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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 经济权利的宪法解释-文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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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 经济权利的宪法解释
本讲提纲
(经济宪法学导论第二章)


经济权利在人权中的位阶 经济权利的构成与价值位阶 经济权利的种类及内涵 作为个体自由延伸的企业自由 经济权利与经济行政 经济制度转型时代的价值变迁
一、经济权利在人权中的位阶

由于我们的职业通常也决定了我们生活 的地点和将和哪些人在一起生活,因而 选择职业的某种自由,对我们的幸福来 说,甚至也许比闲暇时用我们的收入的 自由更为重要。 —— 【奥】哈耶克
(4)各种权利之间的相互依存 关系


当然,我们强调经济权利对公民其他基本权利 的制约,并非是贬低公民政治权利、社会权利 和文化权利对经济权利的反作用或者反制约, 第一代人权和第二代人权是相互依存的整体, 只不过在不同的时代,两代人权在现实中的地 位和客观需求的大小有所不同。 事实上,公民经济权利的实现,也在很大程度 上受制于公民文化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 的实现。笔者认为,在现阶段,经济权利是起 决定作用和主导作用的方面。这与我国强调人 权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内容是吻合的。
【例证】



现在的农民普遍面临看病难的问题。农民之所以看病 难,并非是我国《宪法》剥夺了农民看病就医的权利, 而是农民不具备看病就医的经济基础。再如,如今的 低收入群体也基本上没有享受到文化权和除义务教育 之外的教育权。 最为根本的原因还在于这些弱势群体无法实现自己的 经济权利。弱势群体为什么会如此贫穷,并且存在贫 穷的“代际遗传”现象?笔者认为,除人的能力天生 有差异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弱势群体所掌握的经济资 源和经济机会的缺失。反过来说,如今为什么有的人 会暴富?除了人的能力因素之外,更重要的一点,是 一些利益集团掌握着经济资源并垄断着经济机会。 可见,实现经济机会的平等,是保障人的尊严和人的 贫困的先决条件。而经济机会的平等,正是个体的基 本经济权利之一。

浅析宪法权利的经济学

浅析宪法权利的经济学

浅析宪法权利的经济学一、宪法权利中的休谟问题?二百多年前,英国思想家休谟提出归纳何以可能的问题。

即根据有限的经验,能否得出一个全称判断的命题。

按照这样的逻辑,即使我们看到的乌鸦全部都是黑的,怎么能断定天下乌鸦一般黑呢?这就是众所周知的休谟问题其反应了人类经验的有限性与全称判断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

在宪法权利上,也存在着休谟问题。

我国宪法第33 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事实上,这就是一个全称判断,作为国家对权利保障的总体态度。

应该说,这是国家根据世界人权发展趋势以及我国的社会发展状况作出的归纳。

其中,尊重和保障以及人权是两个全称判断的词汇。

尊重和保障表明了手段,人权表明了对象。

在全称判断之后,宪法又罗列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应该说,这些罗列的权利也更多的是全称判断,作为基本权利,都可以再涵摄很多的具体权利。

但是,要求宪法权利进一步扩充内容的人不自觉地运作了休谟问题。

他们提出,应该修改宪法,增加更多的权利规定,因为其怀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全称判断何以可能,只有在宪法中详细规定更多的权利,才能有效保障人权。

事实上,宪法不是一个布口袋,什么东西都往里面装,更不是有立法需要就立刻将其上升到宪法的高度。

修改宪法,需要交易费用(信息、谈判、监督和公布成本等等),如果修改宪法需要的制度转换成本大于修宪带来的收益,那么,修改宪法是不划算的。

尤其是对于宪法权利的规定,更不能因为社会上出现了某种权利的需要就立刻要求宪法予以回应。

因为宪法已经作出了全称判断,重复地进行权利的细化和罗列是没有效益的。

这就需要对全称判断进行一些经济学的解读。

使用全称判断取代单称判断,可以降低描述成本。

我们说天下乌鸦一般黑是对事物进行类型化的处理,但是,如果我们分别描述乌鸦1是黑的,乌鸦2是黑的一直到乌鸦n是黑的,这样将导致信息的传递成本急剧上升。

虽然,不断地进行单称判断可能会减少误差,但是也会耗费巨大的信息费用。

相比较而言,归纳而来的全称判断,确实可能造成误差,就如同日本出现了白乌鸦对天下乌鸦一般黑命题的否定。

宪法的经济分析共52页

宪法的经济分析共52页

看待政府的不同视角
国家的三只手:(1)无为之手。政府仅需提供维持市 场运转所必需的公共产品,特别是法律与秩序。除此 之外,干预越少越好。(2)扶持之手(helping hand)。 为了纠正市场失灵,政府应当积极干预,实现社会福 利最大化。(3)掠夺之手(grabbing hand)。政治家 的目标并不是社会的福利最大化,而是追求自身的私 利。
“代议机关的立法如违反委任其行使代议权的根本法 自当归于无效乃十分明确的一条原则。因此,违宪的 自然不能使之生效。如否认此理,则无异于说:代表 的地位反高于所代表的主体,仆役反高于主人,人民 的代表反高于人民本身。如是,则行使授予的权利的 人不仅可以越出其被授予的权力,而且可以违反授权 时明确规定禁止的事”。 ——《联邦党人文集》
2.宪法经济学:规范与实证
宪法经济学的创始人:布坎南
詹姆斯·M ·布坎南,被认为是公共选择理论的创始人之一,并因 此在1986年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公共选择理论是对非市场决 策的经济学研究,简单地说,它将经济学运用于政治科学研究, 对国家理论、投票规则、选民行为、政党以及管理体制等进行分 析。
从仙女(fairy)到女巫(witch):(1)仙女模型 (good fairy model)。政府的作用只是解决市场不能 或不愿解决的问题。(2)半仙女模型( semi-good fairy model )。政府可以提高效率,尽管可能造成分 配问题。(3)不确定世界模型(uncertain world model)。政府行动可能降低效率,原因在于不确定性 和不完全信息。(4)女巫模型(wicked witch model)。 政治家的行为完全是为了维持自己的地位。
布坎南晚期工作主要集中于宪法经济学的研究。布坎南关于宪法 经济学的讨论更多地停留在方法论的层次上,缺乏在实证层面上 的深入研究。因此,布坎南的研究被视为规范性的宪法经济学。

宪法解读宪法的社会与经济

宪法解读宪法的社会与经济

宪法解读宪法的社会与经济宪法是一国的基本法律,规范着社会和经济的运行。

另一方面,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也对宪法的解读和适应提出了新的要求。

本文将探讨宪法解读对社会与经济的影响,并分析社会与经济发展对宪法解读的需求。

一、宪法解读对社会与经济的影响宪法作为最高法律文书,对于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宪法的解读可以帮助理解宪法的精神和原则,进而指导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方向。

首先,宪法解读对社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宪法的解读可以加强公民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其次,宪法的解读可以提升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社会稳定和秩序的维护。

再次,宪法的解读可以加强社会组织和公共机构的依法行使职能,保障社会运行的顺畅和公正。

最后,宪法解读还可以帮助国家处理社会矛盾和冲突,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其次,宪法解读对经济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的。

宪法的解读可以规范经济的发展,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首先,宪法的解读可以明确经济体制的基本原则和规则,为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其次,宪法的解读可以加强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激发人们的创新创业活力,推动经济的发展。

再次,宪法的解读可以明确政府在经济领域的职责和权力,推动政府的有效治理,促进经济公平公正。

最后,宪法解读还可以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问题的规范,推动可持续发展。

二、社会与经济发展对宪法解读的需求随着社会与经济的进步,人们对于宪法解读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

社会与经济的发展给宪法解读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延伸和解释。

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随着社会的多元化和复杂化,人们对于公民权利、社会义务和责任等方面的理解也日益深入。

因此,宪法的解读需要关注人权、社会正义、平等和多元文化等议题,以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的呼声。

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趋势的加强,经济领域的问题也日益复杂。

宪法的解读需要关注经济体制的改革、产权保护、竞争政策、企业社会责任等议题,以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

【优质】浅析我国宪法中国家机构权力的分配与制约-精选word文档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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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浅析我国宪法中国家机构权力的分配与制约一、我国《宪法》中国家机构权力的分配与制约关系(一)我国《宪法》中国家机构权力的分配我国《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机构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其负责。

从《宪法》文本上来看,虽然《宪法》规定了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权力,但是国家权力显然并不是由全国人大一个机关统一行使的,而是通过宪法将不同性质的权力分配给了不同的国家机构。

宪法第62条第(3)款,第67条第(2)款分别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的最高立法权;第85条规定了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第93条规定中央军委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第127条,132条分别规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和最高检察机关。

(二)我国《宪法》中国家机构之间的权力制约欲考察国家机构之间的权力制约,一个比较容易的切入点应该是考察某一项具体的权力在国家机构之间的分配。

应当说,在国家机构的诸多权力中,立法权、财政税收权、人事任免权、战争与军事权、外交权这五项权力可以说占据了最为重要的位置,这些权力的行使最能反映权力之间的制约关系。

我们还是先以典型的三权分立国家美国为例来说明权力之间的制约关系。

比如说,在美国《宪法》中,立法权是被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分享的。

法律议案需要先经参众两院同时以多数通过,再交总统签署方能生效;若总统反对该立法议案,那么参众两院需要以2/3 多数再次通过才能使议案生效。

在这个过程中美国《宪法》将立法权力在不同的政府部门之间进行了混合和交叉(mixed and blended),虽然国会拥有立法权,但行政机关的首脑掌握着对立法的部分否决权,这就构成了对立法权的一种强有力的制约。

从美国《宪法》的权力设计框架上来看,越是重要的权力就越需要将权力分配给多个机构共同行使。

【最新2018】探究我国宪政视角下经济权利的规制-范文模板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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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18】探究我国宪政视角下经济权利的规制-范文模板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探究我国宪政视角下经济权利的规制基于法律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对经济利益的安排,所以,一直以来推动立法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力就在于对利益的分配,所以,基于财产权保护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经济自由等在法律和社会发展中一直扮演着推动者的角色,反过来,法律的发展又为经济的发展铺平了道路。

但是,在当今经济极大发展的同时,经济自由主义的泛滥也随之产生了一系列的例如经济动荡、贫富分化等严重问题。

为了克服这些严重的社会问题,探讨宪法对经济权利的规范和保障越来越得到各界重视。

宪法里的经济权利指的是为了实现经济公平的目的,克服经济自由存在的弊端,主权国家通过一定方法积极干预经济的后果,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的权利,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能够享受经济的发展成果。

一、关于经济权利的范围的不同观点学术界对于宪法上经济权利的范围存在一定的不同看法。

有四种主流观点:第一,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休息权和获得基本生活保障权等;第二,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公民个人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权;第三,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休息权、物质帮助权和取得赔偿权等;第四,经济权利的内容包括财产权、劳动权、社会保障权。

从对不同观点的分析可以看出当前学术界对经济权利范围的争议集中在财产权、取得赔偿权是否可以纳入到经济权利的范围。

对于财产权问题,因为财产是经济权利的基础,也是各种权利的核心,财产权的确立和保护的目的是为了激发个人的创造潜能、保护个人的私益、追求社会的发展和繁荣。

而经济权利保障的是能够具有一定的经济自由和独立、保护社会的弱势、追求社会的稳定和长久存在。

所以,宪法对这两种权利的定位和功能要求不同,笔者认为将财产权独立于经济权利而单独存在是比较合理的,因而认为经济权利不应该包括财产权。

宪法解读宪法与金融体系

宪法解读宪法与金融体系

宪法解读宪法与金融体系宪法是一国的基本法律文件,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各级政府的职责和权力。

而金融体系则是经济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货币发行、金融机构的设立和监管等各个方面。

本文将从宪法解读宪法以及宪法与金融体系的关系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宪法解读宪法是指通过对宪法的解释,准确理解和把握宪法规定的各项内容。

在法律文本中,宪法有时会使用一些较为抽象或广泛的语言,为了确保宪法的实施,就需要对其进行解读和具体阐释。

宪法解读宪法的过程中,主要依据包括宪法条文本身以及相关的法律解释、法院判例和法学理论等。

通过宪法解读宪法,可以确保宪法的正确理解和适用,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国家的政治制度的顺利运行。

宪法对金融体系的规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关于金融体系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观,二是关于金融法律制度和机构的设立和监管等具体规定。

首先,宪法强调了金融体系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指出经济建设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财政金融管理,保障货币市场的公正和公平。

其次,宪法规定了金融立法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要求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必须保护国家的金融安全,维护经济的稳定发展。

此外,宪法还规定了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立和运行原则,要求加强金融监管,预防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金融体系的运行必须遵守宪法的规定,同时也要符合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

金融体系中的各个机构和市场应当在法律框架下开展业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金融体系中,货币政策是一项重要的职能,它直接关系到金融市场的运行和经济的稳定。

宪法要求货币政策要适应经济的需要,保持货币的稳定。

此外,金融机构的设立和监管也要遵循宪法的规定,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督,防止金融风险的发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宪法解读宪法与金融体系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宪法为金融体系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同时金融体系的运行也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

只有充分理解和遵守宪法,才能确保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为国家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实的基础。

对宪法经济功能的认识(2)

对宪法经济功能的认识(2)

对宪法经济功能的认识(2)四、宪法经济功能的体现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从一开始就十分重视宪法的经济作用,因为社会主义国家在其开始阶段实行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国家需要有强大的行政手段去直接干预经济的运行,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比较全面地规定经济生活方面的内容,包括国家的经济制度、经济体制、国家管理国民经济的原则和基本经济政策等。

(一)宪法确认国家的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在确认国家的经济基础方面表现出公开性的特点,其宪法规范明确表示国家经济基础的核心是实行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规定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二)宪法确认国家的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经济体制,如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虽然我国的市场经济同样以市场来配置资源,但我国的市场经济建立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之上,对国民经济产生决定性影响的产业仍控制在国家手中,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是社会主义的。

(三)宪法规定国家的经济政策,为国家管理经济提供宪法依据宪法规定为政府制定管理经济的法律提供依据,从而确立以宪法为中心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依据,宪法规定经济生活方面的内容和国家管理经济的原则,是经济管理法规的制定依据。

五、宪法经济功能的应然定位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用最高法的形式规定了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要求一切社会活动按其规范进行。

由此可以看出,宪法具有重要的经济性质和巨大的经济发展导向功能。

比尔德在谈论美国宪法时指出:把宪法视为一种抽象的法律,没有反映派别的利益,没有承认经济的矛盾,则是一种完全错误的观念。

它是~群财产利益直接遭受威胁的人们,以十分高明的手段写下的经济文献,”在某种意义上,宪法本身就是一个经济文件,离开经济,宪法就是一纸空文”。

(一)明确财产权的归属马克思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

人们之所以要争取利益,是因为作为利益内容的物质资料对人们来说是稀缺的,人们追求利益的最终目的是想对作为利益内容的物质资料合法有效地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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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宪法权利的经济学
一、宪法权利中的休谟问题?
二百多年前,英国思想家休谟提出归纳何以可能的问题。

即根据有限的经验,
能否得出一个全称判断的命题。

按照这样的逻辑,即使我们看到的乌鸦全部都
是黑的,怎么能断定天下乌鸦一般黑呢?这就是众所周知的休谟问题其反应了人类经验的有限性与全称判断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

在宪法权利上,也存在着休
谟问题。

我国宪法第33 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事实上,这就是一个全
称判断,作为国家对权利保障的总体态度。

应该说,这是国家根据世界人权发
展趋势以及我国的社会发展状况作出的归纳。

其中,尊重和保障以及人权是两
个全称判断的词汇。

尊重和保障表明了手段,人权表明了对象。

在全称判断之后,宪法又罗列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应该说,这些罗列的权利也更多的是全称
判断,作为基本权利,都可以再涵摄很多的具体权利。

但是,要求宪法权利进一步扩充内容的人不自觉地运作了休谟问题。

他们提出,应该修改宪法,增加更多的权利规定,因为其怀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全
称判断何以可能,只有在宪法中详细规定更多的权利,才能有效保障人权。


实上,宪法不是一个布口袋,什么东西都往里面装,更不是有立法需要就立刻
将其上升到宪法的高度。

修改宪法,需要交易费用(信息、谈判、监督和公布成本等等),如果修改宪法需要的制度转换成本大于修宪带来的收益,那么,修改宪法是不划算的。

尤其是对于宪法权利的规定,更不能因为社会上出现了某种
权利的需要就立刻要求宪法予以回应。

因为宪法已经作出了全称判断,重复地
进行权利的细化和罗列是没有效益的。

这就需要对全称判断进行一些经济学的解读。

使用全称判断取代单称判断,可
以降低描述成本。

我们说天下乌鸦一般黑是对事物进行类型化的处理,但是,
如果我们分别描述乌鸦1是黑的,乌鸦2是黑的一直到乌鸦n是黑的,这样将
导致信息的传递成本急剧上升。

虽然,不断地进行单称判断可能会减少误差,
但是也会耗费巨大的信息费用。

相比较而言,归纳而来的全称判断,确实可能
造成误差,就如同日本出现了白乌鸦对天下乌鸦一般黑命题的否定。

但是,全
称判断错误造成的预期损失与全称判断所能节约的信息传递成本相比是微不足
道的,那么,全称判断就是划算的,这样的预期损失就是合理的成本投入。


法做出了关于人权的全称判断,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其可以作为立法、执法和
司法的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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