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规律五大范畴之原因和结果
马哲 三大规律 五对范畴 三个观点

马哲三大规律五对范畴三个观点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和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现象和本质: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原因和结果: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辩证法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

辩证法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大定律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即事物的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1、矛盾及其基本属性。
矛盾即对立统一,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双方既互相依存又互相对立的关系。
矛盾对立双方存在的这种既对立又统一的两种基本关系,也就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即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的互相依存、互相联结及互相转化的性质。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性质。
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任何矛盾关睥事物都同时具有同一性和斗争性两种属性。
对立双方又统一又斗争,使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引起事物的变化和发展。
只讲斗争不讲同一,只讲同一不讲斗争,都不符合事物矛盾的本质。
2、矛盾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处因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
这是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动因的基本观点。
内因是指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即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外因是指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即事物外部的矛盾性。
事物内部对立双方,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成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因。
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又统一又斗争,则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内因和外因作为同时存在的内部和外部的联系,都对事物发展发生作用。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在于矛盾存在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普遍性的观点要求我们要实际工作中,勇于承认和揭露矛盾,善于分析矛盾,从而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的不同发展阶段的各个侧面都各有特点。
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二是同一事物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三是同一事物矛盾的各个侧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各有其特点。
矛盾特殊性的观点要求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辩证法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

辩证法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大定律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即事物的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1、矛盾及其基本属性。
矛盾即对立统一,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双方既互相依存又互相对立的关系。
矛盾对立双方存在的这种既对立又统一的两种基本关系,也就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即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的互相依存、互相联结及互相转化的性质。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性质。
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任何矛盾关睥事物都同时具有同一性和斗争性两种属性。
对立双方又统一又斗争,使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引起事物的变化和发展。
只讲斗争不讲同一,只讲同一不讲斗争,都不符合事物矛盾的本质。
2、矛盾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处因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
这是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动因的基本观点。
内因是指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即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外因是指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即事物外部的矛盾性。
事物内部对立双方,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成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因。
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又统一又斗争,则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内因和外因作为同时存在的内部和外部的联系,都对事物发展发生作用。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在于矛盾存在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普遍性的观点要求我们要实际工作中,勇于承认和揭露矛盾,善于分析矛盾,从而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的不同发展阶段的各个侧面都各有特点。
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二是同一事物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三是同一事物矛盾的各个侧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各有其特点。
矛盾特殊性的观点要求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哲学里的三大规律,五大范畴是什么关系我不是问是什么?

哲学里的三大规律,五大范畴是什么关系我不是问是什么?
哲学的三大规律是:第一,对立统一规律;第二,量变质变规律;第三,否定之否定规律。
哲学的五大范畴是:第一,现象和本质;第二,必然性和偶然性;第三,原因和结果;第四,可能性和现实性;第五,内容和形式。
那么‘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究竟是什么关系呢?我们要看清关系,必须要用到《语文》中常用的‘写作手法’,这个手法叫做‘类比’,也是《通识教育》经常会用到的一种教育方法。
我们把‘五大范畴’类比成‘视角’;而把‘三大规律’类比成观察者通过某一个视角要观察的‘物体’;而这个物体的本身同时具备三大规律的特征;那么问题来了,观察者,这个独立于‘物体’外部的存在,他可以通过‘变换不同的视觉角度’来看待这个物体,如果从‘内容和形式’角度看,可能这个物体是以‘固态或者液态’的外表存在,这个形态就是‘形式’,那么它是什么内容?也许是‘铁块’也许是‘水’;这就是内容。
那么变换角度看,从现象与本质上看,这个物体具备‘固定形态’比如‘正方体’或者‘没有固定形态’比如‘液态水’,那么本质是什么呢?本质就是这个物体的‘原子量为56’或者分子形式为 H₂O;呵呵,你懂了吗?。
马原马克思主义哲学三大规律五大范畴和三个观点

三大规律、五大范畴和三个观点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和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现象和本质: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摘要:一、唯物辩证法简介1.唯物辩证法的来源2.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思想二、唯物辩证法的两大观点1.联系与发展2.矛盾与统一三、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1.对立统一规律2.质量互变规律3.否定之否定规律四、唯物辩证法的五大范畴1.物质与意识2.量变与质变3.肯定与否定4.原因与结果5.偶然与必然正文:唯物辩证法是一种揭示事物发展规律的哲学方法,源于马克思主义哲学。
它主张用联系和发展的眼光看待事物,强调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影响,以及事物发展的内因和外因。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
它主张从事物的本质、内在联系和矛盾运动中把握事物的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两大观点是联系与发展。
联系观点强调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影响,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发展观点强调事物的前进和上升,认为事物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由矛盾推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和否定之否定。
对立统一规律认为,事物内部包含着矛盾,矛盾双方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共同推动事物发展。
质量互变规律认为,事物的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会引起质变,从而推动事物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认为,事物发展过程中,旧事物被否定,新事物产生,然后又被否定,如此循环往复,推动事物不断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五大范畴是物质与意识、量变与质变、肯定与否定、原因与结果、偶然与必然。
物质与意识范畴强调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
量变与质变范畴强调事物发展过程中量的积累和质的飞跃。
肯定与否定范畴强调事物发展中的肯定和否定两个阶段,以及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
原因与结果范畴强调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和结果在事物发展中的辩证作用。
偶然与必然范畴强调事物发展中的必然性和偶然性,以及它们在事物发展中的辩证关系。
通过唯物辩证法,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世界,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从而指导我们的实践活动。
马原简答记忆口诀

马原简答记忆口诀唯物辩证法可以用一个一,两个二,三个三,五个五来进行记忆。
一个一是一个核心:矛盾;两个二是基本观点和总特征:联系和发展;三个三是三个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四个四是四大方法:逻辑与历史,演绎与推理,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五个五是五大范畴:原因和结果、必然和偶然、可能和现实、现象和本质、内容和形式。
一个核心:矛盾(一级重点),矛盾是指事物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及其关系。
矛盾要掌握的内容有:1.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同一性和斗争性2.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含义和相互关系3.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4.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的意义5.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含义及相互关系6.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7.矛盾分析法两个基本观点和总特征:联系和发展。
要掌握的内容有:1.联系的内涵和特点2.事物普遍联系的方法论意义3.发展的实质和过程4.唯物辩证法与科学发展观之间的联系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1.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掌握矛盾规律相关内容2.把握事物存在的质、量、度3.事物发展的质变和量变及其辩证关系4.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肯定和否定,辩证否定观及其方法论意义四大方法:逻辑与历史,演绎与推理,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
多出单选与多选,在看考研政治大纲的时候要注意区分内容。
五个范畴:原因和结果、必然和偶然、可能和现实、现象和本质、内容和形式唯物辩证法可以用一个一,两个二,三个三,五个五来进行记忆。
一个一是一个核心:矛盾;两个二是基本观点和总特征:联系和发展;三个三是三个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四个四是四大方法:逻辑与历史,演绎与推理,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五个五是五大范畴:原因和结果、必然和偶然、可能和现实、现象和本质、内容和形式。
一个核心:矛盾(一级重点),矛盾是指事物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及其关系。
矛盾要掌握的内容有:1.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同一性和斗争性2.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含义和相互关系3.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4.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的意义5.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含义及相互关系6.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7.矛盾分析法两个基本观点和总特征:联系和发展。
三大定律五大范畴三个观点

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 :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内容和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现象和本质: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原因和结果: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