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料和废料管理办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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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剩余材料及废料处理规定及流程管理

项目现场剩余材料及废料处理规定及流程管理

项目现场剩余材料及废料处理规定及流程管理1. 剩余材料的现场管理1.1剩余材料指项目现场废旧材料(施工剩余边角料、临时设施拆除物料等)及库存积压材料(确认在本项目施工中不再使用或使用可能性极低的材料),班组施工中多领或不再使用的完整材料,应及时办理退库手续,作为正式材料管理。

1.2现场施工应贯彻工完料净的原则,谁施工谁负责现场的清理和废旧材料的回收工作。

1.3回收的材料统一交项目材料员管理,并建立回收记录。

1.4项目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建立废旧材料仓库,设专人管理,将废旧材料整理分类,对有使用价值的进行维护,在满足相应质量技术要求前提下尽量利用。

1.5剩余材料出入库应办理手续,不得随意拿用或化公为私。

1.6项目应严格材料预算编制审核管理,贯彻限额领料制度,减少材料库存积压和浪费。

1.7项目应按月将库存积压材料情况报公司营运部提供给采购部、加工厂,以便于在公司范围内平衡调剂利用。

2. 剩余材料调拨、回收及废料处理2.1项目剩余材料可在公司各个项目间调拨使用,调拨价格以账面价格为基准,可参照市场价格调拨双方协商作适度浮动调整。

2.2严禁项目随意对外进行剩余材料处理,项目在对外处理剩余材料前应填写“废旧物资处理申请表”,写明处理明细和处理理由,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公司采购部、加工厂、项目总监、分管副总审批。

2.3待处理的剩余材料,经鉴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废料进行处理,利用价值较高的完整材料,将其装运回公司或其它项目所发生的费用与其实际价值相比较,费用比例较低的,应将其装运回公司或其它项目。

废料标准:a.施工剩余各种边角余料(型材长度在1米以下但不包括大型或优质元钢、贵重或特殊材质专用材料;板材面积在0.5平米以下;管材长度在1米以下);b.各种严重损伤、变形、锈蚀、不能使用的金属材料;c.各种机加工屑及料头,各种维修更换下来的零件、配件;d.各种施工措施、临时设施拆除后无再使用价值的材料;e.因任务发生变化或者专业方向的转变,已形成积压、直接利用价值较低的材料。

46-2013工程余退料及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要点

46-2013工程余退料及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要点

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企业标准Q/CSG-GPG-GPTC 2 01 018-2013 工程余料及废旧物资管理办法2013-8-30发布 2013-8-30实施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发布工程余料及废旧物资管理办法1 总则1.1为提高公司物资管理水平,防止公司资产流失,规范废旧物资回收、保管与处理行为,强化废旧物资管理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余料及废旧物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2.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1号)2.3《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2.4《广东电网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2.5《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6《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仓储管理办法》3 术语与定义3.1工程余料:指公司施工生产中产生的剩余退料、拆旧物资、残次废料、边角余料、包装物等,包括工程物资、低值易耗品及其他物资产生的工程余料。

3.2废旧物资:是指公司管理范畴内的资产在使用中因磨损、损坏、技术更新、上级有关规定等原因而停止使用的退役物资,包括固定资产、工器具、工程物资、低值易耗品及其他物资形成的废旧物资。

3.2 报废物资:是指工程余料及废旧物资经技术鉴定后,没有使用价值的物资,包括有处理价值和无处理价值的报废物资。

若无特别说明,本办法中的报废物资是指有处理价值的报废物资。

3.3 可再用物资:是指工程余料及废旧物资经技术鉴定后,确认未丧失物料原应具备的特性、功能,在施工生产、日常办公等活动中可再使用的物资。

主要包括可再用的退役物资、工程剩余退料、存储达到轮换年限的备品备件和应急物资等。

3.4 不收回报废物资:是指无法回收处理、无任何回收价值的经技术鉴定后报废的工程余料及废旧物资。

3.5 危险危害报废物资:是指经技术鉴定后报废的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具有直接或潜在危害的报废物资。

生产余料管理制度

生产余料管理制度

生产余料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有效管理和利用生产中产生的余料,减少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余料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废料、废水、废气、工业余料等。

三、管理原则1. 合理利用:对于可再利用的余料,应尽量进行二次开发或回收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 积极处置:对于不可再利用的余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环保要求进行处置,做到规范排放,保护环境。

3. 经济适用:在管理过程中,应当注重成本控制,尽量采用经济适用的方式进行余料管理。

四、管理责任1.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余料管理工作。

2. 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余料管理工作。

3. 管理部门负责余料管理的资金与成本控制。

五、管理流程1. 余料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余料应进行分类,并定期进行收集。

2. 余料储存:对于可再利用的余料应进行专门储存,定期清理存放场地,确保安全和卫生。

3. 余料处理:对于可再利用的余料,应积极寻找合作伙伴进行资源再利用或二次开发;对于不可再利用的余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 余料监测:定期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余料进行监测,确保符合环保标准。

5. 余料报告:定期编制余料管理报告,报送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六、管理措施1. 建立专门的余料管理团队,负责余料管理工作。

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余料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余料管理的重视和意识。

3. 定期进行余料管理审核,确保余料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七、监督检查1. 生产部门应定期对余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实施到位。

2. 环保部门应定期对余料管理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提出改进建议。

八、奖惩措施1. 对于在余料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2. 对于违反余料管理制度的员工,依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更,须经公司相关人员会商后重新制定。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相关部门所有。

定制家具厂余料管理制度

定制家具厂余料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定制家具厂余料的管理,提高材料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确保生产秩序和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厂所有定制家具生产部门及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生产、仓储、销售等环节。

三、余料定义余料是指在定制家具生产过程中,由于切割、组装等原因产生的可回收利用的剩余材料。

四、余料分类1. 根据材质分类:木材、板材、金属、塑料、玻璃等。

2. 根据形状分类:边角料、废料、下脚料等。

3. 根据规格分类:长、宽、高不同的余料。

五、余料管理制度1. 采购部门负责余料的采购计划,根据生产需求合理采购,避免过多余料产生。

2. 生产部门负责余料的回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料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规定存放。

3. 仓储部门负责余料的储存,按照分类、规格进行存放,确保余料的质量和数量。

4. 余料的回收和存放要求:(1)生产部门在产生余料时,应立即将其清理干净,并按照分类要求放置在指定的回收区域。

(2)回收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便于识别和管理。

(3)余料存放时应避免受潮、受压、变形等情况,确保余料质量。

5. 余料的再利用:(1)生产部门在制定生产计划时,应充分考虑余料的再利用,尽量减少余料产生。

(2)余料可再次用于生产其他产品或作为原材料销售。

(3)余料的再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a. 质量优先:优先使用质量较好的余料。

b. 经济效益:优先使用成本较低的余料。

c. 适应性强:优先使用适用性强的余料。

6. 余料的销售:(1)销售部门负责余料的销售工作,对余料进行定价、宣传、推广等。

(2)余料的销售价格应合理,确保企业利益。

(3)余料的销售渠道应多样化,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员工、供应商、经销商等。

六、余料管理责任1. 采购部门负责余料的采购计划,对余料的质量、数量负责。

2. 生产部门负责余料的回收、分类、存放,对余料的完好性负责。

3. 仓储部门负责余料的储存,对余料的数量、质量负责。

4. 销售部门负责余料的销售,对余料的销售业绩负责。

仓库余料废料的管理制度

仓库余料废料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仓库余料废料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仓库余料废料的管理应遵循“分类存放、合理利用、节约资源、降低成本”的原则。

第二章余料废料分类及管理第四条仓库余料废料分为以下几类:1. 可回收利用的余料废料;2. 需要处理的余料废料;3. 废弃物。

第五条余料废料的管理要求:1. 分类存放:将余料废料按照可回收利用、需处理、废弃物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分类清晰,便于管理和利用。

2. 标识管理:对余料废料进行标识,注明名称、规格、数量、存放日期等信息,便于追溯和查找。

3. 定期盘点:仓库每月对余料废料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4. 废弃物处理:对于需要处理的余料废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确保环境保护。

5. 可回收利用的余料废料:(1)优先内部调剂:在满足生产需求的前提下,优先将余料废料在公司内部进行调剂,降低采购成本。

(2)外部回收:对于无法内部调剂的余料废料,可通过与供应商协商、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外部回收,实现资源再利用。

第三章责任与权限第六条仓库负责余料废料的日常管理,包括分类存放、标识、盘点、处置等工作。

第七条生产部门负责余料废料的产生和内部调剂,确保余料废料的合理利用。

第八条财务部门负责余料废料的回收和处置费用的核算。

第九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仓库进行余料废料的管理,共同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第四章奖惩第十条对在余料废料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行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仓库余料废料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保障公司利益,同时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工程施工余料回收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余料回收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余料回收管理制度1.确保项目生产的各种余料、废料的处置满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2.术语与定义2.1余料:施工生产剩余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包括边角料、包装材料等,分为有可用价值和无可用价值两种余料,本规定中专指有可用价值的余料。

2.2废料:在施工生产中无可用价值的余料。

3.管理内容与要求3.1 项目部负责项目余料、废料的回收,商务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确认废料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是否可再利用。

3.2材料使用者必须退交余料,对拒交、故意抛洒、毁坏、掩埋材料者,由所在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3施工余料的处理一般在项目结束后的收尾阶段进行,废料则根据工程的进展按月、按季度定期进行。

3.4变卖处理余料、废料必须按规定进行请示,严禁先斩后奏,化整为零。

3.5属于顾客提供的材料的余料应按顾客的要求处理。

3.6余料处理3.6.1余料应在施工中及时尽可能利用或集中堆放,统一清理处置。

禁止将余料随意倾倒在边坡、路边,造成污染。

3.6.2有条件转场使用的必须转场使用,转场时按内部调拨处理,必要时可由商务部进行协调。

3.6.3没有条件转场时可以按以下方法处理:与供货商协商,由供货商进行回收;变卖处理。

3.6.4 需要处理时由项目组向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请,项目部经理批准后才能进行。

处理须在商务部、财务部有关人员共同监督下进行,所得收入必须按财务规定入账。

3.7废料处理3.7.1经项目部技术人员确认边角料、包装材料等无用时可视为废料、拆除临时设施回收的材料等不能再次利用的也按废料处理。

3.7.2所有废料必须当天及时归类清理,集中统一堆放,对于危险品废料要有具专业资质的部门回收,严禁将其随意变卖。

3.7.3废料的处理方式为:社会上有回收单位的,进行变卖处理;社会上无回收单位的,按废弃物处理。

3.7.3变卖处理废料由项目组向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请,项目部经理批准后才能进行。

处理须在商务部、财务部有关人员共同监督下进行,所得收入必须按财务规定入账。

余料利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余料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余料的管理、利用和监督。

第三条本规定遵循以下原则:(一)节约原则:合理利用余料,避免浪费;(二)效益原则:提高余料利用率,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三)责任原则:明确余料管理责任,确保余料安全、合规使用。

第二章余料定义及分类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余料,是指在生产、加工、维修、试验等过程中产生的、不再用于原设计用途的物料。

第五条余料按来源和性质分为以下几类:(一)生产余料: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下脚料、边角料等;(二)加工余料:指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次品、返工料等;(三)维修余料:指在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更换下来的零件等;(四)试验余料:指在试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料、试验品等。

第三章余料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成立余料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余料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余料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余料管理办公室,负责余料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余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余料的收集、分类、储存、利用等工作。

第九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余料管理工作,负责余料的日常监督和协调。

第四章余料收集与分类第十条各部门应设立专门的余料收集点,方便员工将余料及时收集。

第十一条员工应将余料按照规定分类,分别放入指定的容器中。

第十二条余料分类标准如下:(一)可回收利用余料:如金属、塑料、纸张等;(二)不可回收利用余料:如废液、废渣、废油等;(三)有害余料:如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

第五章余料储存与保管第十三条各部门应设立专门的余料储存场所,确保余料安全、卫生。

第十四条余料储存场所应满足以下条件:(一)通风、干燥、防潮、防尘;(二)温度、湿度适宜;(三)有防火、防盗、防损坏设施。

第十五条余料储存应实行“先进先出”原则,防止余料过期、变质。

第十六条余料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余料储存情况,确保余料安全。

废料余料管理制度范本

废料余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料余料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降低企业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废料余料的收集、分类、存放、处理和利用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废料余料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利用,减少浪费;(二)分类管理,规范操作;(三)责任明确,协同配合;(四)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废料余料的分类与标识第四条企业应根据废料余料的性质、用途和处理方法进行分类,可分为以下几类:(一)可回收利用类:如废金属、废纸、废塑料等可回收利用的废料;(二)有害废弃物类:如废电池、废油漆、废药品等对环境有害的废弃物;(三)一般废弃物类:如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等无法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四)特殊废弃物类:如废旧设备、废旧电缆、废旧轮胎等具有特殊处理要求的废弃物。

第五条各类废料余料应按照分类标准进行标识,明确标示出废料余料的类别、性质和处理要求。

标识应鲜明、清晰,便于识别和管理。

第三章废料余料的收集与存放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废料余料收集制度,明确收集时间、收集范围和收集方法。

第七条各生产车间、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废料余料的收集工作,将产生的废料余料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收集。

第八条废料余料应按照规定的存放地点和方式进行存放,避免废料余料的交叉污染和二次污染。

第四章废料余料的处理与利用第九条企业应根据废料余料的类别和性质,采取合理的处理方法,实现废料余料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第十条企业可采用内部利用、外部销售、无害化处理等方式对废料余料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企业应鼓励开展废料余料的再利用研究,推广先进的废料利用技术,提高废料利用率。

第五章废料余料管理的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废料余料管理考核制度,对废料余料的收集、存放、处理和利用等环节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三条企业应加强对废料余料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废料余料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

公司废料管理制度

公司废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废料管理,促进环保工作,遵循法律法规,尽最大努力减少废料排放,保护环境,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建立健全废料管理制度,规范员工废料处理行为,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公司废料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领导、员工等所有履行职责的人员,具体负责人应根据本制度有关规定开展废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废料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废料概念、分类、收集、处理、记录等方面,具体内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经过相关领导审批后正式施行。

第二章废料管理第四条废料是指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形成的无价值或者有害的废弃物料,包括固体废料、液体废料和气体废料等。

第五条公司的废料主要包括办公用纸、旧设备、废旧物品、废弃包装等,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分类管理,减少废料产生。

第六条各单位应制定废料分类标准,并设置相应的废料桶、容器等设施,方便员工投放废料。

第七条废料应按照有关规定分类投放,如纸张类、塑料类、金属类、有害废料等,不得混投。

第八条废料收集点应设置在易清洁、通风良好的地方,以便于清理、运输和处理废料。

第九条废料收集点应设置标识,清晰标注废料种类、投放规定等相关信息。

第十条废料定期清理,确保废料收集点整洁,减少二次污染。

第三章废料处理第十一条废料处理包括废料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等环节,各单位应按照废料管理制度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第十二条废料收集应按照规定进行,避免混投、交叉污染,确保废料清洁。

第十三条废料贮存应注意防潮、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避免废料发生变质、腐烂等不良情况。

第十四条废料运输应选择有资质的收运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运输,确保废料安全、无害。

第十五条废料处置应选择符合要求的处理单位,采取科学有效的处理方法,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

第十六条对于有害废料,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特殊处理,避免对环境、人体造成危害。

第四章废料记录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建立废料记录系统,定期更新维护,确保记录真实、完整。

仓库余料废料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仓库余料废料的管理,提高物资利用率,降低成本,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的余料废料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余料废料产生,并对产生的余料废料进行初步分类和标识。

第四条物资管理部负责余料废料的接收、储存、分类、处理和销售。

第五条财务部负责余料废料的成本核算和销售款项的审核及收付。

第三章余料废料分类第六条余料废料分为以下几类:1. 可回收利用的余料:如金属、塑料、纸张等。

2. 不可回收利用的余料:如废油、废水、废弃物等。

3. 废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次品、不合格品等。

第四章余料废料管理流程第七条余料废料产生后,生产部应立即进行分类并做好标识,填写《余料废料登记表》。

第八条物资管理部收到《余料废料登记表》后,应进行核对,并做好接收记录。

第九条物资管理部对可回收利用的余料,应进行集中储存,并定期进行清理和分类。

第十条对不可回收利用的余料,物资管理部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对废品,物资管理部应进行分类,对于可修复的废品,应进行修复后重新使用;对于无法修复的废品,应进行集中处理。

第五章销售与处理第十二条物资管理部应对可回收利用的余料进行评估,并与有资质的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协议。

第十三条销售余料废料所得款项,应及时上交财务部,并计入公司其他收入。

第十四条对不可回收利用的余料废料,物资管理部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如需支付处理费用,由财务部审核后支付。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五条公司定期对余料废料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有效管理公司仓库的余料废料,提高物资利用率,降低成本,同时确保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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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材料处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使公司废品、废料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公司废旧品、废料得到一个较好的利用,获得最大的效益,公司决定变废为宝。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围
本办法适用于生产部废旧材料处理。

第三条定义
1、余料:生产过程中剩余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包括边角料、包装材料等,可分为有可用价值和无可用价值两种余料。

2、废料: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不可利用价值的产品及余料。

3、不良产品:是指生产制造中不符合相关要求或客户需要产品的材质及厚度改变的半成品、成品。

第四条职责
1、仓库负责余料、废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回收管理并登记
台帐。

2、生产部门参与确认废料在生产中是否可再利用。

3、采购部须找三家以上的废品收购站报价,所卖废品的价
格不得低于同类废料的市场平均价格。

4、废旧材料由财务部门建立统一台帐会计审核,每月10
日上报一次,处理后做销帐处理,款项及时上存银行。

第五条管理容与要求
1、材料使用者必须退交余料,对拒交、故意抛撒、毁坏、
掩埋材料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废旧材料一般应在下班提前半小时进行处理,生产余料和废料处理可按月、按季度定期进行。

3、处理余料、废料必须按规定进行请示,禁先斩后奏,禁化整为零。

4、属于顾客提供材料的余料,按顾客要求处理。

第六条余料的处理
1 、有条件转场使用的必须转场使用,转场时按部调拨办理,必要时可由生产部主管进行协调。

2、没有条件转场时可以按以下法处理:
a)与供货商协商,由供货商进行回收;
b) 变卖处理。

3、需要变卖处理时,由生产部填写附件1《余料处理申报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后进行处理,所得收入必须按财务规定规定作为成本核算。

4、处理的余料时,须向公司主管经理请示报告,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才能处理。

处理须在公司生产部门、财务部门、
采购部门有关人员共同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废料的处理
1、经生产部人员确认边角料、包装材料等无用时可视为废料,拆除临时设施回收的材料等不能再次利用的也按废料处理。

2、废料的处理式为:
a) 社会上有单位回收的,进行变卖处理;
b) 社会上没有单位回收的,按废弃物进行处理。

3、变卖处理废料由生产部填写附件2《废料处理申报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后进行处理,所得收入必须按财务规定作为成本核算
4、处理的余料时,须向公司主管经理请示报告,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才能处理。

处理须在公司生产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有关人员共同监督下进行。

第八条不良产品的处理
1、客户需要产品超期材质及厚度发生改变,生产部人员确认本材料回收不能使用可视为废产品。

2、废产品的处理式:
a) 社会上有单位回收的,进行变卖处理;
3、由生产部主管确认可回收利用的不良产品当进行依旧翻新处理。

第九条各部门必须格按照此办法执行,不得私下处置,
如有违反,则按私下处置资产的市值对该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罚金从当月工资及绩效中扣除,如当月不够就从下月续扣)并通报批评。

附件1:
余料处理申报单
呈报部门年月日编号:
注:余料明细另附
附件2:
废料处理申报单
呈报部门年月日编号:
注:废料明细另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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