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制度docdeflate

合集下载

创城常态化工作制度

创城常态化工作制度

创城常态化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常态化,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创城常态化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结合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建立健全文明创建长效机制。

第三条创城常态化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一)全民参与,共建共享。

广泛动员市民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工作,形成全民支持、全民参与、全民共建的良好氛围。

(二)常态长效,持续推进。

建立健全文明创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持久深入、持续推进。

(三)精准施策,注重实效。

针对创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精准发力,务求实效。

(四)统筹协调,分工负责。

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第四条创城常态化工作范围涵盖市容环境、公共秩序、文明行为、民生服务、文化培育等各个方面。

二、组织架构第五条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创城常态化工作。

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相关市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六条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文明办,主任由文明办主任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问题、督促落实等工作。

第七条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内容第八条开展文明行为教育。

加强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广泛开展文明礼仪、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活动,引导市民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第九条提升市容环境质量。

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健全环卫设施,提高清扫保洁水平,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第十条优化公共秩序。

加强公共场所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营造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

第十一条提升民生服务水平。

加强政务服务、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的文明创建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创文明城工作制度

创文明城工作制度

创建文明城市是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

为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组织架构1. 成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2. 设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3. 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原则1. 坚持全民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创建的良好氛围。

2. 坚持常态长效,将创建工作与城市管理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3.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创建工作。

4. 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创建工作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三、工作内容1. 加强文明行为教育,推动市民文明素质提升。

开展文明礼仪、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活动,引导市民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2. 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打造美丽宜居家园。

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绿化美化等工作,提高城市整洁度。

3.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治安巡逻,提高群众安全感。

4. 深化志愿服务,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组织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5. 加强文化建设和传播,提高市民文化生活质量。

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合格接班人。

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7. 深化窗口单位文明创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加强窗口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建工作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一、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文明建设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要建设文明城市,需要全社会形成共识,推动全民参与,形成合力。

为此,建立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对于全面推动城市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目标1. 提高城市居民的文明素养。

通过制度化的规定和管理,引导城市居民遵守公共秩序、维护社会和谐,提高公民文明意识和道德素质。

2. 优化城市环境质量。

通过制度化的监管和管理,加强对城市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提升城市环境的整体质量,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

3. 推动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

通过制度化的管理和引导,促进城市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打造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模式。

三、制度内容1. 提升居民文明素养(1)加强公民道德教育。

通过开展道德讲堂、悬挂道德宣传标语等形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居民增强文明意识和道德观念。

(2)加强风尚引导。

通过宣传媒体、社区广播等渠道,宣传和弘扬榜样人物的先进事迹,树立正能量的社会风尚。

(3)设立文明城市奖励制度。

对文明行为进行奖励,鼓励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城市文明建设。

2. 环境保护与城市管理(1)加强垃圾分类管理。

制定相应的垃圾分类制度,并加大对居民垃圾分类行为的宣传和教育力度。

(2)加强市容整治。

加强对乱贴乱画、乱堆放、乱倾倒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维护城市的市容市貌。

(3)加强绿化建设。

鼓励居民参与绿化行动,推动城市绿化的全民参与,营造宜居环境。

3. 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1)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的规范。

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遵守规划、环保、消防等相关要求,保障城市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2)鼓励绿色出行。

提倡公共交通、步行、骑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减少私家车使用,推动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

(3)加强资源节约利用。

鼓励居民节约用水、用电,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四、制度实施路径1. 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全国文明城市的建设提供法律支持和政策保障。

创城相关工作制度

创城相关工作制度

创建文明城市的相关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城市文明建设。

第三条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将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创建工作所需的经费。

第五条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和监督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创建工作。

第七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创建工作第八条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应当围绕以下重点展开:(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加强文化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三)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和生活质量;(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五)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六)加强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宜居城市。

第九条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应当开展以下活动:(一)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二)开展志愿服务、慈善公益、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等文明实践活动;(三)开展道德讲堂、文明论坛、知识竞赛等文明传播活动;(四)开展文艺演出、体育比赛、节日庆典等文明文化活动;(五)开展不文明行为整治、公共设施完善、城市环境美化等文明建设活动。

第十条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应当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参与度。

三、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创建工作精细化、智能化、规范化。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一、组织领导制度1、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三个文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系统和部门,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各项制度和规范,把文明创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建立文明创建工作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二、分工负责制度1、建立文明创建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社区主要负责人总揽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文明创建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会议制度1、每季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年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四、检查督导制度1、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单位代表和服务对象作为社会监督员,对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全面监督。

2、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监督台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采取调查问卷、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3、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片包点活动,对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五、奖惩激励制度1、文明创建与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挂钩。

创文明城区工作制度

创文明城区工作制度

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文明城区建设,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文明城区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德治区、法治相结合,全面推进城区文明创建工作。

第三条文明城区建设应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第四条文明城区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一)整体推进,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示范带动;(二)创新机制,动态管理,长效保持;(三)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形成合力;(四)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成立文明城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文明城区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由区级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社会团体代表等组成。

第六条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文明城区建设日常工作和考核评价。

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办公室主任由区委宣传部部长兼任。

第七条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应设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负责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文明城区建设工作。

三、工作任务第八条文明城区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工作任务:(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二)加强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全民族法治素质;(三)加强文化建设和传媒管理,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四)加强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六)加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第九条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文明城区建设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四、工作措施第十条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文明城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成效,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第十一条开展文明城区建设主题活动,举办文明礼仪、志愿服务、道德讲堂等活动,引导市民树立文明观念,提高文明素质。

创城工作小组工作制度

创城工作小组工作制度

创城工作小组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创城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小组”)是由市文明委成立的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的创建工作。

小组全体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努力,确保创建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第三条小组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注重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第四条小组工作要充分发挥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的积极作用,加强部门之间协作,形成创建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小组由组长、副组长、成员组成。

组长由市文明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文明委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市文明委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办公室主任由市文明办主任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文明委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小组设立若干专业工作组,分别负责不同领域的创建工作。

专业工作组由组长单位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参与,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领域的创建工作。

三、工作职责第八条组长的职责:(一)领导全市创建工作,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定期听取创建工作汇报,了解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三)组织对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四)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副组长的职责:(一)协助组长领导创建工作;(二)按照组长分工,负责相关工作;(三)指导、协调、检查所负责领域的创建工作;(四)及时向组长报告创建工作情况。

第十条成员的职责:(一)认真履行创建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创建工作;(二)落实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工作事项;(三)及时向组长、副组长报告所负责领域的工作情况;(四)协助组长、副组长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一条办公室的职责:(一)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二)定期向组长、副组长报告创建工作情况;(三)组织起草创建工作相关文件、材料;(四)负责创建工作信息宣传和舆论引导;(五)承担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XX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

《XX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

《XX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

第三条市政府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纳入日常工作,理顺机制,合理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创建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市政府成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全市的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第五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应明确成员单位的职责,确保每个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宣传引导。

各成员单位应每年制定创建计划,并及时汇报进展情况。

第六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密切沟通协调。

第三章创建标准与要求第七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基本要求为:城市环境整洁、市民文明有序、社会公德良好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成果。

第八条市政府应制定具体的创建指标,并对各项指标进行定期评估,以推动创建工作的开展。

第四章创建措施与推进第九条市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城市规划水平,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市民生活质量。

第十条加强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增加公共厕所数量,提高公园绿地、文化场馆的质量,并加强管理和维护。

第十一条加大对志愿者活动的支持,鼓励市民参与志愿者服务,并对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的市民予以奖励。

第十二条强化市民道德建设,加强对市民的教育宣传,倡导文明礼仪,积极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第十三条市政府应组织开展各类表彰活动,对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以及其他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有杰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五章领导责任与考核第十四条市政府领导要高度重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将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每年向上级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第十五条市政府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进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工作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细则由市政府制定并公布。

第十八条涉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其他事项,由市政府负责解释和解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工程概况建筑特点该商业综合体项目分为商业业态,酒店式公寓业态,办公业态及公寓业态。

1~3层为商业,北部为19层酒店,南部为19层办公楼,东侧为20层板式公寓,西侧主要4层商业广场。

总用地面积29230㎡,地上93477㎡,地下35763㎡。

结构特点:本工程结构形式住宅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基础部分采用天然地基,主要为平板筏基。

二、“创城”工作目标责任书为积极配合我市文明城市,充分调动大家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努力创造文明、优美、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为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完成,项目部与各施工班组签订目标责任书。

1、组织员工每周一、周五下午到工地周围进行卫生大扫除、清理施工场地卫生死角、并组织检查;2、督查施工工地各成员积极“创城”,彻底解决“脏、乱、差”现象,认真落实县“创卫”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3、督查工地周围“三包”工作;(1)、包卫生:负责责任范围内的清扫保洁。

及时清除垃圾、口香糖渣等废弃物和杂草、积水、积雪;制止和劝阻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和乱倒垃圾、污水、污物、粪便等行为。

(2)、包秩序: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秩序良好,市容市貌整洁有序。

制止和劝阻乱停乱放、乱写乱画、乱搭乱挂、乱晒乱挖、乱竖杆牌、乱摆摊点行为,并及时清除小广告。

(3)、包管护: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入口完好、花草树木生长良好。

及时制止和劝阻破坏4、奖罚规定:项目部“创卫”领导组每周一、周五督查施工场地、责任人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对落实较好、效果显著的。

予以表扬及奖励;对落实不好、效果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三、2011年恒信精恒商业广场工程创城网络结构图四、创城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1)薛光辉:项目经理,担任总指挥,负责整个创城的指挥工作,传达上级的先进思想和指示,以及负责组织召开有关创城的大小会议,指导各小组开展各项工作。

同时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2)先茹瑶:项目技术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负责整个创城的副总指挥工作,协同总指挥审核各个关于开展创城工作的方案,组织定期召开各项会议,对创城工作开展进度作总结,并监督督促各小组个工作开展,以及对整个工作的开展做出计划和资金的投入作出预算等工作3)刘超:施工员,担任创城规划组长,负责整个创城工作的工作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

初步制定工作年度计划和阶段工作安排你进行工作进度的上报。

4)刘波.:安全员,担任健康教育组长,负责创城工作的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和开展关于健康教育的相关工作,向工人传达各种健康教育思想和知识。

三创一办相关资料收集归档。

5)董亚林.:质检员,担任环境卫生组长,负责创城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开展关于环境卫生的知识教育活动,组织工人学习有关环境卫生的守则和组织环境卫生清扫活动。

6)张新士:施工员,担任控烟宣传组长,负责创城的控烟宣传工作。

开展关于创城和控烟的宣传教育,让工人整个烟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使工人对控烟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7)曹宏忠.:施工员,担任“除四害”组长。

负责创城工作的除“除四害”工作。

开展“除四害”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除四害”实际活动,组织工人做好“除四害”的各项措施。

8)冯兴稳:施工员,担任创城工作的宣传组长,负责创城工作的宣传工作。

积极响应上级的号召,及时地获取信息,制定创城标语,创建报刊,做好宣传工作。

五、2011年创城工作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决定,依照国家文明城市标准,结合东胜区工作要求,根据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民动手,狠抓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力争硬件建设上台阶,软件管理上水平,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卫生防病水平,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目标,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制度,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卫生法制化管理的基础,使城设施服务功能更加健全,市容环境更加整洁卫生,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人居条件和城市绿化明显改善,充分发挥工人的积极性,深入开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活动,促进我施工现场环境卫生面貌的不断改善。

三、实施步骤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阶段。

组织召开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

组织开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落实措施,全面达标阶段。

深入调查创城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作重点,分解落实到各相关管理人员。

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强化措施,确保达标。

第三阶段:自查自评阶段。

项目部每季度要组织多方面、多层次的自查自评,对创卫工作落实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指出的问题,深入开展整改。

第四阶段:接受考核、巩固提高阶段。

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巩固创建成果,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改进方法,全面提高我项目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水平。

四、保障措施(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作为树立城市形象,改善投资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责任、有检查。

进一步理顺城市卫生管理体制,明确各相关人员的职责。

(二)完善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组织管理体系。

成立创建国家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负责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活动的领导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定期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调度会议,听取各相关责任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创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推进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活动开展。

(三)广泛深入宣传。

要采取编印发放《国家文明城市标准》、创建国家文明城市问答宣传手册,向各班组人员发放《创城宣传资料》,在出入口设置固定宣传栏,提高工人开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活动的知晓度,增强广大人员的健康意识、环境意识、公德意识和参与意识。

(四)强化和落实目标责任。

各相关管理人员要按照各自所承担的任务和所管理的工作,确定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限,层层分解,逐项落实,对工作中的重点和遇到的难点问题,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集中的专项整治。

(五)加强业务培训和科学化管理。

创建国家文明城市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班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各个层面上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要善于运用科技手段,加强信息交流,进行科学管理。

要注重抓好各行各业的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示范作用。

各职能部门要在条件适宜之时,组织各种观摩、交流活动,促进创卫水平的提高。

六、创城管理制度1、由专职人员负责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2、本制度所指文件是指市创卫办在创建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文件材料,及相片、录相资料。

3、归档文件应收集齐全完整,凡破损的文件中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应予以复制。

4、归档文件应进行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等,力求规范整齐,以便保存查找。

5、专职人员应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及借阅调阅登记工作,及时将文件归档。

6、专职人员要按创卫目标考核内容指导各涉创单位建立完善的文档资料,定期检查、督导。

7、若不按照创城工作方案实施的班组,项目部创卫领导小组将会对相关责任人处以30元到50元罚款。

七、创城工作人员职责制度1、全体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熟练掌握创城政策及相关标准,提高政策指导水平及督查效率。

2、工作人员应按照《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主动工作、团结协作,及时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各督查小组应在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地做好联系点的创城达标督导工作,并定期做好记录(上墙)确保创卫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4、全体工作人员应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并严格实行请假申请、批准程序,做到不无故旷工。

5、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做到团结、紧张、尽责、高效。

6、本规定从2011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

八、创城工作督导资料恒信精恒商业广场工程项目部,2011年7月至 10日对施工现场创城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主要从创城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几个方面进行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记录如下:1、基本情况项目部成立了创城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专人具体负责,并制定了创城管理制度,制作了健康教育宣传栏,不定期开展施工现场卫生大扫除活动,创城工作的开展,现场卫生干净、整洁,卫生室管理规范。

2、存在的问题2.1 、木工班放松了对创城工作的管理,创城专干责任心不强,存在观望、推诿现象,整个创城工作进展缓慢。

2.2 、创城资料的收集、整理不规范。

创城专干对整个工作内容了解不全面,工作措施不具体,未建立专项档案,工作资料存在缺、漏现象。

2.3 、健康教育工作还未深入开展。

未定期更换健教内容,宣传栏形同“摆设”,未开展健康行为调查问卷,健教效果无法评定。

2.4 、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不够,个别班组未组织开展卫生大扫除,施工道路上堆有杂物,场内外有积水。

3、整改建议3.1 、项目部领导小组要加大对各班组创城工作的管理,责任领导要亲自过问,对创卫进展缓慢的,要亲自督促。

3.2 、项目部创城专干要加强对创城资料的管理,按照区委会创城工作评分表进一步完善资料,建立专项档案,按年度分别进行归档。

3.3 、项目部要加大对各班组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做到“五个有”(有宣传资料、有宣传阵地、有宣传人员、有宣传手段、有宣传效果)。

3.4 项目部要不定期组织各班组工人开展一次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按照门前“三包”的原则,将卫生清扫、保洁工作抓落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