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奖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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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罚细则模版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罚细则模版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罚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施工项目质量、进度和安全,特制定本奖罚细则。

第二条本奖罚细则适用于所有施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并准确明确奖励和处罚标准,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三条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同时,要引入奖罚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违规行为和事故责任人进行惩罚。

第四条施工企业应当根据本奖罚细则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奖励和处罚的程序、标准和要求。

第五条施工企业应当通过定期的安全检查、评估和整改工作,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二章奖励标准第六条施工企业应当对取得卓越的安全生产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一)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奖:按照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选,选择在安全管理方面表现优秀的单位或项目组织,给予奖金、荣誉证书等奖励。

(二)安全生产技能大赛奖:举办安全生产技能大赛,对个人或项目组织在安全技能比赛中表现优秀的人员进行奖励,奖励可以是奖金、荣誉证书等。

(三)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奖:对在施工项目中,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作者进行奖励,奖励可以是奖金、荣誉证书等。

第七条上述奖励,可以单项设置,也可以多项结合。

具体奖励标准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第三章处罚标准第八条施工企业应当对违规行为和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具体处罚标准如下:(一)违反安全规程处罚:对不按照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处罚可以采取警告、罚款、停工整顿、吊销资质等处罚措施。

(二)事故责任追究: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按照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追究,可以给予停职、降职、解聘等处罚。

(三)不配合安全检查处罚: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不配合整改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可以采取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

建筑工地安全施工奖罚制度

建筑工地安全施工奖罚制度

建筑工地安全施工奖罚制度1. 安全教育培训- 奖励:员工完成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考核,奖励100元。

- 惩罚:未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或未通过考核,罚款50元。

2. 个人防护装备使用- 奖励: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每月检查合格者奖励50元。

- 惩罚:未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每次罚款20元。

3. 安全操作规程遵守- 奖励: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无违规行为者,每季度奖励200元。

- 惩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4. 安全隐患排查- 奖励:主动排查并报告安全隐患,经核实后奖励100-500元。

- 惩罚:对已知安全隐患未及时报告或整改,罚款100-300元。

5. 安全事故预防- 奖励:提出有效预防措施并被采纳,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奖励500-2000元。

- 惩罚:因个人疏忽导致安全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罚款500-5000元。

6. 安全责任制落实- 奖励:部门或班组全年无安全事故,奖励团队1000-5000元。

- 惩罚:部门或班组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事故责任和严重程度,团队罚款1000-10000元。

7. 安全文化建设- 奖励:积极参与安全文化建设活动,表现突出者,奖励200-1000元。

- 惩罚:对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漠不关心,不参与或消极对待,罚款100-500元。

8. 安全监督与检查- 奖励:安全监督员认真履行职责,有效预防和纠正违规行为,奖励300元。

- 惩罚:安全监督员玩忽职守,未及时发现或纠正违规行为,罚款200元。

9. 安全事故处理- 奖励: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参与救援和处理,表现突出者,奖励500-2000元。

- 惩罚:安全事故发生后,逃避责任或不积极救援,罚款500-2000元。

10. 安全创新与改进- 奖励:提出并实施安全创新措施,显著提高安全水平,奖励1000-5000元。

- 惩罚:抗拒安全创新与改进措施,影响安全施工,罚款500-2000元。

以上奖罚制度旨在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建筑工地安全施工。

施工现场安全奖惩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奖惩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奖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保护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杜绝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减少管理人员和作业人管理人员伤亡人数,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完成或超额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天水城际铁路站前8标项目经理部铺架分部。

第三条编制依据:(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4号第二次修订)(4)关于印发《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奖惩办法》的通知(中铁三局安质〔2019〕159号)天水城际铁路站前4标项目经理部铺架分部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要认真贯彻学习《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管理完善;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内的法律法规要求,消除事故隐患,积极改善劳动条件;防止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对于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按本办法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于不关心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劳动安全与健康,不重视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劳动纪律松驰,事故隐患严重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从而导致发生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伤亡事故的单位及施工负责人实行经济罚款。

第五条实行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要贯彻加强法制宣传,做到赏罚严明。

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把思想政治工作、经济奖惩结合起来进行。

第二章奖励第一条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给予500~2000元/次的奖励,并通报表扬。

1.在施工现场发现重大施工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人员。

施工现场工人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工人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工人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奖:对于连续三个月无安全事故的班组或个人,给予500元奖励。

2. 质量达标奖:对于完成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标准的班组或个人,给予1000元奖励。

3. 创新改进奖:提出并实施有效改进措施,提高施工效率或降低成本的个人或班组,给予500-2000元奖励。

4. 优秀团队奖:每季度评选出表现突出的团队,给予团队2000元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5. 个人表现奖:对于工作表现突出,得到同事和上级一致好评的个人,给予300元奖励。

二、惩罚制度1. 安全违规处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个人或班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500-2000元罚款。

2. 质量不合格处罚:施工质量未达到标准的,责令返工,并根据情况给予200-1000元罚款。

3. 延误工期处罚:因个人或班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根据影响程度,给予500-2000元罚款。

4. 浪费资源处罚:施工过程中浪费材料或资源,根据浪费程度,给予200-500元罚款。

5. 不服从管理处罚:不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影响施工秩序的个人,给予200元罚款,并进行批评教育。

三、奖罚执行1. 奖罚制度由项目部安全质量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2. 奖罚情况每月进行公示,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3. 奖罚结果将作为员工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申诉机制1. 员工对奖罚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诉。

2. 项目部应在收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五、制度更新1. 本奖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2. 根据实际情况,项目部有权对奖罚制度进行适时修订。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奖罚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司政策制定,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参与现场施工的项目部及个人。

二、奖励措施1. 对于在施工安全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如下奖励:- 年度安全无事故奖励:连续一年无安全事故,给予团队及个人表彰及奖金。

- 安全创新奖励:提出并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创新措施,经评估后给予奖励。

- 应急处置奖励:在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有效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及奖金。

三、惩罚措施1. 对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惩罚:- 轻微违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 一般违规:除警告外,扣除当月部分绩效奖金。

- 严重违规: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并视情节给予停职或解聘处理。

- 重大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安全管理规范1.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3.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维护。

4.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五、奖罚执行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奖罚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 对于奖励和惩罚的决定,应由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3.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并按新规定执行。

七、奖罚记录1. 所有奖罚记录应详细记录,并归档保存,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通过以上奖罚制度,旨在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共同营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

施工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施工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施工管理奖罚实施细则一、总则1. 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质量,确保施工安全,规范施工行为,特制定本细则。

2. 本细则适用于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施工班组及相关部门。

二、奖罚原则1. 奖罚分明,奖优罚劣。

2. 公正、公平、公开。

3. 严肃认真,奖罚及时。

三、奖励1. 对在施工过程中表现突出,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2. 奖励分为以下几种:a. 优秀个人奖:对表现优秀的个人,给予1000-5000元不等的经济奖励。

b. 优秀班组奖:对表现优秀的班组,给予1000-5000元不等的经济奖励。

c. 优秀项目经理奖:对表现优秀的项目经理,给予2000-10000元不等的经济奖励。

四、处罚1. 对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给予处罚。

2. 处罚分为以下几种:a.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

b. 罚款: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违规程度而定。

c. 暂停工作: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给予暂停工作处理。

五、具体奖罚标准1. 工程质量方面:a. 严重质量事故:责令停工整改,罚款5万元以上。

b. 一般质量事故:责令停工整改,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 轻微质量事故:责令整改,罚款5000元以下。

2. 施工安全方面:a. 重大安全事故:追究刑事责任,并给予罚款5万元以上。

b. 一般安全事故:追究责任,给予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 轻微安全事故:追究责任,给予罚款5000元以下。

3. 施工进度方面:a. 严重延误工期:责令停工整改,罚款5万元以上。

b. 一般延误工期:责令整改,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 轻微延误工期:责令整改,罚款5000元以下。

4. 施工现场管理方面:a. 严重违规行为:给予罚款5000元以下,并暂停工作。

b. 一般违规行为:给予警告或罚款5000元以下。

c. 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

六、奖罚程序1. 对获奖者,由项目部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给予奖励。

施工现场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奖罚制度一、安全管理1.有下列情况之一或发生条例外不安全行为的个人,罚款50~100元,情况严重的,罚款200~2000元,或清退出场,触犯刑法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每人次罚款50元;(2)不按有关安全规定,未经同意擅自安装、使用机电设备(如电炉等);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未经允许,随意拆除、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按情节轻重罚款200~2000元。

(4)擅自带不明身份人员或未成年进入施工现场;每人次罚款100元。

(5)凡是在高空场所施工时将钢管、扣件、短材料、钢筋头、垃圾、水泥块及其它物件抛下;每次罚款100元。

(6)在外架上堆放钢筋、木料、钢管等材料;每发现一处罚班组200元。

(7)违章作业及违章不听劝告;每人次罚款100元。

(8)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的;每人次罚款50元。

(9)施工现场各种材料未按规定堆码;罚班组或现场验收人200元。

(10)大型机电设备未进行专人专机相对固定;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1)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或对整改通知不及时整改者;每次视情节轻重罚班组200~2000元。

(12)偷盗工地现场的物资、设备、零星配件;除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外,另据情节轻重罚200~2000元。

(13)不服从管理,拒绝安全管理检查人员指导,威胁、谩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及现场打架斗殴的;除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外,另据情节轻重罚200~2000元。

(14)违章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事故或伤害他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不配合管理人员对事故、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的;每次罚款200~2000元。

(15)在木工房、食堂、仓库、配电房、楼层、外架及其他易燃易爆部位抽烟或未经批准使用明火的;每人次罚款50元。

(16)酒后作业或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班组(队)(班组长)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1000元~5000元,情节特别恶劣的,清通出场,触犯刑法的,将责任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造成损失的,应按实赔偿:(1)不按规定按时做班前安全教育、交底活动的,每月不按时组织安全讲评活动的(以资料为凭据);每次罚款200元。

工地安全奖罚制度牌

工地安全奖罚制度牌

工地安全奖罚制度牌一、目的为加强工地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工地工作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

三、奖励措施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对于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2.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对于在安全生产中表现优秀的班组,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安全创新奖:鼓励员工提出安全生产的创新措施,一经采纳并实施有效,给予奖励。

四、惩罚措施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

2. 发生安全事故:对于因个人疏忽或违规操作导致安全事故的,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将受到公司内部的纪律处分。

3. 隐瞒事故:对于隐瞒不报或延误报告安全事故的,一经查实,将从重处罚。

五、奖罚标准1. 奖励标准:根据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表现和贡献,由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奖励建议,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2. 惩罚标准: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后果严重性,由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处罚建议,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六、奖罚程序1. 提出奖罚建议:由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奖罚建议。

2. 审批:奖罚建议需经公司管理层审批。

3. 通知:奖罚决定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通知相关人员。

4. 执行:奖罚决定由相关部门负责执行。

七、申诉与复核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公司将组织复核。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质的奖罚制度牌内容,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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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奖罚细则
在施工过程中,各作业队、各部门及个人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各 项安全规章制度,对在施工中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规程规范,违章 指挥造成生产事故的作业队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对在安全工作中作 出突出贡献的作业队和个人亦给予奖励。具体细则如下: 一、罚则: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或作业队,罚款20~100元
19. 指挥职工在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环境下从事正常施工作 业。
20. 指挥或指派非持证人员从事特殊作业(如汽车,机动车辆 驾驶,操作起重机械,从事电工,电气焊,锅炉司炉等作 业)。
21. 擅自同意职工违反操作规程,工艺,规范,规程进行施工 作业。
22. 擅自同意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和技术要求的机械设备。 23. 擅自同意使用不符合工艺,规范及图纸质量及技术要求的
警示标志及显示仪表。 7. 任意搭接临时电源。 8. 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行灯。 9. 潮湿地面、容器内或金属构架内使用非双重绝缘的电动工
具。 10. 高处作业任意往地面或坠落面扔掷物件。 11. 违反起重“十不吊”之一。 12. 开动无过卷扬限位器或其它限位安全装置的起重机械设备
工作。 13. 吊机载人运行。 14. 在禁火场所区域内抽烟、动火。 15. 进入施工工地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按规定穿戴安全
带。水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 16. 未经项目批准在宿舍区使用煤油炉、液化汽灶、煤炉、火
炉、电炉及其它电热器具的; 17. 不服从管理,拒绝安全管理检查人员指导,威胁、漫骂、
侮辱、殴打管理人员的; 18. 其它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范的不安全行为以及能够造成各
类事故隐患的行为。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作业队队长、部门负责人罚款50~500元
原材料,零配件等。 24. 更改主体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未按程序办理更改手续
就擅自指挥施工的。 25. 职工违章作业,领导,各级干部,班组长在场且不予制
止。 26. 大型施工辅Biblioteka 设施如:龙门吊,栈桥,托架,挂蓝,膺架
等未办理检验签证。 27. 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等设备未办理试吊,试压签证的 28. 施工签证特别是隐蔽工程未能及时办理检验签证就进入下
安全质量奖罚通知书
编号:
日期:
经办人:
签发单位:安全质量部
1、对于项目部职工的罚款,必须于3日内上缴财务,否则由财务按照1.5倍的金额从本人 当月二次分配中扣除。
2、对于各协力队伍的罚款,在单项工程完工结算时直接从其承包费用中扣除。
此通知单一式4份,安质、财务、计划及作业队或个人各存一份。
道工序施工的。 29. 不按规定按时做班前安全教育、交底活动的;每周两小时
的安全学习不坚持或查无记录的。
30. 不积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安全检查活动的,对提出的隐患 不积极整改的;
31. 所负责的范围受到业主、监理、地方政府的通告批评的。 二、奖则: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可以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1.模范遵守公司、项目的有关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 2.发生紧急情况及时排除、制止,防止发生事故的; 3.对本项目提出安全方面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业队队长、部门负责人,可以给予 200~1000元的奖励。 1.季度或整个负责施工项目(不满季度的)不发生重伤、死亡事故、 未发生工程质量的; 2.整个负责施工项目中,未发生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3.对本项目提出安全方面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的; 三、奖罚兑现: 奖罚兑现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填写"安全质量奖罚通知书"(附后)送 有关部门予以兑现。 四、附则: 1、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项目部。
1. 非持证特殊作业人员从事特殊作业的(如:机动车辆驾 驶、锅炉司炉、电工、电气焊、起重机械操作、装吊作业 等)。
2. 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设 施,安全标志;
3. 任意开动非本工种设备。 4. 设备传动部分安全防护罩(栏)缺损或未关好就开车操
作。 5. 超限(如荷载、速度、压力、温度、期限等)使用设备。 6. 任意拆除机械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爆等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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