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日常管理办法
党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

党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
首先,应将党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列入日常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并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党组织活动、党章学习等结合起来。
其次,应根据党员八小时以外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地党建活动,制定一套可行的监督方法。
党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应该突出“工作、学习、生活”三个方面的监督,以便于全面掌握党员的情况和行为。
首先,应注重党委和党总支的定期抽查和督查,及时发现重大问题;其次,应在工作平时,采取个性化的监管,以防止任何不当的行为;此外,应合理建立党员考核制度,及时反映党员的工作表现。
党员八小时以外管理监督还应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监督,如党章学习、史学学习、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等。
应根据党员特点、学习方式等不同,做出合理安排,以促进党员的学习,丰富活动形式,开展具有辩论性、提问性、研讨性等思想层面的活动。
其实,党员八小时以外管理监督也包括对党员的生活行为的监督,以确保党员的个人行为是否遵守党的章程。
应加强党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党的章程,要求党员遵守党规纪律,表现出正确思想人格,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党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应坚持以实际行动促进党员的个人成长和发展,宣传教育以促进党员的党性锻炼,以及切实执行督促检查,加强有效的处置工作。
通过综合实施上述措施,可以
有效实施党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管管理,实现党员的基本任务和职责。
合格党员标准管理制度

合格党员标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员管理,提升党员素质,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相关党内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党组织内的党员管理工作。
第三条党员是党的基本组织成员,应当遵守党章和党的各项决议,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模范遵守党的纪律。
第四条各级党组织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章入党申请及考察第五条入党申请条件:(一)坚信共产主义信念,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入党申请资格的群众。
(二)遵守党的纪律,无严重违纪行为。
(三)有一定的政治表现和组织能力。
(四)年满18周岁。
第六条入党申请程序:(一)填写入党申请书,提交所在支部。
(二)支部书记组织党小组讨论,对申请人进行考察。
(三)支部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第七条入党预备期:(一)入党申请人经过支部的初步考察,进入入党预备期,时间为一年。
(二)入党预备期内,支部书记应定期对入党申请人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其政治运动能力。
(三)入党预备期结束,经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转为正式党员。
第八条试用期:(一)新党员转正后,应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
(二)试用期内,新党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听从党组织的管理,提高政治认识水平。
(三)试用期结束,经支部讨论通过,正式成为党员。
第三章党员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党员的权利:(一)有权了解党的政策和决议,有权参与党的组织生活和重大决策。
(二)有权参加党组织和党派进行的各项活动。
(三)有权向党组织反映问题和建议,保障党员权益。
(四)有权享受党组织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保障。
第十条党员的义务:(一)服从党组织的组织和领导,维护党的统一和团结。
(二)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三)维护党的形象,加强党性修养。
(四)发扬党员先锋作用,为党和人民服务。
第十一条党员的监督:(一)党员应接受党组织的监督,自觉接受评议,主动接受批评和教育。
加强党员管理办法措施

加强党员管理办法措施针对基层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必须得狠抓关键环节,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教育管理,不断促进基层党员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党员管理办法措施:一、履行党支部工作职责1、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本单位的各项指示、决定,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3、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党支部议事规则1、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部成员参加。
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2、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
3、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每月应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凡属党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决定重要问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
5、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支部书记对决议实施过程中出的问题应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6、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文件、材料由支部书记签字后方可上报、下发。
三、“三会一课”制度1、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
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我厂关于加强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我单位党委关于加强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单位党组织在新形势下的党员管理工作。
根据党章有关规定及省委、马钢党委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的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的文件精神。
依据安徽省委(组通字[2014]36号)文、马钢党委(集各支部[2014]68号文)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党组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激发党员队伍生机活力1.严格党内组织生活。
以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为重点,严格经常性的党内组织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党委委员、党支部委员要带头执行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要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及时给予批评帮助。
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1)党委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制度,是一项党内重要的组织制度。
对正确解决党内矛盾,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内监督,增强党性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党内的团结和帮助干部的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召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以下基本程序和要求。
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年必须召开一次,会议日期和主题,须提前5天通知党员干部,使其做好准备。
主题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或单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主题。
民主生活会前,要通过座谈会、交谈、调查等形式,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会议的主题、群众意见,撰写发言提纲,着重检查自己在党性党风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思想根源。
2)党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
一般不得延期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上半年最迟在7月上旬完成,下半年最迟在次年元月上旬完成)。
党员日常管理办法

党员日常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在广大同学中树立起学生党员良好形象,促进学生支部战斗力,充分发挥学生党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作用,使党支部更好的开展工作,制定相关细则如下。
一、考核对象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全体学生中的预备党员、正式党员二、基本要求(一)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1、自觉参加所在支部及党小组组织的各类政治理论学习与集体活动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政治理论学习,并做好相关笔记,与每月月底之前上交学习的心得或思想汇报;每学期要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政治理论文章或心得,并于每学期第16周左右交给所在支部3、每学期围绕“学生党员先进性作用的发挥”,举办一个系列活动。
如可围绕“树大学生党员形象”,推出“大学生党员形象”论坛、“我心目中的大学生党员形象”征文活动、大学生党员形象调研等等系列活动。
4、对于学生干部党员,教育管理的要求和标准要高于一般党员。
(二)刻苦学习专业知识1、争做学习标兵,刻苦学好专业知识,综合排名不能低于班级的前50%,低于者,要做出整改的计划,并在下学期得到落实;2、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上课认真听讲,不做任何与课堂无关的事情;3、科学合理安排课余时间,认真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不能以工作为借口影响正常的学习;4、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作弊行为。
若党员出现作弊行为,要做出深刻检讨并根据情节做出相应的处理和处分。
(三)严格行为规范,做生活的楷模1、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不抽烟,不酗酒2、乐于助人,关心同学,对有困难的学生要给予及时、热情的帮助3、正确对待工作与荣誉,不计较个人得失,在荣誉称号评定、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方面树立先群众后党员的观念。
三、权利和义务1、对所在班级、寝室等所发生的违纪违规事件有及时干预、报告的权利和义务2、配合学院党组织及时向学生宣传中央文件和精神,并及时组织同学做好传达和宣传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
党员活动管理制度

党员活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员活动管理,推动党员队伍建设,提高组织凝聚力,促进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员活动管理制度是组织凝心聚力、提高组织凝聚力,促进组织成员增强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
第三条党员活动管理制度的实施对象是全体党员,包括普通党员、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第四条党员活动管理制度由党组织制定,经党组织会议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第五条党员活动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当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相适应,符合党员的特点和组织实际,健全和完善党员活动的管理制度。
第六条党员活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党员组织生活、党员学习教育、党员奖惩纪律、党员联系方式等。
第七条党员活动管理制度应当以实践检验和不断完善为基本特点,保持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创新性。
第八条全体党员在党的活动中都要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积极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二章党员组织生活第一条党员组织生活是党员围绕党组织的中心任务而开展的交流和研讨活动。
第二条党员组织生活应当定期进行,一般以每月一次为宜。
如特殊情况下可酌情调整。
第三条党员组织生活的内容应当围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经验和党组织的工作任务而确定。
第四条党员组织生活应当注重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提高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
第五条党员组织生活应当注重党员学习教育,增强党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党员的工作水平。
第六条党员组织生活应当注重党员工作交流,增强党员之间的团结和协作,提高党员的工作效率。
第七条党员组织生活的方式方法应当多样化,如专题报告、座谈讨论、小组讨论、辩论比赛等。
第八条党员组织生活应当注意处理好党员思想和工作之间的关系,不得搞消极、浪费和无效的活动。
第九条党员组织生活的具体组织形式和活动内容由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第三章党员学习教育第一条党员学习教育是组织引导党员学习和思考,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一项重要活动。
日常党务管理制度

日常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党员日常行为,推动党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党组织的全体党员,是党员日常行为的行为准则和管理规范,是保障党员权益、规范党员行为、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制度。
第三条党员应当严格遵守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恪尽职守,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能力水平,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接受党的教育,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管理。
第四条党员应当以身作则,恪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守党的组织秘密,不得随意泄露党组织机密,绝对服从党组织的决定及上级党组织的工作安排。
第二章日常党务管理第五条党员应当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组织生活、党课教育、党性锻炼和党纪检查等活动,认真学习理论知识,不断增强政治理论水平,提高组织觉悟。
第六条党员应当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工作安排,按时参加党组织活动,积极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组织和动员身边的群众积极支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党员应当维护党内团结,不得对党组织和干部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和诋毁,不得利用党内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有明显的派别行为和党内分裂行为。
第八条党员不得在党组织活动中违反公序良俗,不得在党组织活动中从事赌博、走私、嫖娼、吸毒、酗酒、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不得擅自组织和参加各类不当活动。
第九条党员应当保守党内秘密,不得擅自向外界透露党的机密信息和党的重要决策,不得利用党内信息牟取私利。
第十条党员应当维护党员形象,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在公开场合自觉遵守党的标准和纪律,言行举止得体、庄重大方。
第三章党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党员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等权利,但行使这些权利不得损害党的利益,不得损害党的形象。
第十二条党员有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有知情权、表达意见权、参选权和监督权,但在党内事务中不得擅自发表对党的批评和抨击。
党员领导干部职工日常管理考核考核办法

干部职工日常管理考核考核办法内含三个版本考核办法,全文8300字请在这里输入单位/组织名称二○一九年三月干部职工日常管理考核考核办法 (一)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镇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经镇党委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全体机关公务员及后勤工作人员,其他站所人员参照此办法严格执行。
站所每月底将本月作风效能考评情况报镇考评办存档核查。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考核内容由工作实绩考评、分管领导评定、民主测评、加分和奖励四部分组成。
(一)作风效能考评(满分为50分)主要考评执行考勤、请销假、值班、会议、效能建设等方面制度情况。
1、镇干部上班期间,严格考勤制度,由值班领导及镇党政办组织实施,值班领导要做好出勤考核督查。
党政办每周汇总一次,打卡记录、出勤汇总及假条一律交副书记存档。
党政办每月书面通报一次。
2、在镇上班的全体镇干部每周一到周五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每天打卡时间上午9:00前、下午17:00后。
因请假和到上级办事、开会、下村等特殊情况未打卡的,本人需主动告知主要领导。
3、上班无故迟到、早退、考勤无故未打卡的每次扣0.1分,旷工的每天扣1分。
4、事假、病假、产假、婚丧假、年休假等应按相关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履行请假手续或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每超过1天扣1分。
5、值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无故脱岗的每次扣1分;在上级部门督查时(含电话督查)被通报的或发生突发事件需值班人员进行处置而不到场的,相关值班人员每次扣3分。
6、单位组织的会议,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2分,不请假缺席的每次扣0.5分。
7、上班时间不认真履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被纪检等上级部门通报的(玩电脑游戏、打扑克、炒股等),每查到一次扣3分。
8、服务态度横蛮、作风散漫、办事拖拉被群众举报有违反机关效能行为并查实的,每次扣2分;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3分。
9、个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及记大过的一次扣20分;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的一次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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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日常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在广大同学中树立起学生党员良好形象,促进学生支部战斗力,充分发挥学生党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作用,使党支部更好的开展工作,制定相关细则如下。
一、考核对象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全体学生中的预备党员、正式党员
二、基本要求
(一)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1、自觉参加所在支部及党小组组织的各类政治理论学习与集体活动
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政治理论学习,并做好相关笔记,与每月月底之
前上交学习的心得或思想汇报;每学期要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政治理论文章或心得,并于每学期第16周左右交给所在支部
3、每学期围绕“学生党员先进性作用的发挥”,举办一个系列活动。
如
可围绕“树大学生党员形象”,推出“大学生党员形象”论坛、“我心目中的大学生党员形象”征文活动、大学生党员形象调研等等系列活动。
4、对于学生干部党员,教育管理的要求和标准要高于一般党员。
(二)刻苦学习专业知识
1、争做学习标兵,刻苦学好专业知识,综合排名不能低于班级的前50%,
低于者,要做出整改的计划,并在下学期得到落实;
2、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上课认真听讲,
不做任何与课堂无关的事情;
3、科学合理安排课余时间,认真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不能以工
作为借口影响正常的学习;
4、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作弊行为。
若党员出现作弊行为,要做出
深刻检讨并根据情节做出相应的处理和处分。
(三)严格行为规范,做生活的楷模
1、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不抽烟,不酗酒
2、乐于助人,关心同学,对有困难的学生要给予及时、热情的帮助
3、正确对待工作与荣誉,不计较个人得失,在荣誉称号评定、困难补
助、学费减免等方面树立先群众后党员的观念。
三、权利和义务
1、对所在班级、寝室等所发生的违纪违规事件有及时干预、报告的权
利和义务
2、配合学院党组织及时向学生宣传中央文件和精神,并及时组织同学
做好传达和宣传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
3、坚决执行组织,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党组织分派的各项任务
4、积极主动地配合各班团支部、各学生党支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5、及时了解收集同学的思想动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
6、密切联系班长、舍长对班级和宿舍的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
和院领导及相关辅导员联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四、考核内容
(一)政治思想素质
1、能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要求,在各方面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
己,发挥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能积极参与党支部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
及有关文件的学习。
不断增强自身党性修养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能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3、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自觉密切联系同学,能团结同学,主动参与学
院工作,自觉为同学服务,做好同学的思想工作,接受同学、老师的民主监督
4、入党后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不良现象
斗争
(二)作用发挥
1、党建工作
(1)认真完成支部交给的党建联系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
(2)做好所联系班级或支部的党章学习小组的指导工作,积极参与该团支部的推优、政治学习、团支部建设等活动。
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在同学中建立学生支部的广泛群众基础,树立学生党员的良好形象,积极
正确地引导广大同学向党组织靠拢
2、发挥自身在班级中的作用
(1)班风和学风建设中的作用
(2)班干部队伍建设中的作用
(3)班级学习带头作用
(4)班级第二课堂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5)配合班长做好学习和生活帮困工作中的作用
3、其他
(1)积极参与学院学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影响并带动周围的同学
(2)注意在社会上的影响,积极主动帮助别人,参与各项公益活动,树立党员形象
五、考核方法
(一)政治素质
1、思想汇报
每季度至少一份思想汇报,汇报形式可以是涵盖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状况的思想汇报,也可以是每季度的反思表,迟交一次,扣2分,不交一次扣5分。
2、党支部会议
自觉参加支部会议,是每个学生党员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职责。
凡无故缺席者每次扣3分,迟到者扣1分。
需请假者,必须会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支部书记同意后方可准假。
3、学生党员行为作风
(1)凡被学院、系部、班级通报批评者一次扣5分(校级加倍),警告以上处分者(包含警告)直接考核为不合格
(2)党员必须时刻关注自己的学习成绩,凡是综合排名在班级后50%者,扣5分
(3)切实做好学院、系部、班级所安排的任务,未完成任务者每次扣2分
(二)党员先进性工作
1、党建工作
(1)党员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关心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工作、思想及成长情况,定期找他们谈话(每学期至少2次),并做好该积极分子的相关党建材料的更新工作,经检查,以上工作到位者,学期末,可加2分/位
(2)每月按照规定开展的组织生活要准时上交材料,可以是心得体会,学习笔记等,也可以是支部的活动,对于活动主要负责人每人可加3分,其他配合人可加2分
(3)及时发现优秀同学,积极推荐给组织
(4)入党介绍人,每介绍一位入党对象,可加2分
2、业务学习
(1)综合积分排名没有在班级前50%者,不能被评选为优秀党务工作者或优秀党员称号
(2)每学期出现不及格超过2门次以上者,当年的考核为不合格
(3)英语、计算机过级者可加5分
(4)各类竞赛获奖情况,院级以上(含院级)可加5分,优秀奖可加3分,鼓励奖可加2分,校级奖可加倍,国家级奖项可加3倍。
(5)学生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学风、班风、社风的全面发展。
文明宿舍加10分,优秀班集体加10分。
(6)自身参加科研项目及发表文章者给予加分(校级5分,省级及其以上10分)
(7)党员开展“一帮一”帮扶活动,若帮助对象有明显进步的,可加上5分
(8)党员担任团委学生会、党支部工作的给予加分。
学生会部长以下(含部长),一学期满加5分,部长以上(含各学生组织主要干部)加8分,支部委员加3分,支部副书记加5分
(9)党员做一件好事(如献血、结队扶贫等)加上3分
六、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75分为合格,76-89
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2、学生党员的考评结果公布、存档,作为党员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同时对优秀的党员给予公开表彰
3、对在党员考核中成绩不合格的党员要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连
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建议作出相应的处分。
对考核不合格的预备党员,视情况延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七、表彰和奖励
每年度,学院党总支、各学生党支部要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对在日常生活中和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学生党支部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每年可评选20名“院党员先进个人”;20-30名“院党员积极分子”;对表现特别优秀的,报请校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荣誉称号,对上述获奖者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八、学生党员考核表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