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巨额会务费背后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

40项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一、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个人对公益事业的捐赠如何在个人所得税税前计算扣除?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八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
新设立的基金会在申请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可凭捐赠票据依法享受税前扣除。
”二、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1.个人转让股权时,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有哪些?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2.个人取得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二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企业支付个人劳务报酬的种种涉税大坑

企业支付个人劳务报酬的种种涉税大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经常发生企业委托个人提供劳务服务的情况。
企业在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时,有很多做法都不正确,属于不经意间给自己挖下大坑,将自己置于涉税风险中。
第一种坑:企业支付劳务报酬时,既不索要发票,也不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直接列支费用.有些企业在支付个人劳务报酬,只是简单的做了一个《劳务报酬支出明细表》,相关人员签字后进行发放并列支相关费用。
这种处理方法是严重错误的。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进行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企业支付劳务报酬,无论金额大小,都应该在纳税申报时,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申报工作。
企业代缴个人所得税时,企业需要填报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项目选为“劳务”,人员选“非本单位”即可。
第二种坑:企业支付劳务报酬时,在完成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后,不索要发票,直接将支付的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很多企业在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时,不要求取得劳务费的个人向企业提供正式发票。
只是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然后直接列支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这种做法正确么?我们知道,企业支出的相关费用,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关的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章“发票的管理和开具”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企业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没有取得发票,属于没有取得符合规定的票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章“发票的管理和开具”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高收入个体户报税的常见问题

高收入个体户报税的常见问题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主创业,成为高收入个体户。
然而,在享受丰厚收入的同时,报税问题也成为了他们需要面对的重要事项。
报税不仅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环节。
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高收入个体户报税的常见问题。
首先,许多高收入个体户容易混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并非简单地等同于收入总额,而是需要扣除相关的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个体户可能无法准确区分哪些可以扣除,哪些不能扣除。
比如,用于业务拓展的应酬费用、员工工资、租赁场地的费用等通常是可以扣除的,但用于个人消费的支出则不能扣除。
如果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就可能导致多交税或者少交税的情况发生。
其次,税务申报的时间节点也是容易被忽视的问题。
一般来说,个体户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纳税申报,逾期申报可能会面临罚款和滞纳金。
但由于业务繁忙或者对规定不够了解,有些个体户可能会错过申报时间。
因此,建议高收入个体户在日历上标注好申报时间,并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按时完成申报。
再者,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不足也是常见的问题之一。
国家为了鼓励创业和个体经济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但一些高收入个体户由于对政策不熟悉或者缺乏关注,未能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来减轻税负。
比如,对于某些特定行业或者地区,可能会有税收减免或者税率优惠。
个体户应该主动了解并咨询相关政策,确保自己能够享受到应有的优惠。
另外,发票管理不规范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方面。
发票是税务核算的重要依据,高收入个体户在经营过程中,应当规范开具和保存发票。
有些个体户为了省事或者为了逃避税收,不按规定开具发票,或者随意丢弃发票,这都会给报税带来麻烦。
同时,对于收到的发票,也要认真审核其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因为虚假发票而导致税务问题。
还有,一些高收入个体户存在账目混乱的情况。
清晰准确的账目记录对于报税至关重要。
但有些个体户没有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收支记录不完整、不准确,甚至没有专门的账本。
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哪些常见问题

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哪些常见问题个人所得税申报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人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下面就来为大家梳理一下个人所得税申报中的一些常见问题。
一、收入计算不准确这是比较常见的一个问题。
有些人可能会遗漏某些收入项目,比如兼职收入、特许权使用费、租金收入等。
还有些人可能对一些特殊收入的计算方法不清楚,导致申报的收入金额不准确。
比如,对于年终奖的计税方式,存在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两种方式,选择不同的方式可能会导致纳税金额有较大差异。
如果选错了计税方式,就可能会多交税或者少交税。
二、扣除项目申报错误个人所得税有很多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但在申报时,容易出现以下错误:1、不符合扣除条件却进行了申报。
比如,子女教育扣除要求子女处于学前教育至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如果子女已经毕业参加工作,就不能再享受此项扣除。
2、扣除金额申报错误。
例如,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每月扣除标准是 1000 元,如果申报的金额超过了这个标准,就是错误的。
3、未及时更新扣除信息。
比如,子女教育阶段发生变化、住房贷款提前还清等情况,没有及时在申报中进行修改。
三、纳税地点错误纳税人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以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为纳税地点;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为纳税地点;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以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纳税地点。
有些人可能因为工作变动、异地兼职等原因,不清楚自己应该在哪里申报纳税,导致纳税地点选择错误。
四、申报时间把握不准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时间有明确规定,一般是在取得所得的次年 3 月1 日至 6 月 30 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但有些人可能会忘记申报时间,或者提前申报、逾期申报。
提前申报可能会导致申报信息不准确,因为可能还有一些收入或扣除项目没有最终确定。
逾期申报则可能会面临罚款和滞纳金。
五、对税收优惠政策不了解国家为了鼓励某些行为或者照顾某些特殊群体,出台了一系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及财务报销制度培训讲解稿件

个人所得税及财务报销制度培训讲解稿件个人所得税及财务报销制度培训讲解稿一、个人所得税制度1.1 税收目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国家为了公平、公正地收取个人所得税、调节社会收入分配而制定的税收政策。
1.2 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居民个人。
其中,中国境内居民个人的所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源泉扣缴;中国境外居民个人的所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的,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实行税收管理。
1.3 纳税时间居民个人每年的纳税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年度汇算制纳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
1.4 税率及计算公式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划分为7个档次,并按照相应的税率进行计算。
税率和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税率表及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元)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不超过3,000 3 03,000-12,000 10 21012,000-25,000 20 1,41025,000-45,000 25 2,66045,000-60,000 30 4,41060,000-85,000 35 7,160超过85,000 45 13,910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5 税前扣除项目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额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进行相应的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等。
二、财务报销制度2.1 报销范围公司的财务报销范围包括所有在公司职务范围内发生的合法、正常、必要且能提供有效凭证的费用,如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用品、邮寄费等。
2.2 报销流程财务报销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2.1 填写单据员工在发生费用时必须提供有效的发票或凭证,并在凭证上注明报销事由、报销部门、报销人员等信息以备报销。
2.2.2 提交报销单员工将填好的报销单以及相关的发票或凭证交给公司的经办人员进行审核。
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存在的问题及审计方法

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存在的问题及审计方法导言:行政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依法设立,从事行政管理、公益服务活动的组织,其纳税职责与一般企业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探讨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审计方法。
问题一:扣缴义务不清晰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存在的首要问题是扣缴义务的模糊性。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多样,包括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赠、自有资金等,单位在不同情况下对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不能明确界定。
这一模糊性导致很多情况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扣缴出现偏差。
解决方法:审计师应当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经费来源和开支进行详细审计,明确单位的扣缴义务,并建立准确的计算和扣缴机制。
同时,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确保单位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问题二:扣缴比例不一致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扣缴比例的不一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渐进税率,不同收入档次适用不同的税率。
然而,在行政事业单位中,由于薪资结构的复杂性和管理不规范,导致扣缴比例的不一致现象普遍存在。
解决方法:审计师应当逐一审查单位内部的工资制度和薪资结构,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不同收入层次的员工进行合理的扣缴比例调整。
这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个人所得税的扣缴比例符合规定。
问题三:未按时支付个人所得税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还存在未按时支付的问题。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特殊,存在决策层与执行层之间的信息不畅通问题,导致个人所得税扣缴款项未能及时支付给税务部门,影响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解决方法:审计师应当加强对单位内部的财务管理和税务部门间的沟通。
通过梳理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支付流程,明确责任人和流程,建立健全的审核制度,确保个人所得税扣缴款项按时支付给税务部门。
结论: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的扣缴问题涉及到税收和财政收入的关键环节,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和税务部门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哪些常见问题需要解决

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哪些常见问题需要解决个人所得税申报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这些问题可能会让纳税人感到困惑和迷茫,甚至可能导致申报错误或延误。
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个人所得税申报中的常见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法。
一、收入计算不准确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准确计算收入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很多纳税人会在这方面出现问题。
比如,一些兼职收入、偶然所得可能未被纳入计算范围,或者对于一些特殊的收入项目,如股票分红、稿费等,计算方法不正确。
解决方法:纳税人应该仔细梳理自己的所有收入来源,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
对于不明确如何计算的收入项目,可以查阅相关的税收法规或者咨询税务专业人士。
同时,保留好与收入相关的凭证和记录,以备税务部门核查。
二、扣除项目遗漏或填报错误个人所得税有一系列的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纳税人可能会因为不了解政策或者疏忽,导致扣除项目遗漏或者填报错误。
解决方法:在申报前,纳税人要认真学习个人所得税扣除政策,了解自己符合哪些扣除条件。
可以通过税务部门的官方网站、宣传资料或者咨询热线获取详细信息。
在填报扣除项目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期限不清楚个人所得税申报有明确的期限规定,如果错过申报期限,可能会面临罚款和滞纳金等处罚。
然而,一些纳税人对申报期限不太清楚,导致延误申报。
解决方法:纳税人要牢记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时间节点。
通常,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申报期限为次年的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对于特殊情况,如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申报期限可能会有所不同。
可以通过税务部门的通知、短信提醒或者在手机日历中设置提醒事项来确保按时申报。
四、税务信息变更未及时更新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如果没有及时向税务部门更新,可能会影响到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后续的税务处理。
个人所得税涉税风险及规避方法

个人所得税涉税风险及规避方法01“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1.企业以组织境内外免费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形式,对本企业雇员营销业绩进行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
2.企业向内部职工发放各种与业务推广有关费用或奖励等其他费用。
3.企业出资金为内部职工(除个人投资者外)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意性支出。
4.企业在成本费用科目中列支,以各种形式给内部员工的不免税福利(暖气费、物业费、护眼费、降温费、洗衣费)。
5.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和其他财产,将所有权资记为企业员工(除个人投资者和投资者家庭成员外)。
6.企业其他人员(除个人投资者和投资者家庭成员外)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个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
7.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
8.企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额定费用后)9.以企业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午餐补贴、津贴。
10.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
11.企业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12.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是否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
13.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各种应税补贴、津贴(除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免税补贴)。
14.发放给个人的过节费、高温费(或购物卡)。
15.关联企业利用财务集中核算模式,从下属机构经费项目中列支的上级内员工补贴、分红、福利等项目。
16.提前退休一次性补贴除免税部分(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上的部分)。
17.企业再任用已退休人员取得的收入。
18.企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
19.企业员工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收入,是否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平均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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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
财税实务巨额会务费背后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案情简介:近日,税源管理分局对辖区内某银行进行税务风险应对时发现:该银行在2011年12月份的单张记账凭证中记录支付某爱心消费经纪公司会务费288000元,所附原始凭证为该公司开具的5张通用机打发票,项目内容均为会务费,每张发票均备注具体在哪个酒店召开及会议日期等内容。
抽取2011年11月8日在XX酒店的消费28880元的记录进行核实发现,XX酒店在2011年11月8日未承接该银行的会务安排。
最终,该银行承认,5笔会务费均为子虚乌有,真相是该银行向某爱心消费经纪公司购买了288张面额为1000元的“爱心消费卡”,所有代币卡均已赠送给业务推广中的重要客户了。
税务人员以此为线索,核查确认该银行在2011年业务宣传推广中,向非本银行员工赠送礼品卡及礼品价值2293000元,且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最终,税源管理分局督促该单位对相关人员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其他所得458600元。
税法分析: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二条第2款的规定: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该银行在日常业务拓展中向非本银行员工赠送礼品卡及礼品应按“其他所得”项目全额扣缴个人所得税。
税务机关也将加大对大额费用类科目的核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