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定义及其他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和等级划分一、定义重大危险源是指那些可能对人身安全、生命健康、财产安全或环境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物质、设备、工艺或活动。
这些危险源具有潜在的危险性,一旦发生事故或失控,可能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
二、等级划分根据危险源的性质、危害程度和管理难度,将重大危险源划分为五个等级,即一级重大危险源、二级重大危险源、三级重大危险源、四级重大危险源和五级重大危险源。
1. 一级重大危险源:具有极高的危害程度和管理风险的危险源。
其特点是危害范围广、危害程度严重、管理难度大,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例如,核电站、化工厂等。
2. 二级重大危险源:具有较高的危害程度和管理风险的危险源。
其特点是危害范围较广、危害程度较严重、管理难度较大,需要高度的警惕和防范措施。
例如,石油储罐、高压气体储存设备等。
3. 三级重大危险源:具有一定的危害程度和管理风险的危险源。
其特点是危害范围较窄、危害程度较轻、管理难度较大,需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例如,危险化学品储存库、高温炉等。
4. 四级重大危险源:具有较低的危害程度和管理风险的危险源。
其特点是危害范围较小、危害程度较轻、管理难度较低,但仍需加强管理和监控。
例如,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高温加热设备等。
5. 五级重大危险源:具有较低的危害程度和管理风险的危险源。
其特点是危害范围小、危害程度轻、管理难度低,但仍需进行常规的检查和维护。
例如,液化石油气瓶、低温冷冻设备等。
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准确的定义和等级划分,有助于科学评估和有效管理危险源,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安全和社会稳定。
我们要高度重视重大危险源的防控工作,加强监管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一)为了规范建筑工地管理,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和控制重大危险源引发的事故,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包括施工中的建筑、拆除、修缮、改造等。
二、定义和分类(一)重大危险源:指在建筑工地中可能引发严重伤亡事故、重大社会影响或财产损失的物体、设备、工艺、作业方式、环境或其他可能导致事故的因素。
(二)重大危险源可分为以下几类:1.高处作业:包括悬挑、板架、脚手架、井架等高处作业。
2.电气设备:包括高压电设备、临时用电、线路维护等电气设备。
3.建筑机械:包括起重机械、混凝土泵车、模板支撑等工程机械。
4.有限空间:包括深基坑、隧道、水池等有限空间作业。
5.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支护结构、排水、围护结构等基坑施工。
6.施工占道:包括施工占道导致的交通事故、堵塞等。
7.施工噪音:包括施工噪音对周边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影响。
8.施工粉尘:包括施工现场产生的粉尘对工人健康的影响。
9.施工排水:包括施工现场排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0.危险化学品: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置等。
三、管理要求(一)建筑工地应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关岗位资质。
(二)建筑工地应按照重大危险源的分类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
(三)建筑工地应定期进行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四)建筑工地应进行防护设施的维护、维修和更新,确保其运行正常。
(五)建筑工地应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六)建筑工地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改进。
四、责任与制度(一)建筑工地所有人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二)施工单位负责具体建筑工地的危险源管理,并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
(三)管理人员负责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和危险源的控制,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
(四)工人应遵守建筑工地的安全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程序。
什么是重大危险源

什么是重大危险源,危险源等级划分、分类与评估报告是怎样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重大危险源。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七章附则中第九十六条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从这一规定看,重大危险源的概念有三个层次的含义:1、重大危险源是一类场所或者设施(合称单元);2、重大危险源是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的场所或者设施;3、重大危险源是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场所或者设施。
确定重大危险源的核心因素是危险物品的数量是否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
所谓临界量,是指对某种或某类危险物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物品数量等于或者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应定为重大危险源。
具体危险物质的临界量,由危险物品的性质决定。
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
两种重大危险源的确定方法基本相同。
具体办法,2000年9月17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18218-2)“重大危险源辨识”作了具体规定。
危险源分级一般按危险源在触发因素作用下转化为事故的可能性大小与发生事故的后果的严重程度划分。
危险源分级实质上是对危险源的评价。
按事故出现可能性大小可分为非常容易发生、容易发生、较容易发生、不容易发生、难以发生、极难发生。
根据危害程度可分为可忽略、临界的、危险的、破坏性等级别。
也可按单项指标来划分等级,如高处作业根据高差指标将坠落事故危险源划分为4级(一级2m至5m,二级5m至15m,三级15m至30m,特级30m以上);按压力指标将压力容器划分为低压容器、中压容器、高压容器、超高压容器4级。
从控制管理角度,通常根据危险源的潜在危险性大小、控制难易程度、事故可能造成损失情况进行综合分级。
环境保护重大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环境保护重大危险源及控制措施1. 引言本文档旨在探讨环境保护中的重大危险源及相应的控制措施。
通过了解和管理这些重大危险源,我们可以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护环境并预防潜在的环境灾难。
2.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在环境保护领域,重大危险源是指可能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有害废物的处理和运输、环境破坏性行为等。
3. 典型的重大危险源及其影响以下是一些典型的重大危险源及其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3.1 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工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如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可能对空气、水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影响生态平衡和人们的健康。
3.2 有害废物的处理和运输有害废物的不当处理和运输可能导致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系统造成潜在威胁。
3.3 环境破坏性行为不合法的砍伐森林、盗采矿产资源等环境破坏性行为,可能导致生物多样性丧失、土地退化和水源短缺等问题。
4. 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为了防止和减轻重大危险源对环境的潜在影响,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控制措施:4.1 确立合理的环境标准与监管机制制定并执行合理的环境标准,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通过对重大危险源的排放、处理和运输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符合环境要求。
4.2 推动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可持续发展策略,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绿色经济的发展。
4.3 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明确重大危险源的责任主体和应采取的措施,加强执法力度,保障环境保护的有效实施。
4.4 加强监测与应急响应能力建立健全的重大危险源监测体系,加强精细化监测和早期预警,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及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灾害。
5. 结论重大危险源对环境的潜在影响不可忽视,通过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我们可以降低这种影响并保护环境。
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推动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加强监测和应急响应能力,共同努力保护我们的环境。
第二部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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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法规要求
PV≥100MPam3的压力容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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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井工开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矿井:
高瓦斯矿井;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 煤自然发火期≤6个月的矿井; 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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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矿井:
瓦斯矿井;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
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
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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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尾矿库
全库容≥ 100 万 m3 或者坝高≥ 30m 的尾 矿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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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中的定义 也称《国际劳工组织第174号公约》、 《1993年预防重大事故公约》,将重大危 险源定义为: “不论长期地或临时地加工、生产、 处理、搬运、使用或储存数量超过临界量的 一种或多种危险物质,或多类物质的设施 (不包括核设施、军事设施及设施现场之外 的非管道的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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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临界量 threshold 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 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 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4)重大事故 major 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 毒物泄漏事故 ,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 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 成严重污染。
综采队重大危险源管控制度

综采队重大危险源管控制度一、引言综采队是煤矿生产中重要的作业队伍之一,其作业过程中存在着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相应的管控制度来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本文旨在详细介绍综采队重大危险源的定义、分类以及相应的管控措施。
二、重大危险源的定义和分类重大危险源是指在综采队作业过程中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甚至生命危险的因素。
根据其性质和特点,可以将重大危险源分为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和行为性四类。
1.物理性重大危险源物理性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有爆炸性、火灾性、高压力和高温度等特点的危险源。
针对这类危险源,综采队需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2.化学性重大危险源化学性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有毒物质、易燃物质和腐蚀物质等。
在与这些危险源有关的作业中,综采队必须采取措施控制化学品的泄漏和扩散,避免对作业人员产生危害。
3.生物性重大危险源生物性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病原体、有害生物和有毒动植物等。
对于与这些危险源有关的作业,综采队应强化宣传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对生物危害的认识,同时采取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
4.行为性重大危险源行为性重大危险源主要指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例如违反作业规程、未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等。
综采队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而减少不安全行为对作业人员的威胁。
三、重大危险源管控制度的制定与执行为确保综采队的作业安全,必须制定相应的重大危险源管控制度,并加强其执行。
以下是重大危险源管控制度的相关内容:1.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估综采队应对其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识别和评估,包括危险源的性质、特点、可能造成的危害等。
基于评估结果,综采队可以确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2.管控措施的制定与宣传综采队应制定与重大危险源相适应的管控措施,并通过内部培训和宣传教育等方式,确保作业人员全面了解并有效执行这些措施。
3.责任的明确与分工综采队应明确重大危险源管控的责任和分工,确保每个相关人员都能够理解并履行相应的职责。
重大危险源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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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经过及原因分析:
2月24日16时许,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县骊骅淀粉 股份有限公司淀粉四车间发生燃爆事故。事故发生 时现场共有107人,其中39人平安,21人死亡,49 人受伤,其中8人伤势较重。 直接原因:平台清理作业过程中产生了粉尘云,局 部粉尘云的浓度达到了爆炸下限,维修振动筛和清 理平台时,使用了铁质工具,产生了机械撞击和摩 擦火花。包装间、仓库设备和地面淀粉积尘严重是 导致两次强烈的“二次爆炸”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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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腐蚀性物质:用化学的方式伤害人身及材料的物质 (如强酸、碱)。 腐蚀性物质的危险有害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人 的化学灼伤。腐蚀性物质作用于皮肤、眼睛或进入 呼吸系统、食道而引起表皮组织破坏,甚至死亡; 二是腐蚀性物质作用于物质表面如设备、管道、容 器等而造成腐蚀、损坏。 腐蚀性物质可分为无机酸、有机酸、无机碱、有机 碱、其他有机和无机腐蚀物质等五类。腐蚀的种类 则包括电化学腐蚀和化学腐蚀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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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毒害品分类 (1)毒害品的分类。 ①无机剧毒、有毒物品,包括:氰及其化合物,如KCN, NaCN等;砷及其化合物,如As2O3等;硒及其化合物,如 SeO2等;汞、锑、铍、氟、铯、铅、钡、磷、碲及其化合 物。 ②有机剧毒、有毒物品,包括: 卤代烃及其卤化物类,如氯乙醇、二氯甲烷等; 有机金属化合物类,如二乙基汞、四乙基铅等; 有机磷、硫、砷及腈、胺等化合物类,如对硫磷、丁腈等 某些芳香环、稠环及杂环化合物类,如硝基苯、糠醛等; 天然有机毒品类,如鸦片、尼古丁等; 其他有毒品,如硫酸二甲酯、正硅酸甲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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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害物质:人体通过皮肤接触或吸入、咽下 后,对健康产生危害的物质。 (3)刺激性物质:对皮肤及呼吸道有不良影响 (如丙烯酸酯)的物质。有些人对刺激性物质反 应强烈,且可引起过敏反应。气体含S元素的、 烷烃类的气体;氯气 氟气 氯化氢 硫化氢 氨 气 二氧化硫 三氧化硫 氟化氢 一氧化氮 二氧 化氮 磷化氢等。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台账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台账
摘要:
一、重大危险源的定义和分类
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台账的内容和作用
四、如何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台账
五、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台账在实际应用中的案例
正文: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台账是一个记录和监管企业中重大危险源的清单,它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一、重大危险源的定义和分类
重大危险源是指在生产、储存、使用和运输过程中,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的场所、设备、物质或者其他因素。
重大危险源可以分为生产性重大危险源、非生产性重大危险源和综合性重大危险源。
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止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
通过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台账,企业可以清晰地了解和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位置、性质和风险程度,从而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台账的内容和作用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台账是记录和监管重大危险源的重要工具,一般包括
重大危险源的基本信息、风险评估、控制措施、监测记录等内容。
通过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台账,企业可以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效率,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四、如何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台账
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台账需要企业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台账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人员培训,确保台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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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颁布了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明确给出了重大危险源的定义为重大危险源定义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危险物质: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企业应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对重大危险源应监测监控并并到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重大危险源是指有可能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火灾、爆炸、毒害等灾害事故的场所或设施论我国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日期:2006-06-12] 来源:作者:[字体:大中小]【摘要】简要介绍了国外重大危险设施的辨识标准研究情况,并结合我国重大危险源普查试点工作的初步辨识标准,以及几个试点城市普查的数据分析,提出了我国重大危险源辨识最小标准的建议。
【关键词】重大危险源辨识重大事故控制Study on Identification Standard of MajorHazard installations in ChinaGao Jindong Wu Zongzhi(Center for Accident Investigation & Analysis, State Economic & Trade Commission, P.R.China)Wang Guangliang(Research Institute of Occupational Safety & Health,Ministry o f Chemical Industry)Abstract The foreign standards and codes on major hazar d installations were briefly reviewed.Based on the primary id entification standard experimented on major and the data gain ed in several cities,suggestions of minimum identification sta ndard of major in China were put forward.Key words:Major hazard Identification Severe accident Co ntrol1 引言现代科学技术和工业生产的迅猛发展,在为人类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同时,也隐藏着极为严重的潜在危害,例如,1984年的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故;我国温州氯气泄漏事故;1993年深圳发生的危险品库爆炸事故等。
这些事故尽管起因和后果不尽相同,但它们都有一些共同特点,即事故发生的根源是设施或系统中储存或使用了大量的易燃、易爆或有毒的危险物质。
重大恶性工业事故的不断发生,使人们认识到,现代工业生产潜在着巨大的危险性。
一旦发生事故,不仅在工厂内部,而且在相邻地区,对人员生命、财产和环境都将遭受到巨大的损失。
因此,本世纪70年代以来,对重大危害的研究已成为各国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的重点研究对象之一,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重视。
1993年6月,第80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将“重大危害设施”定义为:不论长期或临时的加工、生产、处理、搬运、使用或储存数量超过临界量的一种或多种危害物质,或多类危害物质的设施(不包括核设施,军事设施以及设施现场之外的非管道的运输)[1]。
我国重大危险源是指工业活动中客观存在的危险物质(能量)达到或超过临界量的设备或设施[2]。
实际上,重大危险源基本等同于国际上定义的“重大危害设施”。
2 国外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概况英国是最早系统地研究重大危险设施控制技术的国家。
1974年6月,英国发生严重的弗利克斯巴勒爆炸事故后,英国安全与卫生委员会设立了重大危险咨询委员会(ACMH)。
1976年,ACMH首次提出了重大危险设施标准的建议书[3]。
1979年,ACMH又提出了修改标准[4],临界量从极毒物质100g到一般易燃液体10000t不等。
1982年6月,欧共体颁布了《工业活动中重大事故危险法令》(EEC Dire ctive 82/501,简称《塞韦索法令》),该法令列出了180种(类)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
1996年12月,欧共体通过了82/501/EEC的修正件:“Council D irective 96/82/EC”,其中附表1列出了29种(类)物质及临界量,附表2列出了10类物质及临界量,临界量从极毒物质甲基异氰酸盐150kg到极易燃液体50000t。
表1 贮罐区(贮罐)临界量表类别物质特性临界量(m3)可燃液体闪点<28℃100028℃≤闪点<60℃2000闪点≥60℃5000气体可燃气体1000助燃气体2000毒性物质1000表2 库区(库)临界量表类型物质类别临界量(kg)火炸药、弹药库起爆药5000猛炸药20000火药及烟火药30000毒性*物质库极度危害5000高度危害20000中度危害30000易燃、易爆物品库液体闪点<28℃的液体1000028℃≤闪点<60℃的液体20000闪点≥60℃的液体30000气体爆炸下限<10%的气体10000爆炸下限≥10%的气体20000助燃气体20000固体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气体即能导致自燃或爆炸的物质5000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000受到水或空气中的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1000 0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10000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10000不属于前一条的氧化剂20000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20000可燃固体100000注*:毒性物质类别参照国家标准GB5044-85《职业性接触毒性危害程度分级》分类。
国际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在OECD Council Act (88) 84中也列出了20种重点控制的危害物质,临界量从毒物乙拌磷等的100kg到极易燃液体50000 t。
1992年,美国劳工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OSHA)颁布了《高度危害化学品处理过程的安全管理》(PSM)标准,标准中提出了138种(类)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
临界量标准最小值100磅,最大值为15000磅。
随后,美国环境保护署(EPA)颁布了《预防化学泄漏事故的风险管理程序》(RMP)标准,对危险源的确认作出了规定。
1988年,国际劳工组织编写了《重大事故控制实用手册》,1991年,又出版了《重大工业事故的预防》,均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方法及控制措施提出了建议;1993年通过了《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
临界量从极毒物质甲基异氰酸盐150kg到极易燃液体50000t。
综观各国有关标准,虽然不是所有的国家,但绝大多数国家均是采用限定某种物质及其数量的方法,但是危险物质的临界量有较大区别。
这不仅取决于生产水平,又与各个标准的立足点有关。
国际劳工组织认为:各国应根据具体的工业生产情况制定适合国情的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标准的定义应能反映出当地急需解决的问题以及一个国家的工业模式;可能需有一个特指的或是一般类别或是两者兼有的危害物质一览表,并列出每种物质的限额或是允许的数量,设施现场的有害物质超过这个数量,就可以定为重大危害设施。
任何标准一览表都必须是明确的和毫不含糊的,以便使雇主能迅速地鉴别出他控制下的哪些设施是在这个标准定义的范围内。
要把所有可能会造成伤亡的工业过程都定为重大危害是不现实的,因为由此得出的一览表会太广泛,现有的资源无法满足其要求。
标准的定义需要根据经验和对有害物质不断加深了解并进行修改。
总之,我国的生产技术和规模以及管理水平与国外尚有差距,因此,临界量的确定应比国外标准小些为宜。
3 我国重大危险源普查试点的初步辨识标准我国尚未有正式的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1996年,原劳动部组织实施了重大危险源普查试点工作,试点中就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提出了初步的意见。
普查试点的辨识标准主要参照了欧共体的标准,又结合我国的有关法规及实际生产技术水平,按场所的不同制定,包括贮罐区(贮罐)、库区(库)和生产场所三类(原普查范围还包括其他内容,这里不作讨论)。
重大危险源的物质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①单元内任一种危险物品的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②单元内贮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贮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式中,q1,q2,…,qn是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量。
Q1,Q2,…,Qn是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表3 生产场所临界量表类型物质类别临界量(kg)火炸药起爆药50猛炸药200火药及烟火药300毒性物质极度危害50高度危害200中度危害300液体闪点<28℃的液体100028℃≤闪点<60℃的液体2000气体爆炸下限<10%的气体100爆炸下限≥10%的气体200助燃气体200固体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气体即能导致自燃或爆炸的物质500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00受到水或空气中的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100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1000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1000不属于前一条的氧化剂2000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然的物品2000应用上述标准,在北京、上海、天津、青岛、深圳、成都6个城市进行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结果如下:表4 六大城市普查结果表北京上海天津青岛深圳成都合计贮罐区(贮罐) 436 408 867 89 43 108 1951库区(库) 577 363 572 170 43 151 1876生产场所420 1157 527 755 822 220 3901合计1433 1928 1966 1014 908 479 7728从上表的统计数字看:北京、上海、天津的重大危险源数量基本上在同一档次,而青岛、深圳又在另一档次,成都最少,这和各城市的工业发达程度和工业规模是一致的;而且各城市的重大危险源数量基本上是各城市安全监察部门力所能及进行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