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辩证思维与“三大规律,五大范畴”-修正版
辩证法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

辩证法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大定律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即事物的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1、矛盾及其基本属性。
矛盾即对立统一,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双方既互相依存又互相对立的关系。
矛盾对立双方存在的这种既对立又统一的两种基本关系,也就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即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的互相依存、互相联结及互相转化的性质。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性质。
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任何矛盾关睥事物都同时具有同一性和斗争性两种属性。
对立双方又统一又斗争,使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引起事物的变化和发展。
只讲斗争不讲同一,只讲同一不讲斗争,都不符合事物矛盾的本质。
2、矛盾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处因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
这是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动因的基本观点。
内因是指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即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外因是指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即事物外部的矛盾性。
事物内部对立双方,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成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因。
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又统一又斗争,则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内因和外因作为同时存在的内部和外部的联系,都对事物发展发生作用。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在于矛盾存在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普遍性的观点要求我们要实际工作中,勇于承认和揭露矛盾,善于分析矛盾,从而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的不同发展阶段的各个侧面都各有特点。
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二是同一事物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三是同一事物矛盾的各个侧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各有其特点。
矛盾特殊性的观点要求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它包括了许多重要观点、规律和范畴。
本文将以《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为标题,详细介绍唯物辩证法的相关内容。
唯物辩证法的两大观点是唯物主义和辩证法。
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客观存在的,意识是物质的产物。
辩证法强调对事物的矛盾运动和变化的认识,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通过矛盾的斗争推动事物的前进。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包括了辩证统一规律、矛盾普遍规律和质量互变规律。
辩证统一规律指的是事物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统一。
事物在一定条件下既保持着自身的同一性,又通过内部矛盾的斗争来推动自身的发展。
矛盾普遍规律强调了事物内部的矛盾和斗争是普遍存在的,没有例外。
任何事物都是由矛盾构成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质量互变规律指的是事物发展的过程中,质量的数量变化会引起性质的变化。
当事物的数量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发生质变,产生新的质量。
唯物辩证法的五大范畴包括了对立统一、斗争、转化、否定之否定和质变。
对立统一指的是事物内部存在着相互对立的矛盾,但同时又存在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关系。
斗争是矛盾的表现形式,通过矛盾的斗争推动事物的发展。
转化是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由一种状态转变为另一种状态的过程。
否定之否定指的是事物发展的过程中,旧的事物通过否定被新的事物所取代,新的事物又包含了旧事物的一部分内容。
质变是指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发生质的变化,产生新的质量。
综上所述,唯物辩证法的两大观点、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构成了其核心内容。
通过对唯物辩证法的认识,可以更好地理解世界的运行规律,指导人们进行实践活动,推动社会的进步。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摘要:一、唯物辩证法简介1.唯物辩证法的来源2.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思想二、唯物辩证法的两大观点1.联系与发展2.矛盾与统一三、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1.对立统一规律2.质量互变规律3.否定之否定规律四、唯物辩证法的五大范畴1.物质与意识2.量变与质变3.肯定与否定4.原因与结果5.偶然与必然正文:唯物辩证法是一种揭示事物发展规律的哲学方法,源于马克思主义哲学。
它主张用联系和发展的眼光看待事物,强调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影响,以及事物发展的内因和外因。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
它主张从事物的本质、内在联系和矛盾运动中把握事物的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两大观点是联系与发展。
联系观点强调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影响,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发展观点强调事物的前进和上升,认为事物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由矛盾推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和否定之否定。
对立统一规律认为,事物内部包含着矛盾,矛盾双方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共同推动事物发展。
质量互变规律认为,事物的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会引起质变,从而推动事物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认为,事物发展过程中,旧事物被否定,新事物产生,然后又被否定,如此循环往复,推动事物不断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五大范畴是物质与意识、量变与质变、肯定与否定、原因与结果、偶然与必然。
物质与意识范畴强调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
量变与质变范畴强调事物发展过程中量的积累和质的飞跃。
肯定与否定范畴强调事物发展中的肯定和否定两个阶段,以及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
原因与结果范畴强调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和结果在事物发展中的辩证作用。
偶然与必然范畴强调事物发展中的必然性和偶然性,以及它们在事物发展中的辩证关系。
通过唯物辩证法,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世界,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从而指导我们的实践活动。
三大定律、五大范畴、三个观点

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和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现象和本质: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原因和结果: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辩证法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这三大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
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
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一分为二的关系。
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其中的“一”。
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二”。
用逻辑关系图表示,是这样的形式:对立统一规律┤(核心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变化规律:内部变化规律└肯定否定规律——发展规律:外部过程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包含在肯定否定规律内部,属于发展的连续性具有的客观规律。
从哥德巴赫猜想的哲学证明中我们看到,对立统一规律表现得最突出,其次是量变质变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存在不存在呢?我们说,这个规律在哲学证明中也体现出来了,但是很不明显。
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即事物的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质量互变规律事物的质、量、度。
任何事物都具有质和量这两种规定性。
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部的规定性。
量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
一定的事物都具有一定的质和一定的量。
是质和量的统一体。
?质与事物是直接同一的,一定的质就是一定的事物。
质是人们区分、认识具体事物的客观依据。
量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
事物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只要不引起质的变化,一事物仍保持其质的稳定性,仍是原来的事物。
这种保持事物质的数量界限就是度。
度是质和量的统一。
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进一步展开,它所提示的是事物发展的道路和总趋势。
1、事物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规律、五⼤范畴、三个基本观点⼀、辩证法的三⼤规律即对⽴统⼀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这三⼤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
这是⿊格尔在《逻辑学》中⾸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辩证法规律揭⽰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的产物。
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辩证法的三⼤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分为⼆的关系。
基本规律是对⽴统⼀规律,它是其中的“⼀”。
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
⽤逻辑关系图表⽰,是这样的形式:对⽴统⼀规律——(核⼼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变化规律:内部变化规律└肯定否定规律——发展规律:外部过程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包含在肯定否定规律内部,属于发展的连续性具有的客观规律。
从哥德巴赫猜想的哲学证明中我们看到,对⽴统⼀规律表现得最突出,其次是量变质变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存在不存在呢?我们说,这个规律在哲学证明中也体现出来了,但是很不明显。
A、对⽴统⼀规律对⽴统⼀规律即事物的⽭盾规律,揭⽰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动⼒,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
B、质量互变规律事物的质、量、度。
任何事物都具有质和量这两种规定性。
质是指⼀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部的规定性。
量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
⼀定的事物都具有⼀定的质和⼀定的量,是质和量的统⼀体。
质与事物是直接同⼀的,⼀定的质就是⼀定的事物。
质是⼈们区分、认识具体事物的客观依据。
量与事物不是直接同⼀的。
事物在⼀定范围内量的变化,只要不引起质的变化,⼀事物仍保持其质的稳定性,仍是原来的事物。
这种保持事物质的数量界限就是度。
度是质和量的统⼀。
C、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是事物⽭盾运动的进⼀步展开,它所提⽰的是事物发展的道路和总趋势。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矛盾论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辩证法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这三大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
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
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一分为二的关系。
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其中的“一”。
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二”。
用逻辑关系图表示,是这样的形式:对立统一规律┤ (核心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变化规律:内部变化规律└肯定否定规律——发展规律:外部过程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包含在肯定否定规律内部,属于发展的连续性具有的客观规律。
从哥德巴赫猜想的哲学证明中我们看到,对立统一规律表现得最突出,其次是量变质变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存在不存在呢?我们说,这个规律在哲学证明中也体现出来了,但是很不明显。
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即事物的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质量互变规律事物的质、量、度。
任何事物都具有质和量这两种规定性。
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部的规定性。
量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
一定的事物都具有一定的质和一定的量。
是质和量的统一体。
?质与事物是直接同一的,一定的质就是一定的事物。
质是人们区分、认识具体事物的客观依据。
量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
事物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只要不引起质的变化,一事物仍保持其质的稳定性,仍是原来的事物。
这种保持事物质的数量界限就是度。
度是质和量的统一。
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进一步展开,它所提示的是事物发展的道路和总趋势。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摘要:一、唯物辩证法简介1.唯物辩证法的来源2.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思想二、唯物辩证法的两大观点1.联系与发展2.矛盾与统一三、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1.对立统一规律2.质量互变规律3.否定之否定规律四、唯物辩证法的五大范畴1.原因与结果2.必然性与偶然性3.可能性与现实性4.内容与形式5.本质与现象正文:唯物辩证法是一种揭示事物发展规律的哲学方法,源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其基本思想是通过对事物内部的矛盾和联系的研究,来把握事物的发展过程。
唯物辩证法主要包括两大观点、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两大观点是联系与发展。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
同时,事物是不断发展的,发展的原因是事物内部的矛盾。
唯物辩证法强调,要把握事物的发展趋势,就必须揭示事物的矛盾,并利用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和否定之否定。
对立统一规律认为,事物内部存在着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正是这种对立推动了事物的发展。
质量互变规律则指出,事物的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发生质变。
否定之否定规律则强调事物发展的过程中,旧事物被新事物否定,然后新事物又被更新的事物否定,如此循环往复,推动事物不断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五大范畴包括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内容与形式、本质与现象。
原因与结果揭示了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必然性与偶然性讨论了事物发展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可能性与现实性则关注事物发展的潜力与现实状态;内容与形式揭示了事物的内在本质与外在表现之间的关系;本质与现象则是研究事物内在规律与表面现象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