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油XX矿关于印发修订单位和私车车辆特别管理规定的通知
采油厂维修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采油厂车辆正常运行,提高车辆维修质量,保障生产安全,降低维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采油厂所有车辆及其维修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质量优先、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维修管理职责第四条采油厂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维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采油厂车辆使用部门负责车辆日常保养和日常维修的申报。
第六条采油厂维修部门负责车辆维修的技术指导和维修质量监督。
第三章车辆维修计划第七条采油厂车辆管理部门应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和维修保养周期,编制年度车辆维修计划。
第八条车辆维修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维修车辆种类和数量;2. 维修项目和时间安排;3. 维修预算;4. 维修责任单位。
第九条车辆维修计划经采油厂领导批准后,由车辆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章车辆维修流程第十条车辆维修流程如下:1. 车辆使用部门发现车辆需要维修时,应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车辆管理部门。
2. 车辆管理部门接到《车辆维修申请单》后,根据维修计划和技术要求,安排维修单位。
3. 维修单位接到维修任务后,应进行车辆检查,确定维修项目和所需配件。
4. 维修单位应按照维修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维修,确保维修质量。
5. 维修完成后,维修单位应填写《车辆维修验收单》,经车辆使用部门和车辆管理部门共同验收。
6. 验收合格后,车辆管理部门应将维修信息录入车辆维修档案。
第五章维修质量控制第十一条维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维修资质,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
第十二条维修单位应使用合格的维修配件,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三条车辆维修验收应严格按照《车辆维修验收标准》进行,确保维修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维修单位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章维修成本控制第十五条采油厂车辆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车辆维修成本的控制,合理制定维修预算。
第十六条维修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进行维修,不得擅自扩大维修范围。
石油公司用车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石油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使用安全、高效,降低运营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石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专用车辆及临时借用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车辆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规范使用、安全驾驶、节约成本”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车辆的整体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车辆管理的各项工作;(二)负责车辆购置、报废、调拨、租赁等手续的办理;(三)负责车辆保险、年检、证照管理等工作;(四)负责车辆维修保养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五)负责车辆油耗、维修、保养等费用的核算和报销。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规定向行政部申请使用车辆;(二)负责车辆日常保养、维护;(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四)合理使用车辆,节约成本。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六条车辆使用申请(一)各部门需使用车辆时,应提前向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用车事由、时间、地点、人员等信息;(二)行政部根据用车需求,统筹安排车辆调度。
第七条车辆使用规定(一)驾驶员应具备合法驾驶资格,熟悉车辆性能;(二)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三)驾驶员不得饮酒、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四)车辆不得用于非公务活动;(五)驾驶员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
第八条车辆归还(一)用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将车辆清洁干净,加满油,并将车辆归还至指定地点;(二)驾驶员应向行政部办理车辆归还手续,并签字确认。
第四章车辆维修保养管理第九条车辆维修保养(一)行政部负责制定车辆维修保养计划,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二)驾驶员应按照计划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三)驾驶员发现车辆故障时,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告,并采取措施避免故障扩大。
第十条车辆维修费用(一)车辆维修费用由行政部负责核算和报销;(二)驾驶员应合理使用车辆,避免不必要的维修费用。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奖励(一)对遵守车辆管理制度、安全驾驶、节约成本的驾驶员给予奖励;(二)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对车辆管理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油田车辆管理制度

油田车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油田车辆管理,加强对油田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保障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油田内所有车辆的管理。
三、组织责任1. 油田车辆管理机构油田车辆管理机构是车辆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负责车辆的登记、维护、维修和安全管理。
2. 车辆管理人员各车辆的驾驶员及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管理制度,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四、车辆登记管理1. 车辆登记所有车辆必须在管理机构进行登记,在登记时需要提供车辆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包括车辆的品牌、型号、产地、识别号等。
2. 车辆保险所有车辆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并定期对保险进行更新续保。
3. 车辆年检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进行年检,未通过年检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五、车辆安全管理1. 驾驶员资质所有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在行驶时随身携带。
2. 安全防护设备车辆必须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包括安全带、灭火器等设备。
3. 超员行驶禁止车辆超员行驶,必须严格按照车辆核定人数载客。
4. 遵守交通规则所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反交通规则。
六、车辆维修管理1. 定期维护所有车辆必须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2. 维修记录管理机构必须对车辆进行维修记录的登记和保存,及时对车辆维修进行跟进和处理。
七、车辆使用管理1. 车辆使用申请车辆使用前必须向管理机构进行书面申请,并获得管理机构的批准。
2. 车辆使用记录车辆使用管理机构必须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记录和管理。
3. 严禁私自使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使用油田车辆,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
八、车辆处置管理1. 报废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立即进行报废处理,不得继续使用。
2. 处置程序管理机构必须建立车辆处置的程序和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置。
九、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驾驶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理。
十、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采油厂特车使用管理规定

采油厂特车使用管理规定
一、生产工程用车费用管理办法
1、加强自备车辆的管理,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合理调配,提高自备车的完好率、出勤率和工作效率。
2、根据生产需要确需使用生产工程车,管理区申请,报生产管理部调配。
使用过程中向生产管理部汇报运行状况及服务质量。
3、管理区根据工作时间及服务质量在路单上签字,按日上报使用情况,月底结算。
4、生产工程车实行日清日结制度和月底结算制度。
管理区做好日清日结运行台帐的登记。
5、管理区根据生产实际和自备车状况实行月度分解,实行保急补缺,总量控制,全年不超的管理运行方式。
二、现场监督制度
1、现场监督人员应根据施工方案,提前到现场勘察,配合有关人员解决现场有关问题,在保证安全施工的前提下使方案正常实施。
2、及时协调处理现场施工中各种问题,处理不了及时向生产办或有关领导汇报。
3、根据现场施工需要,有权调整生产车辆,有权对现场施工方案提出修改建议。
4、及时反馈现场施工情况信息,做好现场调配记录及有关资料。
三、洗井扫线用车费用管理办法
1、加强油井管理,减少洗井扫线用车。
2、根据生产需要确需使用洗井扫线用车,管理区申请,报生产管理部调配。
使用过程中向生产管理部汇报运行状况及服务质量。
3、管理区根据工作时间及服务质量在路单上签字,按日上报使用情况,月底结算。
4、洗井扫线用车实行日清日结制度和月底结算制度。
管理区做好日清日结运行台帐的登记。
5、管理区根据生产实际和自备车状况实行月度分解,实行保急补缺,总量控制,全年不超的管理运行方式。
油田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油田企业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降低车辆运营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油田企业内部所有车辆,包括公务车、自用车、租赁车等。
第三条油田企业车辆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安全第一、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购置与调配第四条车辆购置应按照油田企业发展规划、车辆使用需求、预算安排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五条车辆购置前,应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车辆调配应根据工作需要、岗位要求、人员结构等因素合理分配。
第七条车辆调配应优先考虑公务用车,其次为自用车。
第八条车辆调配应实行定期评估,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章车辆使用与维护第九条车辆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持有有效的行驶证。
(二)驾驶员应熟悉车辆性能,掌握安全驾驶技能。
(三)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四)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
第十条车辆维护保养应按照以下要求执行:(一)定期进行车辆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二)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保养时间、项目、费用等。
(三)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及时修理,并做好记录。
(四)车辆维修应选择具有资质的维修单位,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一条车辆油耗管理:(一)驾驶员应合理使用车辆,避免不必要的油耗。
(二)建立车辆油耗统计制度,定期对油耗进行统计和分析。
(三)对油耗过高或异常的车辆,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四章车辆安全与保险第十二条车辆安全:(一)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二)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急救包等。
(三)建立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车辆保险:(一)车辆必须购买相应的保险,包括交强险、商业险等。
(二)保险合同应妥善保管,确保保险权益。
(三)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配合处理。
第五章车辆报废与处置第十四条车辆报废:(一)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年限时,应予以报废。
采油厂维修车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采油厂的维修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维修效率,保证维修质量,延长车辆使用寿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采油厂的所有维修车辆管理工作。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维修质量至上;2. 维修车辆要依法上牌、保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 积极预防维修车辆的事故发生,加强维修车辆的安全管理、维保管理;4. 严格控制维修车辆的维修、保养、加油等操作,杜绝违章操作;5. 精心组织、安排,合理安排维修车辆轮换,减少维修车辆的故障率;6.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维修人员技能,提高维修效率,降低维修成本。
四、维修车辆管理部门采油厂设立维修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全厂维修车辆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维修车辆的维修计划,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2. 负责对维修车辆进行定期维修、保养,确保维修车辆的正常运行;3. 处理维修车辆的故障,保证维修车辆的及时维修;4. 负责对维修车辆进行严格管理,杜绝违章操作;5. 组织对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维修人员的技能;6. 加强维修车辆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维修车辆的安全装备。
五、维修车辆的选购标准1. 维修车辆的车型、座位数、载重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经过合格检查才能购买;2. 维修车辆必须配备行车记录仪、GPS定位装置、安全锁等相关设备;3. 维修车辆的内饰、外观必须整洁,车况良好,符合相关国家安全标准。
1. 维修车辆的使用人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安全行驶;2. 维修车辆的使用人员必须提前预定车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使用;3. 维修车辆的使用人员需提供车辆使用目的、行车路线和预计归还时间;4. 对于长途驾驶、夜间驾驶等特殊情况,需提前报备,获得批准后才能出车;5. 维修车辆使用完毕后,需按时归还,并进行车况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交接。
七、维修车辆的养护管理1. 维修车辆的定期保养必须按时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2. 维修车辆的日常清洁、保养由使用人员自行负责,保证车辆的整洁;3. 维修车辆的加油、加气等操作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严禁在充电点附近进行上述操作;4. 维修车辆的驾驶人员需定期检查车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向维修部门报告,及时维修。
油田钻井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油田钻井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油田钻井车辆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油田钻井公司范围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控制及与车辆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车辆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实现车辆资源的合理配置,确保车辆安全、有效、有序运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油田钻井公司应设立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管理、调度、维修和安全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车辆管理部门的职责:(一)制定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二)负责车辆的购置、登记、审验、报废等工作;(三)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管理;(四)负责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设施齐全有效;(五)负责车辆的调度工作,确保车辆合理使用;(六)负责车辆的燃油管理,降低燃油消耗;(七)负责车辆事故的处理和统计分析;(八)负责驾驶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六条车辆的购置、更新、改造应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和发展规划,遵循节约、实用、高效的原则。
第七条车辆的登记和审验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保车辆合法、合规使用。
第八条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九条车辆的安全检查应定期进行,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应立即进行整改。
第十条车辆的调度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分配车辆资源,确保车辆高效使用。
第十一条车辆的燃油管理应建立健全燃油消耗统计制度,对异常燃油消耗应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二条车辆事故的处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及时报告并统计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四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三条驾驶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驾驶资格,并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五章罚则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石油公司用车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车辆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降低运营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包括轿车、越野车、工程车等。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三条公司车辆由行政部统一管理,设立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配、维护、保养及安全管理。
第四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车辆档案,详细记录车辆的基本信息、使用情况、维修保养记录等。
第五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安全标准。
第三章用车申请与审批第六条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用车申请。
第七条用车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1. 用车事由;2. 用车时间;3. 用车地点;4. 用车人员;5. 用车费用预算。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对用车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可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第九条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由车辆管理部门安排车辆,并告知用车人员。
第四章用车规定第十条车辆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先急后缓,先公务后私事;2. 节约原则,合理使用;3. 安全第一,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具备合法驾驶资格,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定期进行车辆保养。
第十四条车辆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不得私借给他人使用。
第五章费用管理第十五条车辆燃油、维修、保养等费用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六条车辆燃油消耗按实际里程和公司规定标准进行核算。
第十七条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第十八条驾驶员因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车辆损坏或发生交通事故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驾驶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确保石油公司车辆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同时保障行车安全,降低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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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油XX矿关于印发
修订《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XX矿
2011年7月24日
XXX矿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
知
(2001年6月13日制订)
(2011年7月第四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针对本矿基层单位生产车辆运行的实际情况,为充分发挥基层队自备车辆的灵活性的特点,方便工作,有利生产、和保证基层队车辆的运行安全,特修订采油XX矿及私人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为规范本单位车辆和私家车辆使用管理,介于有车基层队及私有机动车的个人,要求从严执行本管理规定,不得违反。
第二章单位机动车辆使用特别管理规定第三条:各基层队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队长为专职(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机动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和运行,负责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制定、修改、完善本单位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车辆驾驶安全操作规程并贯彻、落实;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每月对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建立健全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档案。
第四条:基层队拖拉机、汽车、农用车一律实行定人定车管
理,允许各基层队根据本队的实际情况,设一至二名机动司机(兼职),明确主、副驾驶员,但必须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的本单位职工,并报矿领导审批认可,由XX矿安全股登记备案。
第五条:无驾驶证、和未经批准的人员一律不允许驾驶拖拉机、汽车、农用车。
基层队单位的领导干部不允许驾驶单位的车辆。
第六条:车辆实行定人管理后,必须从严管理车辆,认真按车辆保养管理规定实施例保,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完好,因管理使用不当,车辆出现脏松漏缺、机械责任事故、交通事故,矿将按规定追究事故责任者的直接责任。
第七条:各基层队的拖拉机、汽车、农用车只限于油区(河口城区)范围内行驶,不允许跑私车和超出范围行驶,凡违反本规定将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发生事故一切损失和责任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违反规定跑私车发生事故,一切损失及后果将由责任人自负,矿不承担任何责任,还将按厂(2009)2号文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第八条:未经矿备案、委派开车的人员私自驾车一经发现,矿将按厂(2009)2号文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生事故一切后果将由责任人自负,矿不承担任何责任,还将按厂(2009)2号文进行严肃处理。
第九条:基层队拖拉机、汽车、农用车司机或兼职司机矿将
纳入与矿综合队同样的严格管理,凡违章开车将按厂(2009)2号文进行从严处理。
第十条:综合队司机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允许随意把车交给任意人驾驶,否则将按厂(2009)2号处理。
第十一条:各基层队的自备车辆必须定点停放,只限于综合队和本队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乱放,违者将进行重罚处理。
凡不按指定地点停车发生车辆丢失、损坏损失自负。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
第十二条:机动车辆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身体条件,遵纪守法,取得国家颁发的机动车辆驾驶证;特种车辆应取得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做到: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油厂及本单位的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驾驶车辆做到“四不、四让”(不违反信号,不争道抢行,不乱停乱放,不随意变道;车辆让行人,转弯让直行,右转让左转,超车让对行),不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二)驾驶车辆时应精力充沛,具有良好的心境,礼貌行车,文明行车,提高安全自律性。
(三)爱护车辆,服从调度,自觉接受安全检查;出车前、行驶中和收车回场后应按规定检查车辆,及时做好车辆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如实汇报出车情况。
(四)自觉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拒绝违章指挥。
第四章私有机动车辆特别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为了本矿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矿特别规定不允许本矿职工乘骑摩托车和驾驶私有汽车上下班、巡井和其它公务事项,有交通车的单位一律规定乘座本单位交通车辆上下班,凡没有交通车的单位允许骑自行车上下班、巡井。
第十五条:自本规定公布之日起,凡违反本规定或不执行本规定的XX矿所有个人,因驾驶私有机动车辆(摩托车、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在工作岗位上导致机动车辆(摩托车、汽车)盗抢、丢失、损坏,一切损失及后果全部自负,XX矿不承担任何责任。
矿、厂检查发现违规驾驶私家机动车辆的,将严格按厂处罚规定进行重罚处理。
采油XX矿
2011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