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设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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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编制:熊培骥审批:张尚达天津新亚太监理公司盘营客专监理二标监理站二O一二年三月一日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全面履行投标承诺,规范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现场安全管理,发挥监理站安全管理体系,落实京沈公司、盘营指挥部的管理办法和相关要求,确保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营业线运营安全,制定本办法.二、编制依据:1、《安全生产法》;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179号);4、《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5、《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补充办法》(沈铁总发〔2010〕168号);6、《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补充办法》(沈铁总发〔2011〕197号);7、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监理站安全管理制度;8、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三、监理站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建立健全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监理站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四、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范围1、大型起重吊装及制、运、架设备:运梁车、提梁机、架桥机、轮胎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其他起重机等。

2、轨道运行设备:铺轨机、长轨运输车、线路捣固车、线路稳定车、道岔捣固车、卸碴车、配碴整形车、立杆作业车、电气化架线车、恒张力作业车、冷滑试验车、重型轨道车等。

3、其他大型设备:重型挖掘机、重型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载重汽车、自卸汽车、钻机、长螺旋钻机、静压桩机、卷扬机、混凝土拌合站、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输送车等。

五、本办法适用于新建盘锦至营口铁路客运专线、新建盘锦至营口铁路客运专线(沟海线道口)平改立工程.第二章组织七、为加强对大型机械设备施工安全管理,监理站成立了大型机械设备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尚达副组长:张中华组员:王文光刘德良韩金刚李春萍熊培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理站安质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8 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管理办法

8 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管理办法

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管理办法1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基建现场施工机械(如大型起重机械、龙门吊等)、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力建设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等四个规定的通知《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3.1 施工机械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机价值在2O0O元以上、基本上能独立发挥作用的生产用机械;3.2 起重机械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包括塔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履带吊、汽车吊、电梯、液压提升装置等用于起重作业的机械。

4 职责4.1 公司综合部是工程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4.2 监理方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监督,负责对施工单位进场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安全资质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5 管理内容与方法5.1 施工机械的管理5.1.1 大型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机械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5.1.2 大型起重机械的工作场地、轨道基础和轨道铺设,必须符合本机型的技术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起重机械轨道应有专人维护和清理杂物;5.1.3 在用的大型机械要求执行挂牌制度。

挂牌内容包括机械安全检验合格证、额定起重量、操作人员姓名、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5.1.4 大型机械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处理,严禁带故障作业;5.1.5 大型起重机械超负荷作业(不得超过额定负荷的10%)或吊大型物件时,应提供可靠的计算依据,制定合理的施工单位案、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及应急方案,内部审核后报监理方批准、备案后方可进行作业;5.1.6 大型起重机械进行双机抬吊作业,应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内部审核后报监理方批准、备案后方可进行;5.1.7 大型机械保养和维修必须贯彻“定期保养、强制进行、计划维修、按需进行”的原则。

施工车辆、交通及设备机具使用管理办法a

施工车辆、交通及设备机具使用管理办法a

施工车辆及设备机具(非专业队自备)使用管理办法1.目的为加强项目部施工车辆及设备机具使用、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达到有效地核算成本和控制成本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惠州工程项目各单位(专业队)施工交通、车辆及设备机具的使用调度。

3.职责3.1施工部是施工交通、车辆及设备机具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施工交通、车辆及设备机具的日常管理、日检、月检维修保养管理;●负责施工交通、车辆及设备机具的使用协调和调度;●负责向合同/计划控制部提供各专业队使用施工交通、车辆及设备机具的台班记录。

3.2各单位(专业队)需要使用非自备施工交通、车辆及设备机具,均以书面形式向施工部提出计划,由施工部进行统一安排。

3.3合同/计划控制部定期对各单位(专业队)使用的施工交通、车辆及设备机具进行结算。

3.4财务部根据合同/计划控制部提供的结算单据进行结算。

4.工作流程4.1各单位(专业队)●做好第二天使用计划,对施工班组合理地进行使用编排;●按使用的施工交通、车辆及设备机具提出具体的名称、数量和使用时间、使用地点;●按项目统一表格进行填写,要求当天填报第二天的施工交通、车辆及设备机具使用计划单,并于每天下午18:00~20:00时间内报送到施工部。

●车辆及设备机具使用完毕后,各单位(专业队)负责人在操作工的派工(车)单上签字认可,作为办理成本核算的依据。

●派工(车)单一式四联:使用单位(专业队)、施工部、财务部、操作工(司机)各一联。

4.2施工部●调度按各单位(专业队)的申报数量进行合理的安排;●每天将派工单发给操作工,并进行工作区和交通安全交底,操作工按日常检查项目检查完,方能进行工作;●工作结束后,操作工将单位(专业队)负责人签字认可的派工(车)单交回调度保存。

4.3合同/计划控制部●制订各种施工交通、车辆及设备机具的统一单价,便于施工部的具体操作;●制订的各种施工交通、车辆及设备机具的统一单价交项目财务部,便于单位(专业队)的结算和成本控制。

项目部施工人员、材料、机械管理办法

项目部施工人员、材料、机械管理办法

项目部施工人员、材料、机械管理办法
介绍
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项目部施工人员、材料和机械的使用,
以确保项目进展顺利、安全有效。

人员管理
1.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需要,合理配置施工人员,并安排合适的
工作岗位。

2.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考核、奖惩、培训等方面,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激励。

3. 所有施工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
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材料管理
1. 项目部应制定材料采购计划,根据施工进度和需求量合理安
排采购时间和数量。

2. 材料采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规格和质量进行,并
及时进行验收,确保入库材料符合要求。

3. 项目部应建立材料台账,做好材料的接收、保管、发放和使用记录,及时补充和更新材料台账。

机械管理
1.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需要合理配置所需机械设备,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机械设备的进出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并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3. 使用机械设备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和技能,遵守设备使用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安全管理
1.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安全。

2. 安全培训应定期进行,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防止事故发生。

3.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合理划分安全通道和责任区域,确保工作环境安全有序。

以上是项目部施工人员、材料、机械管理办法的基本要点,项目部应根据具体情况,完善和落实相关管理制度,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施工安全。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设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设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设备管理办法1. 背景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设备安全的重要工作。

为了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视频监控设备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本办法旨在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设备的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2. 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与维护2.1 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确保设备位置、角度和覆盖范围的合理性。

2.2 视频监控设备的维护应定期进行,包括设备清洁、线路检查、摄像头调整等。

如出现设备故障,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2.3 视频监控设备的数据存储应备份和加密,确保数据安全和可恢复性。

3. 视频监控设备的使用与管理3.1 视频监控设备的使用应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和权益。

3.2 视频监控设备的监控范围应合理,不能超出施工现场的必要范围。

3.3 视频监控设备应定期进行巡检,确保设备和画面的正常运行。

3.4 视频监控设备的操作和审查权限应限制在有关人员之间,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可追溯性。

3.5 视频监控设备的记录应保存一定时间,以备后续调查和追踪使用。

4.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办法的使用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罚措施。

5. 监督与检查建立定期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视频监控设备的合法使用和有效运行。

监督与检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

6. 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设备的管理工作。

如有其他补充规定或调整,将另行制定并实施。

以上办法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设备的管理办法,旨在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施工现场机具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机具管理办法

某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机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某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项目现场施工机具使用和管理,明确管理流程,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施工机具作为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生产要素,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总体管理有序,重点机械重点管控,不断提高施工现场机械化生产水平,提高企业竞争力。

第三条施工机具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部JGJ5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3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160《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的国家及地方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某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两级公司范围内项目现场使用的施工机具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对项目施工机具实行三级管理,即有限公司级、二级公司级、项目经理部级。

各单位施工经理是负责项目施工机具的分管领导,主持施工机具配置、使用的总体协调工作。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是项目施工机具现场使用过程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制订与维护项目施工机具管理制度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项目施工机具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

对项目施工机具现场使用过程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七条技术部:检查与项目施工机具相关在用标准的持有情况,审核项目部机械安装和拆除方案。

第八条安全监督管理部:对项目机械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组织或参与机械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第九条经营采购部:组织施工机具租赁招标工作,督促使用单位与租赁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对施工机具质量和服务的要求、租赁起止日期和各方责任与权力。

第十条项目经理部:编审项目施工机具配备计划,组织对租赁方考察,协助订立合同,组织对施工机具验收,建立施工机具技术档案;需要安装的机具应编制安拆方案,组织安装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根据实际情况更改及优化大型施工机械选型,并按原方案流程进行重新报审;对机具日常使用、维护维修进行动态管理;加强工程分包商自带机械管理,以使其符合相关规定;确定项目施工机具管理的牵头部门,明确项目机械管理职责分工,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收集租赁供应单位资质资料、进场机械随机资料、机械计划、机械进出场记录、验收记录、日常检查记录、维护记录、按设备单机、设备类型统计台班等。

施工现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项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和范围为了规范项目施工现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及时了解和掌握设备动态,发挥设备优势,解决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规定了项目施工现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在租赁、进场、使用、停放及退场的基本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在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本规定所称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包括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铲运机等工程机械设备;大型车辆包括重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车辆。

二、职责项目部应当加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对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实行定位管制,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并将落实情况纳入综治维稳考核体系。

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项目部财政预算.三、租赁寻找有资质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车辆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安全协议、《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反恐维稳承诺书》及《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停放管理告知书》。

大型工程机械设备、车辆租赁公司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所属设备、车辆办理齐全手续,驾驶人员持有效相关特种作业证。

租赁公司对相关大型工程机械设备、车辆安装定位管制终端。

四、设备进场1、对进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车辆进项逐一验收、登记建档,大型工程机械设备驾驶人员应当取得驾驶证或者操作证;上道路行驶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的牌照、驾驶证,以及农牧局核发的机械设备牌照.由使用单位向所在区公安机关申请,经公安机关同意,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方可进场.2、建档要求:租赁公司资质证明、租赁公司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设备行驶证复印件、驾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3、对进场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项安全、维稳培训交底。

塔吊、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安全管理办法

塔吊、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安全管理办法

塔吊、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安全管理办法塔吊、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是建筑施工中常用的设备,为了确保施工安全,需要遵守以下安全管理办法:1.设备选择与安装:根据施工需要和现场情况,选择合适的塔吊、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设备。

设备安装前,需进行认真检查,确保设备的结构完好、电气设备连接可靠。

2.施工人员培训与上岗: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使用规程和安全操作要点。

3.设备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包括设备清洁、润滑、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性能。

4.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规程操作,不得擅自改动设备的安全装置和工作参数。

设备使用过程中,要保持沟通畅通,与操作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之间保持有效的沟通。

5.设备周边安全防护:在设备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确保施工区域不受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设备周围应设置围护栏杆或阻挡物,防止工人误入危险区域。

6.定期检查和检测: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修理或更换设备。

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

7.应急预案和演练:建立设备使用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设备故障、人员伤害等突发情况的处置措施,并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8.安全监督与记录:建立设备使用的安全监督制度和记录,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及时通报和上报有关部门。

以上是塔吊、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安全管理的一些基本办法,具体安全管理工作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补充。

同时,还要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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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设备管理办法1、设备使用1.1设备机长、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大型设备机长(主司机)必须随机调动。

1.2设备操作必须按安全操作正确使用,并按规定进行各时段的维护保养。

1.3设备严禁带病(是指危害设备安全以及人身安全的缺陷)作业和超负荷运行。

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保证事故范围不再扩大,确信不会导致人身安全和影响设备寿命,并经主管工程师批准。

大中型施工设备和关键生产设备必须经项目部(机械厂)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运行。

1.4遇情特殊况设备需要超负荷作业时,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测校核,确认没有导致设备安全、人身安全的缺陷和隐患时,在采取必要的措施,经主管工程师批准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短时间作业。

1.5设备必须使用符合设备规定的燃料、润滑油(润滑脂)、液压油等,使用替代产品必须经设备物资管理部门认可,并经试验符合要求。

1.6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听从生产指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可能引起安全事故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报告设备物资管理部门。

1.7设备多班作业时,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

1.8设备操作人员每班作业必须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运行记录必须清楚记录设备主要运行参数。

1.9设备机长、操作人员必须参与设备的大、中、小修,参加设备技术检验,并在设备修理竣工验收单上签字。

1.10出现设备事故,及时向单位领导、设备物资管理部门报告,同时设备机长、操作人员必须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

1.11施工设备必须挂牌,名牌上应明确该机责任人,设备名称、型号规格。

2、设备保养2.1施工设备保养实行强制保养制度。

2.2项目部(机械厂)设备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设备机长(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设备例性行(日常、定期)保养、走合保养、换季保养、停放保养、设备转移前保养。

日常保养:机械设备在每班运行前、当班运行结束后,为及时发现隐患,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所进行的以清洁、紧固、调整、润滑为主的检查和预防的保养措施。

此项工作由操作者完成。

定期保养(强制保养):指机械设备在运行一定周期后,为消除不正常状态,恢复良好的工作状态所进行的一种预防性的维修和保养。

定期保养属于修理性质项目。

对大中型设备和关键设备必须实行强制性维护保养制度。

走合保养:指新机械或大修后的机械,在投入使用初期所进行的一种磨合性保养,由操作者来完成。

换季保养:指机械在季节温度变换时所进行的一种适应性保养。

其主要作业内容是换用适应季节温度的润滑油和工作油料,采取防寒、降温及防雷措施。

主要内容由设备所属作业队(车间)完成。

2.3当生产任务紧张时,机械设备不能按规定时间(里程)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时,经设备物资管理部门、主管工程师批准,可延期进行,但定期维护保养时间(里程)不得超过同级保养周期10%。

2.4设备修理需更换主要零件,总成需经过机电物资科或主管工程师验证,确认无法修复,再造计划购买。

需加工的零件由承担修理工作的车间提供图纸,经设备主管部门认可后安排加工。

2.5设备物资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2.6机长(操作人员)负责设备日常保养,按照清洁、紧固、调整、润滑等要求或设备使用要求进行保养,保持良好的设备状态。

2.7设备保养人员应及时将保养内容记入《设备运行记录》,设备物资管理部门负责记录的整理、归档。

3、设备修理3.1设备修理贯彻计划预检修和设备状态检测为基础的预防检修相结合的修理制度,按照技术规程规定时间间隔结合对机况的检查对设备进行小修、总成修理和大修,并逐步过度到以设备状态检测为基础的预防性维修。

3.2设备的小修和大修由使用单位组织实施,设备较集中的单位,配备相应的维修力量和设施,以保证设备良好状态。

3.3设备中小修理由使用单位填写《设备修理申请表》,由设备物资管理部门对修理项目进行审核,编制预算费用,经项目部(机械厂)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修理。

3.4设备大修有项目部(机械厂)申报,经分局审核,报工程局批准后,由项目部(机械厂)负责组织安排具有大修资质的厂进行大修或由项目部(机械厂)自己组织修理力量大修。

3.5设备修理要完善修理工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设备修理和保养技术标准,保证修理质量,降低修理成本。

3.6修理竣工的设备要进行技术检验,达到相应标准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才能出厂。

设备机长(司机)要参加技术检验,并在验收单上签认。

4、设备报废4.1按工程局规定提足折旧,但仍有使用(修复)价值的设备仍严格按设备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4.2符合下列标准向分局申请报废——达到使用年限,并丧失使用价值的,——技术落后、耗能高、效率底、无改造价值的。

——主要机件损坏严重,进行大修已达不到原有的技术状况和满足安全要求的,或修理成本过大,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3设备报废由项目部(机械厂)填写《设备报废处理申请表》,报分局设备物资办审核,分局领导审批,工程局批准,经工程局财务核准消帐。

4.4原值在一万元以下的设备报废处理由分局审核批准,原值在一万元以上的设备报废处理由工程局审核批准。

5、设备购置5.1项目部根据生产需要,每年12月15日按《××年度设备购置计划汇总表》要求申请下一年的度的设备购置计划,经分局设备物资办汇总审核,工程局批准,形成下一年的设备购置计划。

在特殊情况下(如工程急需等待)各单位可申请设备购置补充计划。

5.2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设备购置由分局审批,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设备购置由工程局审批。

购买时向分局备案。

5.3设备购置由项目部(机械厂)设备物资管理部门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设备购置专题报告,报分局设备物资办审核。

5.4设备采购询价由分局设备物资办、项目部(机械厂)设备物资科或经营科同时进行,询价结果局设备物资办汇总,最终选择质量好、价格合理、售后服务好的厂家进行采购。

5.5委托各项目部(机械厂)采购的设备,将合同以及询价、比价情况报分局设备物资办备案。

6、设备事故管理6.1各单位行政正职是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对贯彻水电八局施工设备安全管理规定负责。

6.2凡由于(施工)设备原因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施工)设备损失、人员伤亡和其他灾害造成的设备损失,均为设备事故。

6.3设备事故分类:类别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大事故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一般事故1万元以上(含1万元)小事故1万元以下6.4施工设备事故上报6.4.1发生设备事故,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紧急措施或停机,防止事故蔓延扩大,保护现场。

并向有关部门、领导报告。

6.4.2发生事故的事故单位应在12小时(重大事故)、48小时(大事故)以内,通过分局向工程局设备物资处报告,一般事故随月报表统计上报。

6.4.3交通事故应先向当交警部门报告,若设备、人员已经投保,还应及时报有关保险公司。

6.4.4事故单位设备物资管理部门对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

6.5凡由(施工)设备原因引起的(施工)设备损失的设备事故由设备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事故调查分析和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6.6重大、大事故由工程局负责组织调查,一般事故由分局或项目部(机械厂)组织调查。

6.7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调查结案后,由事故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12.8设备事故调查人员由机电技术人员、设备管理人员、安全部门、工会等人员组成。

6.8设备事故调查内容:查明设备事故的原因、经过、性质、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填写《机械设备事故损失情况鉴定表》,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措施。

6.9施工设备事故责任及处罚按《水电八局事故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7、设备机长(操作手)职责7.1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7.2必须严格遵守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7.3机长有权对于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错误指挥和命令拒绝执行,并向有关部门反映违规情况。

7.4发现故障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停机检修要求。

排除故障,防止事故扩大造成损失。

7.5带领机组人员正确使用、保管、保养和维修设备,对设备的完好和完好率负责。

7.6降低能耗,节约成本。

7.7认真做好运行记录、检修记录、保养记录。

对设备的各类原始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7.8参加设备的修理,在设备大修期间必须随机跟修,并参与设备验收工作。

8、设备考核1.由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部门检查人员对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检查。

2.考核时间;项目部每季度对作业队、班组以及机长(操作人员)进行一次考核。

3.考核内容:设备使用、设备维护保养、设备大修、设备报废处理和各种报表。

4.由项目部设备物资管理部门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对作业队(车间)、班组以及机长(操作人员)的考核结果。

报分局设备物资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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