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系艺术团章程
艺术团规章制度范文

艺术团规章制度范文第一条为加强艺术团管理,规范艺术团内部秩序,推动艺术团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艺术团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示学校文化软实力的窗口,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艺术团的宗旨是:团结一心,共创辉煌;热爱艺术,传播美好。
第四条艺术团的活动宗旨是:以团队意识为核心,以创新精神为动力,以展示才华为目标,努力提升团员的综合素质与表现能力。
第五条艺术团的发展目标是:打造品牌团队,树立良好形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六条艺术团的成员应当坚持以团队利益为重,遵纪守法,培养正能量,树立良好形象。
第七条艺术团成员应当坚持原创精神,提倡自主学习,培养创新意识,不断提升自身修养与艺术水平。
第八条艺术团成员在参加各类活动时,应当尊重他人,遵守规章制度,维护艺术团形象,不得损害艺术团利益。
第九条艺术团成员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参与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条艺术团的组织结构包括团委、部门和班级团支部。
第十一条艺术团的团委由团长、副团长、秘书长、宣传部长、文艺部长、活动部长组成,负责艺术团全面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艺术团的部门分为宣传部、文艺部、活动部,分别负责宣传推广、艺术创作和活动策划的工作。
第十三条艺术团的班级团支部由各班级团支部书记和班级团支部成员组成,负责班级内部团务工作。
第十四条艺术团的组织结构图如下:团委:团长副团长秘书长宣传部长文艺部长活动部长部门:宣传部文艺部活动部班级团支部:各班级团支部书记班级团支部成员第十五条艺术团成员在团委的领导下,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共同为艺术团的发展努力。
第十六条艺术团成员在参加团队活动时,应当服从团委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保持团队的整体性。
第三章入团流程第十七条愿意加入艺术团的同学应填写入团申请表,交由班级团支部书记审批,并报团委备案。
第十八条入团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个人简历、参与原因等内容,必须如实填写,不得有虚假信息。
艺术团规章制度(2023最新版)

艺术团规章制度艺术团规章制度一、团队宗旨⑴团队宗旨是发扬艺术精神,提升文化艺术水平,树立良好艺术形象,丰富校园文化氛围。
⑵团队成员应积极参与各项文艺活动,努力提升个人艺术修养,并与他人共同进步。
二、组织架构⑴团队由指导老师、团长、副团长和其他成员组成。
⑵指导老师负责指导团队的艺术活动,制定年度计划,并进行艺术指导。
⑶团长负责整个团队的日常管理,组织会议和活动,并代表团队与外界沟通。
⑷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负责团队内部事务的协调和组织。
⑸其他成员根据自身特长参与不同的艺术表演和活动,并积极配合团队工作。
三、成员要求⑴团队成员应具备一定的艺术修养和基础技能,并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⑵团队成员应遵守团队纪律,服从团队管理和指导老师的安排。
⑶团队成员应积极参加集体排练和个人练习,准时参加各项活动。
⑷团队成员应保持良好的形象,言行举止得体,与他人友好相处。
四、活动安排⑴团队将定期举办各种文艺演出,参加学校和社区的文艺活动。
⑵团队将组织定期的集体排练和个人练习,确保每位成员的艺术表现水平。
⑶团队将开展艺术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团队整体的艺术素养。
五、纪律要求⑴团队成员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和道德底线,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活动。
⑵团队成员应严格遵守排练和演出的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更改演出内容。
⑶团队成员应尊重师长和其他成员,团结合作,共同推动团队发展。
六、奖惩制度⑴团队将根据成员的表现进行奖励和表扬,鼓励积极参与团队活动的成员。
⑵团队将对违反纪律的成员进行惩罚,包括口头警告、降职甚至开除团队。
附件:⒈团队活动计划表⒉团队成员名单⒊其他相关资料法律名词及注释:⒈降职:指将团队成员从原有职位调至较低的职位。
⒉开除:指将团队成员除名,不再允许其参与团队的各项活动。
艺术团活动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艺术团的组织管理、活动开展及成员行为,提高艺术团的整体素质和影响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二条艺术团是学校内部的一个非营利性学生组织,由热爱艺术、具有艺术特长的学生自愿组成,接受学校团委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艺术团以“团结、创新、发展、和谐”为宗旨,通过组织各类艺术活动,提升学生的艺术素养,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展示学校艺术风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艺术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若干名,下设办公室、策划部、宣传部、表演部、后勤部等部门。
第五条团长负责全面领导艺术团工作,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各部门负责人由团长任命,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艺术团成员应具备一定的艺术特长,通过面试或选拔进入艺术团,成为正式成员。
第三章活动开展第七条艺术团活动分为常规活动和特色活动两大类。
第八条常规活动包括:1. 定期举办各类艺术讲座、培训,提高成员艺术水平;2. 定期组织排练,为校内外的文艺演出做准备;3. 定期开展艺术交流,与校外艺术团体进行交流合作;4.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文艺比赛,展示艺术团风采。
第九条特色活动包括:1. 举办艺术团成立纪念日庆典活动;2. 结合节日、纪念日举办主题艺术活动;3. 创作原创艺术作品,举办展览、演出等;4. 组织公益活动,传播正能量。
第十条活动策划与实施:1. 各部门根据活动需求,制定详细的活动策划方案;2. 策划方案经团长批准后,由各部门组织实施;3. 活动结束后,各部门提交活动总结报告。
第四章成员管理第十一条艺术团成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 积极参加艺术团活动,履行成员义务;3. 诚实守信,尊重他人,团结友爱;4. 服从组织安排,按时参加排练和演出。
第十二条成员考核与奖惩:1. 定期对成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出勤、表现、成果等;2. 对表现优秀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3. 对违反章程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艺术团社会团体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艺术团的组织管理,明确艺术团的任务和活动范围,保障艺术团合法权益,促进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
第二条本团体名称为:[艺术团全称](以下简称“本艺术团”)。
第三条本艺术团为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由热衷于艺术事业的个人和单位自愿组成。
第四条本艺术团的宗旨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艺术创新,提高人民群众的艺术素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本艺术团的办公地点:[详细地址]。
第六条本艺术团接受[主管单位名称]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名称]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任务与活动范围第七条本艺术团的业务范围:(一)组织策划各类艺术活动,包括音乐会、戏剧表演、舞蹈演出等,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二)开展艺术培训,培养艺术人才,提高艺术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三)举办艺术展览,推广艺术作品,促进艺术交流与合作;(四)开展艺术研究,编辑出版艺术刊物,传播艺术知识;(五)加强与国内外艺术团体的交流与合作,提升本艺术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六)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第八条本艺术团通过以下方式开展活动:(一)举办各类艺术讲座、研讨会、工作坊等;(二)举办艺术比赛、展览和评选活动;(三)组织艺术家采风、创作和交流;(四)与其他艺术团体合作,共同举办大型艺术活动;(五)通过媒体宣传,扩大艺术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三章会员第九条本艺术团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十条会员资格:(一)个人会员:热爱艺术,具有艺术特长或对艺术事业有贡献的个人;(二)单位会员:从事艺术事业或与艺术事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第十一条会员权利:(一)参加本艺术团的各项活动;(二)对本艺术团工作的批评和建议权;(三)优先获得本艺术团提供的艺术培训、交流机会;(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五)退出本艺术团的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义务:(一)遵守本章程,执行本艺术团的决议;(二)积极参加本艺术团的各项活动;(三)维护本艺术团的合法权益;(四)按规定缴纳会费;(五)支持本艺术团的各项工作。
艺术团规章制度

艺术团规章制度一、团内规章:1、艺术团所有成员,必须准时参与艺术团旳多种会议和各项活动,无端缺席或常常迟到者,视具体状况予以批评,严重者将解除其团内职务。
如有特殊状况者应提前请假并获得上级批准。
2、艺术团所有成员,不得参与与艺术团旳各项活动安排相抵触旳活动,更不容许擅自以艺术团名义参与校内和校外旳各项活动。
3、艺术团所有成员必须爱惜艺术团旳多种服装、道具和器材等,表演活动结束要及时归还。
不得将艺术团内公共物品擅自转让或转借她人。
如由于个人因素导致损坏,应要照价补偿。
4、艺术团所有成员都应当严格自律,规范遵守校纪校规等各项制度。
5、艺术团内所有成员都应积极完毕学校领导交代、安排旳各项事务。
6、艺术团成员不得在排练或者开会时吸烟等,应保持排练厅和会议室内旳干净整洁。
7、艺术团各个成员之间应积极配合,团结合伙,共同完毕任务。
8、如因个人特殊因素需要退出艺术团,需提前申请,并办理有关合理手续。
艺术团旳各项规章制度旨在督促艺术团所有成员养成良好旳集体观念,培养其纪律性和责任心。
对于违背各项规章制度旳团员将予以批评教育,视情节旳轻重给与一定得惩罚,最严重者将解除团内一切职务。
二、会议制度:1.艺术团将于每两周开一次会议,分派一周之内旳工作及核查前一周任务完毕状况。
2. 开会需签到,各队建立考勤表,严格把关。
考勤表学期期末汇总至团长。
3.艺术团组织开展旳会议,必须准时,不能无端缺席迟到。
4. 如有特殊因素不能出席会议或需晚到者,必须事先向团长或其她负责人请假。
5. 无端缺席者,第一次予以批评教育。
多次违背则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惩罚或开除团内职务。
无端缺席达到3次以上者(涉及3次),视为退出艺术团。
6. 会议须准时到场,但凡无端迟到者在台前罚站(时间为迟届时间旳2倍)。
7. 多次无端迟到者,给与警告。
视情节严重予以一定惩罚。
8会议进行时,不能在会场内吸烟和喧哗吵闹。
9.会议进行时,手机必须调成为震动状态,不能在会场内接电话。
艺术团规章细则范文

艺术团规章细则范文艺术团规章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艺术团的管理,确保艺术团的正常运转,提高团员的艺术水平,培养和展示团员的艺术才华,制定本规章细则。
第二条艺术团的宗旨是通过艺术活动,丰富师生的文化生活,提高大家的艺术修养,并为学校和社会各界举办艺术晚会等文艺活动。
第三条艺术团的组织形式为团委领导下设立的学生艺术团,所有学生均可参与。
艺术团的组织机构包括团委领导、团委指导老师、团委干事、艺术团团长和各艺术团分团。
第四条艺术团的活动以学校文化活动为主,同时可以参与校内外艺术比赛、演出等相关活动。
第五条艺术团成员应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艺术素养,注重团队合作和个人能力的培养。
第六条艺术团成员应遵守校规校纪,杜绝违法乱纪行为,并以身作则,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艺术团设有团委领导和各艺术团分团,团委领导由教职工担任,艺术团成员由学生担任。
第八条艺术团团委领导定期召开团会,对活动进行安排、管理和总结。
第九条艺术团团委领导有权制定艺术团活动计划、审核团员的表现和发展情况。
第十条各艺术团分团举办定期排练,确保演出质量,有权邀请专业艺术家进行指导。
第十一条艺术团成员可以根据自己的专长,选择加入相应的分团,并积极参与团内的艺术活动。
第三章入团考核第十二条学生可以在每学年初或特定时间申请加入艺术团,并进行面试或考核。
第十三条入团考核的内容包括艺术才华的展示和表现力的评估。
第十四条入团考核的结果由团委领导和指导老师共同评定,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录取。
第十五条入团考核合格者,将进行辅导和培训,以提高其艺术水平。
第四章活动安排第十六条艺术团团委领导根据学校活动安排制定艺术团活动计划。
第十七条各艺术团分团根据活动计划制定排练计划和演出计划,并按时完成。
第十八条艺术团团委领导有权安排团员参加校内外艺术比赛和演出,鼓励团员积极参与。
第十九条艺术团团委领导应安排定期的集体排练和个人训练,以提高团队的整体素质和个人的专业能力。
艺术团规章制度

艺术团规章制度艺术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艺术团的正常运行,提高团内成员的艺术水平,规范团内各项活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艺术团全体成员,包括指导老师、团长、副团长、团员等。
第三条艺术团的宗旨是传承和发扬优秀的艺术文化,培养和造就一批才艺出众的青年艺术人才。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一节团委会第四条艺术团设立团委会,由团长、副团长、部长组成。
第五条团委会负责制定组织计划、制度改革、学术研究等。
第六条团委会负责组织团内各类活动,对团内成员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二节部门设置第七条艺术团根据艺术专业的不同,设立声乐组、舞蹈组、器乐组等不同的艺术部门。
第八条每个部门设立部长,负责本部门的组织、培训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部长应具备艺术专业知识,能够指导部门成员的艺术实践和培训。
第三节入团和退团第十条欲加入艺术团的学生必须经过选拔,凭个人才艺表演成果或专业能力进行面试。
第十一条学生在校期间可自愿加入艺术团,也可主动申请退团。
第十二条退团的学生需要填写退团申请并经过团委会审核批准。
第三章活动安排第一节日常练习第十三条艺术团每周定期组织日常练习,确保各部门成员的艺术水平和表演技巧的提高。
第十四条部门负责人应提前制定详细的练习计划,并安排专业指导老师进行指导。
第二节演出交流第十五条艺术团每学期组织演出交流活动,与其他学校或艺术团体进行交流演出。
第十六条演出交流活动由团委会统筹安排,各部门根据演出计划进行准备和排练。
第四章绩效评定第一节绩效评估制度第十七条艺术团实行绩效评估制度,将团员的成绩、活动参与情况、表现等综合评定。
第十八条绩效评估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团员和团队的主要依据。
第二节班级评比第十九条每学期末,艺术团通过班级评比形式,评选最佳班级。
第二十条班级评比主要考察班级团结进取、共同进步的情况。
附件:1.艺术团团委会组织机构图2.部门设置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绩效评估制度:根据团员的成绩、活动参与情况、表现等综合评定团员的工作绩效。
艺术社团章程

艺术社团章程一、总则1. 本章程制定的目的是规范艺术社团的组织结构、活动内容和成员权益,促进艺术社团的健康发展。
2. 艺术社团是由热爱艺术并志同道合的成员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和展示艺术的平台。
二、组织结构1. 艺术社团设立理事会,由社团成员选举产生,理事会负责制定社团发展方向、决策重要事项。
2. 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主管等职位组成,每一个职位由成员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3. 艺术社团还设立艺术指导委员会,由具有艺术专业背景的成员组成,负责指导社团的艺术活动和项目。
三、成员权益1. 艺术社团的成员享有平等的参预权利,可以提出活动建议、参预决策。
2. 成员有权利参预社团组织的各类艺术活动,并享受相应的资源和支持。
3. 成员有权利获得社团提供的艺术培训、讲座、展览等学习机会。
4. 成员有权利参预社团的管理和运营工作,包括担任职位、组织活动等。
四、社团活动1. 艺术社团定期组织艺术交流活动,如演出、展览、座谈会等,以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2. 社团还可以组织艺术培训班、讲座和工作坊,提供成员们学习和提升艺术技能的机会。
3. 社团可以参预校内外的艺术比赛和展览,并代表学校参加相关活动。
4. 社团可以与其他艺术社团、学校、机构合作,共同举办艺术活动,拓宽成员的艺术视野。
五、会费管理1. 艺术社团的会费由成员自愿缴纳,用于社团的日常运营和活动开支。
2. 会费的数额由理事会决定,并在每学期开始时通知成员缴纳。
3. 社团应当公开会费的使用情况,并接受成员的监督。
六、章程修改1. 对于本章程的修改,应由理事会提出,并经过全体成员的表决通过。
2. 章程的修改应当充分听取成员的意见,并保障成员的知情权和参预权。
七、附则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以前的任何规定。
2. 对于本章程未涉及的事项,可由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定。
3.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艺术社团理事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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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系艺术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园林系艺术团是我系的艺术活动的一个重要组织,是在园林系分团委的指导下,由爱好艺术并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的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园林系艺术团的建团宗旨和任务是:
1.搭建校园文化舞台、丰富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活跃校园艺术氛围。
通过对艺术的学习,提高广大学生的审美情趣和文化艺术修养,促进校园文明建设,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2.认真执行园林系分团委的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各项艺术文化活动,丰富大学生的艺术文化生活,努力提高大学生校园文化生活水平.
3.积极参与策划学校的重大文艺演出和其他艺术活动,代表我系参加各类文艺演出和比赛,完成我系交给的各项临时任务。
第三条所有艺术团成员需遵守本章程,章程修改意见提交给分团委书记,由分团委书记同意方可改变本章程。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管理
一:机构设置
1艺术团下设声乐部、舞蹈部、主持人队、综艺部(除歌舞方面的其他才艺)
2艺术团各部设部长各一名,在艺术团的团长、副团长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各部的日常管理、活动安排和思想教育工作。
3艺术团团长、副团长直接管理艺术团工作。
主要负责各部之间的沟通联系工作,并对艺术团所有的活动和工作进行汇总和调节,对委派给各部的工作进行监督。
二.日常管理
1园林系艺术团每学年都应制定艺术团工作和发展的计划草案,包括各部每学期的排练计划、演出计划等,并由文艺部汇总形成艺术团的学年活动计划存档。
2根据艺术团的纳新计划,每年招收一定数量的在艺术方面有爱好和特长的学生,进行日常的训练和演出。
3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邀请专业指导老师定期或不定期对艺术团成员进行短期培训,旨在提高每位成员的艺术修养和表演才能,促成艺术团整体实力的全面提升。
4艺术团于每周召开会议一次,听取本周的工作完成情况,讨论下个周的工作计划,并由工作人员做好会议记录按月交于分团委书记;例会开始前5分钟内所有相关人员即需到位,因事或病不能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及时向会议负责人请假。
5艺术团的工作任务包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演出、比赛任务,以及参加院系之间的各种文艺活动。
6艺术团排练活动采取日常训练和短期集训相结合的方式,每周定期活动3-4次。
在重要演出活动之前,以短期集训的形式进行排练;日常训练的暂定为园林楼和5509。
由艺术团团
长统一安排活动时间,地点以及训练内容。
7艺术团的排练内容由艺术团团长和各部部长商议决定,每学年尽量能有两个特色的节目,团员在平时也可排练自己的一些节目。
8艺术团成员以艺术团名义或艺术团节目参加各种演出活动必须告知园林系分团委书记,经书记批准后方能实行。
第三章各项制度
一:奖惩制度
1.艺术团的正副团长享受学生干部的评优资格。
2.在每学期期末各项活动结束之后进行一次评优活动,确定优秀干事人选,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各个活动、会议出勤情况良好。
(2)、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尊重他人。
(3)、积极配合团长、副团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认真负责,并能提出对所有开展工作有建设性建议,有一定领导组织能力。
(4)、不得有违纪行为。
3.对于不履行团员义务、对艺术团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团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除名处分。
对破坏艺术团公共物品的团员,除批评外,应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4.排练时对于无故缺勤三次者予以警告并做通报批评,无故缺勤五次次者取消其评优资格,无故缺勤五次次以上者,经核实劝其离职,对于无故迟到者,累计两次按无故缺席一次处理;请假情况应向团长或副团长说明,并递交请假条,经团长或副团长同意后方可。
二.财务制度
为加强艺术团内部财务管理,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制度:
1.所有支出款项由分团委书记统一调拨。
2.各部一律凭有效报销凭证(发票)统一报帐。
发票应写清明细,报帐时发票背面注明详细用途和经手人。
如有特殊情况只能用收据报帐时,需有分团委书记亲笔签名。
3.艺术团活动经费由系专项划拨经费组成。
活动所用经费须由团长提出预算,经分团委批准后方可使用,各项支出、收入须做好详细记录,做到帐实相符。
三.演出制度
1.参加演出的成员应事先做好准备,确保演出节目提前到位,有事者必须提前请假,经团长批准后方可生效;
2.参加演出的成员在演出时应全身心投入,不因个人情绪而影响演出整体效果,注意前台和后台纪律,确保演出顺利进行;
3.参加演出的成员如有使用租借服装或道具者,应妥善保管,并在演出结束后及时归还或上交,损坏或丢失须照价赔偿。
四.场地和器材管理制度
1.本团的活动场地适用于艺术团的日常排练,根据值班及训练时间开关门,并做好场地的清扫。
2.艺术团的演出器械为艺术团公有,属园林系固定资产,平时由分团委保管、由艺术团的指定人员负责协助管理;训练和演出期间由指定人员保管,如有破损、丢失,应予以罚款或照价赔偿。
3.艺术团演出或训练需要使用演出服和器械时,需由团长申请,并经园林系分团委签字同意,填写艺术团物品借用表后方可借出,并按时归还。
4.除艺术团正常演出和训练外,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租借服装和器械,特殊情况经园林系分团委书记批准后酌情处理。
五.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主要由负责,交由分团委保管。
2.档案管理人员应在每月月末对收集的资料进行一次阶段性的整理、核实审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整理。
3.艺术团的活动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
其他相关资料视档案资料的保存价值确定其保管期限。
肖习
200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