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站规范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为确保液化石油气库安全,特制订安全管理规定如下:(一)设立气库值班人员 ,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 ,值班员应游动检查观察库区动态 ,清除库区杂草 ,打扫清洁卫生 ,如发现险情 , 应及时报告单位领导、武保、安环等部门 ,同时应竭力采取安全处置措施。
(二)库区周围五十米内,不许明火。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区。
工作人员在库内工作,严禁吸烟。
库内动电、动火、焊接作业 ,应经公安、安环部门允许,并将气瓶搬至安全地点后,方可动工。
(三)库内应配足消防设施 ,气库管理人员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更换、严禁使用过期失效灭火药剂。
(四)单位派汽车提运装卸气瓶 ,只能是提运工作人员和司机二人进库,并应遵守本规定,听从气库保管人员指挥。
(五)建立严格的气瓶进货与发放制度 ,严格进行登记检查 ,做到数字准确,账物相符。
(六)库内防止日光直接照射、温度过高和长期淋雨现象。
搬运装卸气瓶,应防止坠落或者撞击。
(七)库内存放气瓶 ,地上应铺绝缘垫板 ,重瓶堆放不许超过两层,空瓶应堆稳固。
(八)应时常检查库内有无泄漏现象 ,发现气瓶漏气 ,应隔离存放,及时安排检修。
(九)按规定定期对钢瓶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严禁再使用。
液化气站规章制度一、总则1.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1.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2. 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合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点危(wei)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 加强基层安全建设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液化气站规范标准

5、距站外架空电力线路至少应有倍杆高;
6、距站外Ⅰ、Ⅱ级通讯线路至少应有30米。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标 准
备 注
7
贮罐与基地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总贮量在50m3以下)
1、距民用建筑至少应有40米;
2、距明火、散发火花地点至少应有45米;
3、距站区围墙不应少于10米;
4、距汽车库不应少于25米;
5、距新瓶库、备件库等非明火建筑不应少于12米;
6、距消防水池、消防房不应少于25米;
7、装卸柱可设在充装台无门窗洞口的山墙一侧;
8、瓶库与灌瓶间的距离不限。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0
瓶装供应站(点)安全要求
1、液化气瓶装供应站的供应范围为10000湖左右;实瓶存瓶数量取计算月平均日销售量的倍,空瓶存瓶数量取计算月平均日销售量的1倍。液化气瓶装供应站的四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非燃烧实体围墙;瓶库应分为实瓶区、空瓶区和年检瓶区。
⑻与主要道路间距不应小于10米;
⑼与次要道路间距不应小于5米;
《江西省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管理办法》、《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标 准
备 注
11
管道煤气
要求
管道煤气必须按规划实行区域性统一经营。地下燃气管道不得从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的下面穿越(如地下燃气管道铺设在前,其上面和安全距离内不得设置建筑物和构筑物)。
二、申请资质审查的城市燃气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城市燃气企业资质申报表;
2、项目批准文件;
3、设计图纸、竣工图纸;
液化站安全技术规程(4篇)

液化站安全技术规程液化站(或称液化气站)是指专门用于存储和分配液化石油气(LPG)的设施。
液化站的安全技术规程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管理:液化站应当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液化站运行的安全稳定。
2. 设备安全:液化站的存储设备、泵站设备、压缩机设备等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
3. 防火安全:液化站应当配备火灾和爆炸防护设施,如消防器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墙等,并定期开展火灾演练和培训。
4. 泄漏防护:液化站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如设立泄漏报警装置、安装防护设施、定期检查泄漏可能性等。
5. 排放控制:液化站应当严格控制气体排放,遵守国家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减少对环境和周边居民的影响。
6. 员工培训:液化站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了解液化石油气的性质、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7. 应急预案:液化站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包括泄漏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等,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紧急情况。
8. 安全标识:液化站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标识,包括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品标志、应急联系方式等,提醒工作人员和周边居民注意安全。
液化站的安全技术规程应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检查和更新。
同时,液化站的安全也需要合理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确保设施的安全性。
液化站安全技术规程(2)是指液化站运营中需遵守的安全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液化站安全技术规程:1. 火灾防控规程:规定液化站内禁止燃烧、明火作业,应配备合适的消防设备和消防人员,定期进行火灾演练。
2. 液化气储存与输送规程:规定液化气的储存容器和输送管道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 安全防护装置规程:对液化站的安全防护装置进行要求,包括压力安全阀、泄漏报警装置等,确保安全生产。
液化气站操作规程

液化气站操作规程第一章基本概述1.1规程目的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液化气站的操作流程,确保液化气站的安全、高效运营,保障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1.2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液化气站的操作人员,包括站长、罐车司机、操作工等。
1.3定义1.3.1液化气站:指专门用于储存、装卸、分销液化气的设施。
1.3.2罐车司机:指驾驶液化气罐车运输气罐的驾驶员。
1.3.3操作工:指液化气站的工作人员,负责液化气罐车的装卸和站内操作。
第二章站内操作2.1生产计划2.1.1每天开始工作前,站长应根据客户需求制定生产计划,确定液化气罐车的装卸和分销安排。
2.1.2生产计划应包括液化气的储存容量、装卸台数量、装卸时间等。
2.1.3生产计划应事先通知罐车司机和操作工,确保装卸作业的顺利进行。
2.2装卸作业2.2.1装卸作业前,操作工应仔细检查液化气罐车的安全装置和密封性。
2.2.2罐车司机应在液化气罐车停稳后,关闭发动机并确保制动系统可靠。
2.2.3操作工应按照标准程序操作,确保装卸过程中不发生泄露、溢漏等事故。
2.2.4装卸作业结束后,操作工应检查液化气罐车的密封性,并向罐车司机确认无异常后方可离开。
2.3储存管理2.3.1液化气罐车装卸完成后,操作工应将液化气转移到储存罐,并及时记录转移量。
2.3.2储存罐的压力、温度等参数应定期检查,并进行记录。
2.3.3液化气罐车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应注意防火、防爆和防静电措施。
第三章安全措施3.1罐车安全3.1.1罐车司机应定期检查车辆的制动系统、轮胎、悬挂系统等,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3.1.2罐车司机在装卸过程中应注意操作规范,确保罐车与装卸设施的连接可靠。
3.2站内安全3.2.1液化气站应配备灭火器、防爆器等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3.2.2液化气罐车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静电、摩擦火花等可能的火源。
3.2.3液化气站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液化气站操作规程

液化气站操作规程是为了确保液化气站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而制定的一系列具体指导措施和要求。
本文将从液化气站工作流程、安全管理、操作规范和应急措施等方面详细介绍液化气站操作规程。
一、液化气站工作流程1. 液化气站接收气体供应商的气体并进行验证。
2. 确认气体质量和数量,并进行入库记录。
3. 按照既定流程进行存储和分装,确保每次操作的安全性。
4. 按照需求进行气体的出库和分发,确保供应的连续性和及时性。
5. 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6.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的能力。
二、安全管理1. 液化气站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全面监控和管理安全风险。
2.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对液化气站的运营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
3. 液化气站应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
4. 液化气站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应急设施,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
5. 液化气站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的能力。
6. 液化气站应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进行事故分析和整改。
三、操作规范1. 液化气站应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并运行日志记录相关操作信息。
2. 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如佩戴防护眼镜、手套,使用安全工具等。
3. 对于液化气体的接收、存储、分装和分发等环节,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操作。
4. 操作人员应熟悉液化气站的设备和工艺流程,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5. 液化气站应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气体的维护和检验,确保气体质量的安全性。
6. 液化气站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应急措施1. 液化气站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2. 对于常见的事故情况,应制定相应的演练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 液化气站应装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包括灭火器、泡沫喷雾器等,确保应急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 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液化气站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事故处理和控制。
新版液化气站规范-新版.pdf

备注
1、距民用建筑至少应有 40 米;
贮罐与基地 2、距明火、散发火花地点至少应有 45 米;
7 内建(构)筑 3、距罐瓶间、 压缩机室、 瓶库、槽车库至少应有 18 米; 《城镇燃气
物的防火间
设计规范》
距
4、距门卫、值班室至少应有 18 米;
5、距消防池、消防房至少应有 40 米;
6、距基地围墙至少应有 10 米。 (总贮量在 51—200m3或单罐容积> 20m3)
2、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消防给水系统应包括:消防 水池、消防水房、给水管网、地上式消火栓和贮罐固定 喷淋装置等。
消防车通道
13 及消防设施 3、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消防给水管网应采用环形管
要求
网;其给水干管不应少于两条;
《城镇燃气 设计规范》
4、单罐容积超过 20m3或总容积超过 50m3的贮罐应设 置固定喷淋装置,供水强度不应小于 0.15L/Sm2;
序 号
项目
内
容
标
准
备注
燃气企业必须达到企业资质标准, 必须按国家规定取得 1 整治要求 《燃气企业资质证书》、《气体充装注册登记证》,并
严禁出租、出借和转让。
燃气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其中液化气质量指标应 《城市燃气企 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油气田液化石油气》 GB9052—1 业资质标准》 2 质量要求 或《液化石油气》 GB11174的规定;人工煤气质量指标 《城镇燃气设 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人工煤气》 GB13612的规定) 计规范》
2、安全要求:
⑴须设立醒目的“严禁烟火”警示牌;
⑵须配备跔的消防器材和防火、防爆设施(如防燃灯、 《江西省液
防燃开关、防燃电扇等);
化石油气瓶
液化气站客户服务规范 - 副本

液化气站客户服务规范 - 副本1、设施齐全、完好,包括气瓶充装设备、计量设备、安全设备等。
2、环境安全、无火源、无易燃物品,配备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
3、站内设有客户服务专区,提供充足的服务设施,如等候区、服务台、信息发布栏等,方便客户办理业务。
第三章服务流程与标准第七条充装站服务流程应规范、科学、高效,确保客户用气安全、方便、快捷。
具体流程如下:1、客户进站:应有专人引导客户进站,并告知客户注意事项。
2、气瓶检查:检查气瓶外观、标志、气阀、安全装置等是否完好。
3、气瓶充装:按规定充装气瓶,确保充装质量和安全。
4、结算收费:按规定收取费用,提供,做好账务管理。
5、客户离站:送客户出站,告知客户注意事项和安全知识,做好客户满意度调查。
第八条充装站服务标准应严格执行,确保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具体标准如下:1、服务态度:热情、礼貌、细致、周到,主动为客户服务,解答客户疑问。
2、服务速度:快捷、高效,确保客户用气无延误。
3、服务质量:安全、可靠,确保气瓶充装质量符合标准。
4、服务环境:整洁、舒适,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和设施。
第四章服务监督与评价第九条充装站应建立健全的服务监督和评价机制,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和满意度调查,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和意见建议。
同时,充分发挥客户监督作用,接受客户监督和检查,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第十条充装站应及时公示服务电话、投诉电话、客户意见反馈渠道等联系方式,方便客户进行监督和反馈。
对于客户投诉和意见建议,应及时处理和回复,并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服务质量。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应经过公司有关部门审批并报批后实施。
本规范解释权归周口市*液化气站所有。
1、场地管理:要保持场地宽敞、秩序井然,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提醒客户注意安全禁忌。
瓶库应分区,钢瓶摆放有序。
划设警示线、充装等候区、停车区等引导客户,等候区应设遮阳棚。
2、服务人员:充装量较大的站应设专职服务岗,其他站安排兼职人员轮流做好个人客户服务。
瓶装液化气站规章制度

瓶装液化气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瓶装液化气站的管理,维护安全生产秩序,保障员工和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特编制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瓶装液化气站的全体员工和管理人员,涉及瓶装液化气的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瓶装液化气站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要求,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瓶装液化气站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体系,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瓶装液化气站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站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
第六条瓶装液化气站应设立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环保管理等职能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瓶装液化气站应设立值班制度,24小时值班,确保随时能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八条瓶装液化气站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九条瓶装液化气站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条瓶装液化气站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生产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消防安全第十一条瓶装液化气站应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二条瓶装液化气站应建立消防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升员工的消防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瓶装液化气站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应急处置程序和责任分工。
第五章环境保护第十四条瓶装液化气站应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对废气、废水、废渣等进行有效处理。
第十五条瓶装液化气站应定期进行环保检测,确保达到相关环保标准。
第十六条瓶装液化气站应建立环保意识,倡导员工合理使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瓶装液化气站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不得违法操作。
第十八条瓶装液化气站如有违法操作,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瓶装液化气站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由瓶装液化气站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如有变动需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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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技术要求
液化气储配站、瓶装供应站的各项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
4
站址要求
1、燃气储配站应远离城市居住区、村镇、学校、工业区、影剧院、体育馆等人员集中地区。
2、燃气储配站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机场、铁路、公路桥涵(洞)、重要建(构)筑物、水坝、防洪堤及通讯、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
4、距站外Ⅲ、Ⅳ级公路路肩至少应有15米;
5、距站外架空电力线路至少应有1.5倍杆高;
6、距站外Ⅰ、Ⅱ级通讯线路至少应有30米。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6
贮罐与基地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总贮量在51—200m3或单罐容积>20m3)
1、距站外工业区外墙至少应有60米;
2、距民用建筑45米;
3、距站外高速、Ⅰ、Ⅱ级公路路肩至少应有25米;
2、燃气企业所使用的贮罐、钢瓶、压力管道以及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校验;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标 准
备 注
1
整治要求
燃气企业必须达到企业资质标准,必须按国家规定取得《燃气企业资质证书》、《气体充装注册登记证》,并严禁出租、出借和转让。
2
质量要求
燃气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其中液化气质量指标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油气田液化石油气》GB9052—1或《液化石油气》GB11174的规定;人工煤气质量指标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人工煤气》GB13612的规定)
2、安全要求:
⑴须设立醒目的“严禁烟火”警示牌;
⑵须配备跔的消防器材和防火、防爆设施(如防燃灯、防燃开关、防燃电扇等);
⑶建筑物是3层以下的砖混结构;
⑷钢瓶应当存放在瓶库,空瓶、实瓶、年检瓶分区存放;
⑸距民用建筑至少不应少于10米;
⑹距明火、散发火花地点至少不应少于30米;
⑺与重要公共建筑间距不应小于10米;
⑻与主要道路间距不应小于10米;
⑼与次要道路间距不应小于5米;
《江西省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管理办法》、《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标 准
备 注
11
管道煤气
要求
管道煤气必须按规划实行区域性统一经营。地下燃气管道不得从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的下面穿越(如地下燃气管道铺设在前,其上面和安全距离内不得设置建筑物和构筑物)。
4、距站外Ⅲ、Ⅳ级公路路肩至少应有20米;
5、距站外架空电力线路至少应有1.5倍杆高;
6、距站外Ⅰ、Ⅱ级通讯线路至少应有30米。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标 准
备 注
7
贮罐与基地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总贮量在50m3以下)
1、距民用建筑至少应有40米;
2、距明火、散发火花地点至少应有45米;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2
建构筑物防火、防爆
要求
1、门、窗应向外开;
2、地面应采用不会产生火花的材料;
3、充装台、附属瓶装、槽车库、瓶装供应站的瓶库等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建筑;
4、具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桩、钢桩承重的框架或排架结构,钢柱应采用防火保护层;
5、卧罐的支座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支座;
3、距罐瓶间、压缩机室、瓶库、槽车库至少应有20米;
4、距门卫、值班室至少应有20米;
5、距消防池、消防房至少应有40米;
6、距基地围墙至少应有15米。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9
充装台和瓶库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月平均日充装量小于200瓶)
1、距明火、散发火花地点、民用建筑不应少于25米;
2、距槽车库、配电室不应少于12米;
6、爆炸危险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器,报警器应设置在值班室或仪表间等经常有值班人员的场所。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3
消防车通道及消防设施要求
1、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生产区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应小于3.5米。当总容积小于500m3时,可设置尽头式消防车通道和面积不应小于12米×12米的回车场;
6、站内具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建、构筑物应设置小型干粉灭火器和其他简易消防器材。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标 准
备 注
14
其他要求
1、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燃气企业,必须具备包括由运输、接卸储存,灌装等完整生产工艺的液化石油气贮配站,方能在城市内设立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经营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贮配站必须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要求;
3、距罐瓶间、压缩机室、瓶库、槽车库至少应有18米;
4、距门卫、值班室至少应有18米;
5、距消防池、消防房至少应有40米;
6、距基地围墙至少应有10米。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8
贮罐与基地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总贮量在51—200m3或单罐容积>20m3)
1、距民用建筑至少应有45米;
2、距明火、散发火花地点至少应有50米;
3、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站址应选择在地势平坦、开阔、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地段,同时,应避开地震带、地基沉陷、废弃矿井和雷区等地区。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5
贮罐与基地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总贮量在50m3以下)
1、距站外工业区外墙至少应有50米;
2、距民用建筑40米;
3、距站外高速、Ⅰ、Ⅱ级公路路肩至少应有20米;
2、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消防给水系统应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水房、给水管网、地上式消火栓和贮罐固定喷淋装置等。
3、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消防给水管网应采用环形管网;其给水干管不应少于两条;
4、单罐容积超过20m3或总容积超过50m3的贮罐应设置固定喷淋装置,供水强度不应小于0.15L/Sm2;
5、生产区的排水系统应采取防止液化石油气排入其他地下管道或低洼部位的措施;
3、距站区围墙不应少于10米;
4、距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车库不应少于25米;
5、距新瓶库、备件库等非明火建筑不应少于12米;
6、距消防水池、消防房不应少于25米;
7、装卸柱可设在充装台无门窗洞口的山墙一侧;
8、瓶库与灌瓶间的距离不限。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0
瓶装供应站(点)安全要求
1、液化气瓶装供应站的供应范围为10000湖左右;实瓶存瓶数量取计算月平均日销售量的1.5倍,空瓶存瓶数量取计算月平均日销售量的1倍。液化气瓶装供应站的四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非燃烧实体围墙;瓶库应分为实瓶区、空瓶区和年检瓶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