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转公诉案件双方当事人能否自行和解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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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卷二:第二审程序试题

司法卷二:第二审程序试题

司法卷二:第二审程序试题1、多选甲与乙婚后6年,乙又与另一男子相爱,并通过熟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甲得知后将乙起诉至法院,乙被法院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对本案第一审判决,下列哪些人享有独立上诉权?()(江南博哥)A.甲B.乙C.甲、乙的父母D.乙的辩护人正确答案:A, B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上诉的主体。

《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由此可见,上诉的主体包括独立的上诉主体与非独立上诉主体。

后者是指经被告人同意方可以提起上诉的人。

前者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后者包括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

据此,本案(重婚罪)是一起自诉案件(《刑诉解释》第1条)。

甲、乙作为自诉人显然是独立的上诉人,甲、乙的父母以及乙的辩护人则是非独立上诉主体。

2、多选下列关于赃款赃物的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对于赃款赃物,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财物以及依法销毁的违禁品外,必须一律上缴国库,但孳息不包括在内B.对于被扣押、冻结的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在诉讼进行过程中不得进行处置C.侦查机关冻结在金融机构的赃款,判决后,由人民法院通知该侦查机构将赃款上缴国库D.检察院以不宜移送为由,仅移送赃款赃物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人民法院有权拒绝受理案件正确答案:A, C, D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处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4条及《六机关规定》第36条的规定,对于赃款赃物,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财物以及依法销毁的违禁品外,必须一律上缴国库。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用或者私自处理。

刑诉法解释第272条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诉法解释第272条相关规定是什么

If you are more persistent than others, you will create miracles.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刑诉法解释第272条相关规定是什么刑诉法解释第二百七十二条: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

生活中一些常见的刑事案件,在进行审理的时候,有些情况下遇到的问题可能比较复杂,我国的刑诉法也在随着时代不断变化进行着调整。

刑诉法中对于刑事案件审理,侦办过程当中的一系列问题,都有着详细的规定。

下面将针对刑诉法解释第272条相关规定是什么?为大家做出介绍。

一、刑诉法解释第272条相关规定是什么?刑诉法解释第二百七十二条: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

二、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哪些?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对自诉案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宣判前,对于前两类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也可以自行和解,第三类只能和解,三类案件都可以撤回起诉,由法院审查;被告人还可以向自诉人提起反诉。

三、如何发起刑事自诉?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

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07.02.02•【文号】[2007]高检诉发18号•【施行日期】2007.02.02•【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提起公诉正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7年2月2日[2007]高检诉发18号)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法律、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撤回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案件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因出现一定法定事由,决定对提起公诉的全部或者部分被告人撤回处理的诉讼活动。

第三条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五)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六)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的;(七)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八)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第四条对于人民法院建议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或拟作无罪判决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认真审查并与人民法院交换意见;对于符合本意见第三条规定的撤回起诉条件的,可以撤回起诉;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第五条案件提起公诉后出现如下情况的,不得撤回起诉,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一)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可以要求变更起诉;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可以要求追加起诉;(二)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可能影响定罪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追加或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同意的,应当提出追加或变更起诉;不同意的,应当要求人民法院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判决;(三)人民法院认为不属于其管辖或者改变管辖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由原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四)公诉人符合回避条件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变更公诉人的决定;(五)因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审理;(六)对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并且不是必须追诉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或者被告人在宣告判决前死亡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审理。

公诉案件允许和解的情形有哪些

公诉案件允许和解的情形有哪些

If you don't work hard, your future wife's wedding dress will be rented.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公诉案件允许和解的情形有哪些导读:根据规定,以下两种公诉案件中,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那么可以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一、公诉案件允许和解的情形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277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禁止性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当事人和解程序。

二、哪些案件不是公诉案件?刑法中的非公诉案件一般是指自诉案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

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2条第53条第5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2条第53条第5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2条第53条第54条
一、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二、第五十三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三、第五十四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刑事自诉案件撤诉的法条规定是什么?

刑事自诉案件撤诉的法条规定是什么?

If you don't like others, it's hard to expect others.(页眉可删)刑事自诉案件撤诉的法条规定是什么?导读:刑事自诉案件撤诉的法条规定是《刑事诉讼法》21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的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判判决之前撤回自诉。

刑事公诉类型的案件是不能够撤回起诉,由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一、刑事自诉案件撤诉的法条规定是什么?刑事自诉案件撤诉的法条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二、民事诉讼法撤诉的条件是什么?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

申请撤诉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对自己的诉讼权利加以处分的具体体现,故需有内容明确的意思表示,才有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

依照处分原则的要求,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方为有效。

因此,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亦须以正当、合法为前提。

也因如此,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并不会当然地产生撤诉的效果,而需由受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并在此基础上裁定是否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3、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

所谓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是指申请撤回起诉必须是原告主动、自愿所为,而不能是被动、违心所致。

因此,任何人(包括审判人员)既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原告撤回起诉,也不得说服、动员原告撤回起诉。

4、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最迟应在受诉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

不论是当庭宣判,还是定期宣判,均应如此。

这样既可使原告有较为充分的斟酌时间,慎重地适时实施撤诉行为,同时又可避免因原告于宣判后再提出撤诉申请而损及受诉人民法院所作判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调解协议书和谅解

调解协议书和谅解

The world is like a mirror: Frown at itand it frowns at you; smile, and it smiles too.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调解协议书和谅解有关刑事案件和解协议书问题【1】1、根据刑事诉讼规定,刑事案件的起诉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

轻伤害案件可以自诉,重伤害案件必须公诉,没有一点成为自诉案件的可能。

2、自诉案件自诉人与被告人可以自行各解,法院也可以进行调解,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和解,还是法院进行调解,只要和解、调解成功,自诉人都有撤诉的权利。

当事人之间进行和解或者法院进行调解是指案件起诉到法院之后的事,这不叫私了。

所谓私了,就是指案件未经公安司法机关处理,而是当事人双方私下的进行和解或调解。

如果不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当事人之间均可以私了,但是如果构成严重刑事犯罪,当事人之间私了是无效和违法的`。

3、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首先移送检察院批捕科(又叫侦监科),由批捕科进行审查决定是否予以批准逮捕,如果不构成犯罪或者属于自诉案件,检察院只能把案件退回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者移送法院作为自诉案件进行处理。

当然,公安机关也可以撤销案件,并告知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

此时公安机关已经不应再进行调解,如果案件到了法院,当然可以进行调解(一般是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刑事责任部分不可能进行调解。

社会上所说的刑事案件调解好了,是指民事赔偿部分调解好,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了。

自诉案件如果民事赔偿部分调解好,被告人一般都会要求自诉人撤诉,此时法院不要求再对刑事部分进行审理了。

公诉案件被告人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调解达成协议后,被告人一方往往会要求被害人一方出具书面的谅解书,同时由被害人提出要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4、如果经调解达成协议,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双方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姓名等基本情况;二是协议的具体内容,如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多少钱、以后因此事永无纠纷、要求司法机关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或者适用缓刑,如果是自诉案件可以要求自诉人撤诉等;三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捺指印。

自诉案件转公诉案件流程是怎样的?

自诉案件转公诉案件流程是怎样的?

【替换名言】自诉案件转公诉案件流程是怎样的?导读:自诉案件转公诉案件流程是当事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的证据线索证明该类型案件确实是属于公诉类案件,之后由公安机关进行审核确定是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之内的,将会立案受理,并且开展调查活动。

【加图】一、自诉案件转公诉案件流程是怎样的?自诉案件转公诉案件流程是当事人提出申请,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确实是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之后的事项就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活动。

公诉转自诉案件的条件是: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转为公诉,只能下达公诉法律文书。

公诉案件移送法院审判时,应该下达开庭通知,建议尽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二、相关法律知识有哪些?终止审理,是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定的情形而使案件失去继续审理的必要性,人民法院裁定对案件结束审理。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终止审理的情形主要是:(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2)经特赦令赦免的;(3)被告人死亡的;(4)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在补充侦查期限内没有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判,人民法院以撤诉结案的;(5)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7)自诉人死亡而没有法定人员行使追诉权的。

在当代的社会公诉类型的案件,主要指的是一些具体的犯罪情节比较严重的,而自诉类型的案件相对来说是比较轻微的,当然也有一些犯罪案件是从自诉案件转为公诉案件的,此时需要申请审核等步骤,才能够完成转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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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转公诉案件双方当事人能否自行和解撤诉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2)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自诉案件。

根据“两高三部一委”联合规定第4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下列刑事案件:①故意伤害案(轻伤);②重婚案;③遗弃案;④妨害通信自由案;⑤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⑦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⑧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上述所列8项案件中,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这就是我们平常所谓的自诉转公诉案件。

关于此类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或检察机关进行告诉的过程中被害人要求撤诉或被害人要求与被告人自行和解时应怎么办?法律没有明确作出规定,但我们认为,在查明被害人没有受到强制、威吓而是出于自主要求撤诉时,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应同意,该撤案的撤案,该不诉的不诉。

理由是:
一、尽管此类案件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被害人的要求下加入诉讼,代替被害人行使告诉权,表明国家对自诉案件的干预,但并不能因此而改变其自诉案件的性质,当事人应仍具有刑事撤诉权、和解权和在人民法院的刑事调解权,以利于被害人获得最大限度的民事赔偿权。

国家只能在被害人无法获得救济时,对其进行干预从而帮助被害人,而不是完全代替被害人行使全部的诉权。

当被害人有能力自救时,应把诉权归还给他。

二、此类案件都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的刑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危害性小,可罚性不大,允许当事人和解可以减少诉累。

轻伤害案、重婚案、遗弃案、妨害通信自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等8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主观过错并不大,在犯罪过程中即便实施了一些伤害行为,暴力强度也较底,损害程度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因而可罚性相对不大。

如果让这些案件进入公诉程序而不允许通过和解分流,大量的案件将进入诉讼全过程,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就必须按按部就班的严格按照程序法的要求行使各自职能,以使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完备合法,这样,无论是司法机关还是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增加了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三、此类案件当事人之间大多相互认识,而且案情简单,对象明确,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和解,有利于解决纠纷,真正化解社会矛盾。

此类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往往是因琐事或一时冲动而引起纠纷,并且可能具有某种社会关系如亲属关系、朋友关系、邻里关系等,就决定了这类案件被害人只想以要求司法机关介入来达到多向犯罪嫌疑人方要求赔偿或排除妨害自身行使权利的目的,并非非要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不可。

如果不同意他们和解,势必会加剧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没有真正达到化解矛盾的目的。

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检察院·郭少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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