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写作中应避开的禁忌点
请示正文写作的注意事项

请示正文写作的注意事项
在写作正文时,有几个注意事项需要考虑:
1. 组织结构:正文应具有清晰的组织结构,包括引言、论点、论证和结论。
每个段落应有一个主题,并且段落之间应有适当的过渡。
2. 句子结构:句子应简洁明了,语法正确,避免过度复杂的结构和长句。
同时,注意使用恰当的连词和过渡词,使句子之间的关系更加流畅。
3. 用词准确:选择准确的词汇是正文写作的重要部分。
避免使用模糊的、不确定的词语,尽量使用具体、明确的词汇来表达观点。
4. 逻辑性:正文应该具有合乎逻辑的论证过程。
引用合适的证据,进行论点的支持和解释。
同时,逻辑不仅局限于段落内部,还要注意整个正文的逻辑关系,确保各个部分之间相互衔接、紧密联系。
5. 参考文献:如果正文中使用了外部资源,如引用他人的观点、数据或研究结果,务必在指定的格式下列出参考文献。
这有助于提供读者所需的证据和进一步阅读的来源。
6. 注意文体、语气和听众:根据写作目的和受众,选择合适的文体和语气,用相应的措辞和写作风格来传递信息。
请示写作的禁忌和技巧.doc

请示写作的禁忌和技巧请示写作是有诸多禁忌和技巧的,那么,下面是我给大家介绍的请示写作的禁忌和技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请示写作的禁忌禁忌一:矛盾上交,不该请示的滥请示请示是上行文,在发文的必要性上必须慎重考虑,不得轻率。
请示的写作目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请求上级解决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问题,这类内容的请示叫"求助性请示";二是请求上级解决本单位无权解决的问题,这类内容的请示叫"审批性请示";三是请求上级明确或答复某种问题,这类内容的请示叫"政策性请示"。
凡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经过努力能够处理和解决的问题和困难,都应尽力自行解决,不能动辄请示,矛盾上交。
禁忌二:该请示的不请示,"边斩边奏"或"先斩后奏"请示是写给上级领导看的,请示的事项能不能得到批准是两可的事儿,千万不要想当然,自作主张先干了再说。
只有事前行文,消除侥幸心理,才能真正有助于自身问题的根本解决。
禁忌三:弄虚作假,写作内容失实有的单位对一些要求解决实际问题的请示,如申请经费、物资等,从本位主义出发,为一己之私利,抱着"头戴三尺帽,准备砍一刀"的想法,多报多要,片面夸大实际需求和困难,这种弄虚作假,不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将严重影响视听,干扰领导的判断与决策,不利于上级机关及时作出正确的批复。
禁忌四:请示缘由不充分拟写请示的缘由时不能只从本机关、本单位的立场出发去考虑问题,还应该用换位思维的方式来陈述理由,从全局出发来考虑问题,以求得到预期的答复。
措施一:采用换位思维方式,注重陈述理由技巧。
可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写出客观需要,使上级机关感到请示事项有尽快解决的必要性;二是写出已具备的一定条件,使上级感到请示事项有解决的可能性;三是写出亟待解决的程度,使上级机关有尽快解决请示问题的紧迫感;四是写出恳切的语气,使上级机关能够同意而尽快批复。
请示写作的五个注意事项

请示写作的五个注意事项
1.请示应做到一文一事。
一个请示只能有一个请求事项,而不能有多个请求事项。
这是因为,多个请求事项会给上级机关的批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缺乏针对性和单一性,导致请求的事项不突出、不明确,不利于所请求事项的及时解决。
另外,若请示多个跨部门、跨领域问题,也给上级机关指示和批准带来了公文处理上的难度,影响办事效率。
2.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
请示若有多个主送机关叫多头请示,多头请示会使受文的多个上级机关不便于批复,或者说无法批复。
尤其会造成批复的结果不尽一致,容易把问题做成“夹生饭”,从而延误了问题的解决。
一般情况下,请示不宜向上级机关的领导者个人行文。
3.请示的事项应当力求明确、简洁。
请求上级对什么问题作出指示、要求批准什么事项,必须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能模棱两可、含混不清、拖泥带水,不知所云。
否则,上级机关很难做出指示或批准。
4.不能越级请示。
不允许越级请示。
这是由各级机关的职责路线和职能所决定的。
5.请示不能同时抄报下级机关。
请示虽然是正式公文,但不能抄报下属机关。
这是由请示的
性质所决定的。
请示属于上行文,在尚未得到上级机关指示或批准前,不宜将尚无定论的事项告知下级机关。
假设已经告知了下级机关,而又没有得到上级机关的指示或批准,就会在下级机关造成思想上或政策上的混乱,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动荡。
请示写作的注意事项

请示写作的注意事项请示写作有什么地方需要我们注意的?那么,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是请示写作的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请示写作的注意事项:1请示应做到一文一事。
一个请示只能有一个请求事项,而不能有多个请求事项。
这是因为,多个请求事项会给上级机关的批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缺乏针对性和单一性,导致请求的事项不突出、不明确,不利于所请求事项的及时解决。
另外,若请示多个跨部门、跨领域问题,也给上级机关指示和批准带来了公文处理上的难度,影响办事效率。
2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
请示若有多个主送机关叫多头请示,多头请示会使受文的多个上级机关不便于批复,或者说无法批复。
尤其会造成批复的结果不尽一致,容易把问题做成"夹生饭",从而延误了问题的解决。
一般情况下,请示不宜向上级机关的领导者个人行文。
3请示的事项应当力求明确、简洁。
请求上级对什么问题作出指示、要求批准什么事项,必须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能模棱两可、含混不清、拖泥带水,不知所云。
否则,上级机关很难做出指示或批准。
4不能越级请示。
不允许越级请示。
这是由各级机关的职责路线和职能所决定的。
5请示不能同时抄报下级机关。
请示虽然是正式公文,但不能抄报下属机关。
这是由请示的性质所决定的。
请示属于上行文,在尚未得到上级机关指示或批准前,不宜将尚无定论的事项告知下级机关。
假设已经告知了下级机关,而又没有得到上级机关的指示或批准,就会在下级机关造成思想上或政策上的混乱,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动荡。
相关知识一、格式1、标题字体格式:华文中宋、二号、加粗、居中2、正文字体格式:首行缩进2个字符、字体:仿宋四号字体3、页面设置:上左右均2.5cm、下2cm4、段落:固定值27磅,特殊情况可以自行根据页面设置,调整。
二、写作要点请示的写作分为三部分:首部、正文、尾部。
1、首部主要包括标题和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
(1)标题。
请示的标题一般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如《X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X的请示》;另一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关于开展春节慰问工作的请示》。
写作请示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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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请示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不抄送下级。
请示是上行公文,行文时不得同时抄送下级,以免造成工作混乱,更不能要求下级机关执行上级机关未批准和批复的事项。
2.不越级请示。
这一点,请示与其他行政公文是一样的。
如果因特殊情况或紧急事项必须越级请示时,要同时抄送越过的直接上级机关。
除个别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一般不直接呈送给领导个人。
3.单头请示。
请示只能主送一个上级领导机关或者主管部门。
如果需要,可以抄送有关机关。
这就可以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
4.一文一事。
一份请示只能写一件事,这是《办法》所规定的,也是实际工作的需要。
如果一文多事,就可能导致受文机关无法批复。
注:如果附件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主题词可放在附件的后面;如果附件不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主题词应放在公文正文的最后,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出公文的发文字号,字号后接着标识“附件”或者“附件及序号”,如本格式式样。
请示写作的5个注意事项

请示写作的5个注意事项请示写作是一种正式的书面表达方式,常用于向上级、领导或者相关部门申请事项。
下面是请示写作的五个注意事项:1. 清晰明确:请示写作应该清晰明了,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词语。
要表达意图、要求或问题时,使用准确、具体的描述,确保读者能够理解你的意思。
2. 简洁明了:请示信通常需要在有限的文字篇幅内传达重要信息。
因此,写作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冗长的句子和废话。
使用简洁明了的句子传达信息,让读者更容易理解你的请求。
3. 表达尊重:请示信是向上级或者相关部门提出请求,应在写作过程中表现出尊重和礼貌的态度。
选择适当的敬语和措辞,以示对读者的尊重,并在信中表示感谢。
4. 提供必要的信息:请示信应该包含足够的背景和相关信息,以便读者能够全面了解你的请求。
解释清楚为什么需要请示,提供必要的背景资料和支持材料,确保读者能够正确理解你的请求。
5. 结构合理:请示信应该有清晰的结构和逻辑,以便读者能够迅速了解你的请求。
可以使用标题、段落和标点符号等来组织信件,确保信息的呈现清晰明了。
综上所述,写请示信时应该注意清晰明确、简洁明了、表达尊重、提供必要信息和结构合理。
遵循这些注意事项将能够写出优秀的请示信,提高你请求被批准的机会。
请示信是一种正式的书面表达方式,常用于向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提出请求、申请或报告事项。
写一封优秀的请示信不仅能够准确传达请求,还能够展现你的专业能力和对工作的重视。
在撰写请示信时,以下是进一步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6. 开门见山:请示信的开头应直接明了,明确表达你的请求或目的。
避免使用过多的废话或赘述,让读者能够快速了解你的意图。
7. 逻辑清晰:请示信的正文部分按照合理的顺序组织,以确保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你的请求。
通常可以按照时间先后、重要性或相关性等进行排序,逐个解释说明。
如果有多个请求,可以逐个列出,并用清晰明了的段落隔开。
8. 提供合理的理由:在表达你的请求时,务必提供充分合理的理由。
请示写作的禁忌和技巧

请示写作的禁忌和技巧请示写作是有诸多禁忌和技巧的,那么,下面是小雅给大家介绍的请示写作的禁忌和技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请示写作的禁忌禁忌一:矛盾上交,不该请示的滥请示请示是上行文,在发文的必要性上必须慎重考虑,不得轻率。
请示的写作目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请求上级解决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问题,这类内容的请示叫“求助性请示”;二是请求上级解决本单位无权解决的问题,这类内容的请示叫“审批性请示”;三是请求上级明确或答复某种问题,这类内容的请示叫“政策性请示”。
凡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经过努力能够处理和解决的问题和困难,都应尽力自行解决,不能动辄请示,矛盾上交。
禁忌二:该请示的不请示,“边斩边奏”或“先斩后奏”请示是写给上级领导看的,请示的事项能不能得到批准是两可的事儿,千万不要想当然,自作主张先干了再说。
只有事前行文,消除侥幸心理,才能真正有助于自身问题的根本解决。
禁忌三:弄虚作假,写作内容失实有的单位对一些要求解决实际问题的请示,如申请经费、物资等,从本位主义出发,为一己之私利,抱着“头戴三尺帽,准备砍一刀”的想法,多报多要,片面夸大实际需求和困难,这种弄虚作假,不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将严重影响视听,干扰领导的判断与决策,不利于上级机关及时作出正确的批复。
禁忌四:请示缘由不充分拟写请示的缘由时不能只从本机关、本单位的立场出发去考虑问题,还应该用换位思维的方式来陈述理由,从全局出发来考虑问题,以求得到预期的答复。
措施一:采用换位思维方式,注重陈述理由技巧。
可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写出客观需要,使上级机关感到请示事项有尽快解决的必要性;二是写出已具备的一定条件,使上级感到请示事项有解决的可能性;三是写出亟待解决的程度,使上级机关有尽快解决请示问题的紧迫感;四是写出恳切的语气,使上级机关能够同意而尽快批复。
措施二:掌握各类请示的不同写法,突出写作重点。
写“求助性请示”要紧紧围绕“依本单位的力量难以解决和克服,根据工作的需要又必须解决和克服”这个基本意思来写。
请示的注意事项

请示的注意事项请示的注意事项本文简介:各机关都有自己的职权范围,对属超出职权范围的事项,即应向上级机关行文请示,获准后方可执行和办理。
下面小范为大家详细介绍请示的注意事项(1)要注意克服标题中的语意重赘。
诸如“关于申请解决……的请示”、“关于请求…&hel请示的注意事项本文内容:各机关都有自己的职权范围,对属超出职权范围的事项,即应向上级机关行文请示,获准后方可执行和办理。
下面小范为大家详细介绍请示的注意事项(1)要注意克服标题中的语意重赘。
诸如“关于申请解决……的请示”、“关于请求……的请示”之类的标题,因请示文种本身即已蕴含“申请”之意,无需在事由部分强调表述。
(2)要一文一事。
任何机关都有一定的职权范围,在请示写作中如果不是一文一事,就有可能出现有些事项属于职权范围、而有些事项超出职权范围的情况,致使上级机关难于批复,进而影响请示目的的顺利达到。
(3)要逐级请示。
请示的致送对象应当是自己的直接上级机关,一般不得越级行文。
这里的上级机关是指有隶属和指导关系的上级机关,并非指没有隶属关系的某一专门业务的主管部门,也非指与自己不存在隶属关系但级别比自己高的单位。
如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请示时,要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4)要主送一个上级机关。
即不得多头请示,以免因责任不清、互相推诿扯皮而延误工作,同时也可避免出现因上级机关答复意见不一致而使请示主体无所适从的现象。
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在请示问题时,应当本着谁有权力批准这一问题就请示谁的原则,可将另一上级单位列为抄送,以便对方了解情况。
如果是行政关系在中央、省市,而党的关系在省市、地县的,不能把党、政上级机关一并列为主送,应当按照党政各自的分工范围,或以党委、党组的名义请示上级党委,或以行政名义请示上级行政机关。
(5)要以组织为行文对象,而不能针对个人。
但领导人授权交办的特别事项除外。
(6)要注意特定格式项目的完整性。
请示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或会签人姓名,以明确责任;同时还要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及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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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写作中应避开的禁忌点请示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公文文种,使用频率高,其写作更直接关系到发文者行文目的是否达到、发文愿望是否得到满足等现实问题。
对写好请示,我们有必要了解并力避以下诸多写作禁忌点。
禁忌一:矛盾上交,不该请示的滥请示。
弊端:请示不当,发文者的工作能力遭到质疑。
措施:行文要慎重,目的要明确请示是上行文,在发文的必要性上必须慎重考虑,不得轻率。
总体上讲,请示的写作目的不外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请求上级解决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问题。
在开展某项工作或办理某项事情时,知道该怎么做,也有权去做,但因各种条件的限制,本级机关无力办理或解决,需要上级机关的帮助和支持,这类内容的请示叫“求助性请示”。
二是请求上级解决本单位无权解决的问题。
对某个问题的解决有了自己的初步打算和方案,本单位也有能力去解决问题,但缺少的是权力,万事俱备,只欠“授权”,这类内容的请示叫“审批性请示”。
三是请求上级明确或答复某种问题。
发文者在具体执行上级的某些方针、政策、任务时对其中政策界限、指示精神等不甚清楚,领会不透,或有不同的理解,或缺少先例,或事关重大,或需要作变通处理,这类内容的请示叫“政策性请示”。
请示的写作就是要向上级要点什么,“求助性请示”要的是帮助,它可以是钱、是物,也可是人、是技术;“审批性请示”要的是权限,是批准;而“政策性请示”要的是政策,是明确的意见和答复。
行文者只有明确了自己想要解决什么问题,才会有的放矢,请示的写作才会更有针对性。
禁忌二:该请示的不请示,“边斩边奏”或“先斩后奏”。
弊端:该请示的不请示,属于越权行为,这不仅影响上下级关系,更给工作带来难以预测的隐患。
措施:事前请示,消除侥幸心理。
请示是写给上级领导看的,请示的事项能不能得到批准是两可的事儿,千万不要想当然,自作主张先干了再说。
现实生活中这种抱着侥幸心理,不请示、边干边请示或干了以后再请示带给我们的惨痛教训屡见不鲜。
房地产开发商无权售房带来的官司纠纷、擅自拆除腐败楼违章房带来的损失等等,可谓触目惊心。
痛定思痛,我们只有事前行文,消除侥幸心理,才能真正有助于自身问题的根本解决。
禁忌三:弄虚作假,写作内容失实。
弊端:不利于上级机关及时正确批复,不利于工作的良性发展。
措施:改变文风,实事求是。
请示与报告都属于上行文,它们在下情上达、反映情况这一方面有共同之处,它们都为领导机关作出决策提供事实依据,尽管请示属于较为特殊的情况反映,但并不能因此降低其真实性方面的要求。
有的单位对一些要求解决实际问题的请示,如申请经费、物资等,从本位主义出发,为一己之私利,抱着“头戴三尺帽,准备砍一刀”的想法,多报多要,片面夸大实际需求和困难,这种弄虚作假,不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将严重影响视听,干扰领导的判断与决策,不利于上级机关及时作出正确的批复,纵使一时得逞,一旦被发现,其消极影响也是不难想见的。
禁忌四:请示缘由不充分。
弊端:使上级不愿、不想或不能批复,请示的目的落空。
措施采用换位思维方式,注重陈述理由技巧。
请示是一种“说服”的艺术,凡请示总是希望得到上级的批准、同意或指示。
亚里士多德说过:“蠢人用他知道的道理说服我,智者用我知道的道理说服我。
”同样道理,拟写请示的缘由时也不能只从本机关、本单位的立场出发去考虑问题,还应该用换位思维的方式来陈述理由,即善于站在上级机关和首长的角度,从全局出发来考虑问题,争取用上级的道理说服上级,以求得到预期的答复。
具体说来,可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写出客观需要,使上级机关感到请示事项有尽快解决的必要性;二是写出已具备的一定条件,使上级感到请示事项有解决的可能性;三是写出亟待解决的程度,使上级机关有尽快解决请示问题的紧迫感;四是写出恳切的语气,使上级机关能够同意而尽快批复。
措施掌握各类请示的不同写法,突出写作重点。
陈述请示缘由,不同种类的请示有不同的写作内容和写作要求。
写“求助性请示”,因为其目的是要解决某种问题,因此这类请示在陈述缘由时通常以发文者的“实际情况”、“实际困难”为主要写作内容。
写作时,要紧紧围绕“依本单位的力量难以解决和克服,根据工作的需要又必须解决和克服”这个基本意思来写,要抓主要矛盾,突出“无力”二字,以显示出请示事项的合理性。
写“审批性请示”,这类请示目的是要“权”,陈述缘由时通常以“阐释相关请示事项的意义、目的、根据和开展这一事项已具备的主、客观条件”等为主要写作内容,着重突出开展某项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
写“政策性请示”,其写作内容和写作侧重点相对复杂些。
如果是对方针、政策或法规条文等在理解上存在问题,陈述缘由时就要详细引述条文并讲清疑问之所在;如果是工作中对某一问题的处理有不同意见,而又缺乏处理的依据,则要把这一问题及对这一问题处理的不同意见及请示者自身的倾向性意见都要分别写清;如果是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处理起来没有把握,陈述缘由时就要以新情况、新问题是如何出现的,有何具体表现等作为主要写作内容。
总之,不同类别的请示,其缘由的构成内容不同,陈述缘由的方式方法也不同,写作时应区别对待,突出重点。
禁忌五:请示事项不明确,不正确,不具体。
弊端:给上级的批复造成困难,批复的结果往往难遂发文者之愿。
措施通过标题明确请示事项。
请示标题的拟写很重要。
准确提炼概括请示事项,拟一个高质量的请示标题,往往能使上级领导一看公文标题就能对下级所请示的问题心中有数并留下深刻的印象,如《**支队关于增加**边检站人员编制的请示》,标题里面就已经对请示事项进行了初步明确,这样的标题有助于上级快速批复。
措施以请示事项为根本指向组织安排写作内容。
请示的主要任务就是把请示事项说出来,说清楚,请示事项的最终亮出应该水到渠成,顺理成章,换句话说,请示事项是否能清楚表述出来与其前面内容的陈述、铺垫密切相关。
以请示事项为核心来组织安排写作内容,有助于强化请示缘由与请示事项之间的内在联系,消除二者之间相互脱节或“两张皮”现象。
措施所提要求须具体,意见表述须明确。
如果说请示缘由回答的是“为什么请示”的问题,那么,请示事项回答的则是“请示什么”的问题。
究竟想让上级解决什么问题,是拨款,还是援物,或是别的什么,应直截了当、具体明确地向上级提出,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词,有的行文者本意是为了要钱,可理由摆了一大堆,最后却羞于提“钱”字,也有的虽然提到“钱”了,但需要上级帮助解决多少钱却没有一个具体数字,把解决问题的具体要求留给领导去揣摩,这样的写作自然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由于意见不明确,要求不具体,领导纵使批复了,其结果也往往不能尽如人意。
禁忌六:多事一请示。
弊端:不符合公文处理的相关规定,上级难以快速批复。
措施:及时请示,一文一事。
请示要一事一请示,一文一事。
不要把许多事项都汇入一个请示当中,否则,就会由于诸多请示事项难易不一、性质不同而互相牵扯,影响上级快速及时批复。
当然,请示也并非不能写多件事,但这多件事必须有一个中心,一个主题。
如关于组织某部队演习的请示,所需的车辆、油料、弹药等事宜,这些事虽涉及到不少部门的职权范围,但都是围绕演习这一中心工作讲的,故也属一文一事。
禁忌七: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
弊端:文种误用,请示事项往往得不到批复。
措施:真正弄清请示与报告之间的区别。
请示与报告同属上行文,但二者毕竟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文种,二者既不能相互代替,也不能互相混淆,必须严格加以区分。
请示以请求批准或请求指示为主要行文目的,上级机关对相关请示事项必须予以书面答复,请示属于“请求性”公文;报告以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为主要行文目的,对所反映的情况上级机关不一定非得给予答复,报告属于“陈述性”公文;请示只在事前行文,而报告大多在事后或事中行文。
报告类别中的建议性报告极易同请示混淆。
建议性报告是一种专题报告,其写作重点不是反映工作的开展情况,而是提出做好今后工作的意见或建议,这类报告往往都有请求性的结语,如:“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有关单位执行”,然而,建议性报告后面的请求性结语不能改变报告的文种性质,建议性报告仍然是报告,上级接到此类报告没有义务必须予以书面答复,故不能将请示事项写进这类报告中去。
现在,国发[XX]23号文件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对报告的用途已经作了修改,删除“提出意见或者建议”这一条,但《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仍然保留着报告这种提出意见或建议的功用,写作时应加以区别。
禁忌八:请示的结语缺失或结语不当。
弊端:使请示的写作内容不够完整,请求意向不够鲜明。
措施:正确认识请示结语的作用,恰当选用结语词。
请示结语在请示写作中并非是可有可无的,其作用是在陈述请示缘由、表明请示事项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地强调请求的目的,敦请上级指示或批准,请示结语谦和恳切的语气有助于强化请示的语体特色,同时也能使上级乐于尽快批复。
请示结语很重要,故而大多数应用写作教材都将请示的结语视为请示正文内容的一部分来加以强调。
请示结语在实际写作中用词尤其讲究。
“求助性请示”、“审批性请示”可以用“妥否,请批复”、“妥否,请审批”这样的结语,但这些结语用在“政策性请示”就显得不适合,“政策性请示”往往用“以上,请指示”作结。
不分种类、不分内容而一律用“请批示”作结,或选用一些诸如“复示、核示、审示”之类的生造词作结,都是我们在写作中应该加以避免的。
禁忌九:多头主送、越级主送或主送领导个人。
弊端:职责不明,程序不规范,请示事项的答复会因此受阻。
措施:严格遵守公文行文规则中的有关规定,正确拟写主送机关。
公文行文规则中规定:请示只报一个上级机关,抄送有关机关,不得多头上报,不得越级上报,不得主送领导个人。
多头主送、越级主送或主送领导个人,这是请示在行文上易犯的错误,这种行文上的错误体现在写作上,将直接导致公文主送机关的误标。
如将主送机关标注为“**×并”,或直接标注“**首长”等。
主送机关拟写得不正确,犹如南辕北辙,接到这种请示的有关上级要么彼此推诿,互相扯皮,造成公文旅行;要么束之高阁,不理不睬;要么将请示打回让发文单位重写。
不管是哪种结果,恐怕都不是请示者所乐意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