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督导实施细则
教育教学工作督导评估实施细则

3.XX省远程研修学习活动中,未在全市统一规定考核时间内完成学习,扣1分/人次,本项最多扣3分。
4.每年度学校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总额,未达到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本大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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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
教师培训经费
落实“教师培训经费由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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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年度学校教师外出培训统计一览表(含培训时间、地点、项目、人员、费用等),教师外出学习心得,教师费用单据(复印件),其它培训费用支出单据(复印件),学校教师培训费用总账目(财务),每缺一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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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二、教师队伍建设
二、教师队伍建设
二、教师队伍建设
二、教师队伍建设
二、教师队伍建设
教师档案管理
建立完善学校内部教师人事档案。教师个人的转正定级材料、年度考核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聘任审批表、聘用合同、工资表、师德考核表等个人材料按类别存入统一档案盒,配备目录并随材料变化及时更新。查看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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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制定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实施计划,计2分。
2.具有切实可行的青年教师培养行动计划、配档表、过程性资料,计2分。根据“青蓝工程”(2年)的过程性资料充实程度和落实效果,计1-3分。
3.实习生实习支教的接收学校,未能够按照要求组织实习学习,扣1-2分。
4.(加分项)青年教师参加全市学习比赛活动成绩优异,担任全市新教师培训志愿者,加1-3分。
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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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科
教学督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学督导工作,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学督导人员。
第三条教学督导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服务教学、促进发展的原则。
二、教学督导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教学督导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五条教学督导委员会下设教学督导办公室,负责教学督导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教学督导委员会职责:(一)制定教学督导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二)组织教学督导活动,对教学过程、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三)对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和督促;(四)对教学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五)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教学督导工作情况。
第七条教学督导办公室职责:(一)组织实施教学督导活动;(二)收集、整理教学督导相关资料;(三)对教学督导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报告;(四)对教学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和督促整改;(五)负责教学督导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教学督导内容与方法第八条教学督导内容:(一)教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二)课堂教学质量;(三)实验教学、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四)教师队伍建设;(五)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
第九条教学督导方法:(一)查阅教学资料;(二)听课、评课;(三)召开座谈会;(四)问卷调查;(五)实地考察。
四、教学督导工作程序第十条教学督导工作程序:(一)制定教学督导工作计划;(二)组织实施教学督导活动;(三)收集、整理教学督导相关资料;(四)对教学督导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报告;(五)对教学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和督促整改;(六)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教学督导工作情况。
五、教学督导结果运用第十一条教学督导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对教学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教学督导结果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参考依据。
教师教学督导实施细则

教师教学督导实施细则一、引言教师教学督导是学校教育质量保障的关键环节之一,通过对教师教学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评估、指导,旨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提升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为了确保教师教学督导工作能够落地生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目标与原则目标:1.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2.辅助学校管理层对教学工作进行监控和评估,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3.帮助学生提升学习成果,增强学生学习动力。
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教师教学督导应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偏袒个别教师,全面评估教师教学工作;2.导向性原则:督导工作应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学校整体发展为导向,旨在改善教育质量;3.个别性原则: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制订个别发展计划,帮助教师提升教学能力;4.科学性原则:教师教学督导应基于科学化的评估体系和方法,提供准确的评价结果。
三、实施步骤1.督导目标确定2.教师自评教师应在督导之前进行自我评估,对自己的教学进行反思和总结,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制定改进措施。
3.教学观摩4.评估和反馈通过教师教学观摩和其他评估手段,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估,并给予及时的反馈。
评估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等方面。
督导人员应根据评估情况,向教师提供具体的改进建议,并帮助教师制定教学改进计划。
5.教学改进教师应根据督导反馈和改进建议,积极采取措施,改进自己的教学。
学校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促进教师的教学改进。
6.教师跟踪和评估教师在改进教学后,督导人员应进行跟踪和评估,检查教师是否有效改进教学,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进一步的指导。
7.教师成长评估通过定期的教师教育评估,对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进行综合评估。
评估结果将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和聘用的重要依据。
四、责任划分1.教师责任-积极参与自我评估,发现并解决自身教学问题;-接受督导,并尊重督导人员的评价和建议;-积极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2.学校责任-落实教师教学督导工作的计划和安排;-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帮助教师改进教学;-对教师的教学改进进行跟踪和评估。
学校教学督导条例与工作细则(最新分享)

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与工作细则(最新分享)1.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P1-P7)2.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细则(P8-P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教学督导机制,充分发挥教学督导的作用,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更好地引导全体教师扎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促进教学管理规范化,建设良好的教风与学风,强化教学质量意识,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教学督导贯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实施全面、全员、全过程管理模式,执行督查与指导相结合、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方针。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学校。
第二章教学督导目的与作用第四条教学督导工作的目的在于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和对教学质量的监控力度,在教学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建立监督和反馈系统,对教学工作进行监控、评估。
第五条通过对现场教学过程的督察,了解教师的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并加以反馈;通过督导意见的反馈及改进,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六条教学督导是教学管理过程的经常性工作之一,是保障教学质量必要、有效的监控手段。
第三章教学督导组织管理第七条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由校长室直接领导。
第八条学校设立教育督导室,全面负责学校教学督导事务。
督导室设2-3名专职督导人员,实施常规教学督导活动。
第九条督导室成员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管理经验,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专业学术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公道正派、联系群众、敢讲真话的教师组成。
人员组成分二大类:专职和兼职的督导员。
督导室设主任1名,督导管理干事1名。
督导室根据工作需要,报经校长室批准,聘用兼职(或外聘)督导员10—15名,由教学相关部门教研室主任、骨干老师及外聘专家等组成,配合做好教学质量监控的信息采集、反馈和整理、分析工作。
第十条学校实行教学督导校系两级管理模式,系内设立教学督导小组,系主任全面负责系教学督导小组工作,各系根据需要聘任符合条件的兼职督导员「2人,报学校审批后由督导室备案,正式聘任。
学校教育教学督导管理实施细则

学校教育教学督导管理实施细则1. 简介学校教育教学督导管理是指学校内部组织的一系列活动,旨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和学校整体发展的推进。
本文档旨在对学校教育教学督导管理的实施细则进行详细解析和说明。
2. 教育教学督导管理的目的和意义2.1 目的学校教育教学督导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学校内的教学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2 意义学校教育教学督导管理的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保障教学质量:通过督导管理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从而提升教学质量。
- 推进学校整体发展:督导管理活动有助于促进学校各项事务的有序推进,有效协调各部门和教师之间的关系,促进学校整体发展。
- 提升教师专业素养:通过定期督导和评估活动,帮助教师深入了解自己的教学特点和不足之处,进一步提升专业素养,激发其教书育人的热情。
3. 教育教学督导管理的内容和步骤3.1 内容教育教学督导管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课堂教学观摩:督导人员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观摩和评估,既可以提供教师交流和借鉴的机会,也能够及时发现教学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 教学设计评估:对教师编写的教案和教学设计进行评估,包括教学目标的明确性、教学策略的合理性等方面。
- 学生学习评估:通过测试、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旨在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为教师提供改进教学的参考意见。
- 教师专业发展指导:通过督导管理活动,向教师提供专业指导和培训,帮助其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促进个人发展。
3.2 步骤教育教学督导管理的步骤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确定督导计划:学校教务部门根据教学计划和实际情况确定督导计划,包括观摩课程、评估对象等。
2. 组织督导活动:教务部门协调教师和督导人员的时间安排,组织观摩课程,并指派合适的督导人员进行评估。
3. 进行观摩和评估:督导人员按照既定计划,对教学课程进行观摩和评估,记录发现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中学“教学六认真”督查实施细则

中学“教学六认真”督查实施细则教学六认真督查实施细则为加强中学教学工作的督导与管理,提高教师教学质量,特制定本《中学教学六认真督查实施细则》。
一、目的与原则1. 目的:通过督查,促进教学认真,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2. 原则:客观公正、依法依规、严格标准、有效管理。
二、督查内容与要点1. 教学内容与教学计划(1)核查教学计划编制情况,包含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要素;(2)全面核查教学内容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重点关注教学目标与学科知识的贴合程度;(3)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观察教师是否按照计划进行教学。
2. 教学过程与教学方法(1)观察教师的授课情况,包括教师的仪态、语言表达及教学风格等;(2)检查教学方法的多样性与灵活性,关注教师是否运用启发式、探究式教学等方法;(3)评估教师的课堂管理能力,观察教师是否能够有效处理学生之间的互动与冲突。
3. 学生学习情况与评价(1)了解学生的学习兴趣及参与度,观察学生是否能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2)检查学生的学习笔记与作业完成情况,评估学生的学习自觉性与主动性;(3)核查教师的评价方式,包括学生的测验与考试等评估方式的合理性。
4. 教学资源与环境(1)检查教师教学资源的使用情况,包括教学工具、教材与教辅材料的合理性与适用性;(2)观察教室的布局与氛围,评估教室环境对学生学习的影响;(3)了解学校对教学环境建设的投入与管理情况。
5. 教师个人发展与教育教学研究(1)了解教师参加教育培训与学习的情况,包括参加研讨会、学习班等;(2)观察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的创新与改进,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应用程度;(3)鼓励教师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促进教学经验的分享。
三、督查对象和频次1. 督查对象:所有中学教师;2. 督查频次:每学年至少进行两次督查。
四、督查方法与程序1. 督查方法:包括课堂观察、教学文件审核、教师访谈等;2. 督查程序:(1)督查前:组织督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明确督查要点和方法等;(2)督查中:对教师进行实地观察和记录,搜集相关材料;(3)督查后:召开督查反馈会议,与教师进行交流与讨论,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学校教学督导员工作实施细则
学校教学督导员工作实施细则1. 背景为了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学校教学督导员的工作职责和要求,规范其工作行为。
2. 工作职责2.1 协助校长和教务处制定学校教学发展规划和质量保障措施。
2.2 负责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2.3 协调教学资源,保障教学用具和设备的有效使用。
2.4 组织和参与教师培训和专业发展活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2.5 帮助解决教学中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3. 工作要求3.1 具备优秀的教学经验和教学能力,熟悉教学评估标准和方法。
3.2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教师和学生有效互动。
3.3 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教学管理团队紧密配合。
3.4 具备研究和创新的精神,能够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
4. 工作流程4.1 学校教务处将根据需要任命教学督导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和要求。
4.2 学校教学督导员将与教务处和校长共同制定督导工作计划和目标。
4.3 学校教学督导员将定期进行教学质量检查,记录问题和建议,并及时通报相关人员。
4.4 学校教学督导员将与教务处定期开会,讨论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困难,并提出解决方案。
4.5 学校教学督导员将定期向教务处和校长提交工作报告,总结工作成果和存在的问题。
5. 考核与激励机制5.1 学校将定期对教学督导员的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和效果等。
5.2 学校将根据评估结果,对教学督导员进行奖励或处罚,以激励其积极工作。
5.3 学校将根据教学督导员的工作表现,提供相应的晋升和职称评定机会。
6. 实施细则的修订6.1 如有需要,学校可以对本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和执行。
6.2 修订和完善后的实施细则将在学校内部进行推广和培训。
以上为《学校教学督导员工作实施细则》的内容,希望能够对学校教学督导员的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为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培养社会需求人才。
必须全面实施技能型、应用型、实用型综合素质教育。
同时充分发挥教学督导(下简称“督导”)在教学质量督促和监控中的作用,特制订本工作条例。
第一条督导组织机构督导工作就是在校长领导下,配合教务处对教学秩序、教学水平、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
督导室设专职主任一名,兼职督导若干名,由学校聘任。
督导室主任聘请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退休教师担任,兼职督导由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的骨干教师担任。
兼职督导至少有5年以上高校教龄,中级职称以上职称,为人正直,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熟悉教学规律,在教师和学生中,享有较高师德声誉或威望。
第二条督导职责1、听从学校领导的安排,协助教务处开展各项工作。
2、以听课为主要形式,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任课教师备课、上课、教研活动、实验、实习、考试等各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
督导听课或检查后,及时向任课教师或有关人员反馈并提出改进或改善建议与意见。
同时为教学和课堂管理提供方法和意见,指导、督促我校的教学工作运作有序正常良性循环。
3、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查实,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反馈,亦可提出建议或改进意见。
做好学校决策者参谋。
4、适时督促进行教师培训。
特别是关注无经验的刚入职青年教师教学状况,使之尽快掌握必要教学技能和教学规律;推广教学先进典型,总结教学成果,宣传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
5、注重学习,推广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不断提高督导工作的水平。
第三条督导教学工作原则和方法1、深入课堂教学第一线,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综合分析,准确评估。
2、反馈意见或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不夸大、不缩小、不掩饰、不虚夸,维护督导工作的严肃性和真诚性。
3、督导听课不事先通知,以便了解教学过程的实际状态;按计划安排的听课活动,对授课教师的评价意见和评估值,必须是真实情况反映。
评价务求客观、公正、合理。
及时指出授课教师不足之处,提出改善或改进意见或措施。
幼儿园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
幼儿园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1. 背景幼儿园是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重要的教育环境,教学督导工作对于保证教育质量和提升幼儿园教师教学水平至关重要。
本实施细则旨在明确幼儿园教学督导的具体内容和工作流程,以便有效推进幼儿园教学督导工作。
2. 教学督导目标2.1 提高教师教学水平:通过教学督导,帮助教师提升教学能力和方法,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2.2 优化教育环境:通过教学督导,改善教育资源的配置,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提供有利于幼儿发展的教学条件。
2.3 促进教育质量提升:通过教学督导,发现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提高教育质量。
3. 教学督导内容3.1 课堂观察:定期对幼儿园教学课堂进行观察,了解教师教学内容、方法和效果。
3.2 教案检查:对教师的教案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幼儿园教学要求,并能够满足幼儿的研究需求。
3.3 教学评估:对教师的教学过程进行评估,包括教学目标的达成情况、教学方法的合理性和教育效果的评估。
3.4 教研活动:组织教师进行教研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和共同成长。
4. 教学督导流程4.1 制定年度督导计划:根据教育目标和工作需求,制定每年的教学督导计划,明确督导内容和时间安排。
4.2 实施教学督导:按照督导计划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包括课堂观察、教案检查、教学评估和教研活动等。
4.3 教学反馈和改进:对教师的教学进行反馈,指出问题和改进措施,促进教师的成长和教育质量的提升。
4.4 教学督导总结和报告:对教学督导工作进行总结和报告,反馈给相关部门和教师,以便制定改进措施和提升教学督导的效果。
5. 教学督导责任5.1 幼儿园负责人:负责组织和落实教学督导工作,确保教学督导的有效进行。
5.2 教师:积极配合教学督导工作,接受督导并进行相应的改进。
5.3 教学督导员:负责具体的教学督导工作,包括课堂观察、教案检查、教学评估等。
6. 教学督导效果评估针对教学督导工作的有效性和衡量指标,制定相应的评估方法和评价体系,定期对教学督导工作进行评估并进行改进。
教育教学常规督导评估细则
教育教学常规督导评估细则教育教学常规督导评估是指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系统的监督和评估。
督导评估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学,实现教育发展目标。
为了更好地借助督导评估推动教育,需要制定详细的细则来指导实施。
以下是教育教学常规督导评估细则的一些建议。
一、督导机构的建立和人员配备1.学校应建立专门的教育教学督导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人员,包括督导评估师、学科专家等。
2.督导评估师应具备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熟练运用评估工具和方法。
二、督导评估的周期和频率1.教育教学常规督导评估应定期进行,周期一般为每学期或每学年。
三、督导评估的内容和指标1.督导评估的内容包括教师教学质量、学生学习情况、教学风采、班级管理等方面。
2.督导评估的指标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全面评价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
四、督导评估的程序和方法1.督导评估应采用多种方法,包括课堂观察、教育文件审查、师生访谈等。
2.督导评估的程序应包括确定评估对象、制定评估计划、开展评估工作、汇总评估结果等环节。
五、督导评估的结果和反馈1.督导评估的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校相关人员,包括教师、校长、教育行政部门等。
2.反馈应注重实际问题和具体建议,以促进教育和提高教学质量。
六、督导评估的效果和改进1.学校应根据督导评估的结果进行教育教学改进,通过督导评估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
2.学校应建立长效的督导评估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评估细则和方法,以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
总之,教育教学常规督导评估细则的制定对于推动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至关重要。
学校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教育政策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细则,并加以执行和改进,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不断发展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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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督导实施细则发布时间:2011年8月15日为了落实学校关于教学督导工作制度的通知,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切实有效地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水平,使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细则。
一、督导目的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和对教学质量的监控力度,在教学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建立监督和反馈系统,促进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督导组组成及主要职责1、学校教学督导组隶属于学校教学督导室管理,并受学校教学督导室委托履行督教、督学、督管的权利。
2、由主管教学的王亚明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教学督导组工作。
教学督导组的成员由热爱教学与教学研究工作,有丰富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在某一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有较强组织工作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组成。
3、了解学校教学工作运行情况及教学秩序状况,协助学校领导及校教学督导室对全校教学运行秩序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4、负责对学校课堂教学、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各教学环节的检查督导工作。
5、负责对学校任课教师进行检查性听课,并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6、负责对学校教学环节工作质量,以及专业建设、精品课建设、教材建设等工作质量进行评估评价。
7、负责对学校教学管理情况、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教风学风等情况,进行检查监控。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配合学校教学督导室做好学校对学校的各项教学检查评估和专项教学督导工作。
三、校教学督导组工作实施细则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根据学校《教学管理条例》对照各系上报执行的教学计划,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执行中的问题,将及时指出并通报教务处及主管领导。
2、教学基本文件的检查:在学期正式开课前一周对各教研室所设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师教学应必备教材、教学进度表、授课日志、教案等进行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者,责令其按规定限期整改。
3、理论课教学质量检查:根据任课教师教学计划和教案,对课堂教学各环节和课堂教学效果进行检查与评价,主要内容有教师的仪表、精神状态、教学态度、备课情况、教学思路、教学环节的安排、教学方法、多媒体运用及课堂管理等。
4、实践(实验、实训)课教学质量检查:按照实验(实训)教学计划,检查实验(实训)内容、实验(实训)教材或指导书、实验(实训)准备、教师示范辅导、学生操作和实验(实训)报告等。
5、体育课教学质量检查:根据体育课教学计划和教案检查教师的仪表、动作要领的讲解、动作的示范、学生项目技术的掌握、身体素质、达标情况和运动能力的培养等。
6、考务工作检查:参加期中、期末考试的考场巡视,检查考务管理和考风考纪情况,并对试卷进行抽查。
7、毕业设计检查:教学督导室要组织督导员进行毕业设计中期检查和毕业设计答辩检查。
每年对毕业设计进行一次抽样评阅,考察评价毕业设计的质量。
8、对教学环境和教学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9、在上述检查过程中对学生意见较多教师,可以组织跟踪听课,了解实情,探讨改进途径,对问题严重者提出更换教师的建议。
10、组织开展教学质量评价活动,每学期期中分别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开展评教评学活动,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要求及教师对学生学风的评价;充分发挥学生教学信息员的作用,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教学督导员可以在不同范围内召开教师、师生或学生等各种层次、各种形式的教学座谈会。
11、每次教学座谈会都应做好记录,写出会议纪要,由教学督导室存档。
12、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教学周),召开教学督导组会议,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学校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学年度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学校讨论研究同意后实施,并报学校教学督导室备案。
13、执行听课制度,有计划有侧重点地了解有关教师课堂(实践)教学、教案准备、作业布置及指导等情况,并对任课教师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要记录在案,并纳入学校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评奖评优、职称晋级、教学酬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要求每学期听课至少三次,听课面能涉及全校全体任课教师。
15、每学期至少举行二次工作会议,交流和分析教学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收集、整理教学及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发展信息。
学年末,学校督导组要认真汇总、整理各项教学检查督导材料,分类归档保存;同时要认真做好年度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其中,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和督导组年度工作总结除学校存档外,要报学校教学督导室备案。
16、每学期开学、期末,实行开课巡视制、考试巡考制,重点对教师是否按时到岗、是否严格履行教师职责、学生考风考纪进行督导。
17、每周公布考察结果。
18、教学督导员在履行职责时,实行挂牌制度,每次工作完毕及时填写《儋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领导评教考察表》,采用随机抽查方式,事先不打招呼。
四、教学督导工作的主要形式和方法1、听课:教学督导员有权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到课堂听课,每学期每位督导员在各种活动中听课累计不少于20学时,听取学生对课程的意见,与任课教师进行交流和必要的指导。
同时要填写《课堂听课评价表》,并将听课评价表报教学督导室。
2、抽查:教学督导员有权对教师的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批改作业等教学基本资料不定期进行抽查,向授课教师了解相关情况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3、评价:依照学校的要求,对全校每学期开出的课程(含实验课)的教学效果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评价,给出参考意见。
4、调研:召开学生与教师座谈会,开展专题调研,提供调研报告。
5、研究分析:对有关试卷和毕业设计进行抽查分析,提供分析报告;检查毕业设计的全过程,及时发现并反馈存在的问题。
6、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的教学工作和教风、学风建设中好的经验及存在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7、总结与反馈:每年年底教学督导室对一年的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提供总结报告,教学督导员也可随时向教学督导室反映问题及个人意见与建议。
五、结果的处理原则1、教学督导室对于各专业在教学计划执行过程中未经申报,改变计划超出允许比例的,将提出质疑并限期改正。
2、教学督导室对于各教研室应准备的教学文件(教学大纲等)不健全的,将提出限期补正。
3、教学督导室对于授课教师没有按照学校《教师工作规范》中规定的准备讲义、教案、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文件的,将限期补正;对不能在规定期限完成者,提出停课建议。
4、教学督导室对于授课教师不符合学校《教师工作规范》中规定的课堂教学规范开展教学工作的,建议限期改正。
5、教学督导室对发生严重教学事故者,根据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做出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报请学校校务会议审议。
六、教学督导的工作制度1、教学督导室工作面向全校教理教学研究工学及教学管作。
2、专业组、教研室及学校有关部门为教学督导室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学校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要积极配合支持教学督导室的工作。
3、教学督导室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每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可根据需要邀请有关系处(室)负责人参加。
4、教学督导室在每学期开学初应当向督导员提供本学期开课计划等教学信息。
5、教学督导员在开展工作时,应根据具体分工在本学期完成听课、教学纪律检查等项工作并按规范要求将听课记录表、检查纪录表、考察评价报告等相应的工作文件及时提交教学督导室,并由教学督导室负责整理,汇总和进行必要的分析。
6、教学督导员在工作中,如与有关单位或个人产生意见分歧甚至矛盾,由教学督导室协调解决。
7、教学督导室对教学督导员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所在单位。
8、教学督导室不定期印发校内外教学工作信息资料供教学督导员参阅、学习,定期编印教学督导简报通报教学督导工作的情况。
9、建立教学督导的举报、投诉,接受全校师生就教学质量、教学管理等方面问题的举报、申诉和投诉,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并与相关部门共同进行调查,协调解决。
10、实施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及教学管理活动中的作用,促进教师、学生、管理人员间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
附件1教学质量考察表附件2教学质量评估表(1-8)附件1一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考察表(教师用表)附件2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考察表(学生用表)教师:课程:系别年级班年月日说明:评估请在各指标评估分值栏内填上适当的分数,然后将各指标的分值累加而得总分。
三教师教学竞赛活动考察记录表教学质量评估表1(准备工作质量评估表)系(部):课程名称:被评教师姓名:评估时间:注:1、请填表人对任课教师逐项评价,评估意见请选用评分等级栏中相对应的数字表示,并在评分等级栏上打“√”。
2、考虑到通用性,表中评估内容是以教学的基本要求为准则确定的。
某些特殊评价可写在“评仪及建议”栏内。
3、评定等级分为优(85分以上)、良(75-84.5分)、一般(60-74.5分)、和差(59.5分以下)四级。
4、此表问卷调查后应由系部保存备查。
教学质量评估表2(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调查表——学生用)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学生填写教学质量评估表3(教学督导登记表)注:1、意见与建议一栏包括对学院教学条件、教风、学风、校风等;2、表格内不够填写可另附纸(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领导、同行、专家用)课程名称:被评教师姓名:时间:年月日注:1、评估意见请选用项目评分栏中相对应的数字表示,并在评分栏上打“√”。
2、考虑到通用性,表中评估内容是以教学的基本要求为准则确定的,对课程的某些特殊评价,可写在“评议及建议”栏内。
3、评定等级分为优(85分以上)、良(75-84.5分)、一般(60—74.5分)和差(59.5分以下)四级。
4、此表问卷后应由系部保存备查。
(课程考核工作质量评估表)课程名称:任课教师:评估时间:年月日注:1、请填表人对任课教师逐项评价,在等级栏中划“√”;2、此表6个项目的权重量相同,可按各项目的等级统计算出合计得分;3、评定等级分为优(85分以上)、良(75—84.5分)、一般(60—74.5分)和差(59.5以下)四级。
4、此表问卷调查后应由系部保存备查。
(实习指导质量调查表——实习生填)专业名称:指导教师姓名:时间:注: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习生填写(教材选用质量评估表)课程名称:任课教师:评估时间:年月日注:1、请填表人对任课教师逐项评价,在等级栏中划“√”;2、此表5个项目的权重量相同,可将各项目的评判分数相加计算出合计得分;3、评定等级分为优(85分以上)、良(75—84.5分)、一般(60—74.5分)和差(59.5 以下)四级。
4、此表问卷调查后应由系部保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