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病人转诊转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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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急重症患者转诊管理制度

危急重症患者转诊管理制度

紧急重症患者转诊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规范紧急重症患者的转诊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疗质量,提高医院的服务水平,特订立本制度。

2. 定义和范围2.1 紧急重症患者: 患有危及生命的严重病情或需要紧急处理且病情较重的患者。

2.2 转诊: 指患者由一家医疗机构转入我院接受进一步的诊疗或治疗的过程。

2.3 转入医疗机构: 指在我院签署转诊协议的医疗机构。

3. 转诊申请3.1 转诊协议:转入医疗机构需与我院签订转诊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2 转诊申请料子:—由转入医疗机构供应的转诊申请表,应包含患者的个人信息、病情描述、诊断报告等相关资料。

—患者的医保信息、身份证明等必需的文件。

3.3 转诊申请流程:—转出医疗机构将转诊申请料子交由患者持身份证明料子到我院转诊服务处办理。

—转诊服务处对申请料子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料子的齐全和真实性。

—通过审核后,将转诊申请料子提交给相关科室进行评估。

4. 转诊评估与决策4.1 评估团队:我院设立特地的评估团队,成员包含医疗科室负责人、医生、护士等。

评估团队应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

4.2 评估内容:—依据转诊申请料子评估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和治疗需求。

—评估患者是否适合转入我院进行进一步的诊疗或治疗。

4.3 决策流程:—评估团队依据评估结果做出转诊决策。

—若决策为接受转诊,则向转入医疗机构发出接诊函,并通知患者或其家属前往我院办理相关手续。

—若决策为不接受转诊,则向转入医疗机构说明理由,并将相关料子退还。

5. 转诊手续办理5.1 接诊函:我院向转入医院发出接诊函,明确患者的转诊来源、病情描述、转诊目的等内容,并要求转入医疗机构搭配接诊工作。

5.2 患者接诊:—患者或其家属持接诊函和身份证明到我院转诊服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转诊服务处核实患者身份和转诊信息,并布置患者到指定科室进行诊疗。

5.3 转诊费用:—对于社保患者,依照医保规定办理转诊支出手续。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基层医疗机构与医院双向转诊行为,建立分级管理的双向转诊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双向转诊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知情选择的原则。

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享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经济、有效。

(2)分级管理的原则。

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

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康复期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疑难病、危急重症在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确诊治疗。

(3)综合权衡的原则。

为提高患者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基层医疗机构上转患者到医院时应考虑患者病情与医院的专科、专病特色。

(4)资源共享的原则。

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加强技术合作和人才的有效交流,促进卫生资源合理利用。

(5)连续医疗服务的原则。

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双向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连续性医疗服务。

第三条双向转诊执行标准:(1)基层医疗机构向医院转诊的指征:①临床急危重症,基层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②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③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④疾病诊治超出基层医疗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⑤急性传染病病人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人。

⑥精神障碍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病例。

⑦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2)医院向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的指征:①医院门诊或出院后需要进行跟踪、随访、康复、卫生宣教和建立家庭病床的病例,而且基层医疗机构有能力处置。

②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病情稳定需要维持治疗的病例。

③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④其他应当转诊且基层医疗机构有能力处置的病例。

第四条双向转诊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基层医疗机构患者转往医院:①基层医疗机构医生根据转诊原则及转诊指征将患者转往上级医院。

医院患者入院、出院、转院、转科、留观制度

医院患者入院、出院、转院、转科、留观制度

医院患者入院、出院、转院、转科、留观制度一、患者入院、出院制度(一)入院制度1、患者住院持门诊或急诊医师签署的住院证、本人身份证及住院医疗费或医保卡等办理入院手续。

急、危、重患者优先收治,入科后补办手续,无床时应加床收治,不得拒收和推诿。

2、病房应根据病人的性别、年龄、病种、病情、病人要求和医师意见,根据掌握的病房空床情况,安排床位,遇到安排床位先后顺序有矛盾时要主动与患方协商解决;3、病房保证收治病人的合理性和适宜性,防止不分轻重缓急或不分专科病种的现象,以保证病房的正常诊疗秩序。

4、危重患者入院时,应由医护人员用平车推送至病房,并立即通知住院部医师及护士长,做好相应的抢救准备,详细交待病情,治疗及其它注意事项,对行走不便的患者应主动安排人员搀扶或用轮椅护送至病房。

5、值班护士要热情接待患者,将患者送至病床并自我介绍,做好入院指导,告知住院规则及病区有关制度(病室环境、作息时间、膳食制度等),介绍经治医师姓名等。

6、护士负责建立病历,做好入院登记。

于15min内通知医师进行检诊处理,按规定时间完成护理评估,及时处理、执行医嘱。

7、“急危重症”、“三无人员”的救治开通“绿色通道”报院总值班、医务处批准办理相关入院手续。

(二)出院制度1、当病人经诊治后疾病得到痊愈或好转稳定,符合出院标准时,应由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查房决定,作出诊疗总结,完成病案,下达医嘱,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

2、凡在极少数情况下,由病人或其家属提出自动出院者,负责医师应予劝导,说明病人不宜出院的理由和危险性及其可能发生的后果,在劝导无效情况下患者执意要出院,应报科主任,必须取得病人本人、监护人或其家属在病历上签署“自动出院,后果自负”并签名同意后,方可办理出院手续,如患方拒绝签名,医师在病程记录中写明告知情况、知情同意及患方拒绝签字的情况,请在场的第三方证人(如另外一名医师或护士)签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书写者签名。

3、医师通知出院而拒绝出院者,应积极劝导,必要时报告医务部、保卫部和患者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共同协助做好出院工作。

转院转诊制度

转院转诊制度

根据患者的需要决定患者转院或者转诊,以保证患者安全和治疗的持续性,医院制定本制度指导患者的转院或者转诊。

针对所有由由本院转出的患者。

无)无)5.1 由本院转出:5.2.1 转出程序:5.2.1.1 患者的病情需要转院或者患者要求转院时,应向患者及家属充分告知,谈话记录记入《医患谈话记录单》中。

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者死亡者,应当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者危(wei)险过后,再行转院。

5.2.1.2 主诊医生必须经过科主任允许后上报医教部,由医教部联系适合该患者治疗的接收医院和医生,经联系后允许患者转入该院。

5.2.2 主诊医师在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治疗需要、健康情况、家庭情况及转入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按照各科的具体要求,决定患者是否需要转入其他医院继续治疗。

主诊医师根据患者及家属的文化程度和理解能力,以简明易懂的方式对转院(转诊)情况进行讲解,并记入《医患谈话记录单》中。

5.2.3 转院时,由主诊医生完成转院记录,填写“转院记录单”,转院记录包括:简单的病情及治疗摘要,转院的理由,接受医院的名称及医生姓名,决定转出的医生姓名,转院时间。

5.2.4 患者由接受医院的转运中心进行转运,患者在我院进行交接,对方工作人员负责患者转运期间的监护和安全。

5.2.5 患者转出后,其服务职责相应地从本院转到接受医院。

5.2.6 禁止转运的标准:5.2.6.1 心跳、呼吸住手;5.2.6.2 有紧急气管插管指征,但未插管;5.2.6.3 血流动力学极其不稳定,但未使用药物控制病情;5.2.6.4 病情危重,转院可能加重或者死亡者。

5.2.7 转出标准(见附件)5.2 转院(转运)中的转运5.3.1 普通患者的转运5.3.1.1 所有待转运患者应由主诊医生评估后决定适合的转运方式,按患者病情需要安排我院有资质的医护人员陪同护送或者由 120 专职医务人员接诊。

5.3.1.2 患者转运由护送人员及制定的员工通过轮椅或者平车从原来部门 /病房转运到其他部门。

2024年转诊转院制度(二篇)

2024年转诊转院制度(二篇)

2024年转诊转院制度航空总医院脊柱外科转科、转院、转诊制度(一)转科制度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

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

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

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二)转院制度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或联系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

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外院转入我院1.外院病人要求转入我院,须与我院相关科室联系,评估后认为患者适合转运。

或经我院医生会诊同意,由会诊医师开具《住院通知单》,并与转入科室联系好床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手续与住院相同。

(四)转诊制度根据____部实行双向转诊服务(即我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签订协议),让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可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形成优势互补。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一、转科制度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

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

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

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制度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院长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或联系县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

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三、外院转入我院1.外院病人要求转入我院,须与我院医务科联系,由医务科指定相应的专科医生/或急诊科医生,经双方电话联系,共同评估后认为患者适合转运。

或经我院医生会诊同意,由会诊医师开具《住院通知单》,并与转入科室联系好床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手续与住院相同。

危重病人转诊转院规定

危重病人转诊转院规定

蒲城县中医医院
危重病人转诊转院管理规定(试行)为了加强医院危重病人管理,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防范医疗纠风险,同时为了保障危重病人转送到上级医疗机构后能够得到方便及时有效的治疗,特制定危重病人转诊转院管理规定。

1、凡通过经治医生详细检查、及时治疗,并请科室主任、相关科室主任会诊后确诊为危重病人,且又限于医院现有设备和技术水平须及时转院者,科室应做好相关登记工作,并帮助患者及时联系上级医院(患者及家属自行联系者除外),做好科室相关登记工作,具体负责转送病人的医生、护士必须在登记本上签字。

2、医院救护车原则上不承担转送病人任务(特殊情况除外),凡是需要转院的患者,由患者家属自行联系车辆。

3、危重病人转院过程中必须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全程陪护(一名医生、一名护士),必须把病人转送到上级医院后方可离开,具体陪护人员由科室主任确定。

4、危重病人转院前,经治医生必须详细告知患者家属转院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切风险和意外,并履行签字手续。

如果转上级医院过程中家属或者患者拒绝医护人员陪护,应及时履行告知签字手续。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请各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1。

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工作方案

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工作方案

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院内危急重症病人的应急救治和转诊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医院的公益性质,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有效防止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工作原则参与危急重症病人抢救、转诊的各科室、各级人员,必须坚持“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基本原则,争分夺秒,积极救治,各相关科室必须为危急重症病人保障转诊环节畅通。

三、执行细则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性抢救,危急病人如非本科室范畴,应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急会诊,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拖延救治。

2、转诊流程。

首诊科室必须认真、仔细的检查病人,对危及病人生命的主要疾病或主要症状好,要及时安排科内会诊及院内会诊,并明白记录诊疗进程,对限于设备和技术条件不能诊治儿确需转诊的危急重症病人,要向病人(或病人家属)告知转诊的原因与风险。

并由病人(或病人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按照有关规定,病人(或病人家属)交纳转诊费用后,由当班医师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对确需转诊的病人,间接联系120急救中心主任,由抢救中心主任派遣车辆,病人地点科室安排好随车医护职员及抢救药品。

联系好接诊医院,照顾在院期间的诊疗记录,护送病人及时转诊。

3、“无名氏”危急重症患者送达我院的,所在科室经治医师应及时接诊,及时治疗,并做好有关情况的登记工作。

“无名氏”急危重症病人在诊疗过程中,确需转诊的,须向医股(总值班)及分管院长报告,在批准后方可进入上述转诊流程。

4、我院原则上不安排急救车护送-普通患者转诊、转院工作,确因急危重症病人急需转诊的。

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由XXX派遣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按里程数收取转诊出车费用。

四、处罚1、首诊科室出现推诿病人或延误治疗,造成医疗纠纷及医疗赔偿的,由当事科室及当班医师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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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妇幼保健院危重病人转诊转院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医院危重病人的管理,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防范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危重病人转送到上级医疗机构,能够得到更方便及时有效的治疗,山南市妇幼保健院危重病人转诊转院管理规定,敬请全院医务人员从即日起共同遵守执行。

1、凡通过经治医生(包括门诊医生和住院部医生)详细检查,并请住院部主任或上级医师会诊后诊断为危重病人,且又限于医院现有设备和技术水平,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须及时转院者,请立即先报告院长或院行政办公室,院领导作出相应指示后则立刻转院。

但如在紧急情况下可边转院边向院领导汇报。

2、凡一切转院的病人,转院医生必须及时认真填写《山南市妇幼保健院危重病人转送登记本》,转院医生、护士和驾驶员都必须签字。

3、凡转送病人所发生的费用,由转院医生负责如数收缴到医院收费室;如病人转院后不能及时付费,而由上级医疗机构代收费用,仍由转院医生负责填写所产生的转院代收费用。

4、转院所产生的收费项目和费用,一切均按山南市物价局最新版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5、对于危重病人转诊转院,应由我院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医生和护士,通过医院救护车转送到上级医疗机构就治,私自转送病人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6、凡发现危重病人转院未向院领导汇报或请示的,且未及时填写《山南市妇幼保健院危重病人转送登记本》者,每发现一例转院医生和护士共同承担转院病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每例每人100元扣除医生护士当月奖金。

《山南市妇幼保健院危重病人转送登记本》使用情况由院行政办公室抽查。

7、在上级医疗机构所代收的转院费用,由院行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结账,其他任何人都不得结账,所结费用统一交医院收费室。

院行政办公室每月底统计后上报院长审阅。

2017年8月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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