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
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的工作方案

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的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是国家为确保国土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而进行的重要监管工作。
为了加强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有效性和全面性,制定并实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方案是必要的。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通过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加强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提高执法监察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2.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确保对执法监察工作的监察和检查公平客观;(2)全面有效原则:针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实施全面的监察和检查;(3)科学合理原则: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和管理方法,提高监察和检查的效率和准确度。
三、工作内容:1.制定巡查计划:根据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频次和巡查范围;2.制定巡查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巡查标准,确保巡查的准确性和公正性;3.组织巡查人员:成立专门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组,由专业人员组成,并进行必要的培训;4.巡查方式:采取定点巡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进行全面检查;5.巡查内容:(1)执法程序是否合规:检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2)执法依据是否充分:检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3)执法行为是否公正:检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是否公正客观,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4)执法结果是否有效:检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结果是否有效,是否能够实现国土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的目标;(5)执法监察工作是否存在问题和不足:发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流程:1.确定巡查范围和周期:根据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确定巡查范围和周期;2.制定巡查计划和巡查标准:根据巡查范围和周期,制定相应的巡查计划和巡查标准;3.组织巡查人员:根据巡查计划和巡查标准,组织巡查人员进行巡查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培训;4.巡查工作实施:按照巡查计划和巡查标准,进行巡查工作,统计和整理巡查结果;5.巡查结果报告:根据巡查结果,编写巡查报告,分析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6.方案改进和优化:根据巡查结果报告,及时改进和优化巡查方案,提高巡查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2023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

2023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土地利用需求的增加,土地执法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也在增加。
为了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确保土地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工作方案。
本方案旨在通过建立土地执法动态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土地违法行为,提高土地执法的精准性和及时性。
二、工作原则1.依法执法: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土地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行为,保证执法公正与公平。
2.综合执法: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土地违法行为。
3.精准执法: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选择性开展巡查,提高执法效果。
4.信息化执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巡查工作的智能化和数据化水平。
5.倡导宣传:通过宣传工作,加强对土地法律法规的普及,提高公众对土地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工作内容1.建立巡查队伍:成立由执法人员组成的巡查队伍,具体人员编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设备。
2.制定巡查计划:根据往年的土地执法违法情况和今年重点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巡查计划,明确目标和任务。
3.开展现场巡查:结合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的重点土地区域和项目进行现场巡查,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4.加强监管网络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土地违法信息平台,实现巡查、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的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和管理。
5.加强联合执法:与相关执法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执法效果。
6.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土地执法的认知,倡导公众参与土地执法工作,形成良好的执法氛围。
四、工作措施1.加强培训:对巡查队伍中的执法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2.充实巡查力量:根据需要,加大对巡查队伍的人员编制和资金投入,提高巡查力量和工作效率。
3.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对土地执法工作的投入,提供必要的设备和交通工具,保障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与土地督察整改工作方案汇编

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与土地督察整改工作方案汇编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为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规范我县土地管理秩序,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综合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十项制度》的要求,特制定20**年度全县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严格落实市局“2112”执法巡查工作机制,全面掌握全县违法用地情况,保持土地执法高压态势,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有效提高违法用地制止率和整改到位率,促进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切实履行执法监管责职,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势头,进一步规范全县土地管理秩序。
二、工作任务(一)县局动态巡查工作任务。
县局监督、指导全县土地执法巡查工作,制定全县巡查工作实施计划,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重点抽查,对各分局巡查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每半年对各分局土地执法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次考核,每月对各镇进行动态巡查不少于2次。
(二)分局动态巡查工作任务。
各分局负责对本辖区巡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巡查每周不少于2次,对辖区内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对正在实施的非农建设用地实行全程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案件,对拒不改正、不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和已形成违法事实的,以及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及时向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
要按月制定巡查工作计划,每月28日前制定下月巡查工作计划,报县局备案。
月工作计划应当明确巡查责任区域、巡查责任人员、巡查路线、巡查时段、巡查频率等,要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
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制止,到立案、调查、处罚、送达、执行、结案、归档等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
三、巡查发现问题的处置措施对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发现的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的要求,要依法采取责令停工、制止、查处等措施处置,同时落实好以下四条要求:(一)巡查结果零报告。
2023土地巡查工作方案

2023土地巡查工作方案一、背景概述土地巡查是保障国土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对于发现和查处非法用地、非法占地行为,及时纠正和保护农用地、生态用地等具有重要意义。
本工作方案旨在指导和推动2023年土地巡查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土地利用与保护的有效结合,推动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1. 完成全市范围内的土地巡查任务,建立健全全市土地巡查制度;2. 发现和核实非法用地、非法占地行为,及时采取相应的查处措施;3. 保障农田、生态用地等关键区域的保护和合理利用;4. 推动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5. 提升巡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工作内容1. 制定土地巡查计划:结合全市土地利用情况和巡查需求,制定2023年土地巡查计划,明确巡查区域和时间节点,合理安排人力资源,并确保计划的及时落实。
2. 加强巡查力量建设: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巡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合理配置巡查人员,确保每个巡查区域有足够的人员覆盖,形成工作合力。
3. 优化巡查方法和手段:结合信息化发展趋势,加强巡查工具和软件的研发和更新,提高巡查工作的智能化和数字化水平。
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提高巡查的广度和深度,快速发现和定位问题。
4. 强化巡查监督机制:建立巡查工作的日常监督制度,确保巡查工作的全程监控和信息留存。
加大对巡查人员的考核力度,对巡查成果进行集中整理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5. 加强巡查数据管理:建立健全土地巡查的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实时记录、统计和分析巡查数据,形成有效的巡查报告。
建立巡查数据共享机制,与相关部门共享巡查信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6. 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宣传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加强土地巡查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土地巡查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形成社会共享巡查成果的氛围。
7. 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针对近年来出现的非法用地、非法占地较多的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非法行为的打击和查处。
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

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要素,是支撑农业生产、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基础。
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国家发展的重要任务。
然而,由于国土面积有限、人口众多等原因,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存在一定的问题和挑战,其中包括违规用地、非法开发、环境破坏等情况。
为了加强对土地执法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需要制定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
二、目标和任务1.目标:加强土地执法监督,整治违规用地行为,提高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确保国家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2.任务:-制定巡查计划:每年制定年度巡查计划,明确巡查的区域和重点区域,确保全面而有效地开展巡查工作。
-建立巡查机制:建立土地执法巡查机制,明确巡查人员、巡查频次、巡查方式等,确保巡查工作有序进行。
-督导检查工作落实:对巡查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建立健全土地执法信息库,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信息,为巡查工作提供支持和依据。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与环境保护、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土地执法工作。
三、巡查内容和方式1.巡查内容:-违规用地情况:对违规用地行为进行巡查,包括非农业用地、非建设用地、超标准用地等情况。
-非法开发行为:对未经批准的土地开发行为进行巡查,包括违法建房、违法采矿等情况。
-环境破坏情况:对土地环境破坏行为进行巡查,包括破坏植被、水土流失等情况。
2.巡查方式:-实地巡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实地巡查,对可疑地区进行核查,对违规行为进行现场查证。
-现场取证:在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拍照、录像等方式进行取证,确保巡查结果的可靠性。
-经营项目检查:对经营项目投资的用地进行巡查,核实经营项目与用地是否相符,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巡查范围和时限2.巡查时限:巡查工作按季度进行,每季度进行一次,每次巡查时限不超过30天,确保巡查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023年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

2023年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一、背景土地资源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改善农民生活、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基础。
为了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以及打击违法土地行为,就需要加强土地执法工作,并采取动态巡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土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二、目标1. 完善土地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2. 加强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3. 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土地的可持续发展;4.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合作,形成合力。
三、工作内容1. 建立健全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1)制定巡查的时间、频次和地点,确保全面覆盖;(2)明确巡查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3)制定巡查报告的要求和流程,及时上报执法部门。
2. 加强巡查力量建设(1)加强对巡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执法水平和素质;(2)合理配置巡查人员的数量,确保巡查的全面性和深入性;(3)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如无人机、摄像设备等,提高巡查的效率和准确性。
3. 加强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1)建立违法行为的快速核查和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2)加大对重点区域和领域的巡查力度,如农民集中建房区、重点开发区等;(3)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项目的监管,严格执行环境评估等政策要求。
4.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合作(1)建立定期沟通和协调机制,及时交流信息和问题解决;(2)加强对土地执法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工作的高效和规范;(3)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督促和指导,确保其履行职责和保护土地资源。
四、工作流程1. 巡查计划制定及发布根据全年工作计划,制定年度巡查计划,明确巡查的时间、频次和地点,发布给各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
2. 巡查人员培训和动员根据巡查计划,组织巡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执法水平和素质,同时进行动员,明确巡查要求和工作目标。
3. 动态巡查及问题整改定期进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整理巡查报告,上报执法部门,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土地动态巡查工作计划

土地动态巡查工作计划篇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一、市、县(市、区)、镇三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执法监察队伍,按照依法、及时、有效的原则行使巡查职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国土资源巡查工作。
二、巡查主要实行全面巡查和重点巡查两种方式。
三、巡查区域等级按照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矿产资源分布范围进行划定。
一级巡查区域为:规划开发区、工业园区、市政府划定的44个工业集中区以及优化发展、鼓励发展工业镇;基本农田保护区、城乡结合部、国道省道两侧以及矿产限制开采区。
二级巡查区域为:乡镇(办事处)政府所在地规划办、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乡村结合部、县乡道路两侧和已经依法审批过的用地单位和采矿单位。
三级巡区域为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四、执行巡查任务时,巡查人员不少于2人,携带行政执法证件,对确认为违法行为的,当场督促违法当事人立即停止、改正违法行为、制止无效的,应及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或者《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法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五、建立动态巡查登记制度。
六、市局根据执法形势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开展互检互查。
七、各地应当创造条件,加强与公安“110”建立联动系统,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八、建立快速反应和集中行动机制。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报告备案制度一、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明确专人负责统计、报告和分析工作。
二、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执法监察人员,要执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国土资发【XX】127号)的规定,认真实行零报告、专项报告和定期报告制度。
三、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实行“零报告”制度。
四、对重大、突发等违法行为实行“专项报告”制度。
五、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总体情况实行“定期报告”制度。
按照国土资厅发【XX】221号、苏国土资发【XX】86号等文件规定,“定期报告”主要有以下几种:1、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在线上报。
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实施方案(完整版)

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实施方案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实施方案各分局(所),局各科(室)、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及《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苏府〔201X〕199号),全面落实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经局党组研究,现对201X年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主要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苏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实施办法》。
年初市局与各分局(所)签订的《AA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书》。
各分局(所)要与辖区村(社区、居委会)签订巡查责任书,层层落实巡查责任,强化对辖区国土资源的日常巡查和对重点地区的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建立快速高效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防范机制。
二、主要措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继续实行分片区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
全市划分为五个片区,第一片区负责古里镇、沙家浜镇和东南开发区;第二片区负责尚湖镇、辛庄镇;第三片区负责支塘镇、董浜镇、梅李镇;第四片区负责虞山镇、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第五个片区负责碧溪新区(AA经济开发区)、海虞镇。
由局领导、法规监察科、监察大队及其他业务科室有关负责人共同分片区包干,负责本片区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
各国土资源分局(所)负责本辖区内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各分局(所)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的主要任务是:检查辖区内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土地、非法批准征(占)用土地、非法出让土地、破坏基本农田、侵害农民利益以及造成国有土地资产重大损失等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对已批准的各类建设用地实行全程跟踪管理。
各分局(所)对城镇规划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要进行重点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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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规范我县土地管理秩序,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综合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十项制度》的要求,特制定2016年度全县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市局“2112”执法巡查工作机制,全面掌握全县违法用地情况,保持土地执法高压态势,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有效提高违法用地制止率和整改到位率,促进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切实履行执法监管责职,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势头,进一步规范全县土地管理秩序。
二、工作任务
(一)县局动态巡查工作任务。
县局监督、指导全县土地执法巡查工作,制定全县巡查工作实施计划,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重点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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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分局巡查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每半年对各分局土地执法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次考核,每月对各镇进行动态巡查不少于2次。
(二)分局动态巡查工作任务。
各分局负责对本辖区巡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巡查每周不少于2次,对辖区内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对正在实施的非农建设用地实行全程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案件,对拒不改正、不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和已形成违法事实的,以及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及时向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
要按月制定巡查工作计划,每月28日前制定下月巡查工作计划,报县局备案。
月工作计划应当明确巡查责任区域、巡查责任人员、巡查路线、巡查时段、巡查频率等,要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
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制止,到立案、调查、处罚、送达、执行、结案、归档等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
三、巡查发现问题的处置措施
对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发现的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的要求,要依法采取责令停工、制止、查处等
---------------------------------------------------------------范文最新推荐------------------------------------------------------ 措施处置,同时落实好以下四条要求:
(一)巡查结果零报告。
各分局巡查人员完成巡查任务后,无论是否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必须在当日填报《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同时将《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电子档报县局。
纸质文档经分局负责人签字加章后,每半月上报给县局。
(二)重大问题专项报告。
对在巡查中发现的涉及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面积10亩以上的违法用地,应及时进行核实处置,如不能有效制止、恢复土地原状的,必须在发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所辖镇党委、政府和县局。
对违法用地行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重大安全隐患、重大环境污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引发恶性信访事件、小产权房建设、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和其他应当专项报告的重大违法违规用地项目,应在发现之时向所辖镇党委、政府和县局作出专项报告。
(三)巡查情况定期通报。
各分局每月13日和26日前要对巡查情况进行汇总,研判土地、矿产违法态势,统计违法用地的面积,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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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耕地比例、各类违法用地的类型和违法用地查处进展等情况,向所辖镇党委、政府和县局进行汇报,依法提出防范和处置意见。
县局组织开展土地执法巡查后,要对动态巡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将土地违法态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和比例等情况,依法提出防范和处置意见,向县政府进行汇报,同时向相关部门和各镇党委、政府进行通报、发出专报,定期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内进行通报。
对违法用地问题较为突出的、案件查处工作不到位的镇,要约见当地政府有关领导,专门通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四)发现问题处置及其他相关事项。
《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的登记必须详实规范,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问题,在下次巡查时应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更新《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中相关数据要素直至查处整改结案。
各分局应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并上报《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并按月整理归档。
县局收集审查各分局上报的《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主要审查是否落实“2112”执法巡查工作机制,《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的填报是否详实规范,是否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用地问题。
---------------------------------------------------------------范文最新推荐------------------------------------------------------ 县局对各分局的专项报告或审查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应在3个工作日内派员协助分局核实处置,对未形成违法用地事实的,要采取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初期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等行政指导方式进行制止。
对制止无效已形成违法事实的,要依法从严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以消除违法状态为标准,组织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分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真正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要求上来,切实加强执法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行为。
(二)明确责任。
各分局是巡查工作的实施主体,对巡查工作负直接责任,县局结合实际不定期实施重点巡查,各分局定期实施全面巡查。
要全面掌握辖区建设用地情况,对巡查发现的违法用地问题及时进行制止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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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督查。
县局将加强对各分局巡查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巡查责任制度、报告制度不落实、发现违法不及时、制止违法不尽职、查处违法不到位问题的,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按照《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制度》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落实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追究分局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