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理工学院转专业学生需重修课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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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学院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规定

理工学院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规定

理工学院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的教学管理秩序,完善学籍管理制度,使转学、转专业工作能够有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XX理工学院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学生。

第二章转学的条件第三条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一般应在本院完成学业。

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院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四条转学只能在同层次同批次院校间进行。

提前批次并有特殊要求所录取的学生,一般不予转学。

同批次之间的转学,原则上应达到转入院校当年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院校转入上一批次院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3.招生时为非计划内的;4.指标生、指令生、生、调剂生,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5.在同一城市院校的;6.部队院校转入地方院校的;7.初中起点大专班五年制的,前三年期间;8.大学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的;9.应予以退学的;10.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章转专业的条件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1.学生确有与要求转入专业相关专长(有省级以上与专业相关的获奖等证书原件),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学院审核属实的;2.学生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市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具体标准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3.经学院确认,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4.给优秀学生重新选择专业开设绿色通道,第一学年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10%的学生有一次重新选择专业的资格。

在符合转专业规定的前提下,经本人提出申请,转出转入系同意后,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转入专业加试考试,考试合格后由教务处审批,择优转入;5.因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及学院学科调整的需要,经学生本人同意而调整专业者。

6.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复学时所录取的专业停招的,由学院安排转入相近专业。

16艺术与设计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2009年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16艺术与设计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2009年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艺术与设计学院2009届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工作细则根据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以及教务处“关于2009年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专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潘长学彭自力副组长:朱明建、方兴、何方、胡广华成员:武星宽、郑建启、杨先艺、柯常忠、周艳、方卫秘书:张江萍詹丽二、转专业的对象本次转专业的对象为我院2007年、2008年入校的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

其中:1、2007年入校的学生可在学院内部申请转专业;2、2008年入校的学生工业设计(理)原则上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其它专业在学院内部申请转专业。

三、学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1、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含实践性环节)平均学分绩的年级专业排名在前20%,无不及格课程;2、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隐瞒既往病史者除外),经校医院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3、经学生所在学院确认,学生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注:满足条件二或条件三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只能在学校为其提供的专业中进行选择。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转专业的条件:1、在校期间因违纪(或违法)受过处分(或处理)者;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3、入学后已调整过一次专业的学生;4、申请转入专业的招生科类与本人高考科类不一致的学生五、转专业的程序1、教学办向各系下达填报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只能申请一个专业),在网上下载“武汉理工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两份),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按表格规定内容如实填写并按规定时间到本系报名,各系组织对报名转专业学生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经转出、转入专业所在系系主任审批签字后提交教学办。

3、学院根据各专业班级现有学生人数及转入、转出申请人数确定各专业方向最后转入、转出名额。

5.能动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2009年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5.能动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2009年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09年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为使我院的人才培养能够更有效的满足社会需求,实现高等教育为推进经济发展服务,我院本着尊重学生个人选择,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思想,学生转专业工作严格按学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及学校其他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执行,具体细则如下:一. 学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1、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含实践性环节)平均学分绩的年级专业排名在前20%,无不及格课程;2、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隐瞒既往病史者除外),经校医院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3、经学院确认,学生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注:满足条件二或条件三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只能在学校为其提供的专业中进行选择。

本次转专业原则上只对 2008级学生。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1、在校期间因违纪(或违法)受过处分(或处理)者;2、委托培养的学生、定向培养的学生、体育特招生、艺术特长生、轮机工程专业的学生、国防生;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4、入学后已调整过一次专业的学生;4、申请转入专业的招生科类与本人高考不一致的学生。

三、我院进行转专业工作的时间、程序与录取原则:1、2009年5月12日-2009年5月15日,学院接受学生咨询;咨询电话:865820312、2009年5月16日-2009年5月22日,我院欲转专业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只能申请一个专业),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二份),交学院教学办公室;5、2009年5月25日-2009年5月26日,学院对本院学生的申报转专业资格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后由学生本人送一份审批表到接收学院;6.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需于5月27日到5月29日持有转出学院同意转出的转专业审批表至我院教学办公室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

7.我院转专业工作小组于5月30日到6月2日对学生转入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为学生高考成绩和大学期间已修课程的成绩,其中重点考察大学期间已修课成绩)8.学院根据资格审查和综合素质考察结果择优录取. 2009年6月4日,学院将考核结果(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电子及纸质材料各一份)和相关材料(学生转专业审批表等)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由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审核,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于7月5日前由教务处在校园网上公示。

理工学院排课、调课、代课及停课管理办法

理工学院排课、调课、代课及停课管理办法

理工学院排课、调课、代课及停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合理地组织、调度各项教学活动,加强课堂教学环节的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我校教学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开设的课程。

第二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与教学任务的安排第三条教学任务是指学校每学期课程教学任务,包括理论课程、实验课程、教学(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技能培训、学年论文、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

确定教学任务的依据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第四条教学任务的下达1.教务处于每学期第6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向各学院(部)下达下一学期的教学任务,各学院(部)应认真审核。

2.各学院(部)于每学期第9周根据审核后的教学任务书,安排任课教师和提出相关教学要求后报教务处。

各学院(部)须合理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明确任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和合理要求。

3.公共选修课的教学安排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安排教学任务的原则1.主讲教师应符合《XX理工学院教学工作规程》中规定的有关条件。

2.坚持择优聘任的原则。

各学院(部)应尽可能安排学术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较好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以保证教学质量。

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工程师不得上纯理论课;助教不得上课(硕士及以上学历除外);3.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1门课程。

4.专业主干课程的主讲教师必须安排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根据需要可以配备辅助教师,以保证辅导、答疑、实验、作业批改等教学环节的质量。

5.新开课的教师和开新课的教师应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并在接受开课任务前,用半学期以上的时间进行系统备课,通过试讲后,由各学院(部)确定是否可以担任主讲教师。

6.在安排教学任务时,任课教师一般不得自行上课时间,对教学场地有特殊要求的可提前说明。

7.对每学期教学测评中测评结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教师,不安排新的主讲教学任务,待整改提高后,按新开课教师的程序办理。

荆楚理工学院重修重考管理办法(试行)

荆楚理工学院重修重考管理办法(试行)

荆楚理工学院重修重考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规范课程重修重考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荆楚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重修范围第一条凡学生修读的必修课程和专业限选课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重修。

(一)课程经一次免费补考后仍不合格者;(二)在课程考核中缺考者;(三)课程考核资格审查中被取消参加考核资格者;(四)因考核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成绩被认定为零分,经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者;(五)因转专业、休学导致某些课程未修者;(六)其它原因需要重修者。

第二条公共选修课程不及格者,可以不重修,再重选,以获得相应学分。

第二章重考范围第三条某课程考核虽然合格,但学生本人对考核成绩不满意,可申请重考。

申请重考的学生应参加对应的重修教学,但成绩计算方法与重修学生不同。

第三章重修形式第四条学校通过组班、插班、导读三种方式组织学生重修,学生可根据自已的学习情况和学校教学安排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修。

(一)组班重修。

同一课程重修人数超过30人,由开课院(部)组织,教务处协调开设课程重修班,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或课余时间上课,学时数不低于原课程学时的50%,重修班按正常教学班级进行管理。

(二)插班重修。

对不够组班重修的课程由开课院(部)负责将已办理重修手续的学生编入低年级同门课程所在班级听课学习,插班重修生与正常教学班级学生同等管理。

(三)导读重修。

学生重修上课时间若与正常上课时间冲突,或受学制限制等原因而不能随低年级相应课程学习者,可采取学生自学、教师辅导、答疑的方式进行重修,辅导教师根据学生自学笔记、作业(不少于30次,每次不少于2大题)、答疑等情况决定该生是否具备参加重修考核的资格,重修学生须持由辅导教师签字认可的自学笔记、自学作业及同意该生参加重修考核的书面材料到学生所在院(部)教学科审核,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

第四章重修(重考)程序、考核与成绩记载第五条每学期的第4周为学生办理重修(重考)报名及缴费时间。

关于2013级转专业同学重修课程的说明

关于2013级转专业同学重修课程的说明

关于2013级转专业同学重修课程的说明第一篇:关于2013级转专业同学重修课程的说明关于转专业同学补修课程的说明我校2013级共有204名同学进行转专业,按照《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13]6号)文件要求,所有转专业学生应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学习,必须补修转入专业第一学年未修读的必修类课程,主要包含大类平台课程及学科平台课程。

鉴于目前我校部分专业的教学计划有所调整,导致转专业学生无法正常补修部分课程,相关事宜说明如下:1、学生已修读原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由学院负责进行认定,原则上对于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可直接代替,学生可免补修。

2、转入专业中不能由原专业教学计划中代替的课程,学生必须进行补修,补修课程时遵循以下原则:(1)教学内容基本相同,只是学时、学分、课程名称或课程性质不同,学院可安排学生直接补修新课程,学生修读后,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要求进行记载。

(2)由于教学计划调整,而导致学生不能正常补修的,学院可指定2014级教学计划中的某课程,让学生代替进行修读。

3、对于学生已获得的转入专业计划外的学分转为通识选课课程学分。

4、各学院需对转专业学生补修课程做好备案,待毕业审核时上报教务处,以便顺利进行审核。

教务处2014年9 月18日第二篇:运管系2014届课程重修说明关于运管系重修工作的说明按照教务处《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系教学的实际情况和2014届学生当前的实际状态,我系于2014年4月1日起采取非跟班的形式组织我系开设课程的重修工作,重修任务主要参考各学生原任课教师和我系各教师开课的情况综合分配(具体重修教学任务及学生名单见重修群共享文件)。

具体工作要求如下:1.督导处、教务处将加强对院(系、部)重修工作的检查与监控。

2.院(系、部)将加强对任课教师和重修学生的督促和管理。

3.重修时间为2014年4月1日至4月30日。

4.非跟班重修的学生必须加入指定的重修群。

湖北理工学院

湖北理工学院

湖北理工学院电气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大纲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新兴产业计划)二0一三年九月目录《电子线路CAD》实验教学大纲 (4)《信号与系统A》实验教学大纲 (7)《数字信号处理B》实验教学大纲 (10)《计算机网络》实验教学大纲 (13)《传感器与检测技术》实验教学大纲 (15)《电路实验》实验大纲 (17)《电子技术实验》教学大纲 (20)《DSP系列实验A》教学大纲 (33)《单片机系列实验》实验教学大纲 (36)《通信系列实验》教学大纲 (39)《EDA技术实训》教学大纲 (44)《电工与电子实习AⅠ》教学大纲 (47)《电子技术课程设计》教学大纲 (52)《单片机课程设计》教学大纲 (55)《小型通信系统设计与制作》课程设计教学大纲 (57)《光纤通信课程设计》实践教学大纲 (59)《毕业实习》教学大纲 (61)《毕业设计》大纲 (65)《电子线路CAD》实验教学大纲课程编号:B02421034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程实验学时:24学时学分:3学分适用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新兴产业计划)、通信工程一、实验教学目的和任务《电子线路CAD》是电子信息工程(新兴产业计划)和通信工程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课程。

本课程实验使学生更好理解和巩固课堂上所讲的理论知识,熟练掌握从原理图到电路板图的全套设计操作,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加强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今后从事专业方面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实验教学基本要求1、熟练掌握《电子线路CAD》的基本操作,同时锻炼学生认真完成任务的能力。

2、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能正确使用软件,熟练掌握实验步骤和操作规范。

4、能独立完成实验报告,填写实验结果。

三、实验教学内容实验项目一:两级阻容耦合三极管放大电路原理图设计熟悉原理图编辑器的使用,掌握原理图绘制技巧和设计流程。

实验项目二:双路直流稳压电源电路原理图设计熟悉原理图编辑器的使用,掌握原理图绘制技巧和设计流程。

课程教学大纲-电气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湖北理工学院

课程教学大纲-电气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湖北理工学院

湖北理工学院电气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理论教学大纲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新兴产业计划)二0一三年九月目录《电子信息专业导论》教学大纲 (4)《电路理论》教学大纲 (8)《Matlab仿真与应用》教学大纲 (14)《模拟电子技术》教学大纲 (18)《电磁场与电磁波》课程教学大纲 (23)《电子线路CAD》教学大纲 (27)《数字电子技术》教学大纲 (30)《EDA技术及应用B》教学大纲 (35)《单片机原理与接口技术B》教学大纲 (39)《DSP原理及应用》教学大纲 (44)《信号与系统A》教学大纲 (48)《数字信号处理B》教学大纲 (52)《通信电子线路》教学大纲 (56)《通信原理及应用》教学大纲 (61)《信息论与编码》教学大纲 (66)《数字图像处理 C》教学大纲 (69)《计算机网络》教学大纲 (74)《传感器与检测技术》教学大纲 (79)《移动通信技术》教学大纲 (82)《光纤通信技术》教学大纲 (86)《通信网与交换技术》教学大纲 (89)《虚拟仪器与仪表》教学大纲 (93)《专业外语》教学大纲 (96)电子信息工程理论教学大纲《电子信息专业导论》教学大纲课程编号: B02441012课程中文名称:电子信息专业导论课程英文名称:Introduction to Electronic Information Engineering课程类型:专业必修课程总学时:16学时总学分: 1适用对象:电子信息工程(新兴产业计划)一、课程的性质、地位与任务本课程是针对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开设的一方面介绍专业方向、专业领域的基本概念和技术发展动向以帮助他们了解电子信息技术领域各主要学科涉及的技术、相关的业务领域和大学毕业后可能从事工作的业务范围、部门等另一方面介绍本专业的培养方案使学生了解大学四年学习什么、怎样学习等。

二、课程的基本要求1.了解信息技术的发展脉络。

2.了解电子信息技术领域各主要学科涉及的技术、相关的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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