响项目进展的情况,双方应进行协商,确保项目能按时完成,开发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设计变更的责任承担1. 设计单位对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承担主要责任,若设计变更导致项目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开发单位在接受设计变更方案并进行工程施工时,应按照设计变更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对后续工程质量负责。
3. 若设计变更引起施工方或其他相关方面的异议或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支持。
第五条补充条款1. 双方在设计变更过程中应保持及时沟通和信息共享,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2. 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设计变更无法进行,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在合理范围内予以容许或补偿。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规定(下发版)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规定DF-JT-ZDGC-2012009002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发起、审核及签证办理流程,为了严格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维护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增项工程的签证及索赔的严肃性,明确签证及索赔人员的职责,保障公司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唐山东方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第三条职责一、集团行政办负责本细则的制定、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二、技术研发部、工程项目部、预算部负责贯彻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工程变更一、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需由建设单位发起,由技术研发部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经工程项目部交承包商施工的涉及结构功能、建筑功能、材料变动等内容的技术经济文件。
(二)设计变更的主要内容:A、经设计院修正的原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B、由于建设单位经设计院同意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C、由于技术研发部、工程项目部采用新工艺或其他技术措施,或由于营销部门应客户要求提出变更,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二、工程指令(一)工程指令是指建设单位发起,由工程项目部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并交由承包商施工的非设计变更类的技术经济文件。
按施工紧急程度分为一般工程指令与特急工程指令。
特急工程指令: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工程副总裁同意,可不采用事前审批而提前下发的紧急性工程指令;一般工程指令:是指按正常发起、预估、审批和下发的流程实施的工程指令。
(二)工程指令的主要内容A、已施工部位需要拆除;B、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如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或其他变更事项;C、合同之外的零星用工事项。
三、签证(一)是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承包商设计变更和工程指令工作完成情况或工程量进行确认的书面资料,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
房地产项目工程管理规定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管理规定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为了明确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的权益,减少施工、结算中因变更、签证不规范引起的纠纷和争议,根据施工合同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共同执行:第一条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确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是施工图纸的补充部分,与正式施工图纸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一经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必须按约定严格执行.1、设计变更的确认: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其设计变更应由设计单位签发变更设计文件或设计变更施工图.2 施工中承包人因施工工艺要求必须变更设计时,先报监理单位审核,再报发包人审定同意后,由设计单位签发变更设计文件.3 图纸会审中提出的变更设计意见,监理单位汇总后,先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再报原设计单位校核签发.2、现场签证的确认:1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由于图纸错误或工艺、标准等原因引起的变更,应由承包人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填写现场签证单,签字盖章后交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专业工程师签字,分管副总总工程师审核无误后,报经发包人总经理审核批准生效.若签证牵涉设计变更的需送设计单位确认.手续不全者则视为无效签证.2 所有签证,承包人必须在进入下一工序前24小时将联系单报送监理人校核,并经发包人主管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签认才能有效.否则视为无效,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行承担.3、施工中的隐蔽工程验收证明、施工会议记录、纪要、施工日志等均不能作为变更、签证的依据,更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第二条执行变更、签证的程序和责任:1、承包人在接到被确认的变更、签证后,必须按经确认的变更、签证的具体要求实施.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执行经确认后的变更、签证而导致合同价款的变更及造成承包人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3、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与顺延.若造成质量问题或经济损失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并接受甲方按该部分工程造价30%的违约处罚.4、对于减少合同价款的变更,承包人必须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工程变更价款的报告提交发包人,否则,因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第三条变更、签证价款的确认:1、承包人在接到确认后工程变更、签证的1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承包人因执行变更、签证而要求发包人补偿经济损失、增加工期的,应当在工程变更价款报告中一并提出.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的14内不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则认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经济补偿和工期增加,所有责任由承包人自行负责.2、发包人应该在收到工程造价变更报告之日起14日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工程造价变更报告自送到之日起第15日,则认为生效.3、确定变更价款按下列方法执行:1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确定价款.2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按本合同附加条款中的第条执行.3按本条前两项规定无法确定变更价款的,由承包人按当地市场行情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和顺延工期.5、无效变更、签证不予结算,工期不予顺延.6、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内的单项变更、签证及发包人确认的经济损失,应累计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支付,超过10万元的单项变更、签证应在该工程量完成后的当月并入该月工程进度款中支付.第四条违约处罚:1、承包人在施工中擅自变更设计图纸,除按本办法第二条第3款承担责任外,若造成经济损失或质量问题,承包人除应承担全部损失外,并接受发包人按其工程造价30%的处罚2、承包人在接到手续齐全变更、签证后,超出确定的时间不予执行,除要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外,还要接受该项变更或签证工程造价30%的罚款,同时工期不予顺延.第五条变更、签证及其价款的调整、经济补偿、工期的增加的确认手续,必须在本办法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任何个人签字和补办的变更、签证一律无效.第六条本“办法”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之一,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条本“办法”自二○○八年月日起生效,此前发生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手续不全的按本“办法”规定在二○○八年月日前补办完毕,逾期不办视为承包自动放弃权力,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附件:1.工程设计变更审批管理程序.2.现场签证管理审批程序.威海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二○○八年月日发:本公司工程部,公管副总经理,威海宏达监理龙都新天地项目部, 海天建筑公司文登公公司.存档. 共印8份注:施工单位提出工程设计变更时,需由监理单位审查签议后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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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的设计变更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施工图下发后,非设计原因对施工图纸进行变更的,提出部门经办人应按本管理规定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经项目公司、集团设计研究院批准后,方可提请集团设计研究院出具施工图设计变更。
施工图设计变更出图前,集团设计研究院专业负责人应按本管理规定填写《设计变更审批表》,经会签、审批后,方可出图、归档、发放。
第二条设计变更级别
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普通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包含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均属于重大设计变更,具体内容见附件《重大设计变更汇总表》;
2、除重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变更均属普通设计变更;
3、在不影响工程造价、美观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图纸上的错误和明显不合理之处,由项目公司工程负责人现场处理解决。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申请
1、设计变更申请表审批权限
重大设计变更申请由项目公司负责人、集团设计研究院负责人审批;普通设计变更申请由项目公司部门负责人、集团设计研究院部门负责人审批。
2、设计变更申请表审批流程
(1)由申请部门经办人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
(2)根据变更内容进行相关部门会签;
(3)根据变更级别报相应领导审批。
3、设计变更申请表会签要求
与设计变更内容有关的部门,均需要进行部门会签。
4、《设计变更申请表》审批后原件必须2个工作日内归档,复印件发至相关部门。
第四条设计变更的审批
1、设计变更审批表审批权限
重大设计变更由集团设计研究院负责人审批;普通设计变更由集团设计研究院部门负责人审批。
2、设计变更审批表审批流程
(1)由集团设计研究院专业负责人填写《设计变更审批表》;
(2)根据变更内容进行相关专业会签;
(3)根据变更级别报相应领导审批。
3、设计变更审批表会签要求
与设计变更内容有关的专业,均需要进行专业会签。
4、《设计变更审批表》审批后原件必须2个工作日内在资料员处归档。
第五条审批通过后,集团设计研究院专业负责人按施工图出图程序出具设计变更,并及时归档、发放。
第六条制度考核
1、未经设计变更申请、审批程序就出具设计变更的:普通设计变更,每出
现一次,扣罚相关责任人每人100元;重大设计变更,每出现一次,扣罚相关责任人每人200元;可提请对相关责任人的审计;
2、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设计变更审批表》的,每
出现一次,扣罚责任人100元;
3、应为重大设计变更,降低为普通设计变更的,每出现一次,扣罚责任人
100元。
第七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如有以往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重大设计变更汇总表》;
《设计变更申请表》;
《设计变更审批表》。
重大设计变更汇总表
设计变更申请表
备注:重大设计变更的最终审批权为项目公司负责人、集团设计研究院负责人;普通设计变更的最终审批权为项目公司部门负责人、集团设计研究院部门负责人。
(201209版)
设计变更审批表
备注:重大设计变更的最终审批权为集团设计研究院负责人;普通设计变更的最终审批权为集团设计研究院部门负责人。
(2012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