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政公文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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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附件和附件说明标注位置、格式及附件的附件处理

公文附件和附件说明标注位置、格式及附件的附件处理

公文附件和附件说明标注位置、格式及附件的附件处理如皋高等师范学校张松祥(作者单位:如皋高等师范学校,邮编:226500,邮箱:rszsx@)日常公文写作过程中,公文附件是文秘人员经常碰到的问题。

笔者在教学工作中也发现,相关文献中,对附件和附件说明所在位置、标注格式以及附件所带的附件如何处置,要么语焉不详,要么大而统之,孰是孰非,给工作实践带来诸多困惑。

一、公文附件本身所附的正确位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下简《格式》)中提出:“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l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

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

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上述表述中对附件的表述,实际上暗含两个概念:一个是附件说明,一个是附件本身。

前半段实际上是讲公文有附件时在正文下所标注的附件说明的标注要求,总体来说还比较明确;而后一段话,主要讲附件本身的标注问题,在讲述附件本身的标注问题时,细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附件本身与公文主件一起装订的情况,一种是附件本身与公文主件不能一起装订的情况。

后一种情况,附件实际上就是一份独立的文书,《格式》中对其标注的方法也是比较明确的。

关键是第一种情况,《格式》中要求“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在这里“公文正文”一词容易引起一定歧义。

因为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下简《办法》)及《格式》中相关规定,公文的“正文”是公文“主体”的一个组成因素,如果理解为“附件说明”放在“公文正文”之后是妥当的,但如果附件本身放在公文正文之后,显然不好操作。

也正因为以上的概念性模糊,在实践中,附件本身与主件一起装订的情况,附件本身所在的位置通常就能见到以下两种:一是附件本身附在公文的版记之后。

学校章程的格式和字体要求

学校章程的格式和字体要求

学校章程的格式和字体要求公文排版字体要求以及印制要求标题:小标宋体,二号字正文: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一般设置“固定值”28磅字间距:一般不作要求政府公文格式及公文字体字号标准公文纸一般采用国内通用的16开型,推荐采用国际标准A4型,供张贴的公文用纸幅度面尺寸,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一般惯例,政府文件用A4纸,党委文件用16K。

保密等级字体:一般用3号或4号黑体紧急程度字体:字体和字号与保密等级相同(3号或4号黑体)文头的字体:大号黑体字、黑变体字或标准体、宋体字套色(一般为红)发文字号的字体:一般采用3号或4号仿宋体签发人的字体:字体字号与发文字号相同(3号或4号仿宋标题的字体:字体一般为宋体加粗,字号大于正文。

主送机关的字体:一般采用3号或4号仿宋体正文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附件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列居中对称,间距恰当,做到既有美感,又要避免产生异义。

除法律法规名称和图书名称外,公文标题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

2.主送机关。

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书写时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上行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必须同时报送几个主送机关的,可以用抄送形式;下行文可以有两个以上的主送机关,但是,如果主送机关过多,则一般用规范的统称,如“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等。

标识位置在标题下空1行处,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识别方法与抄送相同。

3.公文正文。

标识在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2个字符的空白,返回到顶行。

数字和年份不能返回。

4.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处,标有3号仿宋体,后面是全角冒号和名称。

如果附件有序列号,请注明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

制发文流程

制发文流程

制发公文流程公文的撰制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它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编号、打印、用印、下发、存档等基本环节。

一、草拟。

凡以学校名义上报和下发的各类文件:综合性文件由党政办起草;学校某一方面工作的文件由相应的职能部门起草。

起草公文要严格遵循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院党政各类会议决议或院领导的指示、重要文件由部门主要领导亲自主持起草。

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及会签。

文件草拟,应使用学校统一制作的“呼伦贝尔学院公文稿纸”,填写文件标题、主送抄送单位、主办单位及拟稿人、打印份数、校对人、急缓程度、密级等,由本单位负责人会审,并签署意见后,送党政办秘书科审核,不能越过秘书科直接送院领导签发。

送审稿必须完整,凡书面材料,无论保密与否,均须与主件一道送审。

三、复核。

党政办接到送审稿后,应及时审核。

核稿的重点是:(1)检查是否符合公文处理程序及要求。

(2)检查是否需要行文。

(3)检查是否需要会议进行讨论,是否需要报上级机关等。

(4)检查公文内容同党的方针政策、上级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及本单位以前的规定有无矛盾,是否与其它公文有重复或脱节的地方。

(5)检查公文中规定之界限是否清楚。

若内容不够妥当,要认真加以修改,以免受文单位在理解和执行中发生困难,出现偏差。

(6)检查公文规定的措施是否有根据,是否符合实际或行得通,怎样执行及执行时限是否相宜,涉及的有关机关是否已征得同意等。

(7)检查文字表达是否准确、通顺、简炼、明了、合乎语法逻辑。

标点符号使用是否正确,有无文字错漏等。

(8)检查公文格式是否合乎规定,公文名称使用是否恰当,主送单位和抄送单位是否适当,标题、发文机关名称等是否准确。

核稿时,对上述方面出现的不妥之处,须逐项加以修正。

属原则性的问题或具体业务问题的修改,应附上具体修改意见退交拟稿部门修改,核稿之后,应注明印数(包括存档数)。

对改动较大文稿,应由拟稿部门誊写清楚,经党政办复核后送主管领导签发。

四、签发。

签发是决定文件最后定稿和批准发出的关键环节。

公文《办法》的写法和范例

公文《办法》的写法和范例

办法办法,是主管部门根据上级政策或有关条例就一项工作或活动所制订的作法和要求。

办法同条例、规定都是规定性文体,但它们的使用范围不同。

条例、规定多使用于某些重大问题、重大事项,而办法一般使用于具体事务和单一事项,甚至是比较细小的事情上。

办法的主要特点在于它的规定性和具体性,这是办法与条例、规定的主要区别。

从发布单位分,可分为国务院发布的、各部委制定由国务院批准的,地方发布的,以及企事业单位制定的等;从性质上分,有行政管理、技术管理、专门业务和管理、物资管理等。

办法的结构,由标题、发布单位与时间、正文组成。

标题。

一种是公文规范标题法。

另一种是由办法内容和文种组成。

如果是短期的、临时性的,在办法之前加“暂行”、“试行”,有的还加“实施”。

发布单位与时间。

即在标题下面注明由何单位于何时发布,加括号。

正文。

正文的写法有:一是前言、主体、结语式或前言、主体式。

前言中写制定该办法的目的、依据、意义、作用等。

主体写办法的具体内容。

一般分条列目行文。

有的其中加小标题,或分章,章下再分条列目。

结语写要求、希望。

有的办法有前言、主体、无结语。

二是总则、分则、附则式写法。

总则中写制定本办法的目的范围等总体说明。

分则中分章分条写办法的内容。

附则中写办法实施意见,包括解释权、说明权、施行日期等。

三是条目法。

办法的全部内容从开头到结尾用“条”——列出。

制定办法,内容要具体、详细;语言要通俗易懂。

范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制定本暂行实施办法。

第二条学位按下列学科的门类授予: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

学士学位第三条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

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学士学位。

最新大学公文处理程序

最新大学公文处理程序

大学公文处理程序一、部门拟稿领取《文件审批纸》,拟稿人签字、填写标题、急缓程度、密级、主送单位、抄送或抄报单位、印发份数。

二、部门负责人核稿、签字全面掌握文稿内容,核查事实、数据、引文是否真实、准确。

如文件内容涉及两个部门以上,由主办部门牵头与协办部门共同研究后,相关部门负责人会签;如拟定为在全校范围内执行的标准性文件,如规定、规章、方法、条例等,需要经相应的会议研究并通过。

拟稿部门将文字版和电子版文件稿报送到办公室秘书科。

三、办公室秘书科校核文稿、修改校核、修改的重点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文种、标题、密级、缓急、发布范围是否适当;语言表达是否准确、清晰、标准;主题词标引是否准确;人名、地名、单位名称、时间、数字、标点符号使用方式是否正确;引文是否准确。

秘书科校核、修改后签字。

四、办公室分管主任复核、签字分管文秘业务的主任要对文件稿进行有关内容、形式等方面的复查、审核,确认后签字。

五、拟稿部门复核、校对秘书科核稿人将文件稿清样交拟稿部门校对,如提出修改意见,与拟稿部门负责人协商修改;经会议研究并通过的文稿,如认为是涉及政策性问题的修改,应当提交主管领导决定是否再经会议研究。

六、学校领导审阅签批核对后的文稿,经主管或分管文稿涉及事务的学校领导审阅签批后生效。

主管或分管领导不在学校时,对急需制发的文件,应由正职领导签批的文件,由该领导委托其他领导签批;应由副职领导签批的,请示正职领导代为签批。

学校领导签批时,如同意,批示为:同意印发或同意呈报;如不同意,需指示处理方法;领导签批时应当签全名和完整日期。

学校领导签批的文稿不经领导批准不得再做改动。

七、办公室秘书科编号、登记、印刷秘书科对领导签批后的文件稿进行编号、登记,印制成正式文件。

八、文书装订、用印、发送印制好的文件,由文书加盖公章。

学校下行文由文书室或拟稿单位负责下发;平行文、上行文根据实际情况可由相应承办部门送达或邮寄送达;机密文件或公文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

学校办公室规章制度上墙范本

学校办公室规章制度上墙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办公室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本规章制度,做到廉洁自律、勤奋工作、团结协作。

二、工作职责第四条学校办公室负责学校的行政事务、文书处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保密工作等。

第五条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六条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学校各部门的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提供优质服务。

三、工作纪律第七条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以下几点:1. 上下班时间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 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因特殊原因需请假者,应提前向办公室负责人请假。

3. 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岗、串岗、脱岗,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 保守学校秘密,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学校内部信息。

5.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收受、索取、变相收受他人财物。

四、公文处理第八条学校办公室负责学校的公文处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1. 严格按照公文处理程序办理公文,确保公文质量。

2. 及时接收、分发、传阅、归档公文。

3. 对收到的公文,认真进行登记、分类、归档。

4. 对需要办理的公文,及时办理,不得拖延。

五、资产管理第九条学校办公室负责学校资产的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1.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台账,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

2. 严格执行资产采购、报废、处置等手续。

3. 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4. 严禁擅自处置、转让学校资产。

六、保密工作第十条学校办公室负责学校的保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1. 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加强保密意识教育。

2. 建立健全保密制度,落实保密措施。

3. 加强对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4. 对泄密事件,及时报告、调查、处理。

七、附则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师范学院公文版头和发文字号使用规范

师范学院公文版头和发文字号使用规范

师范学院公文版头和发文字号使用规范为正确使用和处理各类公文,促进公文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各类公文版头及其适用范围(一)文件格式版头发文机关标志为“XX师范学院委员会文件”或“XX师范学院文件”的版头,用于学校委、行政贯彻路线、方针、政策,部署相关工作,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公布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和总结、机构设置或调整、干部任免、奖惩等重大事项,颁布学校重要规章制度,通知重要事项,批复下级机关的请示等。

(二)函件格式版头发文机关标志为“XX师范学院”的版头,用于学校以函的形式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部门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等,盖“XX师范学院”印章。

印发会议纪要使用函件格式版头。

(三)版头纸制作权限校级公文(印章为“XX师范学院委员会”或“XX师范学院”的公文)版头纸质制作权限归学校办公室,部门公文(印章为各部门的公文)版头纸质制作由各部门自行印制。

二、机构简称在公文处理中,“各单位”指全校各中层单位,“各学院”指全校14个学院(含继续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各部门”指学校机关各职能部、处、室,“各总支(直属支部)”指全校各二级组织。

三、发文字号(一)发文字号组成1.公文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号和发文序号三部分组成。

2.校级公文一律编“X二师院XX”,盖“XX师范学院委员会”或“XX师范学院”印章。

例: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号发文序号↓↓↓X二师院行〔XXXX〕1号3.部门公文除X委、团委、工会、精神文明委、语委发文机关代字可编“X二师院XX”外,盖委员会印章;其他一律编“院XX”,盖部门印章。

例: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号发文序号↓↓↓院教〔XXXX〕1号(二)发文字号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级公文由学校办公室按《XX师范学院校级公文发文字号一览表》(附件)统编制及标注发文字号。

部门公文由各部门编制及标注发文字号,处级公文发文字号变更应按要求报学校办公室审核备案。

办文制度(5篇)

办文制度(5篇)

办文制度(5篇)第一篇:办文制度办文制度为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使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办文质量和工作效率,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文处理(一)、收文登记、分办、拟办、批办:1、外来公文均由学校教学处验收、登记、处理。

2、公文拆封后,一般信函和普通信件,直接送交主办部门;重要公文由学校教学处统一登记、编号并填写《钟屋小学收文处理表》,送教学处主任拟办。

3、拟办后的公文,应及时转送有关领导批示或送有关部门办理。

文件的转呈、转送由教学处教务员直接与有关领导或部门进行交接。

4、各部门对教学处转来的公文,应详细查对、签收、登记,并及时送交部门负责人阅批、签名。

需几个部门阅知或办理的文件,收到部门应尽快阅知,然后交回教学处,以便向另一部门传递。

5、凡参加会议带回的各类文件,应立即交教学处并按批办手续办理。

(二)、收文承办、催办1、各承办部门对所承办公文,应周密研究、及时办理。

2、已办结的收文,由承办部门在《文件处理表》上注明处理结果,并签署姓名、日期后及时交回教学处。

3、收文的催办由教学处负责。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收文也应按此程序办理。

二、发文处理发文要求:1、各部门要按照各自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行文关系。

对自己的上级部门要用上行文;对自己所属的下级部门要用下行文;对同级部门和不相隶属的部门要用平行文。

应该使用上行文的,不能使用下行文或平行文,反之亦然。

2、各部门要对自己的行文负责。

行文的事项必须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之内,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能行文。

3、行文必须从实际出发,要有需要解决的问题。

坚持非行文不可才行文的原则,对那些内容不成熟的、内容重复的、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要减少例行性、事务性公文。

4、要严格控制以学校名义的发文。

属于涉及学校全局性、方针政策性和重大问题的公文,以学校名义行文;属于各部门日常业务工作和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由各部门自行发文或者几个同级部门联合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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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我校党政工作需要,推进党政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党政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公文是我校党委和行政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上级的方针政策,公布规章制度,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全校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管我校党政公文处理工作,并对各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附属单位和各学院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我校党政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校内外宣布重要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六)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单位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发布校内规章制度,任免人员。

(七)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部门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部门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请示事项。

(十一)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二)纪要。

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作为存档材料。

抄告适用于对党委常委(扩大)会议、校务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纪要中的议决事项,以抄告单的形式下达到校内相关单位。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九条公文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说明、发文单位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报送部门、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

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

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

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

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

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

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

(四)发文单位标志。

上行文和平行文使用发文单位全称,下行文由发文单位全称加“文件”二字组成。

联合行文时,发文单位标志使用联合发文单位全称。

(五)发文字号。

由发文单位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

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单位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

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七)标题。

由发文单位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八)主送单位。

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应当使用单位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单位统称。

(九)正文。

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十)附件说明。

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十一)发文单位署名。

署发文单位全称。

(十二)成文日期。

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单位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单位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十三)印章。

公文中有发文单位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单位印章,并与署名单位相符。

用印页(发文单位署名页)如无正文,应标注“此页无正文”字样。

有特定发文单位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可以不加盖印章。

(十四)附注。

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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