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整治方案(最新)

合集下载

湖北整治“红顶中介”乱象

湖北整治“红顶中介”乱象

康有序发展。

一是整治“红顶中介”,重在破除垄断,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湖北省以破除中介服务垄断为重点,清理整顿“红顶中介”。

第一,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推进改革。

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重点整治“红顶中介”的通知》,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与整治“红顶中介”工作点面结合、协调推进,明确“一张清单明底数、一个平台管运行、一项机制强监管”,即编制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清单、建设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制定中介服务管理办法三大任务。

从推进脱钩改制、破除垄断、切断利益关联等方面,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细化了时间表、路线图,并将整治“红顶中介”工作,纳入省政府月度督查,强化督办考核。

第二,开展专项检查,突破重点难点领域。

针对中介领域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发改、教育、国土、环保、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质监、安监、食药、人防、气象、消防14大行业连续三年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整治,采取主管部门自查、行业交叉检查、专班联合抽查的方式,由湖北省编办会同省纪委监察委、检察院、民政厅、司法厅、审计厅、工商局、物价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17个市州全覆盖检查,分三批共查处整改了293个问题,并移交各级纪委处理,重拳整治了“红顶中介”乱象。

第三,推进脱钩改制,湖北整治“红顶中介”乱象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及行脱钩工作,加快推进脱钩要求审批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对专业性强、市场暂时无力承接,短期内仍需由审批部门所属(主管)单位开展的中介服务,审批部门必须明确过渡期限,提出改革方案。

对省直从事中介服务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全部纳入第一批转企改制,对89家作出了撤销、注销事业单位法人、剥离中介业务、调整职责等相关处理。

目前,涉及中介服务的行业协会已全部脱钩。

二是实行清单管理,重在减轻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坚持在机制建立上降本提效,围绕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清理规范由企业承担费用的中介服务;围绕降低行政成本、规范履职行为,清理规范由政府部门承担的中介服务;围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搭建中介服务管理平台,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安监局“红顶中介”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方案【最新版】

安监局“红顶中介”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方案【最新版】

【仅供参考】安监局“红顶中介”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方案部门: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第1 页共7 页安监局“红顶中介”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方案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领域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安监发[xx]57号)和xx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六大行业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十廉发〔xx〕3号)精神,市安监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安监系统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领域组织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深入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对中介服务机构打着安监部门的旗号,强制服务、垄断经营、高收费的违规违法案件要严肃查处,对安监部门与中介服务机构相互勾接、搞利益输送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处理,对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失职渎职的典型案件要严肃问责,促进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放开准入,破除垄断,规范收费,加强监管,推动我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快速发展。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一)检查范围全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其所属所辖或通过许可、审核、备案、登记管理的从事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包括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技术审查、论证、评估、咨询等)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下统称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

(二)检查内容第 2 页共 7 页1、主管部门落实规范和促进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与所属或管辖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真正脱钩,解决“双重法人”登记,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管等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2、主管部门违规将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违规开支、报销费用、索贿受贿等问题。

3、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持股分红、占有财物、违规兼职取酬,报销费用,勾结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套取国家资金等问题。

中介机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中介机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中介机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中介机构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一些中介机构存在违法乱纪、欺诈行为,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为了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保护公众利益,制定中介机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整治目标1.规范中介机构市场秩序,建立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2.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3.提升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三、整治措施1.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2.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对中介机构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4.建立投诉举报机制,便利公众举报中介机构违法行为;5.加强行业自律,推动中介机构自身规范发展。

四、实施步骤1.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责任部门;2.加强监管力量,增加监管人员数量和监管力度;3.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违规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4.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中介机构整治政策和成果;5.建立投诉举报平台,便利公众对中介机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6.加强行业自律,推动中介机构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预期效果1.中介机构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2.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得到提升,行业健康发展态势明显;3.社会公众对中介机构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得到提升,有效防范中介机构违法行为。

六、总结中介机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中介机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中介机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积极配合落实整治措施,确保中介机构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2篇

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2篇

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2)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2)精选2篇(一)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介机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一些中介机构存在不规范、不透明、不合法等问题,给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促进中介机构健康发展、规范市场秩序,我们决定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本工作的目的是以清理整顿为契机,加强中介机构监管,规范中介行业秩序,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维护市场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1.制定清理整顿方案:根据中介机构监管规定和市场需求,制定具体的清理整顿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

2.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排查不合规的中介机构。

3.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行为。

4.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中介机构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

5.推动改革创新:引导中介机构积极推动自身改革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中介机构向规范、专业、透明方向发展。

6.加强合作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协调,共同推进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果。

三、工作措施和方式1.建立专项工作组: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2.制定清理整顿方案: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中介机构清理整顿方案,包括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等内容,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3.加强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中介机构许可和备案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中介机构的合法经营。

4.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中介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部门应立即展开调查,依法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介机构服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最新)

中介机构服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最新)

中介机构服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按照《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县X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X政发〔X〕5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中介机构服务专项整治行动。

具体方案如下:一、行动目标按照我县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办事依法依规,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便捷高效”和“转变观念,坚持需求导向,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把握好企业和群众需求,提高改革措施针对性,让企业和群众办事不求人、不找人”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从需求侧出发,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最大限度释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逐步形成服务高效、管理规范、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局面,促进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二、整治内容及措施此次整治的范围是与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中介服务活动,即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委托或者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以下称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

(一)着力整治中介服务事项较多的问题。

全面清理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部门规章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条件要求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审批部门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

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严禁将一项中介服务拆分为多个环节。

对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未纳入清单的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二)着力整治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

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向企业和群众征集对中介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一次性告知、执业记录等制度,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能力。

(三)着力整治中介市场垄断的问题。

提高审批中介市场开放度,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审批部门所属的从事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的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举办的企业,要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

【范文】“红顶中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范文】“红顶中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红顶中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解决群众反映的“红顶中介”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定群办字〔XX〕5号)要求,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红顶中介”问题,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红顶中介”问题,坚决消除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群众和集体利益、蚕食政府改革红利的行为,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时间安排大体安排1个月左右时间,从1月下旬开始,到2月下旬结束。

三、整治对象及内容(一)整治对象全县有项目审批权限的部门,主要是县发改委、工信局、环保局、安监局等单位。

(二)整治内容近5年是否减少了审批环节;是否挂靠各类公司、行业协会、中介等社会组织;是否存在将减少的审批环节作为第三方事项,交给有关联的咨询公司、评估公司、行业协会等中介现象,不通过它们就不批;各类公司、行业协会、中介等社会组织是否存在变相强制收费;企业或个人审批项目时需提供的审批证件是否来自挂靠或有关联的各类公司、行业协会、中介等社会组织;其它有碍项目审批、损害企业或个人利益的问题。

四、工作步骤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下旬到2月上旬)。

各单位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具体要求是:一是深入查摆问题。

各单位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邮箱,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问题查摆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事,不漏查瞒报、不搞选择、不打埋伏。

二是填报表格。

各项目审批部门要认真填报《“红顶中介”现象调查表》(见附件),不存在问题的要零报告。

《“红顶中介”现象调查表》和自查自纠报告须于2月4日前交纸质版到我委,由我委统一报至县委“整改落实办”。

(二)整改阶段(2月中旬)。

一是制定整改方案。

各单位要根据自查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制定整改方案。

整改工作要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房子中介专项整治方案

房子中介专项整治方案

一、背景与目的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房子中介行业作为连接买卖双方的重要桥梁,其规范性和专业性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近年来,房子中介市场出现了一些乱象,如虚假房源、违规操作、价格欺诈等,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中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二、组织领导成立房子中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联合市场监管、公安、商务等部门共同参与,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协调和考核评估。

三、整治范围与内容(一)整治范围1. 全市范围内所有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个人。

2. 各类房地产交易服务平台和在线中介平台。

(二)整治内容1. 资质审查:检查房地产中介机构是否具备合法资质,包括营业执照、备案证明等。

2. 房源信息真实性:核实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包括房源的权属、面积、价格等。

3. 服务规范:检查中介机构是否按照规定提供服务,是否存在强制服务、捆绑服务等违规行为。

4. 价格行为:监督中介机构是否存在价格欺诈、哄抬房价等违法行为。

5. 交易资金监管:核实中介机构是否按规定执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

6. 合同管理:检查中介机构签订的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是否存在霸王条款等。

7. 投诉处理:加强对消费者投诉的处理,及时解决消费者与中介机构之间的纠纷。

四、整治步骤与方法(一)宣传发动阶段1. 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内容和方法。

2. 组织中介机构进行自查自纠,提高行业自律意识。

(二)排查整治阶段1. 对中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其资质、服务、价格等行为。

2. 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予以处罚。

3. 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形成震慑效应。

(三)总结评估阶段1. 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 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五、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红顶中介清理实施方案

红顶中介清理实施方案

红顶中介清理实施方案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线上租房市场也在不断扩大,而在这个市场中,中介作为连接房东和租客的重要角色,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些不法中介和黑中介的滋生,给租房市场带来了诸多问题,如虚假房源、恶意涨价、服务不规范等,给租户和房东带来了诸多不便和损失。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租房者和房东的合法权益,红顶中介清理实施方案应运而生。

首先,我们将建立一个红顶中介名录,对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认定,并将其列入名录。

这样一来,租房者和房东在选择中介时,可以直接查阅名录,选择合法、规范的中介机构,从而避免受到不法中介的侵害。

同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我们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如暂停其线上平台服务、限制其发布房源信息等,以此来规范市场秩序。

其次,我们将建立中介机构信用评价系统,对红顶中介进行动态监管。

通过租户和房东的评价,对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房源真实性等方面进行评定,一旦发现中介机构存在违规行为,我们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此来约束中介机构的行为,保障租房者和房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大对不法中介的打击力度。

对于存在违法行为的中介机构,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理,严惩不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租房者和房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们将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租房者和房东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举办法律讲座等形式,向租房者和房东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防范知识,使他们能够更加理性地选择中介机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从而有效地规范市场秩序,净化租房市场。

总之,红顶中介清理实施方案将通过建立名录、建立信用评价系统、加强监管力度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等多方面的措施,全面规范租房市场秩序,保障租房者和房东的合法权益,推动租房市场的健康发展。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可以让租房市场更加公平、透明,让租房者和房东都能够安心、放心地进行租房交易。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x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红顶中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x〔x〕14号)要求,为不断深化推进我区“红顶中介”专项整治工作,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国务院明确规定需要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为突破口,以行业协会商会、事业单位、企业等利益关联中介服务机构与行政机关脱钩为抓手,以建立规范中介服务制度为保障,以全面清理规范政府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为目标,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着力解决“红顶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及垄断性强等问题,破除制约行政审批提速增效的“中梗阻”,推进建立市场导向、行业自律、服务高效、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有效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整治范围
对照x〔x〕58号和x〔x〕11号文件中要求取消和规范的各类审批事项,重点清理规范作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中介服务,包括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实验等。

(一)整治中介服务机构的垄断性问题。

审批单位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按规定期限完成有关中介服务机构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工作。

(二)整治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单位的利益链问题。

审批单位不得在中介服务机构违规开支、报销费用;不得违规购买中介服务,不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等。

(三)整治机关工作人员在中介服务机构违规兼职的问题。

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中介服务机构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得在中介服务机构占有财务,报销费用;不得勾结中介服务机构套取国家资金,获取各种名目的补贴等其他额外利益。

(四)整治中介服务机构向企业乱收费的问题。

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搞行业垄断,强制企业入会、参加培训班并收取费用,强制收取赞助费、咨询费、服务费等。

三、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全面梳理本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逐项提出清理规范意见,并指定1名联系人,将名单报x区民政局(5月底前完成)。

(二)清理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事项(5月底前完成)。

(三)清理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5月底前完成)。

(四)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公布中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服务制度,强化中介服务行业自律(5月底前完成)。

(五)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制度(6月上旬完成)。

(六)在网上和办事大厅公布中介服务清单、机构名录、信用信息等,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公开、内容公开、结果公开(5月底完成)。

(七)各部门单位自查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情况,联合工作组抽查部门中介机构的服务事项、资质资格及收费情况(6月中旬完成)。

四、整治内容
(一)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与所属或管辖中介服务机构真正脱钩,解决“双重法人”登记,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监管等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违规将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在中介服务机构违规开支、报销费用、索贿受贿等问题。

(三)公职人员在中介服务机构持股分红、占有财物、违规兼职取酬、报销费用,勾结中介服务机构套取国家资金等问题。

(四)中介服务机构无政策法规依据设立、无独立财务、搞“账外账”;从事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一个中介服务事项拆分成多个环节等问题。

(五)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权力搞行业垄断,强行服务并收费,强制企业入会、参加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并收费,强制收取赞助费、咨询费、服务费、审验费等问题。

(六)违规使用财政、国有资金购买中介服务,虚假支付中介服务项目及违规使用票据、乱收乱支;不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问题。

五、责任分工
深化“红顶中介”专项整治工作在区纪委的督导下,由区民政局牵头、全面负责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验收工作,并成立牵头协调办公室。

区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区分局协调配合。

(一)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对“红顶中介”专项整治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对专项整治x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二)区人社部门负责根据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离退休人员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的清理规范工作。

(三)区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类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范围,并会同相关单位做好行业协会商会类中介服务机构与审批单位脱钩工作。

(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区分局负责工商登记的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及相关企业信息核对。

负责对全区x年1月18日前登记注册的所有相关中介服务机构信息进行统计核对,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六、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深化“红顶中介”专项整治工作,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落实,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分工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方案部署要求,抓紧梳理,对照统计报表,逐条逐项进行核查,区分机构清理规范、公职人员退出保留、收费项目减免合并等类别进行整治,确保整治数据资料完善、真实,有关情况及时报牵头单位汇总,并将整治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

要切实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杜绝出现错报漏报瞒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

(三)加强督促验收。

各部门(单位)要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验收,通过自查自纠切实解决问题。

对清理掉的中介服务事项要坚决予以取缔;政府机关离退休人员需要继续保留兼职(任职)的,要按规定加强监管,禁止领取报酬;对规范保留的社会组织加强监管,确保整治效果。

牵头单位要按计划组织检查验收,有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