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1.05.17•【字号】徐建发[2011]64号•【施行日期】2011.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徐建发〔2011〕64号)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建设局,经济开发区、新城区建管处,各有关单位:根据住建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1〕222号)、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11〕324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其中保障性住宅工程为必查项目。
二、检查内容(一)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内容1、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规以及住建部《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291号)、《关于贯彻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10〕1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1〕26号)等文件的情况,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查处情况等。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国家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3、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抗震设防情况、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
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深基坑、起重设备、脚手架、高支模及临边洞口防护等情况。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徐州市建筑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徐州市建筑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2.08.20•【字号】徐建发[2012]110号•【施行日期】2012.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徐州市建筑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徐建发〔2012〕110号)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住建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为切实做好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徐政发〔2012〕106号精神,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8、9、10三个月在全市建筑行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整治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排查方式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坚持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组织自查;各县(市)、区住建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管处,新城区建管处对所分管的辖区进行督查;市城乡建设局将组织人员对全市的建筑工地进行抽查。
力争通过自查、督查、抽查推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收到实效,化解威胁安全生产的各类隐患。
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第一阶段为全面排查阶段(8月15日-8月31日)。
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建管处,新城区建管处一定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确实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对排查的所有隐患建立档案,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
第二阶段为隐患整改阶段(9月1日-9月30日)。
严格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实行定人、定责,坚持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确实保证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为隐患整改回头看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
要做好隐患治理的复查工作,查看隐患治理的落实情况,对未达到“六落实”的要及时要求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1.05.09•【字号】徐建发[2011]57号•【施行日期】2011.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徐建发〔2011〕57号)各县(市)、铜山、贾汪区住建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根据2011年5月5日下午国务院安委办召开的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视频会议和国家住建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1号)要求,我局决定5月至6月底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专项行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0〕136号)、市政府《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徐政发〔2010〕160号)和住建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文件要求,结合今年我局《关于印发〈2011年徐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徐建发〔2011〕20号)工作部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有效防范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内容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重点严厉打击以下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一)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二)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徐建发[2014]99号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徐建发[2014]99号](https://img.taocdn.com/s3/m/30da702e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a35c245.png)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徐建发〔2014〕99号)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住建局,开发区建设局,新城区建管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决定开展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现将《徐州市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徐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徐州市城乡建设局2014年10月28日徐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增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意识,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及省住建厅《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省住建厅《江苏省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为依据,以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为主线,以治理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出租、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建立健全并有效利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平台,充分发挥“两场联动”作用,将监管处罚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以下简称五方责任主体)的自身发展相挂钩,同企业资质、市场准入、招投标、信用评价、评先评优等相结合,从根本上让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提高认识,切实履行质量安全责任,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2.04.28•【字号】徐建发[2012]65号•【施行日期】2012.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徐建发〔2012〕65号)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住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建管处,在徐施工、监理企业: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及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城乡建设局结合2012年全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订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建筑安全生产秩序,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范围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三、重点治纠内容(一)非法违法行为(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建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建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09.06.02•【字号】徐建发[2009]75号•【施行日期】2009.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建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徐建发〔2009〕75号)各县(市)、贾汪区建设(管)局,相关单位、部门:《2009年全市建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已经局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9年全市建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新)二○○九年六月二日附件:2009年全市建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根据中央大规模培训干部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按照今年4月全省建设教育培训工作会议部署,2009年全市建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大局,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的历史机遇,以深化服务为宗旨,以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素质和能力为核心,组织开展大规模、全覆盖、多形式、全方位的教育培训,为圆满完成全年建设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健全组织领导工作机制。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建管)局要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切实把推动建设教育培训科学发展,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主题内容之一,进一步增强抓好教育培训的责任感。
科学发展之路是建设教育培训的振兴之路,推进教育培训工作是建筑业克服当前困难、共克时限的内在要求。
要积极引导企业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把重点转到向人才要效益上来,保持和提高行业、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坚持实行党政“一把手”抓教育责任制。
继续完善全市建设教育培训审批备案制度,实行扎口管理,并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人事教育部门牵头、业务处室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0.11.22•【字号】徐建发[2010]141号•【施行日期】2010.11.2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徐建发〔2010〕141号)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建设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最近全国部分地区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1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11月18日,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举一反三,针对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特点,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经研究,决定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一、检查时间11月22日至12月2日。
二、检查内容1、施工单位施工手续是否完备,施工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施工人员是否接受过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施工方案是否完备、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是否全部持证上岗;防范措施(审批手续和动火级别、消防器材)是否全面落实,发现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
2、监理单位是否及时掌控施工现场较大危险源动态情况;是否做到督促施工各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能否及时制止各类违章作业,发现违规施工而不听劝阻的能否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防止危险事态进一步扩大。
3、项目经理是否对本工地的全体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安全生产教育并做出记录。
三、有关要求(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认识这次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检查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严格认真,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服务乡镇、帮扶百村、培训万人”活动实施意见-徐建发[2009]60号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服务乡镇、帮扶百村、培训万人”活动实施意见-徐建发[2009]60号](https://img.taocdn.com/s3/m/64367bf75ff7ba0d4a7302768e9951e79b8969ec.png)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服务乡镇、帮扶百村、培训万人”活动实施意见正文:----------------------------------------------------------------------------------------------------------------------------------------------------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服务乡镇、帮扶百村、培训万人”活动实施意见(徐建发〔2009〕60号)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主题活动,结合市委关于开展“进百企、入千村、访万户”调研活动的通知精神,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围绕村镇建设工作重点,深入镇、村、农户开展调研活动,针对老百姓最关心的村镇基础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采取组织市、县(市)、区调研、深入村镇咨询、组织农民工匠培训等形式,开展“服务乡镇、帮扶百村、培训万人”活动。
一、开展三个方面调研1、从2009年4月初至5月底组织40个重点中心镇基础建设调研活动。
议题是:如何立足于现有条件,解决资金瓶颈,搞好村镇基层设施建设,让基层设施更好地服务于民,方便于民,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提高生活质量。
择优培育10个重点中心镇,完善示范镇考核标准。
2、从2009年4月底至5月底组织现场指导村庄环境整治调研活动。
议题是:如何结合当地人文特色,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立足于长远,克服不良生活习惯。
进村落实2009年21个省级村庄环境整治试点实施方案,走访150个市级示范村推动提档升级,新建50个市级达标示范村。
3、从2009年5月初至5月底组织一次村庄污水处理现状调研。
摸清我市村庄污水处理现状,总结2008年污水处理工艺的特色,探讨如何结合民风、民俗,采取实际、有效、便民的方法,重点探索污水处理与生态、产业相结合的模式,现场指导10个省级村庄污水处理试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的通知
【法规类别】业务管理
【发文字号】徐建发[2014]47号
【发布部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4.05.07
【实施日期】2014.05.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的通知
(徐建发〔2014〕47号)
各县(市),铜山、贾汪区住建局,市属建筑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要求,切实为企业办实事,更好地为企业搞好服务,进一步提高企业办事人员业务素质。
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5月16日举办建筑业资质管理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4年5月16日14时。
二、培训内容
(一)企业资质升级相关程序与材料准备;
(二)年度资质核查相关程序、内容;
(三)企业基本信息变更相关程序、内容。
三、培训地点
市建设局一楼会议室(新城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
四、有关要求
培训不收任何费用,自愿参加。
有意参加培训的单位,请于2014年5月14日17:00前将参加人员报建筑业管理处,《报名表》(见附件)传至:*****************。
联系人:耿淮春
附件: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4年5月7日
附件:
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