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管理规定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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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

2023年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

2023年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规范煤矿防治水管理,维护煤矿安全生产。

第二条煤矿防治水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控、系统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煤矿防治水管理的目标是预防煤矿水害事故发生,确保煤矿地下与地表水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煤矿防治水体制第四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实行责任制。

第五条每个煤矿应设立防治水管理部门,负责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和具体实施。

第六条煤矿防治水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报、监测预警、防治措施等信息系统,及时掌握煤矿水情信息。

第三章水害防治措施第七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注重水害防治措施的综合应用,同时加强技术研发和经验总结,提高水害防治水平。

第八条煤矿应制定和实施水害防治方案,明确防治目标、任务和措施,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九条煤矿应建立防治水设施,包括排水设施、防渗漏设施等,保证煤矿地下水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水害预测预报和监测预警第十条煤矿应建立水害预测预报与监测预警系统,及时掌握煤矿水情信息,预测和预报水害风险,提前采取相应防治措施。

第十一条煤矿应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水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并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和仪器设备,确保监测数据的及时准确。

第十二条煤矿应定期发布水害预测预报和监测预警信息,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水害应急管理第十三条煤矿应建立水害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应急预案、责任、组织调度等内容,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四条煤矿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设施,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煤矿应尽快组织应急抢险,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水害扩大,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于违反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煤矿防治水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防治水管理规定范本(3篇)

防治水管理规定范本(3篇)

防治水管理规定范本防治水管理规定是国家为了维护水资源的合理利用,防止水污染和水灾害等问题而制定的重要法规。

本文将就防治水管理规定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实施措施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制定背景水是人类生活和生产中无可替代的重要资源,但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水污染、水灾害等问题也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环境和经济发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制定了防治水管理规定,以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二、主要内容(一)水资源合理利用根据防治水管理规定,国家将制定水资源合理利用的目标和政策,加强对水资源的调查和管理,推广节水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同时,国家还将建立健全水资源核发、审批和监管制度,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水污染防治为了减少水污染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防治水管理规定要求各地制定水污染防治的目标和措施。

在重点行业和地区,国家将加强工业废水、农业面源污染和城市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推广先进的水处理技术,提高水污染防治的效果。

同时,对违法排污行为将依法严厉处罚,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三)水灾害防治水灾害是我国面临的重要自然灾害之一。

防治水管理规定要求各级政府建立健全水灾害预警和监测系统,加强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水灾害防治的能力。

同时,国家还将加强对水灾害防治的研究和技术支持,提高应对水灾害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措施(一)制定水资源管理计划根据防治水管理规定,各地政府将制定水资源管理计划,明确水资源利用的目标和政策。

同时,将加强水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掌握水资源的数量和质量状况,为制定合理的水资源管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为了减少水污染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各地将推广先进的水处理技术,加强工业废水、农业面源污染和城市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

同时,也将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法惩处,保障水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水灾害防治工作为了有效应对水灾害,各级政府将加强水灾害预警和监测系统的建设,提高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2023年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规定

2023年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规定

2023年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井防治水管理,确保矿井运行安全和生产稳定,提高防治水技术水平,保障矿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以预防为主,综合施策,注重科技创新,依法规范管理。

第二章防治水责任第四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防治水管理制度和责任制,明确防治水的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

第五条防治水主要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行业资质和技术能力,并负责制定矿井防治水的技术方案和预案。

第六条防治水具体责任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操作经验,并负责组织实施防治水方案和预案。

第七条防治水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应当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防治水管理水平。

第三章技术方案和预案第八条矿井防治水技术方案应当包括矿井防治水的基本情况、预警系统、自动排水装置等内容。

第九条矿井防治水技术方案应当与矿井设计、建设和运行相适应,合理配置设备和人力资源。

第十条矿井防治水预案应当包括应急处置措施、事故报告和通报、事故调查和处理等内容。

第十一条矿井防治水预案应当与矿井防治水技术方案相配套,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四章预警系统和自动排水装置第十二条矿井应当建立完善的防治水预警系统,包括水位监测、水质监测、温度监测等。

第十三条矿井应当配置自动排水装置,能够根据预警系统发出的信号自动排水,及时控制和降低水位。

第十四条预警系统和自动排水装置应当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章管理措施和安全措施第十五条矿井企业应当对矿井防治水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加强经济责任、技术责任和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矿井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定期巡检和突击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矿井应当加强对防治水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测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护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矿工在防治水作业中的安全。

第六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九条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加强对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防治水管理规定范本

防治水管理规定范本

防治水管理规定范本防治水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与管理,防止水资源的过度开发、污染和浪费,推动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涉及水资源的各项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等。

第三条水资源的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合理、依法治理、综合管理的原则,追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水资源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第五条水资源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推动水资源的全面管理。

第六条水资源开发利用应当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做到从严控制、合理配置、有效利用。

第七条污水排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污水处理,确保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第八条完善水资源权益保护机制,加大对“水权”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维护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

第二章水资源开发利用第九条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进行论证,从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效益综合考虑。

第十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水利规划,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建设,严格控制建设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第十一条接入城市供水系统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应当采取措施合理使用水资源,减少浪费。

第十二条农业灌溉用水应当依据作物种类、生长期和土壤条件合理确定,防止过度灌溉造成水资源浪费。

第三章水环境保护第十三条水环境保护应当加强对水源保护区、水生态保护区、水产养殖保护区等核心区域的保护。

第十四条污水处理厂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进行运营和管理,确保排放的废水达标排放。

第十五条重点污染源单位应当安装和使用污染治理设备,确保产生的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六条水环境保护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环评合格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建设。

第十七条涉水项目应当遵守水土保持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

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范本

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范本

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井下防治水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井下作业的单位、个人。

第三条井下防治水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追溯问责的原则。

第四条井下防治水管理工作应当按照防范、隔离、排除、监测、应急处理等五大要素进行。

第二章防范措施第五条井下作业前,应对工作区域进行水文地质调查,了解地质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第六条在井下作业过程中,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水泵、排水设备,并且保持设备运行良好。

第七条使用电力设备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防水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八条井下作业现场应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水患发生。

第九条对于有可能导致水患的井下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防治水意识和紧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隔离措施第十一条井下作业现场应设置合理的防水、阻水设施,确保工作区域与排水区域隔离。

第十二条井下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水、防护装备,保护自身安全。

第十三条对于有可能进水的巷道、井筒等地点,应进行围堰或设置封堵措施,阻止水的渗入。

第十四条对于可能导致渗漏的设备、管道等需要加强隔离防护,确保不发生水患。

第四章排除措施第十五条井下作业现场应设置合理的排水系统,确保井下水能够及时排出。

第十六条对于井下积水情况,应及时采取排水措施,保证操作区域无积水。

第十七条排水设备的维护维修应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对于可能导致堵塞的管道、设备,应进行清理和维护,防止水患的发生。

第五章监测措施第十九条在井下作业现场应设置水位监测装置,随时监测水位的变化。

第二十条对于水位异常波动的情况,应迅速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水患的发生。

第六章应急处理第二十一条对于井下突发水患,应立即启动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处理。

防治水管理规定(5篇)

防治水管理规定(5篇)

防治水管理规定1.总则为搞好本项目工程防治水工作,进一步加强、细化、落实项目工程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和责任,遏止和杜绝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长探短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等相关安全规程规范,结合本项目工程施工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项目副职、工程部长、技术员、安全员、调度员等。

3.领导小组及各专业职责⑴按照防治水的要求组织一级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编制的项目部防治水四项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⑵落实国家、地区、行业、____国际及矿建分公司有关防治水方面的原则、规定、要求和决定等;⑶负责组织责任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监督,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水害事故的演练,由防治水领导小组组长全面统筹指挥协调,由总工程师负责全面防治水技术工作;⑷负责责任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责任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险并提出处理方案;⑸负责监督、检查水文地质观察、记录、预报等基础工作,提供防治水相关技术支持,审核、纠正探放水和堵水设计;⑹负责审查、确定提交的排水系统的配套选型和排水系统图,并及时调配、提供所需的防排水设备,监督防排水系统的调试安装运行、维护、维修及保养情况,核定、检查项目工程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⑺负责审核责任范围内探放水、堵水、排水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计划工作,并监督检查的执行情况;⑻技术管理人员应根据相关地质资料,结合日常的水文地质观察资料,监督对掘进工作面前方的地质情况和可能出现危险源的分析、预测、预报工作;⑼机电管理人员审核防排水设备的选型、管路的配套、排水系统的布置、供电系统和控制系统的设计,确保排水设备正常运转;⑽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项目部制定的相关安全规定和岗位责任制对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存在的危险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方案,督促采取补救措施;⑾调度管理人员应动态掌握生产施工情况,关注井下涌水量和排水量变化,认真做好记录,备好相应的备用排水设备和材料,及时向防治水领导小组组长汇报防治水工作进展情况;⑿项目经理应按照确定后的防治水设计及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组织项目部防治水工作。

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范本

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矿山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旨在规范煤矿防治水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保护水资源。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的防治水管理。

第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完善的防治水管理制度,明确防治水管理的组织、责任、措施和要求。

第四条煤矿应当根据矿井特点和地质条件,制定相应的防治水预案,随时准备应对各类水害事故。

第五条煤矿应当加强防治水技术研究和人员培训,提高水害防治能力。

第六条煤矿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做好防治水管理工作。

第七条煤矿应当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减少水害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风险。

第二章组织与责任第八条煤矿应当设立防治水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的防治水工作。

第九条防治水管理部门应当有足够的防治水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和实施防治水预案。

第十条矿长或者主要负责人是煤矿的最高防治水管理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煤矿的防治水工作。

第十一条防治水管理部门应当明确各级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水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权责。

第十二条防治水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煤矿进行水害隐患排查,制定整改计划并责令煤矿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防治水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检测矿井水质,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治理水质问题。

第十四条防治水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防治水培训,提高员工的水害防治技能。

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的防治水档案,包括水害事故记录、预警信息和应急处置方案等。

第三章措施与要求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在开采过程中,加强对矿井水位的监测,及时控制并调整抽水工艺,确保矿井水位在安全范围内。

第十七条煤矿应当定期清理矿井排水系统,确保排水通畅。

第十八条煤矿应当制定并常态化开展矿井内水质监测,保证矿井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九条煤矿应当建立相应的防治水应急预案,确保应急处置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

第二十条煤矿应当加强主要设备和管网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各类设备和管网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煤矿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水害应急处置能力。

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模版

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保障生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煤矿防治水的责任与义务1.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防治水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 煤矿企业应当定期组织防治水培训,提高员工防治水的意识和技能。

3.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稳定的水文监测体系,定期进行水质、水位、水压等的监测和评估。

4.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煤矿防治水工作。

三、煤矿防治水的基本要求1.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排放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煤矿企业应当及时清理煤矿井下积水,保持水位在安全范围内。

3. 煤矿企业应当建设有效的水封防治系统,防止水与瓦斯的相互作用。

4. 煤矿企业应当科学合理地进行采矿,避免对地下水体的破坏。

五、煤矿防治水的应急处置1.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灾害防治水应急预案,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组织防治水措施的全面预案。

2.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 煤矿企业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防治水的进一步扩散。

4. 煤矿企业应当确保应急救援措施的迅速到位,保护井下人员的安全。

六、煤矿防治水的监督与检查1. 相关部门应当对煤矿企业进行定期监督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煤矿企业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督与检查工作。

3.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企业防治水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煤矿防治水工作不断提升。

四、煤矿防治水的法律责任1. 煤矿企业或相关责任人不按照本规定履职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煤矿企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 相关部门发现煤矿企业违反本规定的,应当及时进行通报,并依法进行处罚。

五、附则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管理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煤矿防治水工作,包括水源控制、排水系统建设、水质治理等方面。

第三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科学规划,全面推进。

第四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与矿井设计、勘探、开采等环节相结合,实行全过程防治水管理。

第五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注重技术创新和科学研究成果的应用,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水平和效益。

第六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加强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信息管理,提高矿井安全防范和紧急救援能力。

第七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防治水意识和技能,增强应对突发水患的能力。

第八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防治水工作的落实。

第二章水源控制第九条煤矿应建立水源控制制度,包括水资源状况的调查、监测和评估,合理利用水资源,防止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

第十条煤矿应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提出合理的用水计划,确保矿井生产需要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统一。

第十一条煤矿应建立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规范和管理办法,加强用水审批和监督管理,防止非法乱采滥用水资源。

第十二条煤矿应加强对水源污染的防控,建立污染治理设施,实施污水处理,防止水源受到污染。

第十三条煤矿应加强自然地下水与工业废水的分离,避免废水对自然地下水的污染和侵蚀,保护地下水资源。

第三章排水系统建设第十四条煤矿排水系统应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包括井下排水系统和井上排水系统。

第十五条煤矿应按照矿井设计和地质条件,合理选取排水方式和排水设施,确保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煤矿排水系统应加强水位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排水系统中的异常情况,确保矿井排水畅通。

第十七条煤矿应建立排水系统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水质治理第十八条煤矿应加强矿井水质监测,建立水质评估体系,及时掌握矿井水质状况,采取有效治理措施。

防治水管理制度规定

防治水管理制度规定一、总则1.1 目的本制度规定旨在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防治水灾等灾害,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供应。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单位等有关防治水管理工作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1.3 主管部门防治水管理工作主管部门为本地区水利部门。

二、防治水管理的原则2.1 预防为主积极采取措施,预防水灾等灾害的发生,降低灾害风险。

2.2 整体管理水资源利用和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管理,形成整体管理格局。

三、防治水管理的内容3.1 水土保持1.加强水土保持工作,保持土壤水分和抵抗力,减少水土流失。

2.合理规划农田和植被覆盖,减少水土流失风险。

3.2 水资源管理1.制定水资源利用计划,合理分配水资源,确保水资源的供应。

2.加强水资源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水资源管理措施。

3.3 防洪工作1.定期检查维护防洪设施,确保其运行正常。

2.加强河道清淤和整治,提高河道的防洪能力。

四、防治水管理的责任4.1 政府责任1.确保本地区防治水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水资源的安全。

2.加强对相关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其履行防治水管理的责任。

4.2 单位责任1.本单位要落实防治水管理制度,制定防治水管理计划和措施,确保水资源的安全利用。

2.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防治水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五、防治水管理的监督和检查5.1 监督机制建立防治水管理监督机制,定期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防治水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5.2 检查内容1.对防治水工作的规范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检查防治水设施的运行状况和维护情况。

六、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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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GD/FS-6460(管理制度范本系列)防治水管理规定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防治水管理规定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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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为搞好本项目工程防治水工作,进一步加强、细化、落实项目工程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和责任,遏止和杜绝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长探短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等相关安全规程规范,结合本项目工程施工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项目副职、工程部长、技术员、安全员、调度员等。

3.领导小组及各专业职责⑴按照防治水的要求组织一级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编制的项目部防治水四项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⑵落实国家、地区、行业、×××国际及矿建分公司有关防治水方面的原则、规定、要求和决定等;⑶负责组织责任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监督,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水害事故的演练,由防治水领导小组组长全面统筹指挥协调,由总工程师负责全面防治水技术工作;⑷负责责任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责任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险并提出处理方案;⑸负责监督、检查水文地质观察、记录、预报等基础工作,提供防治水相关技术支持,审核、纠正探放水和堵水设计;⑹负责审查、确定提交的排水系统的配套选型和排水系统图,并及时调配、提供所需的防排水设备,监督防排水系统的调试安装运行、维护、维修及保养情况,核定、检查项目工程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⑺负责审核责任范围内探放水、堵水、排水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计划工作,并监督检查的执行情况;⑻技术管理人员应根据相关地质资料,结合日常的水文地质观察资料,监督对掘进工作面前方的地质情况和可能出现危险源的分析、预测、预报工作;⑼机电管理人员审核防排水设备的选型、管路的配套、排水系统的布置、供电系统和控制系统的设计,确保排水设备正常运转;⑽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项目部制定的相关安全规定和岗位责任制对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存在的危险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方案,督促采取补救措施;⑾调度管理人员应动态掌握生产施工情况,关注井下涌水量和排水量变化,认真做好记录,备好相应的备用排水设备和材料,及时向防治水领导小组组长汇报防治水工作进展情况;⑿项目经理应按照确定后的防治水设计及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组织项目部防治水工作。

4.防治水⑴应明确各专业、各工种在防治水工作中的岗位责任,建立防治水管理体系,规范防治水管理程序;⑵开工前必须根据水文地质情况和工程施工特点结合我单位防治水经验编制切实可行的防治水方案,明确探放水设计,确保施工安全;⑶巷道施工过程中出现一定的渗水、漏水,应采取壁后注浆,分段引流、临时水仓,水沟、分级或集中排水等方式处理;⑷积水或雨水可能从矿井井口流入井下时,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⑸对使用中的钻孔,必须加盖封好,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孔,防止地表水或含水层的水通过钻孔流、灌入井下;⑹煤层顶底板水防治:应要求业主提供施工区域相关详细水文地质资料,明确地质构造和含水层等情况,施工前对含水层的最大水量提出预测或估算,对工作面进行水情水害预测以便指导生产,由技术管理人员编制相应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经相关部门和总工程师审批后组织实施,依据水害威胁程度在采取必要措施后对查明的导水构造进行井下探放水,有出水征兆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5.探放水⑴应当进行探放水的情况有:①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相邻煤矿,②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③打开防隔水煤(岩)柱进行放水前,④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⑤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⑥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⑦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者含水构造、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楚可能发生突水,⑧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⑨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等。

⑵探水前,应当确定探水线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应当编制探放水设计,确定探水警戒线,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⑶布置探放水钻孔应当遵循下列规定:①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钻孔水时,探水钻孔成组布设,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

钻孔终孔位置以满足平距3米为准,厚煤层内各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1.5米,②探放断裂构造水和岩溶水等时,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

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③煤层内,原则上禁止探放水压高于1MPa的充水断层水、含水层水及陷落柱水等。

如确实需要的,可以先建筑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放水,④上山探水时,一般进行双巷掘进,其中一条超前探水和汇水,另一条用来安全撤人,双巷间每隔30-50 米掘1个联络巷,并设挡水墙。

⑷在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应当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⑸探水孔应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⑹进行巷道掘进前,应当采用钻探、物探和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探放水施工前应进行探放水方案设计(包括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⑺长探采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进行钻探,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钻探深度20~100m,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当根据水头高低、岩层厚度和硬度等确定,并预留10~20m防(隔)水岩柱;⒅短探采用手持式风钻进行钻探,钻探深度大于5米,预留不少于2米防(隔)水岩柱,探水钻孔的位置、角度和数量根据现场情况确定;⑼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符合下表规定:水压/Mpa 钻孔超前钻距/m 止水套管长度/m<1.0 >10 >51.0~2.0 >15 >102.0~3.0 >20 >15>3.0 >25 >20⑽长探由技术人员应有钻探设计,设计中应明确孔数、孔深、角度(方位角、倾角)、终孔孔径、超前探距及其它相关技术要求,施工中按要求循环进行;⑾短探由技术人员、生产队长和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进行有针对性的钻探,钻探过程中要求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⑿探放水施工中必须确保水沟畅通,排水系统、通信系统及提升系统等正常运转;⒀钻探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钻进,不得拔出钻杆;立即向地面调度室汇报,派人监测水情,发现情况危急,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⒁钻孔放水前,估计积水量,并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放水时,设有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如果水量突然变化,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调度室;⒂技术人员应根据探放水设计方案编制相应的钻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涌水突然增大时的应急措施和避灾路线。

6.落实防治水措施⑴工程技术人员应加强巷道测量工作,对掘进巷道工作面位置推进及时进行填图标注,及时做出相应的地质预测预报,并按照地质资料、预测预报及水患排查结果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或治理防治措施,应做到提前编制、提前审批、及时交底、现场指导施工;⑵由安全人员组建防治水隐患排查小组,每周对井下每个掘进工作面防治水隐患排查不得少于三次,负责监督各项防治水制度和措施的执行情况,应做到井下每个班有安全员现场巡回检查,监督防治水工作执行情况,发现水患及时汇报,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⑶生产人员应严格按照制定的施工方案和防治水措施进行掘进施工,做到“有掘必探、长探短探、先探后掘、先治后掘”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每班进尺和生产情况应及时准确汇报,巷道内的水沟及时清理,确保水沟流水畅通,按设计要求进行探水、注浆堵水,定期清理临时水仓;⑷机电人员应经常检查、检修、维护排水设备和管路,在主副井贯通前后应根据设计的排水系统逐项排查系统故障,建立排水系统故障排查目录,不得漏项,定期进行排水系统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排水系统不间断正常运行,做好维修配件及备用材料计划,检查立井提升系统和通信系统,确保出现水患隐情时井下人员能够及时撤离至地面;⑸确保调度室24小时有人值班,建立调度汇报制度和工作流程,对井下汇报上来的水患隐情做到能够及时传递到项目部,同时能够及时把项目部水患治理措施及时传递到工作面,组织做好井上下、各专业、各施工队之间的调度协调工作,确保水患治理工作正常进行;⑹由项目经理根据井下当前防治水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安排排查项目和重点环节,每个地点安排一名专业负责人,针对重要问题进行排查,防治水隐患排查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由于检查不认真出现影响防治水安全工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⑺项目部建立防治水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并定期组织进行预案演练;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召集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管理人员开水患排查治理碰头会,公布当前防治水工作情况,讨论水患排查治理措施和方案,下达防治水工作任务;7.加强员工防治水培训⑴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和项目部书记牵头组织项目部组织员工防治水培训;⑵由工程技术人员、机电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选择、编制防治水培训教材,并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考核;⑶培训可以采用“每日一题、每周一训、每月一考”等方式进行,结合实际案例、现场讲解和预案演练等形式;⒁对于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按照行业有关的要求进行专业培训,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8.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⑴根据项目工程施工不同时期的特点(如贯通前、贯通后、不同水平施工),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牵头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各级水害应急救援预案;⑵项目部水害应急救援预案报业主、监理审批后执行;⑶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应根据不同时时期特点,修改更新水害应急救援预案,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应切实可行,符合行业和公司有关要求规定;⑷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应组织员工学习,组织员工按照水害应急救援预案进行针对性的演练;⑸根据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备足备好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⑹按照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的的应急救援体系和相关外部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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