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康德的“绝对命令”及其现实意义

合集下载

详解康德道德律令

详解康德道德律令

详解康德道德律令现在国内外关于康德道德哲学的讨论非常热烈,特别是在中国目前所面临的这样一个文化转型、社会变革的特殊时期,所引发的社会道德问题尤为突出,以至于在国内曾经掀起过一场关于道德问题和人文精神的大讨论。

其中一个最重要的讨论焦点就是当代社会的道德滑坡,以及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在当代条件下显出它的不适应性的问题。

但是这场声势浩大的讨论最后不了了之。

在这场讨论中,一种观点认为我们应该回归传统文化,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该重建现代文化。

笔者认为,在当代我们应该更多地吸收一些西方人的观点和视角,了解他们在道德问题上的看法。

西方从建立资本主义一直到进入现代工业社会,历经了好几百年,在这样的过程中,他们的道德观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从西方启蒙运动时期以来这种变化最为显著。

促成这一重要转变的思想上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就是康德以及康德的道德哲学。

因此,假如中国当代社会生活也要经历这样一条发展道路的话,那么笔者认为,我们应该可以从近代西方理性主义吸收很多值得借鉴的、对于国人来说将完全是崭新的东西。

提及康德道德哲学,中国人并不陌生,我们对它已经研究一百多年了。

但是笔者仍然觉得康德道德哲学还有很多东西我们没有触及到,还有一些东西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

事实上,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人理论水平低下,主要是中国人在研究西方理论,特别是在涉及道德领域的诸多问题的时候,普遍呈现出一种浮躁的心理:认为我们中华民族在道德方面具有无与伦比的优势,这是一个应该由我们来发言的领域。

在这样的心态影响下,人们对西方道德方面的言论往往是一知半解,在并不完全了解的情况下,就忙于发挥去了。

笔者觉得今天我们应该重新审视那些认为已经过时了、已经研究得差不多了的人物、思想(尤其是在道德领域),重新客观地、深入地去体察西方人的思想中所包含的真实意味。

笔者进行一番深入研究后发现,康德道德哲学里面关于道德立场、道德基础以及他对道德结构的理解跟我们中国人的完全不同,我们应该去体会隐藏在这些命题后面的东西对我们所具有的真正意义。

浅谈康德道德的绝对主义

浅谈康德道德的绝对主义

2016年11月上青春岁月237一、道德绝对主义的内涵思想1、道德绝对主义的产生动机清晰在对道德的理解中,大多数人都把道德显性表达为对善与恶的看法。

道德的产生,是人类思维发展进步的成果,道德是无形的,但是,又有外在有形的表现。

道德是自然法则下如何处理自由观念的问题。

道德绝对主义的产生,主要是社会矛盾产生的结果。

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逐渐发展与协调的过程中,道德对人的调节作用逐渐明显。

道德绝对主义的产生,就是因为道德对于人的指导作用逐渐清晰,人们活动的参照标准受到不断的挑战。

在道德绝对主义产生的过程中,多种矛盾和思想意识中的问题,形成了对人们的困扰。

道德绝对主义之所以是康德的重要贡献,就是因为康德给予了道德准确的判断标准,让道德的发展呈现其自身的轨迹。

2、道德绝对主义尊重法则的力量绝对主义是一个具有一定标准的词汇,将道德冠以绝对主义,从字面上理解似乎限制了道德的真正含义。

但是,在康德的道德绝对主义中,对绝对主义的理解是从规律与法则的角度进行判定。

道德影响着人类的思想和行为,道德关注人们对自然万物的看法。

道德绝对主义尊重法则的力量,就是因为康德对于道德的产生有足够的认识,对道德能够形成的过程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对道德绝对主义与法则之间内在联系有正确的认知。

道德绝对主义将法则作为讨论的根基,在法则的力量下,人们应该将道德倾向于哪个方面,应该给予道德怎样的推崇。

例如在道德绝对产生的历史时期,社会变动很大,社会变化和经济变化,让社会现实产生了新的局面,这些变动的背后,需要坚持什么样的法则才能万变不离其宗,哲学家给予了法则与道德之间的桥梁架构。

3、道德绝对主义以价值判断为思维方式哲学对于道德的价值判断集中在其思想内涵和方法论上。

特别是康德对道德绝对主义的价值判断,把重点放在思维方式上。

因为康德认为,决定道德发展路径的就是思维的形成,在思维形成后才能够指导行动。

康德对人性的研究颇具实力,这是因为康德经历的历史时期具有代表性,同时,也是社会化大生产在逐渐分立过程中,人们多种行为变化的结果显示。

绝对命令(康德)名词解释

绝对命令(康德)名词解释

绝对命令(康德)的道德准则与实践应用绝对命令是康德道德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指的是人们应当无条件地遵守的道德准则,不论其后果如何。

康德认为,道德的根源不在于人的欲望或情感,而是在于理性和自由意志。

绝对命令被视为道德的终极准则,它要求人们根据道义的原则行动,而不是出于个人利益或欲望。

绝对命令的核心原则是康德所谓的“己人律法”,即“将人类视为目的,而不是工具”。

这意味着,人们应当将他人的尊严和权益放在首位,不应将他们视为满足自身利益的手段。

绝对命令要求人们言行一致,不做出矛盾的行为。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人主张诚实是美德,那么他就应当在任何情况下都坚守诚实的原则,而不受其他目的或利益的诱惑。

在实际生活中,绝对命令的应用往往是具有挑战性的。

人们常常面临道义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冲突,而绝对命令要求人们无条件地遵守道义准则。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绝对命令是不切实际的,相反,它提供了一个理想的道德标准,指导人们在复杂的道德困境中作出正确的选择。

一个典型的实例是职业道德。

许多职业都有其道德准则,要求从业者遵守行业规范。

绝对命令告诉我们,从业者应当将道德准则视为职业生涯中的终极导向,即使面临个人利益或诱惑,也不能违背道德规范。

例如,一名医生无论面对多大的诱惑,都应当坚守医德,保护患者的利益,而不是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此外,绝对命令也可以应用于个人生活中的道德决策。

当我们面临道德抉择时,可以回归绝对命令的原则,思考我们的行为是否符合道义准则,是否将他人的权益放在首位。

这样的思考可以帮助我们作出正确的决策,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或不公平。

综上所述,绝对命令是康德道德哲学中的重要概念,要求人们无条件地遵守道德准则,不论其后果如何。

它提供了一个理想的道德标准,指导人们在现实生活中作出正确的道德选择。

浅析康德绝对命令的合理性

浅析康德绝对命令的合理性

康德绝对命令的合理性康德把绝对命令表述为:“不论做什么,总应该做到使你的意志所遵循的准则永远同时能够成为一条普遍的立法原理”(<实践理性批判>,第30页)。

紧接着,康德还推出一条实践原则:你的行动,要把你人格中的人性和其他人人格中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作是目的,永远不能只看作是手段。

康德的绝对命令,在于强调意志自律和道德原则的普遍有效性,它不但体现了康德伦理学的实质,也对人类的道德来说是不可或缺的。

康德把人定义为“有限的理性存在”,有理性就成了人与其他自然存在物的根本区别。

自然存在物受自然法则的约束;作为理性存在物的人受理性法则(道德法则)的约束。

自然存在物在自然法则面前毫无选择可言,而作为有限的理性存在物(人)在道德法则面前就可以自由选择。

因为人有意志,意志使人不是按照法则行动,而是按照法则的表象来行动。

由于人类理性的有限性,注定了意志除了受实践理性的规定外,还不可避免的受到经验和感性爱好的影响。

这种影响使意志偶尔会偏离法则,而实践理性的规定对它来说就必定是“命令”,而且是无条件的、具有强制力的绝对命令。

可以说,伦理领域的每一次进步都离不开道德学说的指引。

康德的绝对命令的根据是建基于人类本性的基础之上的,是纯形式的而不是质料的,是内在的道德尺度而不是外在的道德尺度,是自律的而不是他律的。

虽然绝对命令本身也存在着局限,但是其合理性始终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康德的绝对命令保证了道德的纯洁和人类的尊严,告诉人们什么是真正的道德,昭示着人们向正确的方向前行,这是伦理学史上其他学说所无法比拟的。

但是,绝对命令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和不足,它似乎纯粹得离现实有些遥远,不能提供具体的实践之路,这主要来自于自身的形而上学性。

其实,天下根本就没有包治百病的良药,纵观伦理学史上根本就不存在完美无瑕的道德学说,同样,对绝对命令我们也不能苛求太多。

下面,就简单分析一下绝对命令的合理性。

一、绝对命令表明道德是具有形而上学基础的绝对命令要求:要按照你同时能够愿意它成为一个普遍法则的那个准则去行动。

没有绝对的道德行为规范——对康德道德命令的反思

没有绝对的道德行为规范——对康德道德命令的反思
( 大学 马克思 主义学 院 ,吉林 长 春 10 1 ) 吉林 3 0 2

要: 道德哲 学涉及 的不是小事 , 而是 我们应该如何 生活的 问题 。康德的“ 绝对命令” 明确地揭示 了意志 自由
在道德 活动 中的重要作 用, 揭示 了没有 自由就没有真 正意义上 的道德 行为 , 这就抓住 了伦理 学的根本—— 人的 自由。 然而 , 康德的“ 绝对命令 ” 思想也有不尽人意之处 : 一是把 理性人 的复杂的道德行 为 简单化 了, 当理性人的行 为规 范发 生冲突时, 应该如何行动?二是康德对此 虽然也有论证 , 他 但他的论证 既不合情理 , 也难 以令人信服 , 究其原 因是 没有
21 O O年 7月
社会科学家
S oCI AL S Cm NTI T S
J 12 l u. O 0 '
( 7 , 第 期 总第 19 ) 5期
【 哲学与当今世界】
( ., n rl o19 No7Ge ea .5 ) N
没有绝对的道德行为规范
对康德道德命令 的反 思
万 口 .. 呆 :
绝对 的道 德 行 为 规 范。
关键词 : 道德行为 ; 范; 规 绝对命令 ; 康德
中图分类号 : 5 63 B 1 .1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0 2 3 4 (0 0)7- 0 - 3 10 — 2 0 2 1 0 -0 7 0 0
接受的原则 , 也就是说 , 绝对 的“ 应该 ” 与理性 的行 是 为人 相 连 的 。 康德认为 , 作为道德规范 即实践理性的基本规范 人应该怎样生活? 人应该做些什么以及应该怎样 “ 你意志的规范始终 做?这是每个人不得不面对 的问题 , 也是伦理学家或 的绝对命 令只有一个 :这样行动 : ”这条绝对命令在他 3 】 道德哲学所要探讨的问题。苏格拉底 曾经说过 , 道德 能够同时用作普遍立法的原理 。 【 道德形而上学基础》 中表述为 :要只按照你 同时 “ 哲 学 涉及 的 “ 是 小 事 , 是 我 们应 该 如 何 生 活 的 问 的《 不 而 认 为也 能成 为普遍 规 律 的规 范去行 动 。”】 个原 则有 f 4 这 题 。” 【 作为道德哲学家 的康德对 道德哲学作 了深入探 其 自身的特点 :这个原则必须具有某种独特的形式 , 即绝对命令具有充 讨, 其中“ 绝对命令” 思想是其道德哲学的核心内容。 而 而其 内容不需要有什么特别之处 , “ 绝对命令” 是为“ 人们应该做些什么以及应该怎样做” 足 的理 由和公 平性 。 这一 原则概括 了测试一个行为在道德上是否允 提供了行为规范的测试。在康德看来 , “ 伦理学的任务 许 的过 程 。 当你 试 图实 施一 个 特定 的行 动 时 , 不得 你 不是提供行为规范, 而是为行为规范提供测试 。” 1 2 ] 你计划实施的行动遵循的规范是什么, 即是否有 康德把 人 的行为 规范分为 两类 :假言命令 ” “ 和 不问 , 然后 , 你还得继续问 , 你遵循的规范是否被 “ 绝对命令 ” 假言命令 ” 。“ 的行为规范是指 , 人们不是 充足理 由。 一 即 根据规范 自 的价值而接受它 , 身 而是根据某个欲求 的 所 有 的理 性 人 在 一切 时 间 、 切 地 点 都 遵 循 , 是否 目的来接受它 , 其形式是“ 如果 ……就 ……” 绝对命 公 平 。如果 是 这样 , “ 这个 规范 可 以被 遵循 , 且这 个行 并 令” 是根据规范 自身的价值而接受它 , 不是为 了某个 为是允许 的。相反 , 如果你遵循的不是每个理性人都 目的才接受的规范 , 其形式是 “ 应该 ……” 因为人是感 遵循的规范 , 那么 , 你不能遵循它 , 这个行 动在道德上 性 和理性 的结合体 , 人们有欲望 , 以“ 言命令 ” 所 假 是 也 是不 允许 的 。这 就是 道德 的强 制性 。 可能的, 同样 , 因为人们有理性 , 以“ 所 绝对命令” 是可 康德的“ 绝对命令” 思想 的贡献 , 就在 于他明确地 能的。 作为人们的道德行为规范是 “ 绝对命令” 而不是 揭 示 了意 志 自由在 道德 活 动 中 的重 要 作 用 , 示 了没 揭 “ 假言命令” 绝对的“ 。 应该 ” 自每个理性的人都必须 有 自由就 没 有真 正 意义 上 的道 德行 为 , 就 抓 住 了伦 源 这

浅论康德的“绝对命令”及其现实意义

浅论康德的“绝对命令”及其现实意义

浅论康德的“绝对命令”及其现实意义康德以“绝对命令”为核心的道德哲学再当下也依然对现代化社会有巨大的启示与警醒意义,他从自由意志出发,阐述建立在人作为有理性的存在者基础上在自由意志的作用下善良意志的存在,到实践理性对人命令的“应当”,再将“绝对命令”以三条逻辑形式的表达式展开,从而确证了“绝对命令”的普遍性、绝对性、无条件性,立足于人的理性基础为人建立了道德的可能,并同时突出了人自身的目的性价值。

一、康德道德哲学中的“绝对命令”康德的道德哲学经历了一个从“通俗的道德哲学”到“道德形而上学”再到“实践理性批判”三个上升层次的过程。

“哲学的道德理性能够从普通的道德理性中把意志的‘出于义务的行为’作为真正道德的行为分辨出来;道德的形而上学则能够在哲学的道德理性或通俗的道德哲学中把出于义务的动机归结为意志的先天形式法则,即绝对命令”,由此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则探索“绝对命令”作为意志的先天的普遍立法原则(即“自律”)是如何可能的,由此便从更高层次上回到了建立“绝对命令”的基础——自由意志,为“绝对命令”自身的绝对性与普遍性提供更加坚实的奠基。

事实上,这一“绝对命令”就是善良意志作为道德的最高准则用逻辑命题表达的出来它的道德命令,而关于该唯一定言命令式有三重由低至高的層次上升的不同表达方式。

二、“绝对命令”三种递升的表达方式(一)第一条派生的命令式:“你的行动,应该把行为准则通过你的意志变为普遍的自然规律。

”在这条命令式中,行动的准则类比“自然法则”,即实践理性的对象(善与恶)虽然不能有自己的“图型”,但可以有其“模型”。

“康德的道德律的这种表述形式强调使人的行为方式成为一条‘自然法则’,是从自然后果去考虑”,因此就存在着“目的”与“手段”的关系,而在该表达方式之下,一个有理性的存在者有可能仅仅被当作手段和工具而被利用,由此就产生了“主观目的”和“客观目的”的区分,“个人的行动准则是以‘主观目的’为依据的,相反,道德律或绝对命令则必须以‘客观目的’为依据,但这个客观目的并不是外在的权威或非人的力量,而就是作为‘有理性者’的人本身”,由此如果仅将人当作手段来利用,那么人仍然不能摆脱机械自然法则的约束,而无法成为一个道德主体,因此便有了第二种表达形式。

浅析康德道德法则及启示

浅析康德道德法则及启示

浅析康德道德法则及启示作者:赵松涛来源:《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9期赵松涛(河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洛阳 471000)摘要:本文通过对康德普遍道德法则的绝对命令、人是目的、意志自律的论述,分析了康德普遍道德法则形式上的重要性,指出了康德道德法则的意义:作为道德主体的人要明确责任义务,强化道德自律,内化道德信念,发扬道德理性的作用。

关键词:康德;道德法则;意志自律中图分类号:B51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1)09-0044-02现代社会日趋个体化和多元化,人们对利益中立化的追求,使其成员制定的目标具有自主性和个人特色,但对道德普遍性的要求一直没有停止,且更为强烈。

如何在这样一个“个人的目的”都被中立化的社会里,形成一种道德的共识,困扰着当代社会。

既然在今天人类一时或根本无法在多元化价值的道德规范上达成共识,那么为什么不能先在形式上(理性上)达成一致呢?康德的形式主义伦理学就提示了这种理性,它是不带有任何目的的、无条件的、形式的,它尝试描绘出一种理性准则,根据这个准则人们可以检验:我的个人行为是否能和所有人的目标相互共存,普遍适用。

一、康德的普遍道德法则康德的普遍道德法则排除了一切“质料”经验的内容,源于纯粹理性,所以它是普遍的、必然的,无条件地适用于一切时代、一切民族的道德法则。

康德称它是适用于一切人的“绝对命令”,是隐含在一切道德行为中的道德律,是纯粹形式的法则。

道德法则有三种不同层次的表述形式。

1.绝对命令“你要这样行动,就像你行动的准则应当通过你的意志成为一条普遍的自然法则”,这是纯粹实践理性的基本法则。

其意同“己所不欲,勿施与人”。

这条黄金法则之所以要以定言的形式向有限理性者下达命令,因为康德深知人不仅具有理性,而且也是一个感性体,物质性诱惑时常干扰和限制着人类的道德信念。

如何使道德的行为贯彻下去,惟一的方法就是有限理性者必须限制内心私欲官能的干扰,听从理性下达的命令,遵循道德法则。

论康德的教育思想

论康德的教育思想

论康德的教育思想康德(Immanuel Kant,1724年4月22日—1804年2月12日),作为一代思想泰斗,他提出的“三大批判”构成其伟大哲学体系。

其实,他在教育学上,不仅以哲学家的身份经常开展讲坛,还给后人留下了一部《康德论教育》的专著。

本文将试探康德的教育学思想及其现实意义。

一、康德教育学观点(一)重视教育的目的以及价值。

在整体上,康德接受了卢梭关于教育价值的看法,认为人只有通过接受教育才能成其为人:“人完全是教育的结果。

”人性的崇高和人类的伟大是由于教育造成的。

教育是养成人的一种活动。

因此,康德特别注重儿童的早期教育,这在当时实属卓见。

在教育目的上,康德除了主张教育要培养人的一般本性(普遍理性)、以人类的大同理想为目的以外,他还特别强调道德教育,认为最高的教育目的不是知识的传授和智力的发达,乃是道德的完善。

这一点可联想起了赫尔巴特建立在伦理学基础上的教育目的论,说明康德的观点至少是他的思想来源之一。

(二)明确了教育的方向在于超越现实、满足未来。

康德针对历史上关于教育的争论,尤其是对于教育是为了现实社会生活还是为将来做准备这一点,给予了明确的答复。

康德说,有一种观点认为,教育是为了现在,即把青少年培养成能适应现在的社会生活的人,不管现实社会是多么的险恶,只要儿童能够应付这种现成的社会环境就可以了。

不仅许多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抱着这种目的,许多国家的政治家、教育家也只是着眼于现在,把现在的国家利益当作目的。

康德认为,这是一种缺乏远见、苟安于现状的表现,与人类的崇高使命和教育的真谛是背道而驰的。

他认为,真正的教育应以人类的理想为目的,并主张把这作为一条原则确立起来,以便证明教育具有独立性和超越性。

(三)把道德教育提到教育目的的高度来认识。

康德看重道德教育,绝不仅仅是从教育的构成或教育内容的选择上考虑,而是从他的批判哲学出发,试图通过教育建立一种主体性的道德原则,让人们服从“绝对命令”,教育使人的发展达到了这一步,人便成为具有普遍理性的人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论康德的“绝对命令”及其现实意义
作者:史季
来源:《知识文库》2018年第01期
康德以“绝对命令”为核心的道德哲学再当下也依然对现代化社会有巨大的启示与警醒意义,他从自由意志出发,阐述建立在人作为有理性的存在者基础上在自由意志的作用下善良意志的存在,到实践理性对人命令的“应当”,再将“绝对命令”以三条逻辑形式的表达式展开,从而确证了“绝对命令”的普遍性、绝对性、无条件性,立足于人的理性基础为人建立了道德的可能,并同时突出了人自身的目的性价值。

一、康德道德哲学中的“绝对命令”
康德的道德哲学经历了一个从“通俗的道德哲学”到“道德形而上学”再到“实践理性批判”三个上升层次的过程。

“哲学的道德理性能够从普通的道德理性中把意志的‘出于义务的行为’作为真正道德的行为分辨出来;道德的形而上学则能够在哲学的道德理性或通俗的道德哲学中把出于义务的动机归结为意志的先天形式法则,即绝对命令”,由此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则探索“绝对命令”作为意志的先天的普遍立法原则(即“自律”)是如何可能的,由此便从更高层次上回到了建立“绝对命令”的基础——自由意志,为“绝对命令”自身的绝对性与普遍性提供更加坚实的奠基。

事实上,这一“绝对命令”就是善良意志作为道德的最高准则用逻辑命题表达的出来它的道德命令,而关于该唯一定言命令式有三重由低至高的层次上升的不同表达方式。

二、“绝对命令”三种递升的表达方式
(一)第一条派生的命令式:“你的行动,应该把行为准则通过你的意志变为普遍的自然规律。

”在这条命令式中,行动的准则类比“自然法则”,即实践理性的对象(善与恶)虽然不能有自己的“图型”,但可以有其“模型”。

“康德的道德律的这种表述形式强调使人的行为方式成为一条‘自然法则’,是从自然后果去考虑”,因此就存在着“目的”与“手段”的关系,而在该表达方式之下,一个有理性的存在者有可能仅仅被当作手段和工具而被利用,由此就产生了“主观目的”和“客观目的”的区分,“个人的行动准则是以‘主观目的’为依据的,相反,道德律或绝对命令则必须以‘客观目的’为依据,但这个客观目的并不是外在的权威或非人的力量,而就是作为‘有理性者’的人本身”,由此如果仅将人当作手段来利用,那么人仍然不能摆脱机械自然法则的约束,而无法成为一个道德主体,因此便有了第二种表达形式。

(二)“你的行动,要把你自己人身中的人性,和其他人身中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作是目的,永远不能只是手段。

”,康德认为每个人都是自在的目的,有其人格,那么也即“在全部造物中,人们所想要的和能够支配的一切也都只能作为手段来运用;只有人连同人在
内所有的有理性的造物才是自在的目的本身。

”因此上面的四个例子就成为了不把自己和他人的人性当目的和以促进自己和他人的人性为目的的更深层次,“Thus, it is a perfect duty never to treat oneself or another rational being as a means only, and an imperfect duty to actively treat or further all rational beings as ends in themselves.”但康德认为,人性以及每一种一般而言有理性的本性,作为目的自身的这一原则并不是从经验中取得的,因为它具有对所有一般而言理性存在者的普遍性,这就衍生出道德律的第三种表达方式。

(三)“每个有理性东西的意志的观念都是普遍立法意志的观念。

”这种表达方式是一般意志自我立法即“自律”的原则,也即最高的原则,因为“人是目的”尽管兼顾了动机上把人看作目的,对人动机的纯粹性有了规定,但这一动机并不一定就是服从自己的意志,它也有可能是外部命令的服从。

因此第三种表达方式“是自律而不是他律,不是为别的目的,它就是为道德而道德。


“自律”的原则为前两种表达方式提供了其最牢固的根基,并将前两种表达方式包含于其内,表明是每个意志的立法者自身为自己制定了这些法则,由此形成了每个人都是目的的“目的国”。

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该表达方式就从最普遍含义上赋予了有理性存在者群体中每一个个体以尊严和道德自律的规范,所以也只有第三条最高的命令形式(自律)才使得行动的主题具有了人格的尊严,从而激发起了一种作为道德实现自身手段的“敬重”的道德情感。

但绝对命令的建立基础则是自由意志,道德的可能就在于人作为除了自然界遵循自然律的存在外,还是另一个世界遵循自由律的主体,他认为自由是道德律的存在理由,而道德律是自由的认识理由。

三、“绝对命令”的现实意义
“绝对命令”三条展开式的逐渐递升过程也正体现了一直自律逐渐完善的过程,所以在最高的道德律表达方式中,每个理性存在者都是自身立法的立法者,其道德的行为是遵循自己立法的结果,是意志自律的表现,这就将道德约束与规范提高到了建立在人类理性自身的基础上,而并不单纯出于所谓感性和暂时的“良心”。

道德律的“敬重”的道德情感也正是因此而获得,这正对现代社会具有深刻的指导与启示意义,意识到人自身生命、权利、尊严与人格的价值与地位,从而认识到人自我立法道德律的最高法则,从而以这个绝对命令为指导,落实到生活中的行为实践中,真正形成一种社会的绝对命令与自我立法的道德规范,完善人与社会的精神发展,指导人类更好地生活。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