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矿区老工伤医疗费用流失的原因与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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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流失的原因及危害

医保基金流失的原因及危害

MARKETINGRESEARCH摘要:医疗保险作为我国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人民群众看不起病这一现实问题的重要抓手,但是当前医保基金流失问题较为严重,本文就非法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常见手段及危害进行分析,目的是使医保基金得到更好利用。

关键词:医疗保险;医保基金;非法套取由于人们的逐利心理以及一定程度上的市场失灵,一些不法分子将大众的“救命钱”视为眼中的“香饽饽”,极个别的医院和个人通过非法手段,将原本用于服务大众的医疗保险基金套取出来据为己有;第三方付费的模式使人们普遍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理解产生了巨大误区,认为医疗保险基金是人人享有的,从而使医患合谋骗保有了心理和现实基础。

医疗保险基金的大量流失使医疗保险基金的保障作用大幅减弱,严重制约了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程。

一、我国现行医疗保险制度概况及国际比较全民参保,就是要让每一个人在医疗保险的兜底作用下,享受公平、合理的医疗保障,这是当前我国医疗保险发展的宗旨,具有广泛性、强制性、共济性的特征。

合理的医保制度体系,所有参保人员拥有的医疗保险质量与范围并不由收入的高低和支付能力的强弱来决定,而应当按照每个人不同的需求和能力来支付。

不仅如此,在此基础上还应建立健全公平合理的筹资模式、高水平的风险分担机制,从而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个人治疗费用的分散,并能有所侧重地向生活困难者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在我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主要受益人是农村居民以及城镇居民,他们收入较低,医疗负担相对较重,因此,国家通过个人缴纳和财政高额补贴的方式强制要求这部分居民参加医疗保险。

根据福利经济学理论,为提高这部分群体的医疗保障水平,国家采取了干预市场的方式,从而实现社会资源的重新配置,进而使资源在富人与穷困居民之间转移,增进了社会整体福利,加快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程。

然而就目前而言,在顶层设计方面,我国医疗保险尚未建立起规范统一的监管平台,不同地区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缺乏统一和协调,信息互通和共享的水平较低,没有形成完整的体制机制,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审核能力偏弱,骗取医保基金的现象大量存在。

工伤医疗保险减少

工伤医疗保险减少

工伤医疗保险减少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工作环境的变化,工伤事故越来越频繁地发生,给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经济收入带来了严重的损害。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工伤医疗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得到了广泛实施。

然而,近年来工伤医疗保险发生了一些变化,其中包括减少保险金额的情况。

下面我将就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首先,工伤医疗保险减少的原因有多种。

一方面,工伤医疗保险是由雇主缴纳的,随着劳动力成本的增加,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往往会减少工伤医疗保险的投入,从而导致了保险金额的减少。

另一方面,一些不法企业为了逃避责任,故意压低工伤医疗保险的金额,以此来降低自己的经济负担。

还有一些地区的工伤医疗保险基金不足,政府为了平衡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不得不减少保险金额。

其次,工伤医疗保险减少给劳动者带来了很多不利影响。

一方面,保险金额的减少意味着劳动者在遭受工伤时获得的经济赔偿将大大减少,很难应对高昂的医疗费用。

另一方面,保险金额的减少也会降低劳动者的医疗保障水平,使得他们在工伤后得到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果变差,加重了他们的身体痛苦。

此外,保险金额的减少还可能会造成一些劳动者不敢报告工伤,或不愿意接受治疗的情况,从而延误疾病的治疗,增加了劳动者的伤残风险。

为了解决工伤医疗保险减少的问题,我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政府应该加大对工伤医疗保险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企业缴费情况的检查,确保企业按照规定缴纳足额的保险费用。

其次,政府应该加大对保险基金的补贴力度,确保基金不会出现严重的透支情况,从而保证保险金额的稳定和充足。

另外,政府还应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严惩违法违规压低工伤医疗保险金额的行为,为劳动者维权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持。

总之,工伤医疗保险减少的问题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经济权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通过加强监管和补贴力度,保障劳动者的工伤医疗保险权益,提高他们的医疗保障水平,从而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工伤基金流失问题

工伤基金流失问题

工伤基金流失问题工伤基金是一种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因意外伤害或职业病致使发生伤亡而导致的经济赔偿的金融制度。

它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职工权益、增强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近年来工伤基金流失问题逐渐突显,直接影响着职工的权益保护和社会的稳定。

那么,如何解决工伤基金流失问题呢?首先,应加强对工伤基金的监管和使用。

在工伤基金的流失中,一部分是由于管理不善而导致的。

因此,加强对工伤基金的监管和使用是防止流失的有效途径。

政府应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工伤基金的审计和监督,确保基金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同时,对于职工发生的工伤案件,要严格执行赔偿程序,确保工伤基金的使用合理、公平,保障职工的权益。

其次,要建立健全工伤防控体系。

预防胜于治疗,在工伤基金流失中,一部分是由于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而导致的。

因此,建立健全工伤防控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职业病防治工作非常重要。

政府要加大对企业的执法力度,加强对危险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检查和监督,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估,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减少职工的职业病发病率,降低工伤基金的支出。

再次,要加强对工伤案件的处理和赔偿。

在工伤基金流失中,一部分是由于工伤案件处理不当导致的。

因此,加强对工伤案件的处理和赔偿至关重要。

政府要建立健全工伤案件处理机制,加强对工伤案件的调查和核实,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公平。

同时,要加强对企业的赔偿措施和赔偿责任的监督,推动企业履行赔偿责任,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最后,要加强对工伤基金的宣传和教育。

在工伤基金流失中,一部分是由于职工对工伤基金缺乏了解而导致的。

因此,加强对工伤基金的宣传和教育非常必要。

政府要加大对工伤基金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媒体、教育等渠道,向职工普及工伤基金的相关知识,提高职工对工伤基金的认识和了解,使其能够及时、准确地申请和使用工伤基金。

工伤保险工作经费不足

工伤保险工作经费不足

工伤保险工作经费不足
工伤保险是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意外受伤或患病而导致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和工伤津贴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然而,近年来,一
些地区和企业的工伤保险工作经费出现了不足的情况,这给劳动者
的权益保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下面就工伤保险工作经费不足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进行分析和探讨。

首先,工伤保险工作经费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部分企
业为了降低成本,可能存在偷逃工伤保险费用的情况,导致工伤保
险基金不足;二是一些地方政府对工伤保险基金的监管不到位,导
致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漏洞,难以保障工伤保险的正常运行;三
是部分地区和企业的工伤保险费用征收标准偏低,无法满足工伤保
险的实际需求。

针对工伤保险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解决措施。

首先,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偷逃工伤保险费用的行为,确
保工伤保险基金的正常征收;其次,地方政府要加强对工伤保险基
金的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基金使用制度,保证基金的合理使用;再次,适时调整工伤保险费用征收标准,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充足,满足工伤保险的实际需求。

另外,还可以通过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对工伤保险制度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推动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增加工伤保险基金的来源。

同时,建立健全的工伤保险基金监督机制,加强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行。

总之,工伤保险工作经费不足是一个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完善制度,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充足和安全运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希望各方能够共同努力,共同为解决工伤保险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而努力奋斗。

医保乱象曝光从根源上解决医保基金流失问题

医保乱象曝光从根源上解决医保基金流失问题

医保乱象曝光从根源上解决医保基金流失问题在当前中国医疗体系中,医保基金流失问题已经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

随着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和医保基金的紧张,各种医保乱象不断浮出水面。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从根源上着手,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防止医保基金的流失。

本文将重点分析医保乱象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首先,导致医保基金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虚假医疗行为。

例如,有些医生会故意给患者开具不必要的药物、检查和治疗项目,以获取药品和医疗设备厂商给予的回扣。

这种行为不仅浪费了医保基金,还对患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损害。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督。

一方面,可以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监察力度,对涉嫌虚假医疗行为的医生进行严肃处理。

另一方面,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医院进行审计,监督其医疗行为是否合规。

其次,医保基金流失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医疗费用过高。

由于医药价格的上涨和过度检查、治疗的现象普遍存在,医保基金的支出不断增加。

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可以通过政府的价格管理来控制药品和医疗服务的价格,防止过度膨胀。

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费用监管,建立医疗费用结算的规范和标准,避免虚高费用的产生。

同时,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降低医疗费用的负担,从而减少医保基金的流失。

此外,个人滥用医保资金也是医保基金流失的原因之一。

有些人在看病就医时不按规定报销,而是虚报诊疗项目,甚至将医保资金用于非医疗目的。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强对个人医保行为的监管。

一方面,可以建立完善的医保追溯系统,实现对医保资金使用情况的实时监控。

另一方面,可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个人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罚,从而提高个人遵守医保规定的意识。

最后,我们还需要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当前医保基金的管理仍存在一些不足,例如信息化程度不高、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医保基金,可以通过提高信息化水平,建立完善的医保数据管理系统,实现对医保基金的精确管理。

论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

论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

论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引言工伤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所遭受的损失。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发现,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存在一些问题,这不仅影响了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也制约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分析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措施。

问题一:赔偿标准不合理目前我国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主要以工伤康复费和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为主,但这两项赔偿标准相对较低。

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1.赔偿标准陈旧目前我国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在制定时较为陈旧,未能及时跟随社会发展和物价上涨的趋势。

这导致了赔偿金额与实际生活成本之间的不匹配。

2.医疗费用补偿不足我国工伤保险制度中,对于工伤医疗费用的补偿标准相对较低,往往难以覆盖劳动者实际的医疗费用支出。

这给劳动者带来了经济上的压力,也不利于他们的康复。

问题二:保障范围狭窄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保障范围相对狭窄,仅针对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工伤事故进行保障,对于其他形式的工伤,如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等,并未给予充分的保障。

这导致了工伤保险制度的局限性以及劳动者权益的无法得到全面保障。

问题三:审核流程繁琐在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中,申请获得工伤认定的过程相对繁琐。

一方面,需要劳动者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来证明工伤的事实和严重程度。

另一方面,要求工伤认定委员会进行繁琐的审核程序,导致了审批时间较长,劳动者的利益得不到及时保障。

改进措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改进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提高赔偿标准针对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较低的问题,我们应当及时修订和调整赔偿标准,使其与实际生活成本相匹配。

通过调研和比较分析,可以参考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赔偿标准。

2.扩大保障范围为了保障更多形式的工伤得到合理赔偿,我们应该将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扩大到包括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职业病等方面。

这样可以不仅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也可以推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的改善。

工伤支付减少

工伤支付减少

工伤支付减少工伤支付是指雇主根据劳动保险法规定,为受到工伤或职业病影响而需要接受治疗或休假的工人提供的社会救济。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完善,工伤支付的金额逐渐减少。

本文将从政策调整、保险制度和司法解释等方面,分析工伤支付减少的原因。

首先,政策调整是导致工伤支付减少的重要原因之一。

近年来,为了降低企业的成本负担,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工伤保险费缴纳标准的调整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缩减工伤保险费率、提高起征点和降低风险评级等。

这些调整导致工伤保险费的缴纳金额减少,从而使工伤支付的金额也相应减少。

其次,保险制度的调整也是工伤支付减少的原因之一。

工伤保险制度是工伤支付的基础,其运行规则的改变会直接影响工伤支付的数额。

近年来,为了提高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政府加大了对工伤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降低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例如,对于一些较轻微的伤病,可以通过康复治疗等方式进行恢复,从而减少了工伤支付的金额。

此外,司法解释的变化也对工伤支付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法律法规的执行和法院的判案实践对于工伤支付的金额具有重要影响。

近年来,为了统一司法解释和规范工伤支付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

这些解释和意见对于确定工伤支付的金额、计算方法和损失范围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和限制,从而导致工伤支付的金额减少。

综上所述,工伤支付减少的原因主要包括政策调整、保险制度和司法解释的变化等方面。

虽然工伤支付的减少可以降低企业的成本,但也需要注意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工伤支付政策的监管和调控,确保工伤支付合理、公平和适当。

同时,企业和劳动者也应加强自身的权益意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处理煤矿工伤保险问题的建议与对策

处理煤矿工伤保险问题的建议与对策

处理煤矿工伤保险问题的建议与对策摘要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指劳动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所遭受的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亲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包括医疗服务、职业康复、生活保障和经济补助等。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我国实行工伤保险的目的是“保障因工作遭受伤害事故或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由于煤炭行业特殊的生产特点和条件,其安全生产风险大,容易出现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是我国工业生产中最危险的、伤亡事故最严重的行业之一。

做好煤矿工伤保险工作,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减少事故发生,降低职工伤亡及职业病发生率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煤矿企业医疗保险(1)加快立法,健全工伤保险的法规体系。

高立法层次、高强制性的《社会保险法(草案)》于2007年12月23日通过首次审议,并将于2008年6月进行第二次审议。

草案规定: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其社会保障号码,意味着各种社会保险项目将成为全体公民平等的权利,并有望伴随其一生;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的长效机制将基本建立,工伤保险将实现省级统筹,用人单位不缴费处罚将加重。

将《社会保险法》纳入立法程序时还应尽快建立与工伤保险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等配套体系,如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工伤康复标准、老工伤人员的保障问题等各个方面都应制定、完善一系列实施细则,实现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

建立和健全工伤事故的责任体系,明确政府、煤炭企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工等相关主体各自的责任。

建立以工伤社会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工伤保险制度模式,使我国煤矿的工伤保险参保率尽快达到百分之百,并真正执行煤矿等高危行业的意外险制度。

(2)建立科学合理的费率机制,真正起到工伤预防的作用。

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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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矿区老工伤医疗费用流失的原因与预防
摘要本文浅析工伤医疗费用流失的原因,提出了预防工伤医疗费流失的措施。

关键词老工伤医疗;费用流失;预防措施
工伤之所以分为新工伤和老工伤,是以国家实施工伤保险制度之日划分的,在实施工伤保险制度前发生的工伤即为老工伤,在实施工伤保险制度之后发生的工伤即为新工伤。

各地因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时间的不同,新、老工伤划分的时段也各不相同。

自2000年元月1日起,淮北市实施工伤保险制度,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率先为所有在职职工办理了市属工伤保险,期间发生的工伤全部纳入淮北市工伤管理范畴。

1999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工伤(即老工伤),其管理费用(包括医疗费用、津贴等)仍由集团公司各矿(厂)列支。

就朔里煤矿而言,该矿参加工伤保险前,共鉴定各类等级工伤(包括矽肺)200余人。

由于矿科室改制原因,工伤管理经由多家分管,后归口社保科管理,在管理上存在着不少漏洞,费用支出负担增幅较快。

最突出的是工伤医疗行为不规范,工伤医疗费管理难,造成了工伤医疗费用的流失。

这也是集团公司其他各矿(厂)存在的普遍问题,堵住工伤医疗费用的流失,让有限的工伤医疗费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保障作用,是我们面临的一项艰巨的工作。

1工伤医疗费用流失的原因
1)在医院方面,作为工伤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医院和医生,存在着利用信息不对称和诊疗过程的专业性,夸大患者的伤情,推荐患者接受一些不必要的诊疗手段,滥用医疗服务资源,从而出现“制造需求”的不正当经营行为,医院和医生的收入与医疗费用的高低成正比,促使医生对诱导需求产生强烈的愿望和动机,他们就会通过增加服务项目和提高服务价格来实现自己目的,在利益驱动下,开大处方、小伤大治等就成了一种必然出现的现象。

表现行为多种多样,主要有:(1)不按规定收治工伤患者。

部分医院基于创收理念,认为只要工伤患者住院治疗,工伤患者单位社保就得为其支付医疗费用。

所以,医生收工伤患者治疗时,很容易放弃原则,本可以在门诊治疗的,为了创收,则要求患者住院。

这样就导致患者住院率上升,工伤医疗费用支付额度增大。

(2)故意延长工伤患者住院时间。

医生通过给工伤患者吃太平药,使工伤患者吃不坏,也好不了,本可以住十天半月的,却要住上二三十天或更长时间。

延长住院时间的好处是:医院既多卖了药,又增加了服务性收费。

结果势必加大工伤患者单位在工伤护理、工伤医疗费用等方面的负担。

(3)让病人搞重复检查、高消费检查。

部分医院为了把投资到医疗检查设备的钱尽快赚回来,不管患者需不需要检查,需要做什么样的检查,都一律进行“拉网式”全方位的检查,推荐使用“高、精、尖”设备检查,在收费方面小动作较多,有的收费项目含混不清,重复收费屡见不鲜。

甚至个别医生和患者共同设置陷阱,搞搭车检查,以满足各自的需要。

2)在工伤患者方面,患者存在“过度消费”心理,投机行为多。

因患者就诊时不需要自己付费,则在部分工伤患者中存在着一种“反正不需自己掏腰包”的心理倾向,助长了其“多多益善”的“过度消费”动机。

部分患者会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相互之间存在攀比心理,往往会放弃“便宜”的治疗方案而选择“昂贵”的治疗方案。

从工伤患者心态上讲,一般都追求高、新、尖的检查设备,无论伤情轻重,都愿意去高等级医院,用最好的药,享受最好的待遇,超标准治疗。

再加上医生的宣传动员,则医患双方一拍即合。

另一方面,医患双方利用医疗费用结算的间接性,搞挂床、挂名住院,小伤大养,非工伤检查治疗等。

从而造成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现象,加大了工伤医疗费用的支出压力。

3)社保经办人员监督不严,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管理漏洞,这也是造成工伤医疗基金流失的原因之一。

2预防工伤医疗费流失的措施
2.1强化矿(厂)劳动医疗鉴定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
集团公司各矿(厂)均设立了劳动医疗鉴定委员会,劳动医疗鉴定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明确分工和责任,研究制定和完善工伤医疗管理的具体规定及办法,对工伤患者的医疗康复情况进行会诊鉴定。

2.2完善配套政策,制定管理办法
要管理好工伤医疗费用支出,就要有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

1)要制定医疗行为的管理办法。

加强定点医院收治病人的责任,确保医疗机构做到因伤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规范定点管理。

实行工伤定点医院准入制度,非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对发生医疗违规行为的医院责令限期整改;多次发生严重违规的,取缔工伤医疗服务资格。

杜绝冒名住院,挂床住院等违规现象。

3)实行住院费用清单签名制度。

工伤患者住院费用清单需经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

四是建立旧伤复发审批制度。

工伤旧伤复发治疗的人员,需填写《工伤旧伤复发审批表》,住院标准、药品剂量等项目要符合复诊的相关规定。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强化定点医院、社保部门及工伤患者之间的责任意识。

定点医院在收治工伤过程中应坚持因伤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原则,杜绝超范围用药、进行与伤情无关的检查或重复检查、任意延长医疗期、挂空床治疗等现象的发生。

工伤患者进行阶段性治疗后不需要继续住院治疗,可出院休养观察的,医院应及时予以办理出院手续。

因医院方面原因造成的不合理检查、用药、治疗、工伤患者医疗期过长而发生的医疗费用,矿(厂)不予支付,由医院方面承担。

矿(厂)社保部门抽派专人到矿职工医院蹲点,深入到医院门诊、病房监督检查,通过核对病人、抽查病历等方式,有效监督医方的医疗行为,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全面了解、掌握工伤患者健康恢复情况。

工伤患者在医治期间要遵守医疗秩序,积极配合治疗,不得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任意滋事、小伤大养,否则其发生的不合理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及经济处罚;凡检查两次不在院的或从病历检查中发现连续三次未到医院接受治疗的,视为自动出院,自动出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矿(厂)不予支付。

工伤职工因伤需转上级医院治疗的,必须经矿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医务鉴定、确认,方可办理转诊上级医院手续。

否则,不予报销医疗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3不断摸索医疗费用结算新办法
尝试工伤医疗费用定额包干结算办法,即按职业病和旧伤发复人均医疗费用标准与医院结算。

根据近几年实际人均医疗费情况,测算出职业病和旧伤复发人均医疗费用,以此为标准按季度与定点医院结算医疗费用,或者按实际就诊人数与定点医院结算费用。

这种方法的弊端是医院可能对重伤患者进行推委,必须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

2.4健全举报制度,发挥监督作用
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接受社会的监督。

举报的范围包括患者骗取工伤医疗费、医疗工作人员骗取或参与骗取工伤医疗费,社保工作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徇私舞弊或贪污、挪用工伤医疗费等行为。

2.5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
通过选拔、专业培训、素质教育,建立一支业务素质高、专业能力强、职业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工伤管理队伍,只有把队伍建设好了,使管理人员成了内行且原则性强,才能有效地杜绝工伤医疗费用的流失。

使有限的工伤医疗金更好地服务于矿区广大工伤职工,更好地维护矿区发展和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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