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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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专项储备计提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

会计实务:专项储备计提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

专项储备计提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一直以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计提和使用的所得税会计处理都存有争议,证监会2017年度第四期《会计监管工作通讯》对2016年上市公司年报中反映出的相关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

案例:甲公司是一家机械制造企业,2015年度营业收入8000万元。

2016年12月该公司购入一套安全生产设施,不含税价50万元,进项税额8.5万元。

2016年支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费用10万元。

1. 专项储备计提和使用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和维简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所有者权益中的“专项储备”。

企业使用提取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

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1)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提取安全生产费: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1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按照1%提取。

2016年甲公司应计提安全生产费用90万元(1000×2%+7000×1%)。

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下同)借:制造费用 90贷:专项储备 90(2)购入安全生产设施:借:固定资产 5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贷:银行存款 58.5同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借:专项储备 50贷:累计折旧 50(3)支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费用:借:专项储备 10贷:银行存款等 102. 专项储备计提和使用的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维简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7号),企业实际发生的维简费支出和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作为当期费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

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相关总结】(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假设产生商誉100万元)(2)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交易或事项中,如果该项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所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违背历史成本原则,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原因是没有对应科目)(我国企业实务中并不常见)(3)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等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一般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常见,原企业所得税税率差补税)但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除外: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结论】从而无须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4)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是否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考虑该项投资的持有意图:①在准备长期持有的情况下,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投资企业一般不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损益变动、其他权益变动、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等这些情形,账面价值会变,但拟长期持有,一般不会影响未来纳税情况)②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意图由长期持有转变为拟近期出售的情况下,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补充例题•判断题】(2017年)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在持有意图由长期持有转为拟近期出售的情况下,即使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了暂时性差异,也不应该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影响。

()【答案】×【解析】企业在持有意图由长期持有转为拟近期出售的情况下,暂时性差异将在可预见的未来转回,所以应该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影响。

(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未来的税率)1.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以相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量。

如何理解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

如何理解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

如何理解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在未来收回资产或者清偿负债的期间内,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或减少并导致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增加或减少的情况,形成企业的资产或负债,暂时性差异发生的当期,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计入相应的科目。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虽然产生暂时性差异,但无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一、影响未来纳税但无法计入合适且相对应的会计科目有些事项或者交易,产生暂时性差异,同时对未来纳税事项有影响,按照正常思维应确认递延所得税,但无法找到合适且相对应的会计科目,因此准则直接规定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若强行调整某一科目,有可能违背权责发生制原则,也有可能违背历史成本原则,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也有可能产生计算递延所得税的死循环!(一)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免税合并产生的商誉未来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商誉不允许在税前扣除,计税基础为0,与账面价值产生暂时性差异,原则上可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究竟计入所得税费用、所有者权益,还是计入商誉?按照顺序逐一进行尝试!1.计入所得税费用借:所得税费用贷: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商誉,对应纳税所得额没有任何影响,若调整所得税费用,就影响当期会计利润。

购买环节无非是从支付的对价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没有经过任何使用、处理、处置等经营活动,不产生损益,若仅因买股权这一个环节就减少当期利润,实质上违背权责发生制,会计准则也不允许!2.计入所有者权益合并交易并不影响任何所有者权益项目,所以无对应科目。

调整试试看:(1)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代表公司的资本金,法律绝不允许随意调整,确需调整,须经法定程序。

(2)其他权益工具、其他综合收益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交易根本没有涉及到这些科目,若调整,十分牵强,无中生有。

(3)留存收益事项发生在本期,与以前年度无关,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严重违背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基础。

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递延所得税原因探析

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递延所得税原因探析

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递延所得税原因探析[摘要]自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以来,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资产负债表日,比较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即暂时性差异,并据以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但是,在实务中一些暂时性差异并不需要进行递延处理,如果一项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不会产生纳税影响,或者确认递延所得税违背了历史成本原则或谨慎性原则,则不予确认递延所得税。

[关键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一、暂时性差异的形成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即暂时性差异。

除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以外,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根据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资产的计税基础小于账面价值,就会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反之,就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一项负债的账面价值就是企业在未来期间很可能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

如果它的全部或部分金额可以在未来期间作为应纳税经济利益的抵减项,就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金额就是该负债在未来期间计税时可抵扣的金额。

某些交易或事项发生后,会计上由于不符合资产、负债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因此有关项目未能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但是按照税法的规定能够确定其计税基础的,其账面价值零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也形成暂时性差异。

如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另有规定外,该类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的部分允许在当期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允许递延到以后年度税前扣除。

二、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形及原因分析除所得税准则中明确规定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外,企业对于所有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除非出现以下几种情形:1、非同一控制下免税合并形成的商誉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确认为商誉。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与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与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与计量作者:杨华来源:《财会通讯》2012年第01期所得税会计是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所确定的账面价值与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两者之间的差额分别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该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本文拟就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与计量做出相关探讨。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与计量(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一般原则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如果企业发生的某项交易或事项不是企业合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又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同时该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量一是适用税率的确定。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估计相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采用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

二是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的复核。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与计量(一)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一般原则除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可不予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外,企业对于所有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时,交易或事项发生时影响到会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时的,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作为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的组成部分。

递延所得税核算详解

递延所得税核算详解

递延所得税核算方法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是通过以前损益调整科目核算的。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企业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

其实,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也是纳税影响会计法的一个分支,他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资产的计税基础:比如为一项应受账款20000,提了2000的坏帐准备,则其帐面价值是20000-2000=18000。

但税法规定,不符合税前扣除标准的准备金项目,不允许税前扣除,当期只能扣除20000*0.5%=100,则多提的1900准备金,当期不得扣除。

那么这项应收帐款的计税基础=帐面价值+会计处理大于税法边准的金额=18000+1900=20000-20000*0.5%=19900 负债的计税基础比如,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贷方余额为10000,在以后实际支出时,可以税前全额扣除。

但税法对于负债的扣除依据,与会计处理中的权责发生制不同,而是采用收付实现制。

所以,当期没实际发生的职工薪酬支出不能税前扣除,则计税基础为0。

两者的计算公式你已经说了,简单来说就是下面两条: 负债的计税基础=负债账面价值-未来可抵扣金额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可抵扣的金额其实不管是从资产和负债的定义来看,还是从计算公式来看,两者的性质就是不同的,要追究其根本意义就比较困难,算是学术范围了。

而我们只要学会记忆计算方法和大致理解差别就行,如果实在不能理解就强制记忆我个人的理解是,负债的计税基础即税务局认为负债发生的过程中需要交税的部分,负债一般会转化为企业支出,有的支出税务不认可。

就像有的费用能税前扣除,有的不能税前扣除的那种感觉。

比如有某些不能税前扣除的应付工资100,在未来能抵扣的金额为0,那么这笔应付工资的计税基础就是100-0=100,就是说这笔工资支出100都需要交企业所得税(这个倒是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反过来理解资产的计税基础,即税务局认为资产在损耗过程中不用交税的部分,就像有的收入是应税的,有的收入是免税的感觉。

注册会计师-《会计》巩固练习(2020年2月)

注册会计师-《会计》巩固练习(2020年2月)

注册会计师《会计》巩固练习题(2020年2月1日-2020年2月29日)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在会计分期假设下,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告,甲公司对于2018年发生的费用,计入到了2018年的报表中,而不是计入以前期间或者以后期间,体现的就是会计分期的假设。

考察知识点会计分期假设2、关于民间非营利组织对于捐赠承诺的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捐赠收入的核算。

民间非营利组织对于捐赠承诺,不应予以确认,但可以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

考察知识点民间非营利组织捐赠业务的核算3、某公司2×17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价值为900万元,票面利率为4%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100元债券可转换为1元面值普通股80股。

该公司2×17年净利润3 600万元,2×17年初发行在外普通股8 000万股,债券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所得税税率25%,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公司2×17年的稀释每股收益为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基本每股收益=3 600/8 000=0.45(元),净利润的增加=900×4%×(1-25%)=27(万元),普通股股数的增加=900/100×80=720(万股),增量股的每股收益=27/720=0.0375(元),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基本每股收益,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稀释每股收益=(3 600+27)/(8 000+720)=0.42(元)。

考察知识点可转换公司债券4、甲公司为上市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2×12年审核2×11年报表的时候发现以下事项:(1)2×11年12月15日,甲公司购入500万元股票,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至年末尚未出售,12月末的收盘价为650万元。

甲公司按其成本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

(2)甲公司2×11年1月1日支付3 000万元取得丁公司80%股权。

长期股权投资为什么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长期股权投资为什么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长期股权投资为什么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主要是因为如果现在确认,这个长期股权投资又是长期持有的,所以未来期间是不会转回的,所以不能确认。

1、对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来说,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是否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考虑该项投资的持有意图:
(1)如果企业拟长期持有该项投资,则:
因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不会转回,对未来期间没有所得税影响,故无需确认递延所得税。

因确认投资损益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如果在未来期间逐期分回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免税,也不存在对未来期间的所得税影响(注意是在拟长期持有的情况下)。

因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的变动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在长期持有的情况下,预计未来期间也不会转回,故也无需确认所得税影响。

所以,在企业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备长期持有的情况下,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一般不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2)如果企业改变持有意图拟对外出售,则: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在持有意图由长期持有转变为拟近期出售的情况下,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是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不管长期股权投资是否于近期出售,也不管是成本法还是权益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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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有哪些
(一)除企业合并以外的交易,若其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不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承租方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认,会计准则规定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以及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而税法规定以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等的金额计价,对二者之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若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则违背了“历史成本”原则。

例如,某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会计准则其入账价值为100万元,但按照税法规定,其计税基础为120万元,若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万元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会使该资产的入账价值减少20万元,此时既不是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也不是其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不符合会计准则中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认标准,改变了该资产的初始计量,违背了历史成本原则。

(二)按税法规定可结转以后年度的亏损,若数额较大,且缺乏证据表明企业未来期间将会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结转以后年度的亏损,税法规定可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但弥补期限最长5年,这就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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