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职责
保障房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保障房工作人员工作职责保障房是政府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住房保障,旨在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推动社会公平和稳定。
保障房工作人员作为这一政策的重要执行者,肩负着维护保障房管理、确保公平分配、提高居住质量等重要职责。
岗位职责1. 房源普查:对保障房项目进行全面普查,了解房屋状况、配套设施、地理位置等信息,确保房源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钥匙管理:负责保障房的钥匙管理,确保钥匙安全,对钥匙领取和归还进行登记和审核。
3. 来访接待:接待保障房申请者及住户,解答疑问,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4. 证件办理:协助住户办理入住手续,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的审核和复印。
5. 党群服务:组织开展党群活动,加强与住户的联系,了解住户需求,提供针对性的服务。
6. 工作督导:对保障房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作流程1. 数据采集:通过实地调查、住户反馈等方式采集房源信息,包括房屋状况、配套设施等。
2. 信息登记:对采集的房源信息进行登记,建立房源档案,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审核审批:对住户的入住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4. 备案管理:对审核通过的入住手续进行备案,建立住户档案,便于后续管理。
服务质量1. 服务热情:对待住户热情友好,积极解答疑问,提供必要的帮助。
2. 业务熟练:熟悉保障房管理的相关政策及流程,能够熟练处理相关事务。
3. 沟通协调能力强:善于与住户沟通,了解住户需求,积极协调解决问题。
4. 高效务实:工作高效务实,能够及时处理住户问题和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纪律要求1. 遵守制度:严格遵守保障房管理的相关制度,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2. 规范操作:按照工作流程和要求规范操作,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保密意识强:对住户信息等敏感信息保密,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
4. 廉洁自律:遵守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规定,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贪污行为。
5. 团队协作:与团队成员紧密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住房保障运行岗位职责

住房保障运行岗位职责住房保障运行岗位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实施住房保障政策。
住房保障运行岗位的首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和实施住房保障政策。
这需要了解国家和地方相关的住房保障政策及规定,研究制定本地区的住房保障政策,并确保政策的贯彻执行。
此外,还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合作,提供政策咨询和解答,协调政策的实施过程。
2. 进行住房需求调查与评估。
为了有效实施住房保障政策,住房保障运行岗位需要对本地区的住房需求进行调查与评估。
这包括了解当地居民的住房需求、经济状况和居住环境等情况,分析住房的供需关系,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 管理住房保障申请与审核。
住房保障运行岗位需要管理住房保障申请与审核流程。
具体而言,需要准备住房保障申请表格,指导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家庭填写申请表格,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
在审核过程中,需要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住房需求进行评估,并参考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审核决策。
4. 组织住房分配与安置。
住房保障运行岗位负责组织住房的分配与安置工作。
在住房供应不足的情况下,需要根据一定的分配原则和规则,公平地分配住房资源。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要确定合适的住房分配方案,并与房产部门、开发商等合作,确保住房的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5. 监督住房保障政策的执行。
住房保障运行岗位需要对住房保障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这包括对住房供应、分配和使用的监测与评估,发现并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与困难。
同时,还需要定期向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汇报住房保障政策的执行情况,接受评估和监督。
6. 提供相关咨询与服务。
住房保障运行岗位还需要向居民提供相关的咨询和服务。
这包括解答居民对住房保障政策的疑问,提供申请办理的指导,解决居民在住房保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此外,可以组织住房保障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居民的住房保障意识和能力。
总的来说,住房保障运行岗位的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住房保障政策,包括需求调查与评估、申请与审核管理、住房分配与安置、政策执行的监督与服务等工作,旨在帮助居民解决住房问题,保障他们的基本居住权益。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职责是什么?内设机构有哪些?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职责是什么?内设机构有哪些?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租房,租房注意事项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说到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许多购买了房子的人应该都不会觉得陌生,毕竟只要过户、办理房产证之类的琐碎事情都需要到这个机构。
除此之外,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职责是什么?下文会给你们具体介绍一下该机构的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有哪些,不知道的人可以看看。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主要职责是什么?1、贯彻执行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监管以及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监管以及房屋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2、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住房保障和住房产业发展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推进国家住宅产业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实施,综合协调。
推进本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及节能省地型住宅产业发展;组织研究制定住宅产业科技进步规划及产业政策;参与住宅基地详细规划方案的审核、扩初设计的审批以及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文件中相关建设指标的确定。
3、负责编制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竣工及配套设施等发展规划;会同市有关部门对本市住宅设计标准以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等进行编制和调整,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制定住房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和公有住房出售、出租等政策,编制各类保障性住房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本市住宅质量和性能管理;负责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许可审批;对区县住宅建设管理部门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审核发证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协同市有关部门对住宅开发企业、工程监理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核或备案。
6、制定本市各类房屋测绘、房屋权属登记、房屋权属管理等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测绘、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房屋权属档案等管理工作;建立统一的房屋权属信息系统并实施管理。
住保中心部门职能

住保中心部门职能
住保中心部门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镇住房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2.负责起草全市城镇住房保障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建设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下拨住房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4.负责编制全市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房地产交易服务。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保值、归还,审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6.负责自管公房经营、管理工作。
7.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房保障工作内容

住房保障工作内容
住房保障是指政府为了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政策。以下是住房保障工 作的一些常见内容:
1. 住房政策制定:政府根据本地区的住房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住房政策和规划, 包括住房供应目标、住房保障政策等。
பைடு நூலகம்2. 住房供应与建设:政府通过建设公共住房、保障性住房等方式,增加住房供应。这可能 包括政府自建住房、购买现有住房、与开发商合作建设住房等。
住房保障工作内容
3. 住房保障对象认定:政府会对符合条件的居民进行住房保障对象的认定,确保住房资源 优先分配给有需要的人群,如低收入家庭、特殊群体等。
4. 租金补贴与贷款补贴:政府可能提供租金补贴或贷款补贴,帮助低收入家庭支付房租或 贷款利息,减轻经济负担。
5. 住房信息发布和配租:政府会建立住房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公开透明的配租机制,确保 住房资源的公平分配。
住房保障工作内容
6. 住房质量监督与维护:政府会加强对住房质量的监督和维护工作,确保住房安全和居住 环境的良好。
7. 住房金融支持:政府可能提供低息贷款、购房补贴等金融支持,帮助居民购买或改善住 房条件。
8. 住房政策宣传和教育:政府会进行住房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居民对住房保障政 策的认知和理解。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负责协调和管理城市住房和建筑物的政府部门。
它的职责涵盖了房屋的质量监督、租赁管制、土地规划、城市更新和住房保障等方面。
下面将详细介绍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一、房屋质量监督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对城市房屋的质量进行监督。
它的监督对象包括新建住房、既有住房的改造和维修以及管理和维护。
为了确保市民居住的安全和健康,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会对房屋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如果发现房屋存在结构安全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管理局将通知业主进行改正,并且采取措施确保住房的安全性。
二、租赁管制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也负责城市住房租赁市场的管制。
它会发布租赁市场的平均租金水平和租金涨幅的规定,以确保租客不会被收取过高的租金。
管理局还会对房东进行资格认证,以确保房东不会向租客提供不安全或不适宜居住的房屋。
如果房东违反租赁管制规定,管理局将会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三、土地规划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还负责城市土地规划。
它会根据城市的土地使用需求进行土地的规划和分配,并且确保土地的使用符合城市发展的需要和政策。
管理局会规定开发商必须为新建住房购买土地使用权,以确保新建住房的质量和安全。
它还会规定土地使用者必须对土地进行开发和维护,保证土地的品质和环境。
四、城市更新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还承担着城市更新的任务。
它会根据城市的发展需求和环境要求,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和方案。
管理局还会与开发商和房屋业主协商,制定更新计划的实施细节和进度。
更新计划可包括街区改建、旧住房改建、公共设施建设等,旨在提高城市的环境品质和生活质量。
五、住房保障住房保障也是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职责之一。
它会发表住房保障政策规定,并负责政策的实施和监管。
管理局会协助政府制定符合公民生活需求的住房保障计划,并且帮助居民申请租金补贴或房屋补贴。
它还会提供廉租房或公共住房资源,以解决一些居民住房不足的问题。
以上就是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道里区住房服务保障中心管理岗职责

道里区住房服务保障中心管理岗职责
道里区住房服务保障中心的管理岗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组织制定住房服务保障中心的工作计划、目标和发展战略,并确保落实和执行;
2. 协调和安排住房服务保障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的高效运转;
3. 负责人员的招聘、培训和考核,确保住房服务保障中心的人员队伍稳定和专业素质;
4. 管理和协调住房服务保障中心的各项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等;
5. 制定住房保障政策和相关规章制度,指导和督促各个部门的政策执行;
6. 组织和协调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对工作效果进行分析和改进;
7. 开展住房保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为市民提供相应的服务和咨询;
8. 协调和处理住房服务保障中心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事宜,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9. 审核和处理住房服务保障中心的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
10. 履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房保障管理岗位职责

住房保障管理岗位职责住房保障管理岗位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政策制定与规划、项目管理与评估、申请审核与资格审查、政策宣传与咨询、数据统计与分析、问题解决与协调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每个方面的职责。
一、政策制定与规划住房保障管理岗位负责政府部门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与规划。
这包括研究和分析当地住房市场的供求情况,以及居民的住房需求,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住房保障政策。
同时,还需要考虑住房保障政策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确保政策能够有效地帮助需要保障的居民解决住房问题。
二、项目管理与评估住房保障管理岗位负责对住房保障项目的管理与评估工作。
这包括项目的立项、预算编制、招标与合同管理、进度控制等。
同时,还需要对项目进行评估,监督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并及时采取调整措施,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申请审核与资格审查住房保障管理岗位负责对申请住房保障的居民进行审核和资格审查。
这包括对申请人的个人信息、财产状况、收入情况等进行核实和审核,确保符合住房保障政策的居民能够获得相应的保障。
四、政策宣传与咨询住房保障管理岗位负责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这包括通过各种渠道向居民宣传住房保障政策的内容和申请条件,回答居民对住房保障政策的疑问和咨询,帮助居民了解住房保障政策的相关信息。
五、数据统计与分析住房保障管理岗位负责对住房保障工作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
这包括收集和整理居民的申请资料和相关数据,编制住房保障工作的统计报表,对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六、问题解决与协调住房保障管理岗位负责解决住房保障工作中的问题和协调相关部门的合作。
这包括收集和处理居民的投诉和意见,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同时,还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住房保障管理岗位职责的核心是负责政府部门的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管理。
需要对住房市场和居民需求有深入的了解,能够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政策,并通过项目管理、申请审核、政策宣传、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和成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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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工作职责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制定睢阳区内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的建设规划、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
负责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对象的调查与审核;负责保障性住房住宅户型面积的审核。
工作程序:一、廉租住房申请前置条件:1、具有本市区非农业常住户口:2、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城市低收入的家庭。
二、商丘市廉租住房补贴资金申请发放流程1、申请:申请廉租住房补贴资金家庭(居民)持身份证户口薄纸保证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2、登记受理: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受理登记,发放《审批表》;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不予受理登记。
3、初审:申请人交《审批表》和相关材料到本人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单位或办事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完成初审,并签署意见。
4、报批:申请人持初审所有有效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报批。
(验原件、留复印件、收件人在申请表上签字)5、复核:市住房保障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报表材料会同民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6、公示:住房保障部门对初审符合条件的每月集中在住建局网站公示一次,接受社会监督,并对举报进行查处。
公示期15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
7、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保障对象,汇总后按程序报主管局长、局长审批。
8、发放:保障中心按规定和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领取证》和活期存款折。
9、动态管理:已领取租赁住房补贴资金的家庭应按年度分别向工作单位或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市住房保障部门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及住房变动情况,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续签协议,按政府确定的标准继续发放,不符合条件的停止发放。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及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注: 2011年我市廉租住房补贴的发放范围为市区低保家庭中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者,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人均18平方米。
租金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每平米5.5元,家庭最低每月补贴为100元,最高每月补贴额为200元。
三、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流程1、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居民)持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廉租住房补贴证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2、登记受理: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受理登记,发放《商丘市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审批表》: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不予受理登记。
3、初审:申请人递交《审批表》和相关材料到本人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
单位或办事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完成初审,并签署意见。
4、报批:申请人持初审所有有效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报批(验原件,留复印件、收件人在申请表上签字)5、复核:市住房保障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报表材料会同民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到商丘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处进行查档。
6、公示:住房保障部门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家庭集中在住建局网站公示一次,接受社会监督。
并对举报进行查处。
公示期15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范围。
7、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对象,汇总后按程序报主管局长、局长审批。
8、发放钥匙:市住房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领取证》和廉租住房钥匙,签订《租赁住房租赁协议》,每年集中收取租金一次。
9、动态管理: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应按年度分别向工作单位或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市住房保障部门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及住房变动情况,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续签协议,按政府确定的标准续签实物配租协议。
不符合条件的家庭退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及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10、监督与管理:住房保障部门通过定期、不定期入户调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对象家庭成员变动情况及廉租住房使用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责令限期退出。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钱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1)、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2)、无正当理由累计六个月以上未缴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未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未退回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拒绝接受前款规定的处理方式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具体实施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2011年我市租住廉租住房的范围和标准:享受租住廉租住房的范围是市区低保家庭,保障面积以内的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1元,保障面积以外的租金按市场价格执行。
四、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
棚户区改造要按照国家节能的有关规定,建设节能接地型住宅。
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购买意愿和能力,原则上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高层建筑可放宽到90平方米。
城市棚户区安置回迁居民的户型面积应结合当地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和居民收入水平确定,以中小套型为主。
棚户区拆迁安置政策严格拆迁计划管理,在年度拆迁计划中优先满足拆迁棚户区的需要。
城市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采取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鼓励以产权调换为主。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拆补平衡。
房屋安置面积超出原有面积,但在规定标准(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最低安置面积)内的部分,可按成本价格购买;超出规定标准的部分,按房屋市场价格购买;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折旧等因素,以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价款,不再进行土地补偿。
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保障对象,限定租赁标准,帮助城市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居民,通过租赁方式解决基本居住困难的一种保障性租赁住房。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1、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条件标准;2、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城镇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且有住房困难的家庭或个人;3、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当地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员军人。
其中,申请配租人应年满18周岁,有稳定收入和租金支付能力,且家庭(或个人)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
4、与当地用工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5、未享受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
配租程序:统一受理,按照资格审查与租赁管理相分离的原则,实行两级审查和公示,承租人所在的单位或社区、居委会等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初审和审批合格的名单要进行公示。
相关企业、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主体、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建设的单位租赁房出租和管理由房屋所有权单位组织实施,租赁对象和租赁价格报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备案。
六、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条件经济适用住房以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或住房未达平均住房水平户为销售对象。
申购购房家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行政辖区内常住城镇户口或进城务工2年以上且有固定服务场所和稳定收入的农民,但未婚及离异后没有子女抚养权的不能申请;2、家庭年收入48000元以下(含48000元),离异且对子女有抚养权的单亲家庭年收入24000元以下(含24000元);3、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6平方米;家庭人口以家庭户口薄记载为准。
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抚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实际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孙子女),在市区内无房的,可作为家庭人口计算。
离婚家庭未成年子女归属以离婚时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为准;子女已满18岁的,以居民户口薄为准。
4、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未购买过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5、二年内未出售过90平方米以上房产。
6、市政府批准的被拆迁、危房改造的居民家庭中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程序1、申请:居民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市房地产产权交易管理处出具的无房证明在市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窗口填《登记表》和《商丘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登记与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应予受理并进行登记,并出具凭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出具凭证。
3、初审:申请人交《审批表》和相关材料到本人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
单位或办事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签署意见。
4、公示:住房保障部门对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相关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家庭人口、户籍所在地、现住房地址、房屋性质、人均住房面积、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等内容)在住建局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有疑义的可向市住房保障部门反映情况。
5、受理举报查处:住房保障部门,对公示期间群众的实名举报进行查处,并出具书面调查处理意见。
6、办理准购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住房保障部门给申请人办理经济适用房准购通知手续,有异议经调查核实,却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出具书面通知。
7、(选)购房:申请人持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购买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的程序办法选购,逾期不选购视为自动弃权。
当符合条件的对象多余房源时,实行摇号分配。
落选摇号对象按照轮候制参加下一次摇号。
8、产权登记:持住房保障部门的证明及购房手续到房地产和土地产权登记部门进行产权登记,并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有限产权划拨土地。
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办理经济适用住房退出手续或者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完全产权。
9、上市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买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满5年后,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时,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金等相关价款,具体标准比例由市、县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七、保障性住房服务承诺在廉租住房建设中质量是项目的生命线、底线,一定要将民生工程做成阳光工程、民心工程,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团结努力、开拓创新,才能完成使命。
坚持“两手抓”,一手抓资金筹措一手抓工程建设。
资金筹措方面要做到全力争取国、省资金到位,确保新建项目如期开工,确保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落实“四个到位”,即领导、人员力量、考核、责任四个到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项目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进行项目建设,做到人员、资源向项目建设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