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解读-《发酵饲料技术通则》等四项生物饲料团体标准
发酵饲料企业标准2020版

粗蛋白 粗灰 粗纤 粗脂 钙
质
分
维肪
产品名称/指
标 ≥% ≤% ≤% ≥% ≤%
总磷 赖氨 有机 益生菌总量 酸酸
≥% ≥% ≥% ≥cfu/g
丰鱼肽宝 I 型 35.0 12.0 12.0 5.0 2.5 0.4 1.8 2.0 3.0ⅹ106
丰鱼肽宝 II 型 45.0 10.0 6.0 5.0 3.0
4.3 感官指标
浅黄色,质地均匀、无发霉、无变质,有一定酸香味和醇香味。
4.4 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 : 表2 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干基)
粗蛋白 粗灰 粗纤 粗脂 钙 总磷 赖氨 有机 益生菌总量
质
分
维肪
产 ≥% ≥% ≥% ≥% ≥% ≥cfu/g
生 丰虾肽宝 45.0 15.0 12.0 4.0 2.0 0.8 2.1 2.0 5.0ⅹ106
GB/T 6432 饲料中粗蛋白测定方法 GB/T 6438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 GB/T 6435 饲料水分和其他挥发性物质含量的测定 GB/T 6436 饲料中钙的测定 GB/T 6434 饲料中粗纤维的含量测定 过滤法 GB/T 6433 饲料粗脂肪测定方法 GB/T 6437 饲料中总磷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GB/T 18246-2000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 GB 5009.15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有机酸的测定 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T 18868 饲料中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脂肪、赖氨酸、蛋氨酸快速测定 近 红外光谱法 GB/T 14698 饲料显微镜检查方法 GB/T 16764 配合饲料企业卫生规范
按GB/T 6432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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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酵饲料检测指标

发酵饲料检测指标发酵饲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饲料类型,由于其具有营养成分高、易保存、易消化等特点,备受畜牧业者的青睐。
但是,如果不进行检测,随意选择发酵饲料,可能会对牲畜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本文将从发酵饲料的检测指标、检测方法以及检测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等方面,来为大家介绍发酵饲料检测相关知识。
1. 检测指标(1)干物质含量干物质含量是指饲料中除去水分后的重量占总重量的比例,是发酵饲料的一项重要指标。
因为,干物质含量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到饲料的口感、营养成分以及饲用量等因素。
(2)粗蛋白粗蛋白是指饲料中的氮元素乘以6.25,得出的含量值。
作为发酵饲料检测中的一个指标,粗蛋白含量的高低可以反映出饲料中蛋白质的含量,如果饲料中粗蛋白含量高,则饲用量可以相应减少,反之就需要增加。
(3)酸价酸价是指单位质量饲料当中自由脂肪酸的含量。
酸价的高低,对饲料的发酵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需要加以管控。
2. 检测方法(1)干物质含量的检测方法将饲料放入预热好的干燥器中,通过称重对饲料进行干燥,然后计算出干燥后的饲料总重量即可计算出干物质含量。
(2)粗蛋白的检测方法将饲料样品中的氮元素含量测定出来,然后根据粗蛋白的定义计算出其含量即可。
(3)酸价的检测方法取一定数量的发酵饲料样品,加入适量盐酸后进行振荡,在一定时间后取出样品,用碱液滴定到中性,然后根据滴定用量算出酸价。
3. 注意事项(1)要选择合适的检测仪器,比如恒温器、溶液计等,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2)检测样品的数量必须充分,保证检测结果的代表性。
(3)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整个检测过程的严谨性。
综上所述,发酵饲料检测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对于畜牧业者来说,选用好的发酵饲料不仅可以为牲畜的身体健康带来保障,还可以提高养殖效益,提高经济效益。
因此,掌握好发酵饲料检测的技术和方法,加强对发酵饲料品质的监测,可以有效地提高牲畜的食品安全质量,保证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企业标准酵母饲料

企业标准酵母饲料一、饲料原料本标准所涉及的饲料原料包括蛋白质原料、能量原料、矿物质原料、维生素原料等。
其中,蛋白质原料主要采用豆粕、鱼粉等;能量原料主要采用玉米、小麦等;矿物质原料主要采用钙、磷等;维生素原料主要采用维生素A、维生素D 等。
二、饲料配方本标准所涉及的饲料配方是根据养殖动物的营养需求和生长阶段,以饲料原料为基础,经过科学计算和实验验证而得出的。
配比合理、营养全面,能够满足养殖动物的生长发育需求。
三、饲料生产工艺本标准所涉及的饲料生产工艺包括混合、制粒、膨化等环节。
其中,混合工艺要求将各种饲料原料充分混合,保证饲料营养成分的均匀分布;制粒工艺要求将混合后的饲料制成颗粒状,以提高饲料的适口性和消化率;膨化工艺要求将部分饲料原料进行膨化处理,以增加饲料的营养价值和适口性。
四、饲料质量标准本标准所涉及的饲料质量标准包括营养成分、卫生标准、保质期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营养成分要符合养殖动物的营养需求,卫生标准要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保质期要满足饲料储存和使用的要求。
五、饲料储存管理本标准所涉及的饲料储存管理包括储存场所、储存方式、储存时间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储存场所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蛀等;储存方式要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和氧化变质;储存时间要根据饲料保质期而定,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六、饲料运输管理本标准所涉及的饲料运输管理包括运输工具、运输路线、运输时间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运输工具要符合卫生要求,避免交叉污染和饲料散落;运输路线要合理规划,减少迂回和拥堵;运输时间要尽量缩短,以保证饲料的新鲜度和质量。
七、饲料使用标准本标准所涉及的饲料使用标准包括养殖动物的种类、生长阶段、饲喂量、饲喂方式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养殖动物的种类要符合饲料适用范围;生长阶段要选择相应的饲料配方;饲喂量要根据养殖动物的体重和营养需求而定;饲喂方式要定时定量,少量多次。
八、饲料检验规则本标准所涉及的饲料检验规则包括样品采集、检验方法、检验周期等方面的要求。
发酵生物饲料标准参考

发酵生物饲料标准参考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发酵生物饲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发酵生物饲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嗜酸乳杆菌(Lactobacillus acidophilus)等菌种与豆粕、玉米、麸皮等饲料原料混合后,经固体发酵后生产的发酵生物饲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两层筛筛分法GB/T 6432-1994 饲料粗蛋白测定方法GB/T 6433-1994 饲料粗脂肪测定GB/T 6434-2006 饲料粗纤维的测定过滤法GB/T 6435-2006 饲料中水分和其他挥发性物质含量测定GB/T 6438-2007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GB 10648-2013 饲料标签GB/T 13091-2002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检测方法GB/T 饲料采样的测定酶联免疫吸附法GB/T 17480-2008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B1BGB/T 18246-2000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GB/T 18823-2010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GB/T 18869-2002 饲料中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20195-2006 动物饲料试样的制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12)第1773号《饲料原料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要求原料符合《饲料原料目录》的要求感官粉状,黄褐色,色泽一致,无发霉变质、结块及异味、异嗅,具有特殊的发酵气味。
Q_JXXW 06-2019发酵饲料企业标准

Q/JXXW 荆州新希望饲料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发酵饲料荆州新希望饲料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荆州新希望饲料有限公司质管部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杨、吴玲玲、胡成文、孙超。
发酵饲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发酵饲料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储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豆粕、玉米、玉米DDGS和麸皮等为原料,添加养殖动物所需的益生素,经粉碎、搅拌、发酵、烘干或不烘干和造粒或不造粒等工艺包装而成的,用于种苗与中成阶段的水产和畜禽养殖动物的配合饲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5917.1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两层筛筛分法GB/T 5918 饲料产品混合均匀度的测定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 6432 饲料中粗蛋白测定方法GB/T 6433 饲料中粗脂肪测定GB/T 6434 饲料中粗纤维的含量测定过滤法GB/T 6435 饲料中水分和其它挥发性物质含量的测定GB/T 6436 饲料中钙的测定GB/T 6437 饲料中总磷量的测定分光光度法GB/T 6438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GB/T 6439 饲料中水溶性氯化物的测定GB 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 10648 饲料标签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GB/T 14699.1 饲料采样GB/T 16765 颗粒饲料通用技术条件GB/T 17890 饲料用玉米GB/T 18246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GB/T 18823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GB/T 18868 饲料中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纤维、赖氨酸、蛋氨酸快速测定法近红外光谱法DB42/429 猪禽饲料中砷、铜、硒允许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农业部[2009]第1224号公告《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部令2014年第1号《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3 产品分类产品根据不同日龄和不同品种的营养需要,分类如下,其分类范围应符合表1要求。
发酵饲料品质控制要点解析

05-28近年来,发酵饲料的迅猛发展正推进着常规饲料产品性能的升级,其对资源利用、减抗禁抗、促进畜禽健康的贡献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随之而来人们普遍关心关注的是如何做好优质的发酵饲料,如何评价发酵饲料的品质,本文将从发酵饲料概念、种类特性、品质控制要点以及关键质量指标等方面予以浅析。
1 发酵饲料概念、种类特性1.1 发酵饲料概念2018年1月1日北京生物饲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布的团体标准《生物饲料产品分类》(T/CSWSL 001-2018),全面系统地规定了生物饲料产品的术语、定义方法和分类体系。
生物饲料是使用农业部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等国家相关法规允许使用的饲料原料和添加剂,通过发酵工程、酶工程、蛋白质工程和基因工程等生物工程技术开发的饲料产品总称,包括发酵饲料、酶解饲料、菌酶协同发酵饲料和生物饲料添加剂等。
发酵饲料是使用《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目录》等允许的饲料原料和微生物,通过发酵工程技术生产,含有微生物或者代谢产物的单一饲料和混合饲料的统称。
1.2 发酵饲料种类当前生产发酵饲料厂家很多,根据菌种和生产工艺不同、特点不一,主要类别如下:按原料组成有:发酵单一饲料、发酵混合饲料;按菌种或酶制剂组成有:单菌种、多菌种/单酶、多酶发酵饲料;按营养特性有:发酵能量饲料、发酵蛋白饲料、发酵粗饲料(秸秆、牧草、果渣等);按物料性状有:固态发酵、液态发酵;按发酵过程有:厌氧发酵、好氧发酵。
1.3 发酵饲料特性1.3.1 液体发酵饲料工艺相对单一,采用密闭的发酵罐来进行发酵,适用于单一饲料和混合饲料的发酵。
优点:物料交换充分,发酵均一度高;发酵过程可实现实时监测,质量稳定性高;发酵结束后采用管道可直接饲喂;终产物中乳酸菌、双歧杆菌、酵母菌等有益微生物处于生长期,活性高;摄入动物肠道后无需复苏过度,可直接发挥生物学功能。
缺点:产品保质期短,不利于储存和长距离运输。
1.3.2 固态发酵饲料固态发酵的生产工艺相对多样化,根据发酵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厌氧发酵和好氧发酵。
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公布日期】2021.11.08•【文号】中饲协(宣)〔2021〕42号•【施行日期】2021.11.08•【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关于发布《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饲协(宣)〔2021〕42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管理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相关工作,提高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加强团体标准的宣贯推广,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请有关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饲料工业协会2021年11月8日附件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为满足市场和创新的需求,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增强产品的安全性、通用性、可替换性,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团体标准”)是指在尚无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能满足行业发展需要的情况下,由中国饲料工业协会根据行业需求,组织制定、审查、发布的自愿性标准。
第三条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
(二)政府引导。
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营造团体标准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引导团体标准依法、有序发展。
(三)市场主导。
市场主体自主制定、自由选择、自愿采用,发挥市场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作用。
(四)创新驱动。
鼓励团体标准及时吸纳科技创新成果,促进科技成果市场化、产业化,提升市场主体核心竞争力。
生物饲料 标准

生物饲料标准一、原料要求1.生物饲料应使用质量稳定、无污染的原料,如植物性原料、动物性原料等。
2.生物饲料不应使用抗生素、化学合成药物等添加剂。
3.生物饲料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二、感观要求1.生物饲料应具有该类产品的正常色泽和气味,无异味、无异嗅。
2.生物饲料不应有霉变、结块、虫蛀、污染等现象。
3.生物饲料的颗粒大小应适宜,便于投喂和饲养。
三、卫生指标1.生物饲料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卫生指标的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2.生物饲料中不应含有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有害微生物。
3.生物饲料的卫生指标应定期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四、添加剂要求1.生物饲料可添加适量的营养补充剂,如维生素、矿物质等。
2.生物饲料不应添加抗生素、化学合成药物等添加剂。
3.添加剂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五、营养成分要求1.生物饲料应含有适量的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营养成分。
2.生物饲料应含有适量的维生素和矿物质,以满足动物的生长和生产需要。
3.生物饲料的营养成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六、加工工艺要求1.生物饲料的加工工艺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2.加工过程中应避免原料和产品的污染,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加工后的生物饲料应进行充分干燥,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七、包装要求1.生物饲料应采用防潮、防漏、无异味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2.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家名称等信息。
3.生物饲料的包装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八、储存要求1.生物饲料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2.生物饲料不应与有害物质混放,避免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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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解读-《发酵饲料技术通则》等四项生物饲料团体标准
2018年12月1酵饲料技术通则》、《饲料原料酿酒酵母培养物》、《饲料原料酿酒酵母发酵白酒糟》和《饲料日,中国生物饲料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发布的《发添加剂植物乳杆菌》四项团体标准正式实施。
1、导读
我国生物饲料产业正在飞速发展,但我国生物饲料现行标准还不能满足产业发展需要。
为促进我国生物饲料产业标准化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参与标准制定的作用,建立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互协调、相互支撑的团体标准,在生物饲料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组织领导下,2018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生物饲料产品分类》团体标准,是我国生物饲料领域首部团体标准,填补了我国在生物饲料领域标准的空白;2018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发酵饲料技术通则》等四项生物饲料团体标准,加速了生物饲料标准化进程,更好地规范了生物饲料产业健康发展,将为发酵饲料产业的健康规范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2、关于真菌毒素
在最新实施的《发酵饲料技术通则》等四项团体标准中对真菌毒素的限量标准、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做了明确的规定,是卫生指标中的必检项目,这说明真菌毒素对生物饲料领域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真菌毒素也称为霉菌毒素,是霉菌在生长繁殖过程中产生的次级代谢产物,对动物、人类和农作物具有较大毒性。
它们可通过饲料或食品进入人和动物体内,引起人和动物的急性或慢性毒性,损害机体的肝脏、肾脏、免疫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及生殖系统等。
迄今为止,人类所发现的霉菌毒素就有三百多种。
其中以呕吐毒素、黄曲霉毒素、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伏马霉素、T-2毒素最为受人关注。
3、真菌毒素限量标准
《饲料原料酿酒酵母培养物》(T/CSWSL003-2018)酿酒酵母培养物中黄曲霉毒素B1、玉米赤霉烯酮、呕吐毒素的限量标准:
《饲料原料酿酒酵母发酵白酒糟》(T/CSWSL004-2018)酿酒酵母发酵白酒糟中黄曲霉毒素B1、玉米赤霉烯酮、呕吐毒素的限量标准:
《饲料添加剂植物乳杆菌》(T/CSWSL005-2018)植物乳杆菌中黄曲霉毒素B1的限量标准:
4、真菌毒素试验方法
黄曲霉毒素B1:按照GB/T 17480 中的方法执行-酶联免疫吸附法
玉米赤霉烯酮:按照GB/T 19540 中的方法执行-薄层色谱法(仲裁法)和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快速筛选法)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呕吐毒素):按照GB/T 30956中的方法执行-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
5、真菌毒素检验规则
《发酵饲料技术通则》中规定,发酵饲料的黄曲霉毒素B1、玉米赤霉烯酮、呕吐毒素需做定期检验和型式检验,定期检验的周期为每半年一次;型式检验在正常生产时每年不少于一次,当有以下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定型投产时;
➤生产工艺、设备、配方或主要原料来源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产品长期(3个月以上)停产后,再次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要求时。
《饲料原料酿酒酵母培养物》和《饲料原料酿酒酵母发酵白酒糟》中规定,酿酒酵母培养物和酿酒酵母发酵白酒糟的黄曲霉毒素B1、玉米赤霉烯酮、呕吐毒素需做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也应做型式检验:
➤产品正式投产时;
➤原材料或工艺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质量指标时;
➤停产3个月以上回复生产时;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饲料添加剂植物乳杆菌》中规定植物乳杆菌饲料添加剂的黄曲霉毒素B1需做型式检验,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也应做型式检验:
➤更改主要原料辅料和关键生产工序;
➤新试剂的产品或正常生产的产品停产3个月以上(或半年),重新恢复生产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进行型式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