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团菌防治管理规定

军团菌防治管理规定
军团菌防治管理规定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1.程序目的

为防止军团菌在工厂繁衍并导致法雷奥温岭工厂及邻近工厂的员工因军团菌患病,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工厂区域内

3. 参考文件

4. 相关定义:

4.1 军团菌:一种致病细菌,易导致军团菌肺炎及其他多种疾病。在25℃到45℃的淡水中生长良好,可能在空调水、冷却塔水等不流动且长期未进行消毒处理的水体中生长;

4.2 受污染水体:指含有军团菌的水体;

4.3 军团菌病:由军团菌引起的疾病,不具备传染性,其得病原因主要是吸入含有军团菌的水或水蒸气;

4.4菌落数:每升水中含有的菌群数量;

5. 职责

5.1 EHS部负责安排军团杆菌的检测,在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组织体检和异常处理;

5.2 厂务负责冷却塔的日常维护和清洗

6. 内容:

6.1源头风险控制

6.1.1与冷却塔(包括塔体本身)相关的冷却系统都要受到风险分析以便确保不会有军团菌生长;

6.1.2 当工厂新建提供热水的热水槽和换热器时,需要尽量放在离使用点近的地方,以方便于:

a )使系统间的距离降至最短

b ) 阻止储存死水的风险

c )便于维修

6.2预防操作

6.2.1 工厂应建立清单,统计所有可能产生军团菌的区域,并每年进行一次更新;

6.2.2 对于所有可能产生军团菌的区域,工厂应每年进行定期的水质检测;

6.2.3 对于所有可能产生军团菌的区域,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在可以的情况下,工厂应每季度投放一次杀菌药物,确保没有军团菌的产生;

6.3 应急处理

6.2.1 当水质检测结果表明该区域可能存在军团杆菌时,工厂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杀菌,并对可能受感染的员工安排体检;

6.2.2 当员工出现疑似肺炎的病例时,工厂应立即反应,及时和医院取得联系,以确定是否属军团菌肺炎,如果是,则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杀菌,并对可能受感染的员工安排体检;

6.4 定期检修

最长每12个月,每个设备都必须停用以便检查维护。

6.5 信号

下面的标志必须张贴在可能存在军团杆菌的设备上以作警告;

在设备及其附近工作的人员必须了解军团菌的危害并能看懂信号

6.6 警告

如果维护过程中有发现军团杆菌超标,相关信息必须报告给分公司、集团RIE 部门和EHS工程师。

7.资料存档

7.1 所有检测报告应保留三年;

7.2 所有监测数据和维护保养记录应保留五年;

8.记录(附件)

防治水机构及制度大全

金沙县云海煤矿 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编制时间:2011年元月

目录

地测及防治水专业人员机构配备图

测量工作制度 煤矿测量是开发矿山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基础技术工作,在设计、建设、生产各个阶段直到矿井报废,都要进行矿山测量工作。为了加强本矿测量工作,确保巷道给向准确,中腰线标定附合设计要求,巷道开门及贯通不出现误差,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现制定测量工作制度。 一、建立专门的测绘机构(测绘科),配备专业队伍,负责对本矿井上下进行测量和图纸填绘。 二、配备专门的能满足煤矿测量工作的测绘仪器,主要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水平仪、钢尺、皮尺、塔尺、罗盘及绘图工具。 三、利用国家三角测量标准控制点成果,建立本矿区内地面及井下测量控制系统。在井下主要巷道内建立闭(附)合导线,基本控制导线测量精度为正负15秒,一般边长为30-90米。 四、井下重要的掘进巷道开口时,要首先在巷道布置图上设计开口位置及坐标,从上级导线控制点进行测量,开工前要向施工单位下达通知单。 五、掘进巷道中腰线标定要及时、准确,定期对中腰线方向进行仪器测量校对,做到无责任工程事故。 六、贯通测量要有设计、审批、总结、测量精度附合规定,贯通前岩巷20-30米,煤巷30-40米要向施工单位下达贯通通知单,并报有关科室、领导。 七、对井田内的基本控制导线测点要建立档案,测量成果要详细记录

在案。 八、测量观察记录原始资料要妥善保管,附必要的草图,写明测量地点、测量日期、观测者、记录者、复合者姓名、使用仪器等,对可能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九、原始资料的计算,必须由两人对算、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核实或补测。 十、填写各类台帐和成果表时,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要求字迹工整,图文清晰,数据准确,影响观测资料精度和因素的也应同时填写在备注栏内。 十一、各种技术测量报告完成后需经矿技术负责人签字。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51号)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51号)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已经2000年3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公安部部长贾春旺 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和治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计算机的应用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及未联网计算机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主管全国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 (一)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二)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三)销售、出租、附赠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媒体; (四)其他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虚假的计算机病毒疫情。 第八条从事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生产的单位,应当及时向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批准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机构提交病毒样本。 第九条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机构应当对提交的病毒样本及时进行分析、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上报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 第十条对计算机病毒的认定工作,由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批准的机构承担。第十一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在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二)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三)对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员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 (四)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并备有检测、清除的记录;(五)使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 (六)对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等重大事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现场。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从计算机信息网络上下载程序、数据或者购置、维修、借入计算机设备时,应当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附赠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应当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并贴有“销售许可”标记。 第十四条从事计算机设备或者媒体生产、销售、出租、维修行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计算机设备或者媒体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清除工作,并备有检测、清除的记录。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公安机关对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第十六条在非经营活动中有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经营活动中有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行为之一,没有违法所得的,

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新版) 1.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留防水煤柱。矿井以断层分界时,必须在断层两侧留有防水煤柱。 防水煤柱的尺寸,应根据相邻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在矿井设计中规定。 严禁在各种防隔水煤柱中采掘。 2.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在水淹区域应标出探水线的位置。采掘到探水线位置时,必须探水前进。 3.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4.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的采掘工作,应在排除积水以

后进行;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必须编制设计,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 5.在有水或未固结的灌浆区、有淤泥的废弃井巷、岩石洞穴附近采掘时,必须执行本规程第二百六十条、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 6.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7.井田内有与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层等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时,必须查出其确切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 巷道必须穿过上述构造时,必须探水前进。如果前方有水,应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必要时预先建筑防水闸门或采取其他防治水措施。 8.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养护管理及病虫害防治

三,种植后的管理、养护措施 俗话说“三分种、七分管” ,表明了养、管的重要性。养护与管理是一项经济性的工作,即一年四季均要进行,又是一项无休的周期性工作,但施工后头几年养护管理尤为重要。 为了使栽植的园林植物不仅能成活、生长,而且以长得更好、更美,就必须根据这些植物的生物学特征,了解其生长发育规律,并结合当地的具体生态条件,制定一套符合实情的科学的养护措施,这样方可达到锦上添花的效果。相反,只栽不管,各种植物半死不活,处于病态,枯焉状态,不仅起不到应有的绿化功效,而且大煞风景,不不栽还难看。 (一)、种植后树木、花卉、草坪的养护措施计划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将进行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如浇水、修剪、病虫害防治、垃圾清运、杂草清除等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 、工程竣工后,成立专业养护士管理组; 2、对管理组配备剪草机、修枝剪、打药机、疏草机、打孔机等专业园林工具; 3、进入夏季以后对管理苗木每周浇水二次,确保管理地段内无杂草,保证园林的景观效果; 4、在管理期内,普追肥一次,并进行病虫害防治,确保苗木成活率达到98 %以上,确保苗木生产旺盛,长势良好。 具体养护方案如下: 乔灌木的养护管理 1.灌水与排水 水分是植物体基本组成,植物体重量的40%-80% 是水分,树叶的含水量高达80% ,树木体内的一切活动都是在水的参与下进行的。水能维持细胞膨压,是枝条伸直,叶片展开,花朵丰满、挺立、鲜艳,园林植物充分发挥其观赏效果和绿化功能。

(1)灌溉时期用人工方法向土壤内补充水份为灌溉。保持地上、地下部分水分平衡,促发新根,保证成活,必须经常灌溉,使土壤处于湿润状态,在5-6 月气温升高、天气干旱时,还需对树冠和枝干喷水保湿,此项工作与清晨或傍晚进行。 (2)次数和灌水量 1)灌水次数:植株一年中需灌水的次数,因种类、地区和土质而异。 2 )灌水量:耐干旱的种类灌水量少些,反之则多些,灌水时做到灌透,切忌仅灌湿表遇大风易刮倒。灌透的意思是浇灌到栽植层,但又不可过量。灌水以土壤中达到田间持水量的60%-80% 最合适。 (3)灌水方法灌水前做到土壤疏松,灌水后用于土盖之后在进行中耕,切断土壤毛细管,减少水分蒸发。 (4)排水土壤出现积水时,如不及时排出,对植株生长会严重影响。这是因为土壤积水过多时,土壤中严惩缺氧,此时,根系只能进行无氧呼吸,会产生和积累酒精,使细胞内的蛋白质凝固,引起死亡。 (5)排水方法:利用自然坡度排水,即安排好0.1%-0.3% 的坡度。 2,施肥栽植的各种园林植物,尤其是木本植物,将长期从一个固定吸收养料,即使来源肥力很高的土壤,肥力也会逐年消耗而养活,因此应不断增加土壤肥力,确保所栽植旺盛生长。 3、中耕除草 1)中耕是采用人工方法促使土壤表层松动,从而增加土壤透气性,提高土温,促进肥料的分解,有利于根系生长。 2)中耕还可以切断土壤表层毛细管,增强空隙度,经减少水分蒸发和增加透水性。 3)中耕深度依栽植物及数龄而定,浅根性的中耕深度易浅,深根性的则宜深,一般为5cm 以上,结合施肥则可加深深度。 4)除草要本着“除草、除小、除了”的原则。初春杂草生长时就要除,但杂草种类繁多,不是一次可除尽的,春夏季要进行2-3 次,防止骠草结籽。 4、整形与修剪整形与修剪是园林植物栽培过程中一项十分重要而又很情趣的

防治水管理制度

山西煤销集团 金辛达煤业有限公司 生 产 技 术 处 防 治 水 管

理 制 度 二零一二年 探放水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项目部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健康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在矿井每一受水害威胁的地点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每年年初,矿建部门应根据每年的采掘连续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材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 三、采掘过程中,矿建部门应对预测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正。发现水害险情,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项目部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四、采掘工作面年度和月度水害预测资料及时报送项目部总工程师及矿建科。 五、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矿建科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 (一)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 (二)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三)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四)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五)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六)接近有水的灌浆区时。 (七)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 经探水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方可前进。 六、各施工单位在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二)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三)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四)测量和防探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七、钻孔内水压过大时,应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八、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1目的 本文件规范了DXC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的操作规范和管理要求,旨在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各项业务和经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DXC对计算机病毒的防治管理工作。 3定义、缩写与分类 3.1定义 1)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2)防病毒工具:是指为防止病毒的入侵和危害而使用的软硬件工具,包括企业版防病毒服务器、客户端及各种组件、各类网关型防病毒软件、硬件防火墙、单机版防病毒软件、病毒专杀工具和与防病毒有关的系统补丁等。 3.2缩写 无 3.3分类 1)按寄生方式病毒分为:引导型病毒、文件型病毒和复合型病毒。 2)按破坏性分为:良性病毒和恶性病毒。

4职责与权限 5原则与基本规定 5.1原则 计算机病毒防治遵循“预防为主、防杀结合”的原则。 5.2基本规定 1)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有下列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 a)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b)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c)销售、出租、附赠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媒体; d)其他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 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发布虚假的计算机病毒疫情。 4)所有计算机设备应经信息科技部同意后接入相应的内部工作网或互联网,严禁私自接入。 5)内部工作网与互联网应进行物理隔绝。 6)所有工作用机必须由信息科技部门统一管理,部署安装指定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及时更新病毒库,对于未安装防病毒软件或安装其他防病毒软件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所有员工在使用介质交换信息时,应认真进行病毒预检测。 8)未经信息科技部同意,严禁擅自在工作用机上从互联网下载、安装、使用各类文件或程序,对由此引起的计算机病毒感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经同意下载的软件,使用前需认真进行杀毒。 9)禁止将与工作无关的数据存放在工作用机上,禁止在工作用机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计算机操作。 10)计算机使用人员应做好重要数据、文档的备份,防止因病毒或其他因素造成系统无法恢复而导致重要数据、文档的丢失。 11)对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等重大事故,应及时向信息科技部报告、并保护现场,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防治水管理规定

编号:SM-ZD-78834 防治水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防治水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总则 为搞好本项目工程防治水工作,进一步加强、细化、落实项目工程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和责任,遏止和杜绝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长探短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等相关安全规程规范,结合本项目工程施工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项目副职、工程部长、技术员、安全员、调度员等。 3.领导小组及各专业职责 ⑴按照防治水的要求组织一级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审

核编制的项目部防治水四项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⑵落实国家、地区、行业、×××国际及矿建分公司有关防治水方面的原则、规定、要求和决定等; ⑶负责组织责任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监督,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水害事故的演练,由防治水领导小组组长全面统筹指挥协调,由总工程师负责全面防治水技术工作; ⑷负责责任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责任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险并提出处理方案; ⑸负责监督、检查水文地质观察、记录、预报等基础工作,提供防治水相关技术支持,审核、纠正探放水和堵水设计; ⑹负责审查、确定提交的排水系统的配套选型和排水系统图,并及时调配、提供所需的防排水设备,监督防排水系统的调试安装运行、维护、维修及保养情况,核定、检查项

有害生物防治管理规定

1.目的 防止虫类鼠类等有害生物对产品的污染,并使员工有一个清洁卫生的工作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区域内及周边环境的防虫防鼠、灭虫灭鼠的管理。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定期对灭虫、灭鼠效果进行统计并评价。 3.2办公室负责安排专业消杀公司进行杀虫灭鼠活动并检查验证效果。 4.程序内容 4.1 办公室行政科负责制订“鼠笼、灭虫灯使用位置图”,确定鼠笼、灭虫灯的 位置并进行标识及编号,定期进行灭鼠、杀虫检查并作报告。必要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消杀工作外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对公司的虫害进行防治。 4.2防治措施 4.2.1日常工作中如发现蜘蛛网要及时清除,车间内部废弃物每日清理,废弃物 桶每日清洁干净。 4.2.2设备组负责维护生产区内所有门窗的牢固,在安装设备或水管时,周围墙 壁如果造成裂缝或空洞要及时修补。通风口需有防虫设施。 4.2.3在工作区域内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门窗,装有纱窗的除外。 4.2.4生产车间做好防鼠工作,排水系统畅通,排水口安装网罩,以防老鼠钻入。 4.2.5 生产区的员工使用的卫生间有冲水、洗手设备,卫生设施保持清洁,不孳 生蟑螂及蚊蝇。 4.2.6废弃物远离车间,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出厂,防止虫害滋生。

4.2.7车间门窗及其他进出料口有防蝇、防虫和防尘设施。 4.2.8在卫生检查时,要检查纱窗、防护网等防护设施的状态并记录。 4.3控制措施 4.3.1厂区内不准饲养家畜及宠物。 4.3.2在厂区和生产生产区设置灭鼠点,在灭鼠点设置粘鼠胶或捕鼠器,每周定 期维护、检查及清洁。 4.3.3车间内不得使用药物消杀,采用放置粘附式灭虫灯方式。 4.3.4每月对灭鼠和灭虫的效果进行统计并评价。 4.3.5每季度对虫害鼠害做监控,每年公司办公室对虫害鼠害控制趋势进行分析。 4.3.6突发虫害鼠害时,办公室及时联系专业消杀公司治理,并对此期间的产品放行前过行虫鼠害污染状况检查。

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20170820

黔越矿业有限公司高家岩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二0一七年一月五日

目录 第一章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 一、地测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1) 二、地测部副部长岗位责任制 (2) 三、地质观测工岗位责任制 (3) 四、测量工岗位责任制 (4) 五、水文地质观测工岗位责任制 (5) 六、探水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5) 七、井下钻探工的岗位责任制 (6) 第二章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7) 第三章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3) 一、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3) 二、地测防治水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5) 第四章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 (18) 一、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 (18) 二、防治水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8) 三、探放水管理制度 (20) 四、周边小煤矿调查制度 (25) 五、雨季水害重点部位巡回检查制度 (26) 六、探放水探掘分离管理制度 (30) 七、防治水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31) 八、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制度 (33) 第五章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40) 第六章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41)

第七章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44) 第八章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使用、管理、发放及报废制度 (47) 第九章探放水管理制度 (48) 一、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 (48) 二、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 (51) 三、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52) 四、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 (54) 五、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55) 第十章重大水害(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 (57) 一、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 (57) 二、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 (59) 第十一章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60) 第十二章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62) 第十三章地测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 (68) 第十四章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69) 第十五章绘图技术管理制度 (69) 第十六章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 (70) 第十七章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71) 第十八章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紧急制度 (73) 第十九章“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管理制度 (75) 第二十章地测防治水资料管理、上传、存档、汇交制度 (80) 第二十一章防治水安全培训制度 (82)

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通用版)

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防治水技术管理制 度(通用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矿井水害防治是煤矿安全生产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矿长为第一责任者,矿总工程师为技术负责人。每年年初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正职担任,下设防治水领导办公室,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 2、每年必须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对中长期防治水计划进行修改补充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上报公司批复后下发执行。 3、矿井必须按规定留设各类防水煤柱,并报公司批复。 4、每年雨期前由水害防治中心编制《雨季“三防”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防洪抢险队伍,由综合部和供应科负责准备必要的防汛工具,如:锨、镐、雨衣、沙袋等,组织相关人员对地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地面洪水进入井下。 5、矿井的排水能力和水仓容积,应严格按照《雨季“三防”工作

鼠害虫害防治管理制度

鼠害虫害防治管理制度 1. 目的与编制依据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公司虫害、鼠害防治工作的管理,保障产品质量与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 《质量手册》(××公司,2008) 《环境手册》(××公司,2008) 2. 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防治虫害、鼠害的管理职责和实施要求,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3.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厂区范围内虫害、鼠害防治工作的管理。4. 职责 4.1 质量保证部(以下简称“质保部”)为公司防治虫害、鼠害的职能管理部门之一,负责组织虫害、鼠害防治措施和改进措施的制订,并监督其落实,检查操作记录。 4.2 行政部为防治虫害、鼠害的另一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厂区公共区域的虫害、鼠害防治和清洁卫生检查。生产部、中试部、设备动力部(以下简称“设动部”)、财务部(仓库)负责各自管理区域室内虫害、鼠害的防治。

4.3 质保部负责组织本制度的编制和修订,行政部、生产部、设动部、财务部(仓库)、安全环保部(以下简称“安环部”)等相关部门参与。本制度经公司管理程序审核、批准后,由行政部颁布实施。质保部负责将本制度及其修订版本报行政部备案。 5.术语 5.1 虫害 飞行类或爬行类昆虫进入办公、生产和仓储区域对员工健康、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造成的危害。 5.2 鼠害 鼠类或其他小型动物(鸟类、蛇类、猫、狗等)进入办公、生产和仓储区域对员工健康、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造成的危害。 5.3 公共区域 厂区道路、绿地、综合楼、门卫室、生产和仓储建筑物周边室外区域。 6.虫害防治 6.1 公共区域虫害防治 6.1.1 行政部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管理,消除蚊蝇孳生地,并定期进行清洁卫生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及时消除卫生死角,保障厂区卫生,并做好检查记录(见附件1)。 6.1.2 行政部负责联系有合法资质的卫生防疫专业公司或具有合法资质的人员对公共区域定期喷洒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并做好杀虫剂喷洒记录(见附件2)。喷洒频率见下表:

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大全

宣威市弘源矿业有限公司 双河乡花月煤矿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二〇一七年二月一日 目录

前言 (1) 关于成立“防治水管理机构”的通知 (2) 防治水组织机构图 (5)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6) 防治水害技术管理制度 (8) 水害预警预测预报制度 (11)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2)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13)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15) 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17) 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 (20) 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24) 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 (26) 探掘分离制度 (27) 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29) 探放水安全确认制度 (30) 探放水确认移交制度 (31)

前言 为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保证矿井安全,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进行汇编。

宣威市弘源矿业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宣威市弘源矿业有限公司双河乡花月煤矿 “防治水管理机构”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文件要求,为完善矿井防治水专职机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经矿研究决定成立宣威市弘源矿业有限公司双河乡花月煤矿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分工及职责如下: 一、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卫启(矿长) 副组长:赵英瑞(技术副矿长)李少良(安全副矿长) 徐兴达(生产副矿长)赵开和(地测技术员) 成员:邓向谣、李荣兴、陆继高、李旭、雷阳灿、 李国军、程必书、李发俊、苟国礼 领导小组下设技术办公室,定岗办公室主任一名、测量 办公室副主任一名、地质防治水办公室副主任一名、测量工 程师一名、地质工程师一名、防治水工程师一名。 矿成立专职探放水队,归地测防治水办公室直接管理, 设队长一名,技术员两名。 二、岗位职责: 1、矿长为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决策、指挥和 资金、人才落实责任。

防病毒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营业部计算机网络的安全,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减少此类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营业部所有部门的计算机网络和设备。包括:内网、办公网和互连网,服务器、工作站和网络设备等。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二条营业部由信息技术岗负责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防病毒系统的整体安全规划和安全策略; 2)负责制定防病毒系统的升级计划,并有效实施; 3)负责营业部网络与信息系统的监控和预警工作; 4)负责防病毒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主要工作包括:防病毒系统的安装、调试、检测、监控、维护、版本升级和病毒代码库更新等。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三条营业部所有联网计算机必须统一安装防病毒软件,安装后不得自行关闭和卸载,对擅自卸载或不按规定使用防病毒软件的人员,如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安装防病毒客户端软件的电脑,须记录相关原因。 第五条信息技术部负责对所有客户端的杀毒软件进行管理和监控,全体人员必须服从和配合。在正常运行过程中,不得随意关闭或退出。若因特殊情况需临时暂停客户端运行者,应经信息技术部同意方可执行; 第六条如发现病毒,相关使用人应立即上报,及时联系信息技术部人员对感染机器进行有效的隔离,清除病毒的后检查其最近使用过的软盘、光盘和移动存储设备,以免漏杀,未清除病毒的计算机不得入网; 第七条对因病毒引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等重大事故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向营业部负责人及公司信息技术部报告; 第八条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禁止在计算机上装载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特别是游戏软件、盗版软件等;第九条禁止从Internet网络随意上下载程序、数据,以及外来程序和文档。如确实需要,应当先进行病毒检测后使用。在网上发布的文件文档,发件人应主动用查病毒软件检查并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收件人发现病毒,应立即杀毒,并通知发件人; 第十条不得打开可疑的或陌生人发送来的邮件及附件,必要时直接删除;对认定为清除不了含有病毒的文件,信息技术部有权直接删除,以防病毒扩散、蔓延。

2021版防治水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021版防治水绩效考核管理办 法 Standard text of safety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规范 ) 单位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适用于工作计划/工作汇报/新年计划/全文可改

2021版防治水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一、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所以必须建立健全严格的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制度要与安全目标相结合,作为煤矿安全制约、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 二、考核制度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分明,利用经济、体现重奖重罚。 三、考核的对象为探水工,奖励按执行相关规定情况考核,不搞平均。处罚依据探放水相关标准和制度等。 四、探水工有下列成绩之一的,按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探放水制度和各项防治水安全措施,在矿井防治水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及时报告,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从而避免重大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奖励5000元。 3、对于全年每班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的职工奖励3000元。 4、在防治水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革新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奖励3000元。 5、按时或超前完成探放水任务的,奖励没人100—300元。 6、全年探放水工作中无安全事故的,并保管探放水设施完好无损的奖励3000—5000元。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探水工、相关责任人等处罚。 1、没有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的职工处罚50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2、防治水措施执行不到位,探放水眼没有没有按照相关设计施工的,个人罚款300元,留矿查看,如有下次给予开除。 3、探水队长现场牌板记录不全,设备管理不到位、混乱的罚款200元 4、探水队每探一组探眼时,技术员必须到现场指挥设计摆放角

虫害管理考核管理办法

虫害防治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一.服务规范要求 1.工作人员应端正仪表礼仪谦逊,规范工装、持证上岗。 2.不迟到和漏缺作业服务,不随意吸烟、吐痰、吃零食,禁止酒后作业。 3.尊重客户不与客户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遵守理解客户的需求需要。 4.不喧哗和随意跑动、急走,自觉维护客户正常的办公秩序环境。 5.不私自翻阅和动用客户区域的文件、资料、财物,不随意透露客户的相关信息。 6.尊重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7.理解并执行甲方或甲方客户提出的任何虫害防治工作的建议要求。 二.防治作业内容 1.虫害防治使用的所有药物必须符合国家、郑州市的规定要求并具有相关证明文件,禁止使用对人员、环境、动物的有害药物。 2.制定《虫害防治服务计划》方案提交甲方确认,并列明防治消杀器具、药剂投放分布等具体信息并及时更新。 3.防治服务作业应配有作业服务单记录作业服务的类别、措施、方法、目的、效果以及消耗使用的药物器具等,服务单应及时经甲方确认。 4..建立防治消杀药剂原料安全数据,严格按照药剂规范要求投放使用。 5.防治消杀作用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禁止影响客户并加强自身防护。 6.防治作业完成应对药物、器材、器皿、包装品等进行清理和统一回收处理。 7.药剂类使用应采取复配和交替原则,减少单一用药带来的虫害的抗药性、辨识性;各类药剂饵料器材等应确保到位率、覆盖率、保留率。 8.防治合同期内,单幢楼宇或同一单位客户投诉单种虫害二次以上的,视为当月防治工作不合格,投诉二次的视为严重不合格。 9.防治合同期内,卫生部门检查虫害防治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的处罚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违约条款 1.考核评分 考核分值≥85分的为合格;考核分值=70~85分的扣除当月维保费用5%;考核分值=60~70分的扣除当月维保费用的20%;考核分值<60分的终止合同。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6430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条为加强计算机的安全监察工作,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保障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本网站所辖计算机进行操作、运行、管理、维护、使用计算机系统以及购置、维修计算机及其软件的部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

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第四条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 第五条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 一、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二、向计算机应用部门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三、购置和使用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媒体。 第六条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安全管理工作,由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小组统一领导,信息中心负责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a I时'间H 卜/ / 1 / 5

1. 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留防水煤柱。矿井以断层分界时,必须在断层两侧留有防水煤柱。 防水煤柱的尺寸,应根据相邻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在矿井设计中规定。 严禁在各种防隔水煤柱中采掘。 2.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在水淹区域应标出探水线的位置。采掘到探水线位置时,必须探水前进。 3.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4.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的采掘工作,应在排除积水以后进行;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必须编制设计,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 5.在有水或未固结的灌浆区、有淤泥的废弃井巷、岩石洞穴附近采掘时,必须执行本规程第二百六十条、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 6.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7.井田内有与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层等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时,必须查出其确切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 巷道必须穿过上述构造时,必须探水前进。如果前方有水,应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必要时预先建筑防水闸门或采取其他防治水措施。 8.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9.矿井必须作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工作,选用物探、钻探、化探和水文地质实验等手段查明构造发育情况及其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质、水压以及隔水层岩性和厚度等。 10.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三带”发育高度。 当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老空积水影响安全开采时,必须超前探放水并

鼠害与虫害预防与控制技术规范

鼠害与虫害预防与控制技术规范 第1部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鼠害防制的器械、药物、防鼠灭鼠操作程序、检查技术及控制标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从事鼠害预防和控制的行为。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83 21、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一)~ (五)GB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SN/T1123 溴甲烷、硫酰氟帐幕熏蒸处理规程灭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全国爱卫办 【1997】 第5号文)3术语解释 3、1 鼠害防制采取环境治理、物理器械和药物灭鼠、设置防鼠设施等措施控制鼠密度与鼠害的发生。 3、2 鼠迹指鼠觅食、啃咬、排泄、行走等活动时留下的各种鼠咬迹、足迹、鼠粪、尿迹、鼠道、鼠洞及鼠道油迹等痕迹。

3、3 慢性鼠药是指毒性作用缓慢的灭鼠剂,主要是指抗凝血类灭鼠剂。 3、4 急性鼠药指毒性作用快,潜伏期短的灭鼠剂。 3、5抗凝血灭鼠剂指通过抑制维生素K1环氧化物还原酶阻止肝脏生产凝血酶原,破坏血液的凝固功能,造成鼠类出血死亡的一类灭鼠剂。 3、6第一代抗凝血灭鼠剂为香豆素类和茚满二酮类衍生物,其特点是鼠类需要连续几次取食后累积中毒死亡。 3、7第二代抗凝血灭鼠剂均为香豆素类衍生物,一次取食即能达到毒杀的目的。 3、8 熏蒸剂指用于密闭环境杀灭鼠类和鼠体外寄生虫的毒气。 3、9 摄食系数指在有选择的条件下,鼠类对毒饵与无毒的基饵(和毒饵的基饵相同)的摄食量之比,摄食系数≥0、3表明毒饵适口性好,≤0、1表明毒饵适口性差。 3、10 前饵在使用急性灭鼠剂时,投毒饵前,投放与毒饵的基饵相同而无灭鼠剂的饵料,让鼠自由取食,提高鼠类对所投放毒饵的取食率。 3、11 新物反应指鼠类对环境中新出现的物质具有警觉反应,表现为对新出现的物质多次反复探索的过程。 3、12 回合式投毒指在投放第二代抗凝血灭鼠剂时,首次投毒后隔1周再补投1次。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编号:SY-AQ-0609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Management system of mine wa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矿必须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以加强对矿井防治水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2、分管技术的矿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制定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计划、年度防治水计划以及矿井水灾的防治与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3、矿有关部门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周边矿井、老窑以及本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积水情况,并在矿井水文地质图上明确标出其位置、范围和积水情况。 4、建立井下水文观测站,定期进行矿井水动态观测,异常情况下要作出水害预报。 5、建立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有关台帐,做好详细记录。图纸、资料、数据要妥善保存,不经过领导批准,不得对外。 6、采掘工作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指导方针,矿要成立探水队伍,具备必要的探水设备。

7、抓好雨季“三防”工作,矿每年在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成立“三防”领导小组,作出“三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8、必须备有一定的防治水应急物资、设备、材料。动用后要及时补充。 9、严禁采动矿井防水煤柱,如周边已无水患,必须采动时,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采掘。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第51号令--《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20000426) 2001-11-25 23:08: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51号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2000年3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
2000年4月26日发布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和治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计算机的应用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及未联网计算机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主管全国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

为:
(一)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二)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三)销售、出租、附赠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媒体;
(四)其他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虚假的计算机病毒疫情。
第八条从事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生产的单位,应当及时向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批准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机构提交病毒样本。
第九条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机构应当对提交的病毒样本及时进行分析、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上报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
第十条对计算机病毒的认定工作,由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批准的机构承担。
第十一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在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二)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三)对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员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
(四)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并备有检测、清除的记录;
(五)使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
(六)对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等重大事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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