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干部管理办法
镇机关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镇机关干部管理考核办法为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以开展“作风纪律建设年”活动为主题,进一步调动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齐心协力完成镇党委、政府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重塑富有实力大新店、打造充满活力新新店”的奋斗目标,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镇机关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一、总则1、本办法考核范围为机关在编全体干部。
2、坚持职责明确、重点突出、考核量化、绩效挂钩、奖优罚劣的原则。
3、本办法旨在激励和约束相统一,着眼于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
4、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考核形式和标准坚持按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百分制与经济利益挂钩,在考核各个方面分别实行加减分。
具体分为三大块:一是机关日常工作考核40分,二是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考核35分,三是述职测评25分。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分片领导和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牵头和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三、考核内容(一)机关日常工作考核(基本分40分)1、严格考勤制度。
镇党委、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点名人员和点名时间。
点名无故迟到一次扣1分、罚款10元,无故早退一次扣1分、罚款10元,无故旷工一次扣3分、罚款30元,全年累计迟到20次或累计旷工15天,或事假超过20天者(病假视情况而定,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该项考核计0分。
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按自动离岗予以辞退。
2、严格请销假制度。
因事需请假者,必须提前一天请假,中层以下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的,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存办公室备查;请假一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存办公室备查。
科级干部直接向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
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特殊情况不能当时书面请假的,要先按程序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干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干部工作的政策、法规,并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的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委在编在职的机关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务升降第四条晋升职务,一般应逐级晋升。
第五条晋升职务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必须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勤政,遵纪守法,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工作实绩突出;具有拟任职位所需的理论政策水平、文化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第六条晋升职务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二)晋升科级领导正职,应任下一级职务两年以上;晋升科级领导副职和科级非领导职务,应任下一职务两年以上;(三)新晋升科级职务,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四)新晋升科级领导职务,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副职提正职一般不超过50周岁;(五)身体健康;(六)拟任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七)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经请示干部、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破格提拔。
第七条机关提拔任用干部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按照职位空缺和任职条件,采取党组提名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或通过公布职位、竞争上岗的办法产生预选对象;(二)按照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条件,对预选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广泛了解情况;(三)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先向党组主要领导汇报,然后召开党组会研究;(四)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决议;(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核;(六)下发任职通知。
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对中层干部队伍要有进有出,有上有下,继续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制度,对出现空缺或新设立的机关中层职位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对所有机关中层岗位自XX年起,每两年组织一次竞争上岗,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危机感和压力感。
三、建立目标管理制度
各局办中心对所属中层干部实行目标管理,制定中层干部月度目标,月度目标要明确为具体指标,并兼顾单位的长远发展,每月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由各局办汇总后报督查考核办公室,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一、完善学习培训度
丰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并重,一手抓思想理论和党性教育,一手抓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除按时参加党委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外,各局、办、中心根据工作特点,以胜任本职工作为目标,以提高创新能力为重点,充实培训内容,创新教育培训工作载体,与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每月组织一次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浓厚学习氛围。
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管理,最大限度地挖掘每名中层干部的潜能,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目标,逐步建立起一支廉洁、高效、精干的干部队伍,在全区(镇)上下努力营造一种“风正、气顺、心齐、劲足”的工作氛围,实现“滨海项目区”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机关干部管理规定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机关干部管理规定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本人事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而制定,以规范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培训等各项工作,营造公平公正的人事管理环境。
二、机关干部选拔任用1. 岗位需求确定(1)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和部门发展规划确定岗位需求,制定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
(2)岗位需求确定由机关人力资源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确定,并经机关领导班子审批。
2. 干部选拔任用程序(1)岗位公示机关在内部公示岗位需求,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名称、职责、任职要求等。
同时,机关还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外部公示。
(2)选拔程序机关按照公示要求,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干部,组织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进行选拔。
选拔过程要录音录像,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3)鉴定评价选拔结束后,机关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鉴定评价,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干部选拔任用名单。
(4)报批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名单经机关领导班子审批后,报机关党委或纪委进行备案。
三、机关干部考核评价1. 干部考核指标机关根据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制定干部考核指标,包括工作业绩、能力素质、廉洁从政等方面内容。
2. 考核方式(1)综合考核机关根据干部职责和工作岗位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考核、能力素质考核、廉洁从政考核等。
(2)德才兼备考核机关重点评价干部的德才兼备情况,强调干部廉洁从政、政治敏锐度等方面。
3. 考核结果运用机关根据干部考核结果,采取不同的激励和约束措施。
对考核优秀的干部给予奖励和晋升等机会;对考核不合格的干部进行约谈或调整岗位等处理。
四、机关干部培养和教育1. 干部教育培训需求调研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发展需要,定期开展干部教育培训需求调研,了解干部培养和教育需求。
2. 教育培训计划制定机关结合干部需求调研结果,制定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时间等。
3. 教育培训实施机关按照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
乡镇机关干部积分制管理办法

xxxx干部积分制管理办法为加强作风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江口镇村全体干部及“四支队伍”管理考核,发扬领导苦抓、干部苦干精神,坚持注重执行、奖优罚劣原则,由镇党委督查考核组负责实施。
第二条实行积分制,个人基础分100分,根据奖惩规定加减分,1分对应100元。
镇干部从年终考核奖中、村干部从绩效工资中兑现,每季度对奖惩情况作一次通报,派驻干部通报派出单位及县委组织部。
第三条镇机关、各村服务大厅坐班时间为9:00—17:00。
镇大厅窗口人员应热情接待群众,认真办理事务,发现态度蛮横、推诿扯皮、拖延办事等现象的每次扣1分。
村干部应坚守岗位,严格坐班,发现脱岗现象的每次扣1分。
第四条镇机关每周一9:30、周五15:00召开例会,全体镇干部参会,除特殊原因外不得缺席,迟到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
第五条镇领导、业务人员参加县上会议,应有书面或镇党政办电话通知,报告镇长后按时参加会议。
未按时参会的扣1分,镇党政办或值班人员未按时通知的扣相关人员1分。
参加县上上午会议的下午2点之前必须到岗,下午会议的中午12时后方可离镇,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
第六条每月召开一次战区指挥部会议,研究战区脱贫攻坚工作。
每周四晚召开镇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全体领导、所办主任参会,学习相关政策、传达落实战区指挥部和上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工作。
各领导会前应认真研读上级文件,与业务部门做好衔接,会上做好工作汇报,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对会前不认真准备,底子不清、政策不熟、措施不明的,会上给予批评,并责令该领导独自完成该项工作,承担工作责任。
各领导会后应根据会议决定,夯实责任、积极协调、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扣责任领导、主管人员各2分。
第七条实行周工作清单制度,由镇分管领导按照尽力而为、指标量化、要求明确的原则,制定各村下周工作计划,经镇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由包联村领导将工作责任分解到村四支队伍全体成员,镇党政办收集印制于周五例会上发各包村干部。
机关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西北有色地质勘查局机关处级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适应地勘行业改革及我局快速发展的要求,推动地勘单位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增强市场竞争实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的目的1、完善局绩效管理体系,保证局愿景目标的实现。
2、提高干部工作绩效和胜任力,促进与局共同发展。
3、定义澄清期望值,提供绩效表现认可准则。
4、作为评判工作贡献、进行价值分配的标准。
5、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企业文化,增强凝聚力。
第三条绩效考核是根据局核心价值评价理念与标准,以关键业绩指标(KPI)为主要依据,以规范的流程为执行保障,以有效的薪酬制度为激励手段,对职务所规定职责的履行程度进行综合性检查和评定。
第四条绩效考核原则“三公”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开放式评估考核制度。
1、2、发展性原则。
以奖惩为手段,构筑结果反馈系统,注重改进和提高。
3、常规性原则:建立定期化、制度化、连续性管理制度。
4、可靠性与准确性原则。
保障考核评价的一致性、稳定性(信度)及有效反映测评内容的程度(效度)。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对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的绩效考评。
第二章指标体系第六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定三个考评维度:业绩维度、能力维度、态度维度,每个考评维度又是由相应的测评指标组成。
1. 业绩维度:指考评对象通过努力所取得的工作成果; 2. 能力维度:指考评对象完成各项专业性活动所具备的特殊能力;3. 态度维度:指考评对象对待事业的态度和工作作风。
第七条。
是根据局整体战业绩维度。
核心是关键业绩指标(KPI)略目标,确定关键成功驱动因素,将其分解转换成具体的部门目标,支持高层对部门的有效管理,使其能以最具驱动力的指标评价工作。
第八条关键业绩指标确定原则1、目标分解:由局整体目标分解落实,上下紧密联系。
2、突出重点:选择对局价值提升最具影响力的若干指标。
3、可控制性:执行者应有能力在职责、时间范围内影响指标并改进业绩。
4、量化描述:用评分量度表清晰表述,准确衡量完成情况锚定点。
山东德州市直机关科级干部管理办法

市直机关科级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的管理,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等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级干部管理包括:提拔调整、交流轮岗、备案、教育培训、纪律监督等。
第三条科级干部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主管,市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第二章提拔调整第四条提拔调整科级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能力、注重实绩、注重公认,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
第五条提拔科级干部除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1、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2、提拔任科长等正科级领导职务,应当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或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提拔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应当任副科级职务三年以上;提拔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
3、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
5、符合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
6、其他应具备的资格。
干部应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或越级提拔,但必须事先征得市委组织部同意。
第六条提拔调整科级干部必须在核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限额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七条除涉及重要机密和国家安全的职位,科级领导职位拟任人选,一般在本机关、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采取竞争上岗方式产生。
需要改善结构或充实紧缺型人才或暂无合适人选的也可面向社会公开选拔。
第八条采取竞争上岗方式提拔科级干部的,按照《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要求,主要程序有制定方案、公开职位及条件、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备案等。
笔试、面试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应按照一定比例计入总分,依照竞争上岗总分高低按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第九条采取民主推荐等方式提拔科级干部的,主要程序有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备案等。
机关单位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进一步完善考勤考核制度,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各项工作高效运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干部职工,聘用人员除外。
第二条作息规定(一)实行每星期5天工作制,每天早上8:30-12:00,下午15:00-18:00,作息时间若有变动另行调整。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作息时间的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二)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不得闲聊、玩游戏、办私事,不准擅离办公室;(三)做好签到签退手续(指纹打卡),按周汇总审核,按月公示通报,严禁弄虚作假。
第三条值班值守按照规定在非作息时间需要值班的,由办公室安排值班表。
工作人员要根据值班安排做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未按规定值班的视情况定为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旷工。
第四条请假销假工作人员享有的法定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但法定假期间安排值班值守的除外。
工作人员因家庭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可以向审批领导说明原因后请事假,因生病无法上班的可以请病假。
请假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申请病假3以上的,必须提供医院证明(如病历本、发票等),未提供的视为事假。
请假权限如下:(一)请假半天的,由股室负责人批准同意;(二)请假1天-2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同意;(三)请假3天(含3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同意。
工作人员请假,必须提交经领导批准同意的请假条,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提供的,可以事后提交,未提交请假条或请假条未经领导批准的按照旷工处理。
请假期限结束后,应当销假。
第五条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工作人员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超过上班时间到达视为迟到,提前下班为早退,上班期间不在岗的,为擅自离岗,确需因公外出办事的,应当向办公室报告去向,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事情的。
第六条旷工工作人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一)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的;(二)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未获批准而不到工作岗位的;(三)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岗位工作的;(四)谎报情况,编造理由,欺骗组织请假的;(五)其他应当按旷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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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干部管理办法
机关干部是国家机关内担任重要职务,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他们
在国家事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对于国家的发展和治理具有重要影响力。
为了保证机关干部的管理工作有效进行,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
的机关干部管理办法。
本文将重点探讨这一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机关干部管理的重要性
机关干部管理对于机关单位的健康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一方面,良
好的干部管理可以为机关单位带来高效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另一方面,机关干部管理也能有效避免腐败等不良行为的发生,保持
机关单位的清廉形象。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机关干部管理办法是非
常有必要的。
二、机关干部管理办法的原则
为确保机关干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机关干部管理办法需
要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机关干部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
人情托关和不公正行为的发生。
2.激励和约束原则:机关干部管理既要注重激励,激发干部工作积
极性和创造力,又要加强约束,对于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3.透明公开原则:机关干部管理应当具备透明和公开性,公开干部
选拔任用的标准和程序,让干部选拔过程受到监督。
4.专业化原则:机关干部管理应当注重选派和培养专业人才,提高机关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三、机关干部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机关干部管理办法应当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标准:明确机关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选拔,公正评估干部的能力和潜力,确保选派合适的人才。
2.干部教育培训的机制: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的机制,提供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培训机会,帮助干部提升自身能力,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
3.干部考核评价的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对干部进行考核评价,实行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方式,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4.干部岗位调整的程序和原则:明确干部岗位调整的程序和原则,防止人事任性和意气用事的情况发生,确保干部岗位调整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四、加强机关干部管理的建议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管理工作,以下几点建议可供参考:
1.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2.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和程序,确保选拔出的干部具备相应的
能力和操守。
3.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激励优秀干部,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加大对机关干部的监督力度,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
处理违法违纪行为。
5.强化机关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党性观念和服务意识。
总结:
机关干部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机关干部的管理工作非常重要,可以有效提高机关单位的工作效率和透明度,确保机关干部的选拔任
用和工作表现公正公平。
通过加强机关干部的教育培训、落实干部考
核评价制度等措施,可以有效提高机关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为国家的
发展和治理做出更大的贡献。
因此,我们有必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
机关干部管理办法来推动机关干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