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规定

招投标管理规定
招投标管理规定

集团招投标管理规定(试行)

1 目的

为了规范招标采购工作,提高招标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并结合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项目建设指挥部及各基地公司的物资采购、工程采购、物流采购、外协加工、技术服务等各类经济往来的招投标业务。

3 招标采购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质、量、价、时”综合平衡的原则。

坚持“高效、优质”原则。

4 招标小组与职责

招标实行招标准备、评标、定标权责分离,分别成立招标准备、评标、定标小组。每个项目在招标前,一级采购类由集团采购部根据标的性质选择、确定招标准备、评标小组成员。

4.1 招标准备小组

4.1.1招标准备小组成员(一级采购类)由采购部根据标的确认,并以协同或邮件形式通知到招标准备小组成员;招标文件的编制以小组会议方式进行任务分配。

(1)设备类成员:采购部、设计研究院等部门人员构成;

(2)建安类成员:采购部、项目建设指挥部(根据具体标的选择对口专业组)等部门人员构成。

4.1.2招标准备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招标前准备、发标、收集投标资料、开标等工作;

(2)负责协调、组织供应商的评估、资质审查、供应商考察、撰写考察报告及拟定入围供应商;(3)组织编制技术招标书《技术协议书(设备类)》、《招标文件(工程类)》;

(4)汇总招、投标结果,供评标小组评审,并组织开标。

4.2 评标小组(分为技术评标小组和商务组评标小组)

4.2.1 商务评标小组

4.2.1.1商务评标小组成员(人数为单数,至少3人, 供应商推荐人不得作为评标成员)由采购部、财务管理部、法务部等部门人员构成。

4.2.1.2 评标小组职责

(1)负责评标标准与规则的制定;

(2)负责入围投标单位资质审核和投标文件审核;

(3)负责价格、付款方式等商务谈判、评审和评分;

(4)负责汇总评审结果供定标小组评审与审批。

4.2.2 技术评标小组

4.2.2.1技术评标小组成员(人数为单数,至少3人, 供应商推荐人不得作为评标成员)

(1)建安类成员:项目建设指挥部(基地+项目管理中心)、采购部等部门人员构成;

(2)设备类成员:设计研究院、采购部等部门人员构成。

4.2.2.2技术评标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技术协议书或施工组织设计等)评标标准的制定,并进行技术评审和评分;(2)参与技术协议书或施工组织设计等评审;

(3)参与招标过程的技术沟通、交流、澄清。

4.3 定标小组

4.3.1 定标小组成员由采购部、总裁室构成。

4.3.2 定标小组职责:负责审核评标标准、招标文件、入围投标单位及招标结果的汇总,一级采购项由采购部上报集团审批。

4.4 二级采购类由项目建设指挥部(基地+项目管理中心)确定招标准备、评标小组成员,并以协同或邮件形式通知到小组成员;招标文件的编制以小组会议方式进行任务分配。

4.4.1 招标准备小组成员由项目建设指挥部(基地+项目管理中心)相关人员构成,负责供应商搜寻、资质审核和入围供应商确认;负责编制招投标文件和标书分发。

4.4.2 评标小组成员由项目建设指挥部(基地+项目管理中心)、采购部等部门人员构成,项目建设指挥部(基地+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制定评标标准;负责价格、付款方式等商务谈判、评审和评分;采购部负责最终价格审核。

4.4.3 二级采购定标由项目建设指挥部(基地)根据评标结果上报审批。

5 招标工作程序与要求

5.1 招标总体程序(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项目招标需求→项目招标前期准备→决定招标形式和入围厂家名单→编制招标文件→发出招标邀请书→对招标文件答疑→选择相关专业人员,成立评标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投标→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文件→组织评标→评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5.2 项目招标需求:项目立项后,集团设计院负责组织编制并下放签字确认的设备采购清单至项目建设指挥部;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在发起设备招标需求,申请批准后,设计院设备总将签字确认的招投标技术规范书/图纸/清单以形式发给采购部。其他物资采购由业务主办部门提采购申请并主导采购

5.3 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内容:设计院准备初步设计图纸和清单;采购部整理、归集形成招投标文件资料;

5.4 入围供应商选择按《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8.3评审规定进行选择。

5.5 招标准备小组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和起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一般条款、合同特殊条款、合同格式、技术规范书、投标书、工程量或设备清单、辅助资料表以及图纸等。招标文件经招标准备小组成员会签后由采购部以邮件形式分发到入围供应商。

5.5.1 设备类招投标技术规范书由设计研究院编制,招标准备小组成员签字会审后通过协同由设计研究院经过确认后发给采购部。

5.5.2 工程类招投标技术规范书由项目建设指挥部(基地+项目管理中心)相关专业组编制;招标准备小组成员签字会审后通过协同经确认后发给采购部。

5.6 投标

5.6.1 严格保证招标的严肃性,公司采取密封投标方式,所有投标单位均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标书。电子文档报价需设置密码,由招标小组共同解码,不接收传真件。

5.6.2 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书;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项目方案及说明;投标材料或设备数量价目表;招标文件中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5.7 开标

5.7.1 一级采购类由采购部主持开标,二级采购类由项目建设指挥部(基地)主持开标;招标小组成员、投标方代表及审计部参加。

5.7.2 招标准备小组对收集的投标书等进行汇总,组织开标,对标书(或实物样品)的密封性进行确认。

5.7.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作废标处理:(1)未密封;(2)未加盖本单位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3)投标书由授权委托人签字但无授权委托书;(4)投标单位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5)投标书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6)投标书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7)投标单位对同一招标项目递补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8)投标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5.8 评标

5.8.1 开标前,评标小组制定评标标准,报定标小组审定。评标采用“综合评审得分最高者中标”进行评标,审计部参与评标过程监督。

5.8.2 评标结束后,评标小组整理并形成评标报告,内容应包含:(1)评标小组成员名单;(2)评标标准;(3)开标记录;(4)经评审的价格和评分比较表;(5)废标情况说明表;(6)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5.8.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结果无效。(1)参与招标人员收受投标人好处的或向他人透露有关需保密招标情况的,经核实后宣布中标结果无效;(2)泄露须保密的招标活动有关情况或资料,或与投标单位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中标结果无效。

5.9 定标:一级采购类将由采购部根据评审结果,拟定评标报告,报定标小组审批,确定最终中标单位。二级采购类将由基地根据评审结果,拟定评标报告,报定标小组审批,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5.10 中标通知书发布:评标结果通过流程报定标小组审批通过后,一级采购类由采购部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由基地盖章;二级采购类由基地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由基地盖章(中标通知书格式详见附件七)。

5.11 合同签定与实施

5.11.1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一级采购类由采购部组织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由大区总经理签字,基地负责盖章,采购部统一分发签字盖章合同给供应商;二级采购类由基地组织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由大区总经理签字,基地负责盖章和统一分发签字盖章合同给供应商。

5.11.2 所有合同均由合同标的承办部门负责进行合同的实施和跟踪,采购部进行不定期抽查。

5.11.3合同执行过程中,关键条款(如价格、数量等)不得随意变更。若因标的范围发生变化等客观原因需调整的变更按变更程序执行。

6 招标纪律

6.1 招标各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承担的工作和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6.2 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各小组成员不得透露标底等有关内容,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馈赠或其他好处。

6.3 评标期间小组成员不得随意接打电话,不得随意中途离开评标现场。

6.4 招标各小组及采购部门应确保收集到的招标资料的完整性,不得毁损、遗失、丢弃、私自备份上述资料。

6.5 对违反招标原则和纪律的,将按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7 其他

7.1 其它有关制度与本规定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7.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 附件

附件一:采购/招标申请单

附件二:招标采购流程图

附件三:入围供应商清单报审表

附件四:招标邀请书

附件五:评标标准

附件六:招标结果汇总表

附件七:中标通知书

本规定首次发布日期: 2018 年4月日;

本制度由采购部起草并解释;

本规定起草人:徐小艳、卢伟

附件一

采购/招标申请单

工程发包合同招标申请表(施工类)

公司投标管理办法版

投标管理办法(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公司招投标工作,规范投标工作的管理,明确投标过程各环节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投标工作必须遵守《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公司制定的相关文件规定。 第三条公司投标工作实行在董事长领导下,副总经理监督、投标小组具体负责的责任人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 第四条公司实行在董事长领导下,副总经理监督、投标小组具体负责的责任人管理体系,各业务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项目投标前,由项目销售负责人向副总经理汇报投标项目基本情况,副总经理组织召开项目投标专题会议,设立组建投标小组,并对小组成员工作进行分工明确任务, ; 第六条投标小组组成: 总指导:董事长、副总经理 组长:投标联络负责人 组员:项目销售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 采购部、行政部(可根据项目类型及大小难易程度邀请其他部门及人员参加)。

第七条主要责任人职责 ` 1、副总经理职责 副总经理负责项目投标工作监督把关、协调及标书最终审核决策。 2、投标小组组长职责 投标小组组长负责投标商务方案的撰写及投标小组的整体协调、监督、任务分摊、审核各类投标文件、标书装订、现场投标、中标后合同签订、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等工作; 3、项目销售负责人职责 项目销售负责人负责项目在投标期间各项工作协调,督促投标小组各项工作进展,为投标工作做好全面支持配合工作。 4、技术部(技术支持)职责 技术部(技术支持)负责投标技术方案撰写、方案初审及配合小组长标书装订等工作; ' 5、工程部职责 涉及集成工程类的项目,工程部负责投标文件技术方案撰写、方案初审及配合投标小组长标书装订等工作; 第八条配合部门职责 1、采购部 负责提供投标项目中涉及的设备采购价格、公司营业执照、资质

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一、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于1999年8月30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0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工程招投标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措施、规定也日益完善,招投标市场的运作必将朝着更为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招投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从过程参与或直接操作,逐步转变为过程监督已是大势所趋。这对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社会中介企业(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而言,在增加了市场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来自国内外同行的挑战,从而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自身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仅从制度、人员、文件资料、设备等有关方面就如何做好招标代理工作进行阐述,借以抛砖引玉,共同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 二、内部管理制度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服务性的社会中介企业,是指接受业主的委托,通过自身“公正、公平、公开、规范、合法”的专业服务,在业主及招投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为业主的建设工程选择服务信誉良好、管理水平过硬、承包价格合理的承包商,把好建设工程实施的第一关。 如何才能在招标代理服务过程中做到高效、专业、合法及业主满意,我公司认为,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关键。我公司自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以来,就把“不断完善招标代理内部制度、力

争达到顾客满意百分之百”作为我们的工作目标,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当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实际操作情况,从员工职业道德守则、工作纪律、部门分工、审批手续、操作程序、文件管理等几个方面,以公司规章制度文件形式对从事招标代理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约束,要求做到“公正、规范、廉洁、守法”,力求通过不断的完善招标代理内部管理制度,达到以制度的形式去规范员工的行为。我公司始终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原则,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遵循以下工作意见: 1、实行公告制度,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 为保证投标人及时、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在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媒介发布,在招标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指定或者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在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对非法干预招标公告发布活动的,依法追究领导和直接怎人人责任。 加快招投标信息公开的步伐,提高政府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要公布招标事项核准、招标共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招标代理结构代理活动等信息,及时公告对违规招投标行为的处理结果、招投标活动当事人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关信息,以利于社会监督。2、完善专家评审制度,提高评标活动公正性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益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标原则 . 客观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有充分的透明度,所有招标决策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 科学合理原则: 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技术方面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以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成本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 实事求是原则: 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及项目考察,对于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坚决不用; . 择优定标原则: 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鼓励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 廉洁奉公原则: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所有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投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保密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在定标前,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评标、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

领导小组职责: 批准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 批准合约规划; 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对其资质等级的要求; 审批招标文件、标底、评标办法; 确定合同形式; 确定合同商务条款中的主要原则; 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决策招标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执行小组,招标执行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编写(或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和技术考察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招标执行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招标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预算部,办公室主任由合约部经理担任。 招标执行小组职责: 1、起草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2、负责与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3、协助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申请登记、招标通告,代表招标人联系、安排外部招标事宜,并办理各政府招标主办机构要求的相关手续; 4、收集投标单位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库; 5、组织标前会、招标答疑及现场勘察; 6、协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标底(如果有); 7、及时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与招标有关的情况; 8、组织开标,根据领导小组的批复,组织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四、适用范围

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

招投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集团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招投标工作原则: 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杜绝暗箱操作。 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公司应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3、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便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4、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 5、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定标意向,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 第三条由经营部负责地产公司所有招标活动的组织工作,物资部、工程部、设计主责人、财务部、销售策划部等根据实际需要参与招标管理活动。 第二章招标系统组织职能 第四条职能:

1、招投标领导小组:公司招标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公司内一切招标事项的终决权,指导及监督招标工作系统内各执行单位的工作。 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总经理、常务副总、经营部经理、工程部经理、财务总监、销售部经理、设计主责人、物资部经理。总经理为组长,常务副总为副组长。所有成员的职责:负责招标计划的审核、招标文件的审查、投标单位考察结果的审核,组长、副组长参与开标、评标、议标、定标会议并拥有审查决策权。 3、集团审计部:公司招标工作的监督机构,确保公司内所有招标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展开。 4、经营部、工程部:作为招标工作组织部门,负责编制招标计划、发标、接标及资料归集整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具体负责公司各项招标工作的开展和落实,通过发标、截标、开标、评标、议标、定标等系列工作,选定价低质优的中标单位。统筹、协调、督促各技术部门进行招标前的方案确定和招标中的技术考查、技术标经济标评定等工作。 5、设计主责人:技术总协调,负责相关专业技术方案的优化及把关、解决技术争议问题。 6、各部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招标立项报批、设计和审核招标设计方案、投标队伍技术考查和技术标、经济标评定等工作。 第五条定标抉择权: 对各招标项目,在按照招标程序操作后,根据公司招标、评标、定标原则,将初步定标结果逐级报常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招标系统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第一节工作目标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投标管理办法(2014版) 为加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行项目集中招标,有效提高投资效益,强化事前、事中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招投标活动 本办法按照招标范围划分为以下六类: 1.工程施工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的土建、安装、强弱电、给排水、消防、人防、暖通、幕墙、内装饰、LED店招等工程。 2.设备材料采购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的空调系统、电梯、监控广播系统、信息系统、大宗材料等大型设备材料采购。 3.咨询服务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审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地质勘探、工程测量、各类检测等工程咨询服务。 4.办公及经营耗材类:办公用品及办公设施采购、经营设备采购,计算机硬件设备及耗材、系统软件等信息系统设备采购等; 5.物品回收类:废旧包装材料回收、废旧办公用品回收、废旧设备与线材处理等;

6.业务外包类:保卫、保洁、空调系统清洗维保、节能改造、病虫害治理等。 如遇特殊情况需单独报批,由使用部门或各企业提出申请,报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机构与职责 (一)集团公司设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招标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集团公司招标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设委员5人,由集团公司分管发展、财务、资产工程、营运的副总经理及纪委书记担任。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2.审批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招标申请,批准发布招标公告,审批集团及各成员企业评标报告,批准发布中标公示; 3.按照招标项目组成评标小组成员; 4.监督、检查集团及各成员企业各类项目的招标工作; 5.受理投诉,依据相关文件进行调解、仲裁及撤销中标资格,批准列入或移出招标黑名单; 6.定期审核、调整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会员库名单。 (二)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由分管资产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办公室主任,资产工程(安全)管理中心负责人、招投标专员作为办公室成员。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

内部招招投标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项内部招投标工作程序,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1.2. 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基建工程、生产工程、专项资金工程等)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制度。 1.3. 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1.3.1.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1.3. 2. 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 1.3.3. 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1.3.4. 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设备大修、科研项目以及其他公司安排需实施的项目; 1.3.5.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3.1. 1.3. 2. 1. 3.3..1.3. 4. 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议标或不招标: 1.3.6. 公司直接管理或报经公司批准不招标的; 1.3.7. 公司内部专业化服务队伍实施项目; 1.3.8. 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实施的项目; 1.3.9. 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或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1.3.10. 承包人、供应商、维修厂家或服务方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1.3.11. 属于抢险援助及其它紧急项目的; 1.3.1 2. 技术含量高,需由社会专业化厂家来完成的。 1.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1.5. 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1]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益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标原则 2.1. 客观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有充分的透明度,所有招标决策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2.2. 科学合理原则: 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技术方面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以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成本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3. 实事求是原则: 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及项目考察,对于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坚决不用; 2.4. 择优定标原则: 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鼓励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2.5. 廉洁奉公原则: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所有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投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6 保密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在定标前,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2.7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3.1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评标、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3.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 3.3领导小组职责: 3.3.1批准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 3.3.2批准合约规划; 3.3.3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对其资质等级的要求; 3.3.4审批招标文件、标底、评标办法; 3.3.5确定合同形式; 3.3.6确定合同商务条款中的主要原则; 3.3.7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3.3.8决策招标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3.4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执行小组,招标执行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编写(或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和技术考察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3.4.1招标执行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招标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预算部,办公室主任由合约部经理担任。 3.5招标执行小组职责: 1、起草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2、负责与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3、协助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申请登记、招标通告,代表招标人联系、安排外部招标事宜,并办理各政府招标主办机构要求的相关手续; 4、收集投标单位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库; 5、组织标前会、招标答疑及现场勘察; 6、协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标底(如果有); 7、及时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与招标有关的情况; 8、组织开标,根据领导小组的批复,组织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招投标管理办法(2014 为加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推,招投标管理 行项目集中招标,有效提高投资效益,强化事前、事中监控,根 ,制定本办法。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适用范围一、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招投标活动 本办法按照招标范围划分为以下六类:

工程施工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1. 涉及的土建、安装、强弱电、给排水、消防、人防、暖通、幕墙、 店招等工程。内装饰、LED 设备材料采购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2. 程所涉及的空调系统、电梯、监控广播系统、信息系统、大宗材 料等大型设备材料采购。 咨询服务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3. 涉及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审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地质勘探、工程测量、各类检测等工程咨询服务。 办公及经营耗材类:办公用品及办公设施采购、经营设备4.

采购,计算机硬件设备及耗材、系统软件等信息系统设备采购等; 物品回收类:废旧包装材料回收、废旧办公用品回收、废5. 1. 旧设备与线材处理等; 业务外包类:保卫、保洁、空调系统清洗维保、节能改造、6. 病虫害治理等。 如遇特殊情况需单独报批,由使用部门或各企业提出申请, 报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批准。 机构与职责二、

(一)集团公司设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招标的 最高决策机构,决定集团公司招标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集团 公司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公司 人,由5 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设委员 集团公司分管发展、财务、资产工程、营运的副总经理及纪委书 记担任。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招投标企业公司上墙管理制度

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认真跟踪筛选招投标信息,确定参加投标项目。 第二条、参加投标人员应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施工招投标法》,且要责任心强。 第三条、加强对投标项目现场的勘察和材料的调查工作,及时了解当地政府对工程的支持力度和当地风俗民情等。 第四条、准时参加标前和开标会议,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五条、加深对《招标文件》理解,弄清文件意图和业主要求。 第六条、编标过程中应认真仔细,不得马虎,标书容要与《招标文件》相响应。 第七条、确定标书编制分工及时间安排,明确投标总负责人,分项工作负责人及参与人员,明确各分项工作完成的时间和初审及 定稿时间,加强日常工作的检查力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 完成各分项工作。 第八条、标书编完后应先组织编标人员进行初审。核对《标书》前后及文字与表格容要一致。 第九条、初审核对完以后立即请公司领导或专家进行二次审核,确保《标书》编制无误。 第十条、《标书》装订力求完美,保证形式与容相协调。 第十一条、开标后根据业主或招标单位返馈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 第十二条、制作、填写投标情况一览表,综合反映中标情况。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上下班按规定实行登记、打卡或其他考勤法。 第三条、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本企业、部门负责人同 意。 第四条、办公室应安排人员负责考勤检查,每天检查迟到、早退、旷工人员,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主管领导,每月将员工出 勤情况汇总后报财务部门扣罚工资、奖金。 第五条、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3天以的(含3天),由主管部门的领导批准,4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未 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请假按扣发1天工资;迟到及早退按10元/次,迟到、早退按月累计,每达3次按旷工1天处理;旷工按每天扣 发2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条、上班时间禁止对外出私事、饮茶、或未经批准接待亲友,违反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员工按规定享受公休假、探产假、婚假、产育假、节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 准者按旷工处理。

总公司投标管理办法

绵阳佳成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开发工作,规范投标工作管理,明确投 标过程各环节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投标工作必须遵守《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规章,执 行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标准、规范及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3、公司投标工作实行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制 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1、公司实行在总经理领导下由部门主管负责的投标管理体系和 公司经营部具体负责、各业务部门相互配合的运行机制。 2、公司成立投标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重大或重要项目公关方 案和投标策略,由由投标法人委托代理人负责实施。公司经营部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3、经营部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投标工作履行归口管理和协调、服务、监督职能。 (2)做好市场调查和预测,召开投标例会与投标有关的专项会议。 (3)负责对信息的收集、整理、评审、申报、建档、跟踪和反馈

等工作。负责投标前的信息评审,并将评审意见书面报告公 司总经理批准后进入投标程序。 (4)负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并组织合同评审,提出投标策略供公司总经理决策;负责办理投标项目在当地投标 注册等手续。 (5)参加中标项目的合同谈判,并负责中标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归档保存。 (6)根据领导安排,协助公司领导做好公关工作。 (7)负责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保持正常友好的业务关系。 第三章投标管理 1、投标可采取公司独立投标和与其他单位联合(合作)投标等多 种方式。 2、是否参与工程项目的投标由公司经理会议决定。 3、公司经营部负责跟踪工程项目的投标,并实施投标(资审)文 件编制责任人制度。 (1)凡公司决定参与投标的工程项目,从购买投标文件、踏勘现场起至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全过程实行责任人制度。每个投标 项目组织一个由责任人负责的编标小组,负责投标文件的编 制工作。 (2)责任人的选定,由公司经营部根据投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决定并报公司经理批准。 (3)编标小组人员的确定,根据投标项目的类型、工作量的大小

招投标管理制度优秀范文

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择优签约,提高投资效益,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四川**水电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管理工作。 第三条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国家七部委颁发《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第二章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招标活动,是指公司施工及设备、设施的加工制造、安装大修及设备、材料的采购,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需招标项目的招标工作。 第五条公司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招标均自行开展,并在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公司一般不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招标。 第六条公司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三种方式,实行邀请招标和议标项目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第七条符合下列范围和规模标准之一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项目的制造、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

(三)项目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但分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前三项规定的标准的; (四)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第八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九条每一标段的招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3个以上。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时,公司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十条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司招标不受地区、部门、行业的限制。 第十一条招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二条招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勘察设计招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勘察设计项目已经确定; 2、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落实; 3、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 (二)工程监理招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监理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3、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 (三)工程施工招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资金来源已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已经安排;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目录 一、招投标工作目标……………………………………………… 二、部门职责与权限……………………………………………… 三、治理架构图…………………………………………………… 四、工作范围……………………………………………………… 五、岗位职责、用人标准………………………………………… 六、招投标工作规范及程序……………………………………… 七、招投标工作流程图…………………………………………… 八、招标、评标纪律……………………………………………… 九、招投标工作人员行为守则……………………………………

十、目标考核制度………………………………………………… 一、招投标工作目标 招投标的工作目标是,提高经济效益,在保斑点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成本,在公平竞争的原则下选择优秀的施工队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使我司的投资治理和工程治理,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招标工作程序化、标准化、做到“少花钞票,多办事、办好事”,实现公司成本操纵治理目标。 二、部门职责与权限 (一)部门职责 1、收集整理国家关于招投标工作的有关法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 有关规定。 2、接到招标任务后,立即针对该招标项目做初步的市场调查,了解施 工队伍情况和掌握市场行情,查找、联系信誉较好的施工队伍或材料、设备供应方。 3、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包括营业执照、素养证书等有关文件的 审查,必要时须派员到该单位所在地或生产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工程或产品质量情况,填写资格审查表报领导审批。 4、编制招标文件及合同草案,托付或自编标底(大型项目由审核部编 制标底),依照市场行情及往常的招标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核定投资额。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XX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性文件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非采购实施单位所能预见或非采购实施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或公司紧急需要的以外原因等其他任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和特殊性可实行前置性评审管理,由招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招标活动评审专家组对招标项目围、容、金额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确定是否需对拟招标项目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审核通过的,可进入公司招标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招标式进行的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XX部为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下列招标管理职责: (一)拟订招标管理办法; (二)对实施单位要求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式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组织公司采购实施单位等确定货物、工程或服务邀请招标的邀请投标人; (四)组织公司招标文件审查,督促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

(五)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标中的投诉或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主持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公司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七)审查发布公司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督促指导采购实施单位办理合同谈判与签署手续; (八)负责公司招标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管理; (九)负责招标项目熟悉招标项目情况的业主代表的选取; (十)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把关; (二)根据需要配合派出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审; (三)对相关工程合同的签约进行审查; (四)主持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 (五)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七条采购实施单位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二)协助招标主管部门组织招标文件审查,具体负责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 (三)协助招标主管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四)负责发起拟订、办理招标工作流程中的各类网上审批流程; (五)负责具体组织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 (六)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八条法律事务主管部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招标工作相关招标文件与招标程序的法律风险防,确保招标活动合法合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文)

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三章招投标程序 第四章罚则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招标采购管理的一体化、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保证项目质量,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公司办理招标投标事宜,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遵循以下原则: (1)货比三家的原则 (2)决策与谈判分离和集体决策的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4)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项目和服务等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含土建工程项目)估算价在XXX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XXX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XXX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XXX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五)公司二级集中采购的项目,可以只对符合上述金额规定的项目进行招标;凡公司采购金额达XX万元以上的零购项目; (六)公司采购金额达到XX万的所有项目; (七)上述标准以下的非招标采购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的不同要求选用询价、竞争性谈判和定向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原则上询价不得少于三家(注:有关询价、竞争性谈判和定向谈判的采购流程及要求将另文下发); (八)上述以外的项目,由公司决定进行招标的; (九)对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产品,不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部门的限制,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对符合上述第四条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的项目,承办部门应确保经过必要的审批手续且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下列项目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可以直接发包、委托或采用其他方式采购,不需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有关特殊项目; (二)在原项目采用同型号设备进行扩容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三)在原系统基础上由原厂商上进行扩建、改造的工程项目及 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将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设计、咨询项目; (四)技术复杂性、专业性、唯一性强或具有稀缺性的物资、技术或服务,能够满足条件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项目; (五)公司集中采购、统谈分签方式部署实施的项目;

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传统的建筑、交通行业的招标,分设计阶段招标和施工阶段招标,而信息系统工程的招标通常只进行一次,承建单位中标后,其任务应包括方案设计、网络施工、系统集成及应用软件的开发,有关设备及软件的选购也应包括在招标范围内。 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

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符合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建筑公司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招标及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公司的建设工程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建设工程内部招投标,保障工程及设备、物资质量和安全,降低造价,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公司所承建的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物资采购等。 第三条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施工项目;设备、人工、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并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内部招投标,包括公司已承包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施工、调试、人工、设备和物资采购等的招标。 第五条招投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择优定标的原则,不受各种形式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应招标的工程指定发包,也不能干扰规定中确定的中标结果。投标保证金缴纳为500-3000元,未中标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的转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项目部发生的人工、外包、装修装饰等工程全部由项目经理组织三家以上单位(班组),工程部、材料设备科、建筑公司副总、总经理参与,由工程部主持开标。公司采购原材料、设备等由材料设备科组织三家以上单位,建筑公司副总、工程部、预算部参与。由材料设备科主持开标。 第七条招标的工作流程: (一)招标申请

由负责部门向总经理提出招标申请,招标的名称、质量、预算价值、人工费等。 (二)招标准备 编制招标文件或工程清单报价表。 (三)发标 向合格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或工程报价清单。 (四)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招集所有投标人参与。 (1)公开招标:由公司工程部、项目部发布招标通知。 (2)邀请招标:工程部、项目部向资质条件符合该工程要求的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 (3)议标:对不宜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特殊工程项目,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之后可以实行议标。参加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两家。 (五)公司招标小组协商后,初步确认中标候选单位,报有关领导批准。 第八条凡经公司同意批准设立的工程项目经理部或具有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均可按照本条规定参加与其资质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建设工程的投标。 第九条招标书由公司工程部及工程管理部门统一制定。 第十条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单位应按照招标通知或招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向工程部提交投标申请书、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和取费证书等相关资料。

单位招标投标管理制度

单位招标投标管理 制度 1 2020年5月29日

杭州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协审 单位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提高审计机关工作效率,保证国家建设项目组织审计过程公开、公正、公平,根据<杭州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审计局开展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时采用招投标方式选择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审计所进行的行为。 第三条杭州市审计局成立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协审单位招投标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管理由市局本级审计的国家建设项目,采用招投标形式选择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审计的实施。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市局局领导组成。 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承担市局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任务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主要承担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招投标管理相关政策的拟定和招投标工作的具体实施。主要包括招标告知书、招标文件的制定,开标工作,投标评审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定标、中标通知工作、相关委托协议书的签订等。 第四条杭州市审计局建立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协审单位投标评审专家库,有关专家由各层面组成,其资格由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确定。 进行协审单位招投标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投标评审专家组,由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在投标评审

文档仅供参考 会议召开之前邀请和召集。评审专家组负责公开唱标后的投标书进行评审,确定中标方或相关资质的优劣顺序。 杭州市审计局监察室负责对招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法制处负责为招投标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第五条组织(委托)审计招投标将采取”年度协审单位招投标”方式。 ”年度协审单位招投标”,是指全年度承接国家建设项目委托审计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凡符合条件均可前来投标的方式。中标后其协审单位资格二年内有效。 第六条”年度协审单位招投标”的操作程序如下: 1.采用公开招标,在杭州政府审计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2.招投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编制委托审计项目招标文件,包括招标邀请函、投标书范本; 3.接收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投标书; 4.组建评审专家组; 5.组织开标、评标、定标。评标采用打分法,即由评审专家按规定的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打分,评标内容包括:人员安排、投标单位基本情况、审计费用、审计质量保证措施、现场考察情况。确定入围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排名(按评分的结果从高到低排列); 6.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7.按排名先后、项目情况及各单位专业特长的分派原则进 3 2020年5月29日

招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6号)、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本部组织的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适用于在公司本部范围内实施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市政工程、修缮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对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管理公司应负责选择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府采购办认可的业务能力强、信誉好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投标。城投公司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招标 第五条下列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以下同)的; (二)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六条下列建设工程可采用议标方式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内(不含50 万元,以下同)的; (二)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条(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也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第七条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批准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一)因市政府下达的工期目标要求紧迫,公开招标无法实现工程工期目标; (二)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项目管理公司负责办理招标项目的申报、项目报建、招标条件备案等相关手续。 第九条议标的工程,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具备资质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单位名单由项目管理公司提出,报城投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定。 议标的工程由项目管理公司编制招标文件,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定。 第十条公开招标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项目管理公司审核后,报城投公司分管领导审查,总经理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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