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7年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
借鉴欧美碳交易市场的经验_构建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_贺城

2017年4月第2期金融理论与教学Finance Theory and Teaching总第142期借鉴欧美碳交易市场的经验,构建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贺城(辽宁大学经济学院,辽宁沈阳110036)摘要:全球变暖是当下世界各国都需面对的环境问题,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增强自身综合竞争力的必要选择。
经国际社会上实践碳排放权交易已经证明了可以有效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但在实施和完善过程中还面临着诸如法律法规不完善、交易基础薄弱、政府监管缺位与越位等问题。
应对这些问题,我国可借鉴成熟的欧盟和美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机制,与我国经济结构和发展程度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法律法规,建立多样化的区域碳交易市场布局,健全碳排放交易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完善我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使我国步入绿色低碳的经济发展时代。
关键词:碳排放权;低碳经济;排放配额;强制减排;自愿减排中图分类号:F20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87(2017)02-0098-06收稿日期:2016-11-18作者简介:贺城(1991-),男,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引言日益严重的全球变暖问题成为人类生存发展需要面临的重要挑战,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逐步发展低碳经济战略以此应对气候变化多带来的消极影响。
为了应对全球变暖的严重威胁,150多个国家于1992年在纽约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并于1997年12月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完成了《京都议定书》的制定。
《京都议定书》提出了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解决温室气体减排问题,即将温室气体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通过市场对这种排放权进行交易。
同时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附件I 所包含的国家规定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减排目标,要按时完成其在不同时间段应减排多少温室气体的承诺。
我国碳市场的发展和政策

目标(基准年百分比)
92 92 92 92 100 101 94 92 92 100 92 92 92 92 92 100 92 93 92
5
澳大利亚 奥地利 比利时 保加利亚* 加拿大 克罗地亚* 捷克共和国* 丹麦 爱沙尼亚* 欧洲共同体 芬兰 法国 德国 希腊 匈牙利* 冰岛 爱尔兰 意大利 日本 列支敦士登
Ø CDM市场 Ø 自愿减排市场
Ø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试点
全国
20
我国的自愿减排市场
21
我国自愿减排相关规定
Ø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气候[2012]1668号) (2012.6.13)
总则 自愿减排项目管理 项目减排量管理
减排量交易
审定与核证指南 附则
Ø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发改办气候 [2012]2862号)(2012.10.9)
总量目标
配额分配 主管机构
• 国务院主管机构 • 地方主管机构
MRV
遵约机制 调控机制
• 配额存储 • 抵消机制 • 价格调控 • 税收制度
法律保障
39
覆盖范围
覆盖区域 覆盖温室气体种类
二氧化碳(CO2) 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 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等
13
已批准减排方法学覆盖的项目类型
可再生能源利用
• •
生物质能利用(发电、供热、燃料替代、生物柴油) 其它可再生能源(发电、供热)
节能和提高能效
• • • • •
废弃能源的回收利用(发电、供热、机械能) 提高锅炉能效、蒸汽系统效率 高效/低碳发电技术 电厂/其它工业生产设施改造 节能冰箱制造
碳排放权交易和碳税的作用机制、比较与制度选择

碳排放权交易和碳税的作用机制、比较与制度选择陈向阳摘要:生态环境治理要把握的两个关键点是“多元”和“极限”,在经济新常态下,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尤其必要。
碳排放权交易和碳税都是政府通过对市场的干预来实现碳减排的有效手段,在推动碳减排上二者有着不同的作用机理,各有优劣并产生不同的碳减排效果。
结合二者的作用机制和比较优势,认为碳减排政策的多目标需要政策工具的组合,碳排放权交易不能服务于两个独立的目标,即提高市场效率和公平分配,但可将它与碳税融合运用、相互协调配合,二者的互补作用可更好地实现碳减排目标。
寻找优化二者契合度的作用机制是创新碳减排政策的一个重要方向,应考虑碳税与碳排放权交易之间的协调关系来进行碳税制度设计,以发挥两者在碳排放调控中的协同效应。
关键词:碳排放权交易;碳税;协同效应作者简介:陈向阳,经济学博士,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副教授。
中图分类号:F832.0;F81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402(2022)01-0075-12环境污染问题是人类将生态环境的多元价值单一化为财产价值,并无限度地向自然界索取其财产价值而产生的,这是工业文明的弊端,也是生态治理要克服的弊病。
因而,生态环境治理要把握的两个关键点是“多元”和“极限”:多元是生态环境价值的多元,其价值存在于自然形成的生态环境的整体中;极限意味着环境资源对人类的需求是有边界和极限的。
生态环境价值的“多元”和环境供给的“极限”意味着生态治理必须尊重环境的整体性和价值多元性。
中国走过了一条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这种模式对控制环境资源的使用、破解邻避效应和避免“搭便车”现象具有优势。
从实践来看,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失衡基金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我国环境成本的区域特征及平衡机制研究”(GD17CLJ01)。
75以及环保部门与地方各级政府、经济主管部门环境规制权力上的失衡,仍然一定程度上存在着。
碳排放权交易模式及碳金融衍生品分析

52文/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 李景良 付 微摘要:气候变化是21世纪全世界共同面临的最为严峻的问题之一。
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负责任的大国,我国积极履行签署的关于碳减排的国际公约,对碳减排作出了承诺。
我国碳市场蕴藏着重大经济机遇,碳排放交易与碳金融及衍生品市场处在不断发展的进程中。
关键词:气候变化;碳排放权;碳金融气候变化是21世纪全世界共同面临的最为严峻的问题之一,在2015年巴黎气候大会上,近200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缔约国谈判达成《巴黎协定》。
在近期闭幕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波恩会议上,有关各方积极行动达成“斐济实施动力”的决定,提振了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暖的决心。
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及负责任的大国,我国对碳减排作出了承诺,同时我国碳市场也蕴藏着重大经济机遇,碳排放交易与碳金融及衍生品市场处在不断发展的进程中。
碳排放权交易发展历程从十二五到十三五,我国不断提出“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作为碳排放大国,我国一边积极履行签署的关于碳减排的国际公约,一边加紧构建国内的碳排放政策体系。
2011年10月《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2011年12月《“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2014年12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1月《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2016年10月《“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等立法的出台,成为碳市场发展的法制基石。
碳排放实践工作亦在逐步推进,2008年,北京、上海、天津环境交易所成立;2011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重庆、湖北被批准成为开展碳排放交易的首批试点;2015年中美国家元首会晤,共同发表《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提出中国预计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市场。
自2013年6月深圳碳排放市场率先正式启动至2016年12月,7个试点的碳排放交易覆盖热力、电力、钢铁、石化、水泥、制造业、大型公建等行业,碳排放交易数量累计达到1.6亿吨,交易总值达25亿人民币。
“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6]61号)
![“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6]61号)](https://img.taocdn.com/s3/m/fd333a75a98271fe910ef952.png)
“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确保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低碳发展目标任务,推动我国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顺应绿色低碳发展国际潮流,把低碳发展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采取积极措施,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加快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强化低碳引领,推动能源革命和产业革命,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消费端转型,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进一步加大。
碳汇能力显著增强。
支持优化开发区域碳排放率先达到峰值,力争部分重化工业2020年左右实现率先达峰,能源体系、产业体系和消费领域低碳转型取得积极成效。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运行,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初步建立,统计核算、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得到健全,低碳试点示范不断深化,减污减碳协同作用进一步加强,公众低碳意识明显提升。
二、低碳引领能源革命(一)加强能源碳排放指标控制。
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基本形成以低碳能源满足新增能源需求的能源发展格局。
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2015年下降15%,非化石能源比重达到15%。
2022公需课碳达峰碳中和题目答案

2022公需课碳达峰碳中和题目答案《广东公需科目碳达峰碳中和的实现路径与广东探索(24题含答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公需科目碳达峰碳中和的实现路径与广东探索(24题含答案).docx(9页珍藏版)》请在悦读文库上搜索。
1、广东公需科目碳达峰碳中和的实现路径与广东探索(24题含答案)以下气体全球变暖潜能值从高到低排列正确的是()。
A.甲烷CH4、氧化亚氮N2O、三氟化氮NF3、六氟化硫SF6B.三氟化氮NF3、氧化亚氮N2O、甲烷CH4、六氟化硫SF6C.六氟化硫SF6、甲烷CH4、三氟化氮NF3、氧化亚氮N2OD.六氟化硫SF6、三氟化氮NF3、氧化亚氮N2O、甲烷CH4正确答案:D以下哪个地区呈现经济发展与碳排放脱钩趋势:正确答案:珠三角地区以下不属于推动全民能源消费低碳化的是:A.推动低碳交通工具出行B.引导绿色消费C.提倡购买过渡包装的商品D.宣传绿色生活理念正确答案:C下列哪类能源的碳排放因子最高?A2、.煤炭B.石油C.天然气D.页岩气正确答案:A下列关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说法,不正确的是()正确答案:到2025年,化石能源比重提高到20%左右我国第一个纳入全国碳市场的行业是?A.电力B.水泥C.钢铁D.石化正确答案:A推进交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推进大宗货物运输()正确答案:公转铁、公转水推进固体废物处置领域减污降碳协同控制,要加快推进()城市建设。
正确答案:无废碳金融服务包括碳融资服务、碳指数和碳保险等碳支持业务、碳资产管理服务和()A.碳金融衍生品B.碳排放核查C.林业碳汇开发D.碳排放系统管理正确答案:A碳减排的领域哪个不是关注的重点()A.工业B.建筑C.交通D.农业正确答3、案:D碳达峰是一个过程,即碳排放首先进入平台期内高位波动,之后进入()阶段A.持续下降B.逐步下降C.稳定不变D.平稳上升正确答案:B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CCER的抵消比例为(),未按时足额清缴配额等违规行为处以最高()罚款A.10%,10万元B.5%,3万元C.10%,5万元D.5%,5万元正确答案:B哪些机构没有参与制定碳减排的框架路线图()正确答案:企业截至2018年,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是()A.中国B.美国正确答案:A减排机制的选择一般分为()型、()型、()型。
碳税与碳交易对比分析

碳税与碳交易对比分析一、背景介绍进入21世纪,气温的持续升高对人类社会的正常生活以及经济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全球气候变暖已经成了一个全人类所共同面临并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世界各国携手共进,相继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与《京都议定书》,为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了明确的解决方法与目标。
其中2005年生效的《京都议定书》更是创设性提出三种补充性的市场机制,为碳排放建立市场性交易体系,使温室气体减排量能够转换为无形商品可供国际间交易,这直接促进碳市场的产生与发展。
2012《京都议定书》到期废止,2015年经过艰难的谈判,《巴黎协定》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获通过,并提出“将本世纪全球平均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2℃以内,并努力将温度上升幅度限制在1.5℃以内”的目标。
在该协定背景下世界各国都需要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情况主动履行减排预案目标。
在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中国郑重承诺,到2030年中国单位GDP 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 年下降60%至65%,2030年左右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要达到峰值,并且争取尽早达到峰值。
2020年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期间,我国提出了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的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在此大背景下,政府采取何种措施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就成为一个现实问题。
二、碳税与碳交易概念与运行机制1、相关概念近些年来,随着全球变暖问题日益受到重视,气候变化问题逐渐演变为政治问题。
各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一般分为三类:命令控制、经济刺激、劝说鼓励。
其中,经济刺激型手段由于灵活性好、持续改进性好受到各国青睐。
在经济刺激手段中,最重要的就是碳定价机制。
本着“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想要排放CO2等温室气体,那么就应该首先获得碳排放的权利,然后再为这个权利支付费用,这个过程被称为碳定价。
碳定价机制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政府强制型手段,就是开征碳税;另一种是通过市场手段,也就是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从企业财务管理角度探析碳资产管理公司如何进行碳资产管理

从企业财务管理角度探析碳资产管理公司如何进行碳资产管理作者:薛虹睿来源:《财会学习》 2018年第17期摘要:我国碳排放交易体系于2017年底正式启动,如何进行碳资产管理已经摆在了更多控排企业面前,成为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
笔者从企业财务管理角度探析碳资产管理公司如何进行碳资产管理,从基本概念和原理入手,着重分析了碳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从事的主要业务、面临的风险以及前景,希望引发广大读者对于控排企业建立低碳管理机制的思考。
关键词:碳资产管理;控排企业;碳资产管理公司2017 年12 月19 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 发电行业)》,标志着中国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已完成总体设计并正式启动。
对于企业来说,限制碳排放固然会给生产经营和节能减排带来一定压力;但全国性碳市场的建立,却也带来更多发展空间和机遇。
碳资产既然名曰“资产”,就必然拥有财务管理意义上的资产属性,应当纳入企业财务管理范畴。
一、碳资产管理的内涵和意义所谓碳资产管理,是指对包含二氧化碳在内的6 种温室气体( 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 进行主动管理,如进行碳监测、碳披露、碳减排、碳交易。
其中最基本的管理手段是碳交易。
企业对碳资产进行管理的意义在于转变绿色发展理念,真正把碳看成“资产”,通过企业财务管理来增值,碳资产也就具有了某种资本属性,可以以专业化运作和管理实现额外收益。
譬如:企业能否通过出售多余碳配额获得收益?通过低碳技术项目来增加收益?甚至从碳配额的质押、回购、托管等新兴碳金融工具的配合下获取资金?这是碳资产管理对于企业更直接的意义所在。
但碳资产又不同于财务管理意义上一般的金融资产,其最终有履约的要求。
如何在履约期结束前让碳资产由闲置转变为增值?履约时如何选择履约方式?这与其他资产管理内容和方式又有所区别。
二、重要概念和基本原理( 一) 重要概念1. 碳排放交易的分类(见表1)2. 碳排放配额“配额”,简单来说,就是政府分配给控排企业指定时期内的碳排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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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上海市2017年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
根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沪府10号令)有关规定,为科学合理确定2017年本市碳排放交易纳入配额管理单位(下称“纳管企业”,详见《上海市碳排放交易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名单(2017版)》)碳排放配额,规范有序开展配额分配和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配额总量
根据本市2017年及“十三五”碳排放控制目标和要求,在坚持实行碳排放配额总量控制、促进用能效率提升和能源结构优化、平稳衔接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原则下,按照纳管企业碳排放控制不低于全市总体要求,确定本市2017年度碳排放交易体系配额总量为1.56亿吨(含直接发放配额和储备配额)。
二、分配方法
本市采取行业基准线法、历史强度法和历史排放法确定纳管企业2017年度基础配额。
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优先采用行业基准线法和历史强度法等基于排放效率的分配方法。
(一)行业基准线法
对本市发电、电网和供热等电力热力行业企业,采用行业基准线法。
1、发电企业(纯发电及热电比小于100%)
根据不同类型发电机组的单位综合供电量碳排放基准、年度综合
- 1 -
- 2 -
2、电网企业
根据单位供电量线损率基准、年度供电量以及电力排放因子,
3、供热企业(纯供热及热电比大于100%(含)
)
根据不同类型供热设备单位综合供热量碳排放基准和年度综合发电、电网及供热企业各参数选取方法详见附件1。
(二)历史强度法
对主要产品可以归为3类(及以下)、产品产量与碳排放量相关性高且计量完善的工业企业,以及航空、港口、水运、自来水生产行业企业,采用历史强度法。
1、工业企业
根据企业各类产品的历史碳排放强度基数和年度产品产量确定
n 为产品类别。
历史强度基数,一般取企业各类产品2014年至2016年碳排放强度(单位产量碳排放)的加权平均值。
当三年内碳排放强度持续上升或持续下降,且累计变化超过30%,取2016年碳排放强度数据;
不满足上述条件,但年度间碳排放强度变化超过20%,取其变化后各年度碳排放强度的加权平均值。
年度产品产量为经第三方核查机构核查且经有关部门审定确认的企业2017年度各产品产量。
满足一定条件下,企业年度基础配额可根据原材料投入的历史碳排放强度基数和年度原材料投入量来确定。
2、航空港口及水运企业
根据企业历史碳排放强度基数和年度业务量确定企业年度基础
历史强度基数,取企业2014年至2016年单位业务量碳排放的加权平均值。
年度业务量为经第三方核查机构核查且经有关部门审定确认的企业2017年度业务量数据。
3、自来水生产企业
根据企业历史碳排放强度基数和年度供水量,确定企业年度基
历史强度基数,取企业2016年单位供水量碳排放数据。
年度供水量为经第三方核查机构核查且经有关部门审定确认的企业2017年度供水量数据。
- 3 -
(三)历史排放法
对商场、宾馆、商务办公、机场等建筑,以及产品复杂、近几年边界变化大、难以采用行业基准线法或历史强度法的工业企业,
历史排放基数,一般取2014年至2016年碳排放量的平均值。
当三年内企业碳排放量持续上升或持续下降,且累计变化幅度达到以下标准的,取2016年碳排放数据:2016年碳排放量在500万吨以上且碳排放量变化超过100万吨、2016年碳排放量在100万吨至500万吨之间且变化幅度超过30%、2016年碳排放量在100万吨以下且变化幅度超过40%的。
不满足上述条件,但年度间碳排放量变化超过20%,取其变化后各年度碳排放量的平均值。
三、配额发放
(一)直接发放配额
市发展改革委依照上述方法,根据企业2016年因含碳能源(天然气除外)消耗导致的直接排放占其总排放量的比例,确定其2017年度的碳排放直接发放配额数量(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2),通过本市配额登记注册系统免费向纳管企业发放。
对于采用历史排放法分配配额的纳管企业,2017年度直接发放配额一次性免费发放至其配额账户。
对于采用行业基准线法或历史强度法分配配额的纳管企业,先按照2016年产量、业务量等生产经营数据确定并免费发放2017年度直接发放的预配额,同时于2018年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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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前,根据其2017年度实际经营数据对配额进行调整,对预配额和调整后配额的差额部分予以收回或补足。
企业产品产量、业务量等生产经营数据的确定口径和方式,以各企业《配额信息表》为准。
(二)储备配额
市发展改革委对2017年配额总量中的部分储备配额组织开展有偿竞买。
四、配额清缴与抵消机制
纳管企业应通过配额登记注册系统提交与其经市发展改革委审定的上年度碳排放量相当的配额,履行清缴义务。
配额不足的,应通过本市碳交易平台购买补足;配额有结余的,可以在后续年度使用,也可以用于配额交易。
纳管企业可使用符合要求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下称“CCER”)进行配额清缴,每吨CCER相当于1吨碳排放配额。
CCER所属的自愿减排项目应是非水电类项目,且其所有核证减排量均应产生于2013年1月1日后。
CCER使用比例不得超过企业年度基础配额的1%。
五、有关情况处理
纳管企业于本方案公布前已解散、关停或迁出本市的,市发展改革委不再对其进行碳排放配额管理。
纳管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核算边界无法确定的,市发展改革委暂不对其发放2017年配额,但其必须按规定报送碳排放报告、监测计划等,待核算边界和排放状况稳定后再对其开展配额分配。
对于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企业,其配额在全国市场启动后,根据国家安排统一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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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电力热力行业企业碳排放基准及相关参数
一、发电企业
(一)单位综合供电量碳排放基准
参考《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8-2017),并综合考虑本市发电企业碳排放情况确定。
详见下表:
注:表中未列出的燃煤机组装机容量级别,参照低一档容量级别基准(二)年度综合供电量
根据企业年度实际供电量和年度供热量确定。
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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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年度实际供电量和年度供热量按照《DL/T1365-2014名词术语电力节能》和《DL/T904-2015 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的相关定义和规定计算获取(无论是否采取特许经营模式,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消耗的电量均应计入生产厂用电量)。
年度供热折算发电量根据企业实际年度供热量折算得出。
对于燃煤、燃油电厂供热,热电折算系数取7.35×107千焦/万千瓦时;对于燃气电厂供热,热电折算系数取6.50×107千焦/万千瓦时。
(三)综合修正系数
1、关于冷却方式修正系数。
对于燃煤电厂,如采用闭式循环方式冷却的,其冷却方式修正系数取1.01;如采用开式循环方式冷却的,其冷却方式修正系数取1。
对于燃气及燃油电厂,冷却方式修正系数取1。
2、关于环保排放修正系数。
对于燃煤电厂,如达到《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63-2016)控制要求的,其环保排放修正系数取1.01;如未达到控制要求的,其环保排放修正系数取1。
对于燃气及燃油电厂,环保排放修正系数取1。
3、关于负荷率修正系数。
对于燃煤电厂,负荷率修正系数根据各电厂机组性能及年均负荷率确定。
对于燃气及燃油电厂,负荷率修正系数取1。
二、电网企业
(一)单位供电量线损率基准
参考《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综合考虑本市电网企业碳排放情况确定,单位供电量线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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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为6.14%。
(二)本市电力排放因子
根据《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试行)》(SH/MR V-001-2012),本市电力排放因子为7.88吨二氧化碳/万千瓦时。
(三)年度供电量
年度供电量为经第三方核查机构核查且经有关部门审定的企业2017年度供电量数据。
三、供热企业
(一)单位综合供热量碳排放基准
参考《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500-2009)和《分布式供能系统工程技术规程》(DG/TJ08-115-2008),并综合考虑本市供热企业碳排放情况确定。
详见下表:
表2 2017年度供热企业碳排放基准
(二)年度综合供热量
根据企业年度实际供热量和年度发电量确定。
计算公式为:
其中,年度实际供热量参照《DL/T 904-2015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的相关规定计算获取。
年度发电折算供热量根据企业实际- 8 -
年度发电量折算得出,热电折算系数为3.6×107千焦/万千瓦时。
附件2:
直接发放配额相关参数
纳管企业2017年度的直接发放配额根据其对应的分配方法和企业2016年因含碳能源消耗(天然气除外)导致的直接排放占其总排放量的比例来确定。
详见下表:
注:工业企业指本市纳管企业中,除电力热力外的所有工业行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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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信息中心,市节能监察中心,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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