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塔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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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塔作业安全监理建设监督实施细则

群塔作业安全监理建设监督实施细则

群塔作业安全监理建设监督实施细则
一、目的
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群塔作业安全监理的建设监督工作,加强对建设工地作业安全的监督,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建设项目安全顺利进行。

二、监理工作职责
1. 落实建设项目的安全责任制,各相关部门需积极配合,确保建设工地的安全管理有序进行。

2. 对建设项目的作业条件和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和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条件和安全措施提供指导和整改要求。

3. 对施工单位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票进行审核,确保其合规有效。

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退回,直至施工单位重新整改并合规为止。

4. 安排专人对建设工地进行巡查,及时发现作业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直至问题完全解决。

三、监督要求
1. 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配合监督工作和安排汇报工作。

2. 监督工作人员必须全程全时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提出处理意见。

3. 建设部门和施工单位需对未整改的问题进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监督方法
1. 建立健全群塔作业安全监理体系,明确责任和制度。

2. 采取现场巡查和记录、验收记录、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等监督手段,保障安全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和严密性。

3. 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监督,提高安全监督工作效率。

五、违规通报
对违规行为严重的施工单位,监督部门有权做出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等处理决策,对直接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施工单位甚至个人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
1.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群塔内的所有建设项目。

2. 本细则由群塔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群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群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群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 为确保群塔作业的安全与顺利进行,保护参与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工作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参与群塔作业的人员,包括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

3. 群塔作业指的是在高塔上同时进行多项作业的情况,如安装设备、维修、检修等。

二、安全责任1. 所有参与群塔作业的人员都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确保自身安全和周围工作人员的安全。

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职责,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3. 确保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都接受过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熟悉并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范。

三、安全管理措施1. 进行群塔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工作任务安排,包括作业内容、安全措施、个人配备等。

2. 在群塔作业现场,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区域,划定安全区域和禁止区域,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3. 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和作业程序进行群塔作业,任何人不得擅自违反规定进行操作。

4. 强化现场安全监督和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5.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装备,如安全带、安全绳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四、个人防护措施1. 所有参与群塔作业的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

2. 严禁穿戴长发、长袖、长裤等容易卷入设备的服装进行作业。

3. 禁止饮酒、吸烟以及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作业区域。

4. 参与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并合理使用安全绳进行固定,防止坠落事故发生。

五、紧急救援措施1. 群塔作业的现场必须配备急救设备,包括急救箱、急救用品等。

2. 确保紧急电话、警报装置等通讯设备的畅通可用,便于紧急情况时发出求救信号。

3. 所有参与群塔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急救培训,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六、安全意识和培训1. 强化参与群塔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使作业人员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2024年群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群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群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____年群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群塔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各类建筑工地、工矿企业、电力公司等单位进行群塔作业的人员,包括塔吊操作员、检修人员、维护人员等。

第三条群塔作业的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向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安全保障措施第四条群塔作业时,单位应按照国家安全标准,配置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在群塔作业现场,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警示牌和安全防护标识,明确提示作业人员注意施工安全。

第六条群塔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服等。

第七条群塔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同时要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作业和疲劳作业。

第八条在群塔作业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一人多机操作、超负荷作业和擅自改变操作机械等违章行为。

第九条群塔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安全。

第三章管理责任第十条群塔作业单位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安全作为重要指标,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中。

第十一条群塔作业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群塔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第十二条群塔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群塔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事故隐患进行分类整理和排查,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并及时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的群塔作业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相关执照、刑事责任追究等。

群塔监理实施细则

群塔监理实施细则

群塔监理实施细则群塔监理是指对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大型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管和检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稳定进行。

实施群塔监理需要遵循一定的细则和规定,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和专业性。

本文将详细阐述群塔监理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一、监理机构的选取1.监理机构应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并且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选择具备相关经验和技术实力的监理机构。

2.选取的监理机构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行业口碑。

二、监理工作的组织与协调1.监理机构应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并确保监理工作与工程施工的协调进行。

2.监理机构应建立监理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监理任务的分工和执行。

3.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方进行及时沟通和协调,确保监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三、监理工作的范围与内容1.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监理方案,并明确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2.监理工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的巡视、施工质量的把关、施工进度的监督、工程变更的审查等。

3.监理机构应积极参与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交底和协调会议,并提供相关技术和质量问题的整改意见和处理方案。

四、监理工作的技术要求和标准1.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关的技术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运用工程测量、土建、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知识进行监理工作。

2.监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监理工作,对施工方进行质量验收和工程进度评估。

五、监理工作的报告与记录1.监理机构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包括工程进度、质量验收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等。

2.监理机构应及时记录施工现场的情况,包括工程量的核对、施工过程的记录、技术交底和质量验收的记录等。

六、监理工作的阶段性评估与总结1.监理机构应在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对施工质量和进度进行评估,及时提出风险预警和改进措施。

2.工程项目完工后,监理机构应对监理工作进行总结与评估,提供相关的经验和建议,为类似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提供参考。

群塔塔身安全规定(3篇)

群塔塔身安全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群塔塔身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群塔塔身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桥梁、电力、通信等领域的塔身施工。

第三条群塔塔身施工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责任制。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群塔塔身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群塔塔身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职责,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群塔塔身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负总责。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群塔塔身施工安全进行全面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施工准备第九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施工工艺、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适合从事群塔塔身施工工作。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四章施工过程管理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施工人员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危险区域进行隔离,防止人员误入。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电梯、吊车等大型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运行安全。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现场安全风险和应对措施。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施工现场群塔运行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群塔运行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群塔运行控制措施一、运行原则1低塔让高塔。

低塔机在转臂前,应观察高塔机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2后塔让先塔。

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

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机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机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机应避让静塔机。

4轻车让重车。

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塔机。

5客塔让主塔。

以各单位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若塔机塔臂进入非本单位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让主区域的塔机。

6同步升降。

所有塔机应根据具体施工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升降,以满足群塔立体施工协调方案的要求。

二、塔机停机的注意事项塔机短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至最近点,大臂按顺风向停置。

为确保工程进度与塔机安全,各塔机需确保24小时内有司机值班。

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时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应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准吊。

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者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天气不准吊。

四、塔机作业指挥联系1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

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

要做到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2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

换班时应采用当面交接制。

3现场用指挥语言采用普通话。

指挥语言应规范,防止发生错误指挥。

4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待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群塔的操作规程

群塔的操作规程

群塔的操作规程作为一个群塔的操作员,你需要牢记以下规程,以确保工作安全和高效性。

一、准备工作1.检查群塔设备的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修理工作;2.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条件,如防护栏、安全网等是否齐全并正常使用;3.检查所需工具和安全设备是否完好,并按需准备。

二、身体准备1.穿着合适的工作服,确保衣物不松散,不易卷入设备;2.佩戴好安全帽、防护鞋、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设备;3.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穿戴大块金属饰品。

三、工作规范1.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程序;2.阅读并了解工作许可证及相关安全技术要求;3.严格按照工作许可证要求上下群塔,不得超范围或错过工作台;4.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下滑,要保持稳定的姿势,不得随意移动工作台;5.遇到设备故障或突发情况,应立即停工并及时报告上级;6.严禁在高空上食用、吸烟或进行其他可能引起事故的行为。

四、安全措施1.操作前应仔细检查设备的可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并保证安全;2.在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不得触碰、破坏相关防护设施和设备;3.在工作前和工作过程中,应确保通风良好,避免发生中毒风险;4.在群塔高度上不能过度弯腰,以免引起头晕等情况;5.严禁在天气恶劣、强风或雷雨天气下操作;6.操作过程中要密切注意下方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状况,在需要时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

五、事故处理1.一旦发生事故或突发情况,操作员需要立即停止当前操作,并向上级报告;2.提前做好相关的事故处理预案和逃生计划;3.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必须迅速采取逃生措施,保护好自己和身边的人;4.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服从现场指挥,不得自行行动。

六、培训和交流1.要接受相关群塔操作培训,并保持定期知识更新;2.与其他操作员进行交流,分享经验和安全提示;3.积极参与安全会议、事故分析会议等,不断提升自己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预案。

以上是群塔操作规程的基本内容,作为操作员,需严格执行这些规定,保证个人安全和工作效率。

群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群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群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单位项目部制定的《____群塔作业施工方案》确定自己拟立塔吊的位置和初始安装高度,并按规定立塔(满足“四相位两保险”要求)。

2、群塔作业管理由于本工程采用群塔工作,多数塔臂均有交叉,如何在大臂交叉的情况下,确保塔吊安全运行,成为本工程需要解决的技术课题之一,经过研究与工程现场实践,群塔作业管理是关键的保证措施。

成立由项目经理部塔机管理负责人为首和各塔机管理负责人参加的塔机作业指挥中心,负责对施工现场各塔机之间关系的指挥与协调工作。

塔机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施工现场的的塔机使用、维修、顶升和运行工作。

各塔吊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塔机的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紧急抢修、日常维护、检查评比等项工作,负责向塔机指挥中心汇报情况,服从塔机指挥中心的整体部署、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

塔机升降根据施工情况确定,意见一致后方可进行,且要求各塔的高度要相互错开。

3、群塔顶升的注意事项随着建筑物不断升高,要求塔吊不断顶升。

在群塔施工现场,塔吊顶升必须考虑到群塔的协调。

顶升的要求首先来自于低塔位工作区,但由于塔吊高差的限制,顶升应从高塔位开始。

为便于各塔顺利附着,要提前做好附着点设计及附着连杆件的加工,在结构剪力墙预先做好留孔处理;在底气温施工季节,为避免高位塔应附着点强度不够而影响附着,应预先对附着区采取特殊措施(必要时在剪力墙上家钢夹板扩大受力面),确保按期附着,保证各相关塔吊相继提升。

4、加强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

塔司、信号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项目部要责成专人负责本项工作,对塔司、信号工进行安全教育,除遵守一般安全操作规程还要遵守本方案要求,信号工和塔司不仅要观察起吊物,还要观察是否与邻近塔吊刮碰,大臂或起重绳与障碍物有碰撞危险时要留足安全距离(____米左右),要安全礼让,当有碰撞危险时避让原则(顺序)是“动塔让静塔、前臂让后臂、低塔让高塔、空载让重载”。

塔吊高度超过____米,塔顶、臂端必须安装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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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编制依据: (2)2、工程概况: (2)3、塔吊部署 (3)4、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3)5、塔吊起重吊装中应注意的事项: (6)6、塔吊司机、信号指挥工职责: (7)7、群塔作业运行规定 (8)1、编制依据:1.1本工程施工合同及设计图纸1.2相关规范、文件2、工程概况:3、塔吊部署3.1现场7栋写字楼,根据现场情况及施工部署共布置4台塔吊(1~4#塔),其中1#塔塔心位于9轴西1.55m/D轴北1.992m,2#塔塔心位于1Dk-13轴西3.435m/1Dk-N 轴南3.034m,3#塔塔心位于1Dk-5轴西3.063m/1Dk-E轴南1.646m,4#塔塔心位于2Dk-4轴西1.844m/2Dk-C轴北3.894m,塔吊臂转范围相互交叉,01#楼使用1#塔,02、03#楼使用2#塔,04、05#楼使用3#塔,06、07#楼使用4#塔。

3.2 现场塔吊工作范围重叠情况:1#塔与4#塔塔身中心直线距离113.5m,工作半径重叠距离最大7.5m;2#塔与3#塔塔身中心直线距离69.4m,工作半径重叠距离最大28.2m;2#塔与4#塔塔身中心直线距离70.4m,工作半径重叠距离最大46m;3#塔与4#塔塔身中心直线距离68.7m, 工作半径重叠距离最大25.4m;施工时同周边塔吊起重臂高度错开,使其不在一个平面范围内,保证起重臂不会在作业时在平面范围内碰撞,在交叉作业区内作业时,确保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钢丝绳。

3.34、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4.1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具备相应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来完成,且同一台塔吊的组装、顶升、拆除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不允许委派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施工。

4.2参与塔吊安装、作业、顶升、拆除的作业人员都须持有北京市经济委员会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严禁无证人员作业。

塔司、信号工都必须具备2年以上实践作业经验,责任心强,反应灵敏,身强力壮的持证人员参与。

4.3各塔吊信号指挥的对讲机频点不允许相互串台,必须有严格的分格措施。

在设置频道时,需设置7组不同的频道,且每台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塔司必须固定,做到定机、定人、定制度,不允许擅自调换。

信号工的服装要有区分,以便塔司在人员密集的区域确认本塔信号工的旗语、手势和哨声。

4.4台塔吊大臂垂直高低差必须保持在最低限度6 m的安全距离,某一塔吊需要顶升时,由现场统一协调4台塔吊顶升高度,确保高低差不小于6 m。

4.5后塔让先塔:在作业过程中,后起动作业的塔吊在运行时应前后、左右、上下确定相邻塔吊的作业状态和所处位置。

如有妨碍后塔正常运行时,必须停塔等候,并鸣笛提示前塔,告之后塔所处的状态、位置,待前塔远离妨碍区域时,后塔方可作业。

4.6高塔让低塔:在作业的过程中,处于高处的塔吊有不受其它塔吊牵制的优势,故必须主动避让低塔,对低塔运行中产生的两臂交叉或全后臂相交时,应将吊钩升起,小车运行在交叉作业区外的位置上,待低塔越过两臂相交危险区域后方可作业。

当1#塔与4#塔相交时,1#塔需避让4#塔,起升钢丝绳需避开交叉作业区。

2#塔与3#、4#塔相交时,2#塔需避让3#、4#塔,起升钢丝绳需避开交叉作业区,3#塔与4#塔相交时,3#塔需避让4#塔,起升钢丝绳需避开交叉作业区。

4.7动塔让停塔:在作业过程中,要求塔司、信号工随时注意相邻塔吊所处的作业状态,位置在回转塔臂运驶小车时,要避让处于停止状态的塔吊,可绕道行运,或暂停作业,待停塔工作完后,驶出相碰撞危险区域后方可作业,在无大风的情况下,1#塔停塔时起重臂指向东,2#塔停塔时起重臂指向北,3#塔停塔时起重臂指向西,4#塔停塔时起重臂指向南,停塔时,必须将吊钩升至顶端,同时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4.8轻车让重车:在作业中,相邻塔吊间要求空载的塔吊必须避让载物运行的塔吊。

4.9辅塔让主塔: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两塔作业相互影响时应做到辅塔让主塔。

4.10相邻塔吊间塔吊的高低差与水平安全距离规定:为避免相邻塔吊间发生相碰撞安全事故,要求低塔起重臂端部与高塔的塔身水平间距确保2米以上,高塔的起重臂及吊钩高度应与低塔的最高点垂直安全间距确保净空3m,对受气候条件影响、刮风等不利因素时,要求低塔停止作业,且设置专用地锚牵引桩,将大臂固定在地锚桩上,以避免撞击高塔。

4.11顶升时,先顶高塔,后顶低塔:在塔吊顶升、降时,必须履行申报制度,由项目安全股进行审批。

原则规定:先顶高塔、后顶低塔。

下降拆除时,先降低塔,后降高塔。

每次顶升的高度,确保相邻塔吊间垂直安全间距,避免发生同高度水平相撞安全事故。

4.12每月召开2次以上塔司、信号指挥工安全操作专题会议,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和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安全责任心,强化安全操作规程,提高防范能力,制订相应的惩罚奖赏制度,且要求塔吊租赁公司提供良好的机械设备,指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塔司参与作业,与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和定期检查制度,双方共同管理,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4.13群塔作业,塔吊司机、信号指挥工、起重挂钩工必须严格按照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要求及塔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指挥、操作,操作时要力求平稳,精力集中。

注意保持起重机间的安全距离,塔机起重臂及被吊物与相临塔吊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5 m,防止塔机互相碰撞或吊物钩挂。

4.14信号工必须经过正式培训后,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指挥塔吊作业;在指挥塔吊作业时,必须佩带明显标志;在交叉吊装作业时,信号工应相互通气。

避免出现误操作现象;使用对讲机指挥时,必须讲普通话,语言要清楚、简短,说明位置方向,可起钩吊物运转。

4.15塔吊司机、信号指挥工、挂钩工在作业前、作业中、交班时,必须对塔吊、钢丝绳、吊索具和用于捆绑的绳索进行全面检查与鉴定,对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4.16操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即①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②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③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④吊物上站人不准吊;⑤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⑥斜拉、斜牵、斜吊物不准吊;⑦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⑧零、散、小、物件无容器不准吊;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4.17严禁吊物越过民居、街巷、有人建筑物、高压线和在其上方旋转。

必须时,吊运前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必须与架空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其最小距离规定为:4.18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塔吊必须停止工作,塔吊司机应将塔吊大臂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应移到起重臂根部,将吊钩升到离臂杆顶端,切断电源,锁好操纵室,方可离去。

5、塔吊起重吊装中应注意的事项:5.1起重机应装有音响清晰的喇叭、电铃或汽笛等信号装置。

在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动体上应标有鲜明的色彩标志。

5.2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

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5.3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工具。

5.4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天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定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5.5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

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5.6操作人员进行起重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指示。

5.7起重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

严禁用起重机载运行人。

5.8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

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有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写出专题报告,经项目主任工程师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作业。

5.9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及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5.10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

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记绑扎后起吊。

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物件梭角之间应加垫块。

5.11起重载荷达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对易晃动的重物应拴好拉绳。

5.12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

左右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载自由下降。

5.13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

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的控制器按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5.14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

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的规定。

5.15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装物)距离不得小于2m。

6、塔吊司机、信号指挥工职责:6.1塔吊司机和信号指挥工必须坚守岗位并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非司机操作和无证人员指挥。

严禁信号指挥工及其它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室与司机闲谈。

6.2塔吊司机和信号指挥工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上、下信号要密切配合,下信号要服从上信号指挥,站位得当,指挥动作能使起重机司机容易看清,上下信号容易联系,始终能清楚的观察到起吊、吊运、就位的全过程,确保运行安全。

6.3夜间照明达不到作业条件时,严禁操作,待照明符合夜间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吊、运、装作业。

对违章指挥现象,塔司有权拒绝操作。

6.4塔吊司机在操纵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起吊重物时,重物下严禁站人,按照信号指挥的位置平稳下降,吊物必须高出需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上。

6.5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6.6指挥过程中,要求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须环顾相临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提示语言。

安全提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6.7起重挂钩工要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绑扎必须牢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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