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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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合同书(宗地出让)样本6篇

土地出让合同书(宗地出让)样本6篇

土地出让合同书(宗地出让)样本6篇篇1土地出让合同书(宗地出让)样本甲方:(出让方全称)乙方:(承让方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出让乙方宗地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标的土地1. 出让方拟出让块土地位于(详细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等),具体坐落、面积、界址点、用途、用地规模等详见附件《土地出让图》。

2. 出让土地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用途为(土地用途),出让土地面积为(土地面积),土地出让年限为(土地出让年限),起止时间为(起止时间)。

3. 出让方须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的地块并标明界址和详细面积,并保证土地没有任何公共利益限制的瑕疵。

二、出让条件1. 出让价款按(土地估价单位)的单价为(出让单价)元人民币/平方米计算,总价款为(总价款)元人民币。

2. 出让方承担测绘、规划设计、公示、审批程序等费用,乙方承担产权证书、过户税费及所有初始登记费用。

3. 本次转让的资金拨付方式为(拨付方式),资金支付期限为(资金支付期限),资金支付地点为(资金支付地点)。

4. 乙方在(资金支付期限后)之内将出让款项汇入出让方指定账户,支付过户费用并完成土地过户手续。

5. 若双方约定多期付款,则每期付款期限及规定金额详见出让合同附件。

6. 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的违约金给甲方。

7.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保证金用途为担保乙方在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约付款。

8. 保证金在出让合同期满并且双方结清账款后无争议时予以退还。

9. 本次出让土地的角彩税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和支付。

三、出让条件1. 乙方不得私自更改土地用途,不得拆迁迁改土地,不得将土地再次转让给第三方。

2.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内将土地利用计划、建设方案提交出让方并办理规划手续。

3. 乙方应于(规划批准文号之日)前开工建设,否则出让合同自动失效,出让的土地回归出让方所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常用版5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常用版5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常用版5篇篇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常用版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系依法享有__________公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鉴于,乙方意愿取得该等土地的使用权,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名称本协议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名称为:__________。

第二条土地性质该土地为__________用地。

第三条地块位置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区/市/镇/村__________,具体坐落在__________。

第四条土地用途该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具体用途为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面积该地块总面积为__________公顷。

第六条出让期限该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月日起至__________年月日止。

第七条土地使用权价款及付款方式1. 乙方应按照下表约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价款:序号总价款(万元)总面积(平方米)总价款支付时间2. 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________%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剩余款项应在______日内支付完毕。

3. 乙方应按照下表约定向甲方支付土地开发建设配套费用:序号总费用(万元)总面积(平方米)总费用支付时间4. 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________%的土地开发建设配套费用,剩余款项应在______日内支付完毕。

5. 乙方应按照下表约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年度费:序号年度费(万元)年份6. 每年度费应在该年度起始日前交付。

第八条土地使用方式乙方应按照土地规划用途要求,使用该土地。

第九条开工条件乙方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后,应在______年内开工建设。

第十条保证金1. 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价款的________%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开工建设前应全额返还给乙方。

国有地皮出让协议书

国有地皮出让协议书

国有地皮出让协议书《国有地皮出让协议书》甲方(出让方):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受让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甲方出让国有地皮使用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土地位置和面积甲方同意出让位于XX市XX街道XX路XX号的国有地皮,宗地编号为XXXXXX,土地使用权面积为XX平方米。

具体位置和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宗地图为准。

二、土地用途该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乙方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三、出让年限甲方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使用年限为XX年,自《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出让金额该地块出让价格为人民币XX万元整(大写:人民币玖佰玖拾玖万元整),乙方应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X日内,将地价款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五、付款方式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支付地价款。

六、违约责任1. 乙方逾期支付地价款的,应当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土地的,甲方有权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要求乙方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七、争议解决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1.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让方):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受让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下载8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下载8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下载8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人民政府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鉴于甲方拥有特定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有意出让该土地的使用权给乙方进行项目开发,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事宜,规定出让土地的位置、面积、期限等具体条件,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合法权益。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具体内容1. 出让土地的位置、面积及四至界限:详细描述了土地的地理位置、面积大小以及边界范围。

2. 出让期限:明确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3. 土地用途:规定乙方在出让土地上可以从事的具体活动,如住宅开发、商业用地等。

4. 出让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详细规定了乙方应支付的出让金总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

5. 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规定乙方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

6. 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规定了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处罚措施。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负责交付土地,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土地权属清晰等。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约定支付出让金,合理使用土地,保护土地资源等。

四、土地使用权转让限制条件双方约定在一定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或抵押土地使用权。

若需转让,需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条件,并经过甲方同意。

五、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和续期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若乙方需要变更土地用途或续期土地使用权,需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合同的履行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共同履行合同义务。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补充,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农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常用版(七篇)

农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常用版(七篇)

农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常用版出让方(甲方):_____地址:_____ 邮码:_____ 电话: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受让方(乙方):_____地址:_____ 邮码:_____ 电话: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面积为____平方米。

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年,自颁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_____项目。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甲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八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九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总额为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共计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GF--94--1001)(宗地出让合同范本)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GF--94--1001)(宗地出让合同范本)

编号:FS-HT-0501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GF--94--1001)(宗地出让合同)State owned land use right assignment contract GF 94 1001 contract transfer contract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编订:FoonShion设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GF--94--1001)(宗地出让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根据本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

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甲方以现状(或几通一平,注:根据具体情况定)出让给乙方的宗地位于________,宗地编号_____,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及现状(或几通一平)的具体情况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条(略)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年,自领取该宗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宗地,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_______项目。

(注:根据具体项目、用途情况定)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并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宗地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宗地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宗地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宗地出让)甲方:(出让方)乙方:(受让方)鉴于甲方是合法持有并具有处分权的土地使用权人,拥有位于(地点)的土地使用权,并愿意将该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鉴于乙方有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并具备相应的资金和能力进行开发和建设;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土地基本情况甲方将位于(地点)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土地面积为(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用途),土地使用权期限为(年限)年。

第二条出让条件1.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让价格支付土地出让金,出让金总额为(金额);2.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3.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缴纳土地使用税;4.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开展土地利用及开发建设。

第三条出让价格和支付方式1. 出让价格为(金额),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时间)内支付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为(方式);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逾期支付的,应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登记1.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登记手续,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2. 土地使用权登记完成后,乙方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的约定。

第五条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土地使用权期限为(年限)年,自土地使用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土地的使用和开发1. 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土地利用标准和要求,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开展土地开发建设,并在开发建设完成后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标准版本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260 (合同范本系列)甲方:XXXXXX乙方:XXXXXX签订日期:XXXXXX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标准版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职务_____。

受让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职务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_____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面积为_____平方米。

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年,自颁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是建设_____项目。

(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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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面积为平方米。

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年,自颁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是建设项目。

(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甲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八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九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总额为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共计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从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月日。

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条 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他费用。

(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美元(港元等)与人民币的比价,以合同签订当天中国国外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值计算。

第十四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号内。

银行名称:银行分行,帐户号。

甲方银行帐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规定的出让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该地块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出由甲方无偿取得。

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与甲方签订续期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负责任。

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七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缴纳滞纳金。

第十八条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九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应相应推延。

同时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一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起生效。

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 方: 乙 方: 法定名称:; 法定名称:;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采用中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附:土地使用条件(宗地项目) 第一条 界桩定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正式签订后日内,市(县)土地管理局,会同用地者依图验明红线所标示坐标的各拐点界桩。

面积核定无误后,双方在用地红线图上签字认定。

界桩由用地者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报告市(县)土地管理局,请求重新埋设。

第二条 土地利用要求 用地者在用地红线图内兴建建筑物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体建筑物的性质规定为; (2)附属建筑物; (3)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密度); (4)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 (5)总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 (6)建筑层数,最高/平均层; (7)绿化比率; (8)室外地面标高; (9)所有建筑物的设计均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设计标准、规程的规定。

(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三条 公益工程 1.用地者表示同意在用地红线范围内一并建筑下列公益工程,并同意免费提供使用。

(1)蹲位公厕 (2)小区公用停车场 (3)自行车棚 (4)配电室(开关站) (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2.用地者表示同意政府的下列工程可在其红线范围内的规划位置建造或通过,而无需作任何补偿。

(1) (2) 第四条 设计、施工、竣工 1.红线范围内的建筑设计、建筑用途等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要求,涉及交通、管线、消防、环保、人防、航道等问题,还须报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建设,并由地方政府派出机构管理,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用地者负担。

2.用地者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应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图纸和施工设计图纸动工施工。

并于年月日前所完成的建筑物面积不少于平方米。

3.规模大的、特殊的复杂工程,其动工施工时间按上述要求进行有困难的,用地者至迟应在离建设期限届满之日前日内,向市(县)土地管理局提出足够理由的延建申请,且延续期不得超过日。

4.用地者应在于年月日以前竣工(受不可抗力影响者除外),延期竣工日的,罚以出让金总额的%;延期竣工超过日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证》,其地上建筑物无偿归国家所有。

第五条 建筑维修活动 1.用地者在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及维修活动时,对周围环境及设施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1)所属建筑物品或废弃物(即泥土、碎石、建筑垃圾等)不得侵占或破坏红线图以外的土地及设施。

如需临时占用市政道路,应报请市公安部门批准。

如需临时使用红线以外土地,应与该用地者协商;若属政府未批准土地,应报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交纳土地费用。

(2)未获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公共用地上倾倒、储存任何材料或进行任何工程活动。

(3)用地者必须确保土地使用范围内的污水、污物、恶臭物或影响环境的排泄物均应有可靠的排除方法,不得损害周围的环境。

(4)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用地者对该地段内的所有城市市政设施,均应妥善保护,避免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工程的一切费用。

2.用地者不得开辟、铲除或挖掘毗邻地段的土地。

3.在兴建建筑或维修工程之前,用地者必须摸清地段或相邻地段公有的明渠、水道(包括水龙喉管)、电缆、电线以及其他设施的位置,并向有关部门呈报处理上述设施的计划;用地者在未获批准之前,不得动工。

其中需要改道、重新铺设或装设的费用,均由用地者负责。

第六条 供水、供电 1.用地者所需的用水,应与市自来水公司签订供水合同。

2.用地者所需的用电,应与市供电局签订供电合同。

3.用地者接水、接电及开设路口,所需费用均自行负责。

第七条 监督检查 1.在土地使用期间,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有权对用地者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用地者不得拒绝和阻挠。

2.用地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红线范围以外的土地(包括堆放物品、器材等),否则,按违法占地处理。

3.用地者在用地范围内,应按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建设。

4.用地者对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未经规划部门批准,不得任意拆除或改建、重建。

否则,有关部门有权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拆除,拒不执行的,可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用地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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