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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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报要求

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报要求

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报要求
《关于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报要求》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在学术界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这类项目有助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学者们共同探讨重要议题、交流思想和经验,并推动跨国合作与交流。

然而,要申请这类项目并不容易,因为申请者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才能成功获得资助。

一般来说,申请者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有相关专业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或者在相关领域有较为丰富的研究经验。

2. 有丰富的国际(地区)交流与合作经验,能够在不同文化环境下进行高效沟通合作。

3. 所有申请者需要提交详细的研究计划或项目提案,说明研究的意义、目标和方法等。

4. 需要有良好的英语沟通能力,因为国际合作项目通常需要使用英语进行交流。

5. 项目申请者还需要有一定的学术声誉和研究成果,以证明自己在相关领域的研究能力。

在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时,还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递交个人简历、学术论文、推荐信等材料。

此外,申请者还需要向项目资助方提供详细的预算与时间安排,并在获得资助后按照预定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并提交相关的研究报告。

总的来说,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需要申请者具备较为丰富的研究经验和学术能力,同时要有清晰的研究计划和合理的预算安排。

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申请者才能有望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资助和支持,从而开展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合作创新采购立法的重点与难点

合作创新采购立法的重点与难点

合作创新采购立法的重点与难点
王周欢
【期刊名称】《中国招标》
【年(卷),期】2024()3
【摘要】2月1日,财政部公布了《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
关注。

笔者就创新采购立法的重点与难点做一分析,抛砖引玉。

《征求意见稿》的
起草背景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支持科技创新是政府采购的重要政策目标。

【总页数】5页(P7-11)
【作者】王周欢
【作者单位】中招智库;财政部;上海市财政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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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部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1、目的
2024年度国家科技部创新方法工作专项(以下简称专项)项目的申报旨在促进基础科学领域的进一步发展,鼓励创新方法的研究开发,推动技术革新,加快基础科学转化成创新成果,为国家的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项目类别
本次专项项目的申报包括以下两个类别:
(1)创新方法应用型项目:致力于研发以国际前沿创新方法为基础的技术或系统,将其应用到解决重大和复杂的科学问题中。

(2)创新方法探索型项目:研究交叉学科的技术或方法,探索重大问题的提出和解决,带动各学科创新方法及其应用的发展,以及探索前所未有的新技术或新方向。

3、参与人员
申报项目必须联合由一位申报人及2~5位参与者组成的团队,申报人需具有相应的中国国家职称,参与者可以是境内外的专家,但不能是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其他学校的从读人员,参与者必须具有正式的工作或学习关系,且不能出现重复人员。

4、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人需具有博士学位,有5年及以上的与项目相关领域的实践操作经验;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政府的科技发展规划,经过专业的评审;。

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征求意见稿)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及《“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提出的任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启动实施“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

根据本重点专项实施方案的部署,现发布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1.氢能1.1离子膜批量制备及应用技术研究内容:针对车用燃料电池的要求,重点突破高温低湿条件下应用的质子交换膜的产业化技术;结合酸性膜和碱性膜的发展,创新双性膜等应用技术。

具体包括:开发全氟共聚功能单体合成及成套工程装备技术;高交换容量、低等效重量全氟质子聚合物制备技术;全氟质子交换树脂高纯单分散溶液制备技术;气体渗透和自由基作用机理研究;高机械强度、高化学稳定性全氟质子交换膜连续制备技术与装备。

研发高性能碱性聚电解质膜连续制备工艺,酸碱双性膜及电解水制氢,高效电化学合成氨及分解氨反应系统,直接氨燃料电池等应用技术。

考核指标:质子交换树脂离子交换容量(IEC)≥1.3mmol/g,等效重量(EW)≤730g/mol,质子交换树脂分散粒径≤200nm;质子交换膜厚度≤18μm、偏差≤±5%,离子电导率≥0.1S/cm(95℃、60RH%)、0.04S/cm(120℃,30%RH),电子电阻率>1000Ωcm2,渗氢电流≤2mA/cm2,允许最高运行温度≥100℃,强度≥45MPa,纵横向溶胀率≤3%,OCV测试氟离子释放率≤0.7μg/cm2/h(OCV测试)、循环OCV次数≥90,产能≥20万m2/年,成本≤500元/m2,金属离子含量≤20ppm。

酸碱双性膜水电解单体模块产氢≥10Nm3/h,制氢纯度≥99.99%,电耗≤4.1kWh/Nm3H2;电解制氨法拉第效率>20%,实现kg级系统集成;氨反向电化学分解效率>95%;直接氨燃料电池≥135mW/cm2@500mAcm-2,常压,80℃。

2020年度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度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度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一、项目支持方向(一)重点科研项目支持方向1、计量领域。

重点支持研制“互联网+在线计量”设备、高精度计量标准装置、智能化计量标准装置、强检计量标准装置、标准物质以及有良好社会需求的计量相关仪器及装置;建设省重点实验室需要开展的科研项目;军民融合及产业技术创新对计量技术和方法提出的新需求。

2、质量检测领域。

重点支持质量技术基础(NQI)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新兴产业检验检测技术、社会民生及公共安全急需解决的重大检测技术。

如: 智能检测(智慧质检)技术、智能装备及智能卫浴检测技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节水环保技术、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技术、消防安全和社会安全技术、特种及中高压输配电产品相关检测技术、家居产品安全技术、光环境及光污染评价技术、绿色健康产品技术、儿童用品安全技术等。

3、特种设备领域。

重点支持“互联网+特种设备”监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与装备研发、固体废弃物清洁燃烧与资源化利用研究应用、大型或高参数石化设备安全评价及寿命评估技术研究、长输及公用管道完整性管理研究等;机器人检测及相关智能制造技术、阀门产品质量检验及阀门可靠性能评估技术、专用车相关智能检验检测及专用装置结构性能试验等技术、多源特种设备数据质量分析模型的研究和应用技术。

4、纤维检验领域。

重点支持“互联网+纤维检测”相关的各类技术及服务平台的搭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纺织服装、鞋及箱包等相关产品检测方面的开发与应用;纺织服装、鞋及箱包等相关的大型、关键检测装置和设备的研制或试制;功能性纤维、“绿色纤维”等纺织服装新材料、新技术的相关研究开发与产学研合作;纺织印染及相关行业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纺织相关循环经济方面相关的检测技术研究开发与产学研合作。

5、标准领域。

重点支持工业(产业)园区、公共安全、乡村振兴、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军民融合、营商环境、现代服务业、知识产权服务等领域标准化研究;推进标准在网络监管、信用管理、产品追溯、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乡村治理等领域的应用;开展两岸共通标准研制及“一带一路”框架下重点产业标准化工作战略研究;促进标准与信息化的融合应用,优化标准实施推广机制及产业化路径,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

“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 重点专项 2020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 重点专项 2020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等提出的任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启动实施“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

根据新的需求,2020年度拟利用结余经费在媒体融合方向设置3个研究任务,安排不少于3个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总概算为0.45亿元。

应用示范类项目须有经费配套,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1:1。

鼓励充分发挥地方、企业与市场作用,强化产学研用紧密结合。

项目申报统一按指南二级标题(如1.1)的研究方向进行,每个研究方向拟支持项目数为1~2项。

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涵盖二级标题下所列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基础研究类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4个,参研单位总数不超过6个;其他类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参研单位总数不超过10个。

项目设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中每个课题设1名课题负责人。

—1—指南中“拟支持项目数为1~2项”是指:在同一研究方向下,当出现申报项目评审结果前两位评价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的情况时,可同时支持这2个项目。

2个项目将采取分两个阶段支持的方式。

第一阶段完成后将对2个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1.现代服务科学理论1.1全媒体信息传播理论与基础服务技术研究(基础研究类)研究内容:研究5G和超高清环境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全媒体内容传播方式、传播价值和传播管理等新型信息传播理论模型与技术,形成全媒体内容统计传播学理论和统计建模技术方法;研究全媒体内容统一表示与信息描述、标识与封装、分类与编码等信息处理规范,研发全媒体内容自动标签、内容关联与知识表示、内容跨媒体解析与动态组合生产等全媒体内容信息加工技术与系统工具;研究全媒体内容质量综合评价建模理论与技术方法,研发全媒体内容质量智能评价系统工具与基准测试数据库系统,构建全媒体内容质量评价和测试床。

2020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随着我国科技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对科技创新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为了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于2020年发布了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本文将对此指南进行详细的解读,帮助申报者更好地了解申报要求和流程。

一、申报项目范围1.1 申报主题年度项目申报主题应紧密围绕国家重点发展战略,突出前沿交叉、引领未来、面向需求和紧迫问题的特点。

涉及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和高技术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海洋与极地、空间空中空地一体化、均衡发展、节能环保、人口资源与环境、农业与农村、交通运输、国家安全等。

1.2 申报类型申报类型分为重大专项、重点专项和一般项目。

重大专项为国家重点发展战略项目,重点专项为国家发展相关领域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为其他项目。

1.3 申报要求申报项目需符合科技创新和产业需求,具有一定的原创性、前瞻性和实用性,对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和示范带动作用。

二、申报流程2.1 全球信息站申报申报者需要登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全球信息站,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上传相关材料。

申报书中需要包括项目背景、研究内容、技术路线、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内容。

2.2 专家评审经过初审合格的项目将进行专家评审,由专家对项目的创新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评分,确定申报项目的资助资格。

2.3 复审和资助在专家评审通过后,申报项目将进行复审,确定最终资助结果。

资助项目将享受相应的政府资金支持。

三、申报材料3.1 申报书申报书是申报者向政府申请资助的正式文件,应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内容、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内容。

3.2 项目依托单位证明申报者应提供项目依托单位的证明文件,证明该单位具有从事相关研究的条件和资质。

3.3 项目团队人员简历申报者需提供项目团队成员的简历,包括学历、工作经历、主要研究成果等。

3.4 其他材料根据具体申报要求,可能还需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知识产权证书、合作协议等。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合作类型外方项目序号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合作国别:项目组织〔举荐〕部门:申报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二零零九年制填报说明1、申报书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文字表述明确。

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显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2、申报人不用填封面中〝项目序号〞项。

项目名称应反映合作研究项目的内容和目标,字数不得超过25字,原那么上不得显现外来语,应用中文表达。

合作类型是指申报哪类项目,请依照填报系统提示选择,不得自行填写。

3、外方项目序号,如系中外联合申报/资助打算的项目,请填写外方合作伙伴提交项目申请的序号,如不是,可不用填写。

4、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是指由合作双边或多边政府〔包括中央和地点〕牵头、组织签定的科技合作协定;其他协议包括由合作双边或多边部门、研发机构〔包括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及企业等组织签定的部门或机构间科技合作协定;项目合作协议是指合作双边或多边针对本项目合作具体工作签定的合作协议。

5、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包含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创新园和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6、〝任务目标〞项,用一句话概述项目的要紧任务目标,限30字以内,例:〝合作解决太阳风离子探测关键技术〞,〝合作解决攻克制约我国月球探测的关键技术〞,〝研制甲型H1N1流感疫苗、有效应对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解决杂交水稻基因研究重大技术问题、共同应对粮食安全问题〞等。

7、〝成果导向〞项,用一句话概述项目的成果应用及对经济、社会进展和国家安全的作用,限50字以内,例:〝解决威逼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瓦斯和煤层爆炸技术难题〞,〝为开发新一代商用快堆等新一代核能提供技术支撑和设计制造能力〞,〝提升我高参数超超临界机组等高效发电技术与装备技术水平〞,〝加快解决目前封闭式组合电器的供需矛盾、确保国家电网改造及时完成〞等。

8、项目预算表要求同时编制经费来源预算和支出预算,平稳公式为:经费支出预算合计=经费来源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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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与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开展科技创新合作是对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集成运用各类创新资源、提升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作用。

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对外科技创新合作的层次与水平,全面推动各层面科技创新合作,根据《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17〕152号)有关要求,结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实施方案》任务安排,按照双(多)边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协议)要求、落实国家领导人外交承诺等任务部署,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遵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形成机制,编制形成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一、专项总体目标和实施进展本专项按照同发达国家、周边国家、其他发展中国家、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等开展科技创新合作的不同特点分别细化任务部署。

通过支持重大旗舰型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开展共同资助联合研发、推动科技人员交流和合作示范,鼓励参与国际大科学工程(计划),鼓励大型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等方式全方位支撑科技外交和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各项重点工作。

通过加强统筹协调,集中科技创新合作资源,完善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的全链条政府间科技合作布局;通过实施具体项目合作落实协议和承诺任务,确保国家科技领域外交主张、倡议和承诺落地,展示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通过科技创新合作推动构建全球创新合作网络,提升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应对全球性和区域性重大共性问题能力,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2020年,本专项继续支持我国与相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签署的有关政府间协议框架下开展的各类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项目,项目任务涉及政府间科技合作层面共同关注的科学、技术和工程问题以及通过科技创新合作应对全球性重大挑战的有关问题等。

针对政府间关注的重大议题和共同挑战,同主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积极加强科技创新合作,致力于共同推动解决有关问题。

以科技创新领域交流合作为先导,围绕互联互通和其他民生科技领域,推动加强能力建设,促进与周边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协同发展。

积极参与政府间国际科技组织,促进创新领域的多边科研和技术合作。

推进我国参与国际大科学工程(计划),加速推动国内外大型研究基础设施开放共享。

鉴于国家外交工作需要和本专项定位,对于2019年度签署的双多边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以及国家新近做出的重大外交承诺任务,本专项2020年度指南一并予以支持。

二、领域和方向经与有关合作方磋商议定,2020年项目将设立15个指南方向,支持与14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合作机制开展科技合作,项目任务数116~119项左右,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

具体指南方向及要求如下。

1.1中国和澳大利亚联合研究中心项目合作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澳大利亚工业部关于中澳科学与研究基金管理的谅解备忘录》《中国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与澳大利亚工业、创新与科学部科学与商业化政策司关于中澳科学与研究基金联合研究中心项目的合作意向书》。

领域方向:1.食品和农业经济:农业技术;供应链;未来食品及管理。

2.数字技术:医疗技术,包括服务和老年护理;金融技术;大数据。

3.能源和资源: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氢能;储能和供能;矿产勘探。

4.先进材料:医用金属材料,如钛、镁合金等;石墨烯技术;高性能结构及复合材料。

拟支持项目数:4-6个。

共拟支持经费:3000万元人民币。

其他要求:项目合作双方需分别向本国的项目征集部门进行申报,单方申报项目无效;澳方部门为澳大利亚工业、创新与科学部。

1.2中国和古巴政府间合作项目合作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古巴共和国政府科技合作混合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纪要》。

领域方向:纳米科技;生命科学;农业科技(包括杂交水稻)。

拟支持项目数:3个。

共拟支持经费:1200万元人民币。

其他要求:1)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2)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分别向本国科技部门指定的机构提交申报材料,单方申报项目无效;3)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签署一份合作协议以详细说明实施条款,包括合作活动清单、项目执行单位职责、知识产权规定等。

4)鼓励企业参与,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研发。

1.3中国和乌拉圭联合实验室合作项目合作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乌拉圭东岸共和国教育文化部关于共建中乌联合实验室的谅解备忘录》。

领域方向:纳米药物研发、纳米药物载体与药物递送系统研发、纳米生物和医学诊断技术(纳米探针技术、纳米生物传感器等)研发。

拟支持项目数:1个。

共拟支持经费:600万元人民币。

其他要求:1)乌方对口政府部门为乌拉圭教育文化部;2)乌方指定乌拉圭共和国大学为乌方项目承担单位;3)鼓励企业参与,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研发。

1.4中国和欧盟研究创新旗舰合作计划项目合作协议:《中国科技部和欧盟科研创新总司关于依托共同资助机制实施2018—2020年度中欧研究创新旗舰合作计划和其他类研究创新合作项目的协议》。

领域方向:1.食品、农业和生物技术,欧方地平线2020计划2020工作方案对应指南编号为SFS-40-2020:Healthy soils for healthy food production;2.环境和可持续城镇化,欧方地平线2020计划2020工作方案对应指南编号为SC5-27-2020:Strengthening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on sustainable urbanisation:Enhancednatural treatment solutions for water security and ecological quality of water in cities。

拟支持项目数:4个左右。

共拟支持经费:6000万元人民币左右。

其他要求:1)中国-欧盟科技创新合作旗舰项目旨在支持中欧在联合确定的优先领域内平等互利的重大科研合作,在上述领域和对应指南编号内,欧方只支持对中国合作;2)项目双方须分别向中欧项目征集部门提交针对上述优先领域和对应指南编号的申报材料,单方申报项目无效;3)单个项目应包括互无隶属关系的3家及以上中方参与单位,鼓励跨系统、产学研合作、企业参与联合申报项目,参与企业应提供至少与其获得的政府资助等额的配套出资。

单个项目申请只支持对应单个地平线2020项目,项目需明确一家中方牵头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提交一份中方申请书。

中方申报单位须为其参与地平线2020项目的正式合作伙伴,即列入地平线2020项目“participants”名单;4)中欧双方应开展优势互补、对等互利的合作,项目各方投入力量和分工应基本平衡;5)中方单位须提交其参与地平线2020计划项目申请书的英文版,及其中项目预算及中方单位参与研究内容的中文翻译,并确保地平线2020项目整体预算中包括中方单位预算,中方单位提交科技部的项目申请中预算不超过地平线2020项目中的中方单位预算,研究内容应包括英文申请书中的中方参与研究内容;6)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7)中欧科技创新合作联合资助机制整体方案:http://ec.europa.eu/research/participants/data/ref/h2020/other/hi/ h2020_localsupp_china_en.pdf;中欧科技创新合作联合资助机制常见问题:https://eeas.europa.eu/sites/eeas/files/questions_answers_on_eu-china_co-funding_mechanism_for_research_and_innovation_co operation_0.pdf。

1.5中国和欧盟科技创新合作联合资助机制其他类研究创新合作项目合作协议:《中国科技部和欧盟科研创新总司关于依托共同资助机制实施2018—2020年度中欧研究创新旗舰合作计划和其他类研究创新合作项目的协议》。

领域方向:1.新一代信息网络:5G通讯技术、光通讯技术、处理器(CPU)技术、物联网技术、虚拟现实技术、量子计算、大数据技术。

2.智能绿色制造:高档数控机床和智能机器人、电力装备、下一代半导体、增材制造、新能源装备、微纳制造、燃气轮机。

3.安全清洁高效的现代能源:清洁煤利用技术、海洋风电技术、智能电网技术、氢能燃料电池技术、核能利用与核退役技术。

4.先进有效、安全便捷的健康技术:生物制药、精准医疗、高性能医疗器械、重大传染病防治、抗生素耐药、再生医学、医疗大数据、医疗机器人、老龄化服务技术、中医药。

5.海洋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深海油气、天然气水合物、深海作业。

6.航天:航天装备、空间科学技术、卫星应用技术(小卫星及载荷技术)、遥感技术(深空探测、卫星成像、大气探测、月基观测)。

7.新材料:石墨烯技术、纳米材料、高性能结构与复合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先进轻合金材料、先进功能与智能材料、催化材料。

8.大科学装置科学研究。

9.公共安全:灾害预警与处理、食品药品安全检测。

拟支持项目数:30个左右。

共拟支持经费:9000万元人民币左右。

其他要求:1)中国-欧盟科技创新合作联合资助机制项目旨在支持中方参与优先领域内欧盟地平线2020计划;2)项目申请人须与其欧方合作伙伴共同申请欧盟地平线2020计划发布的2018、2019和2020年度指南项目,其他年度项目不在本次征集之列;3)单个地平线2020项目只支持对应单个中方项目申请,对于参加同一地平线2020项目的多家中方单位,应通过协商确定一家单位牵头提交一份中方申请书。

中方申报单位须为其参与地平线2020项目的正式合作伙伴,即列入地平线2020项目“participants”名单;4)中欧双方应开展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科研创新合作;5)中方单位须提交其参与地平线2020计划项目申请书的英文版,及其中项目预算及中方单位参与研究内容的中文翻译,并确保地平线2020项目整体预算中包括中方单位预算,中方单位提交科技部的项目申请中预算不超过地平线2020项目中的中方单位预算,研究内容应包括英文申请书中的中方参与研究内容;6)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7)欧方项目安排请查询具体领域2018-2020工作方案:https://ec.europa.eu/programmes/horizon2020/en/what-work-pro gramme;中欧科技创新合作联合资助机制整体方案:http://ec.europa.eu/research/participants/data/ref/h2020/other/hi/ h2020_localsupp_china_en.pdf;中欧科技创新合作联合资助机制常见问问题:https://eeas.europa.eu/sites/eeas/files/questions_answers_on_eu-china_co-funding_mechanism_for_research_and_innovation_co operation_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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