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和
中国人民大学培养方案

法学院School of Law法学专业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坚持“宽口径、厚基础、多选择、重创新、国际性”的培养理念,采取因材施教、分类培养模式,培养从事立法、行政、司法、法律服务等法律实务人才,从事法学教育与学术研究的研究型人才以及从事国际法律事务的涉外法律人才。
二、培养要求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纪律;掌握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法学发展动态;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辨和论证能力,具有独立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具备听说读写译的水平;身体健康,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三、总学分157学分,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四、课程设置与培养环节(一)基础技能24学分,全校共同课,必修1.大学英语16学分2.公共数学4学分3.计算机教学4学分(二)通识教育19 学分,其中必修11学分,选修8学分全校共同课:1.新生研讨课1 学分,必修2.思想政治理论课8 学分,必修3.科学、人文与方法4 学分,选修4.原著原典选读2 学分,选修5.国际小学期全英文课程群 2 学分,选修课程外学习:1、经典历史著作阅读2学分,必修2、跨文化沟通、学科通识、国情教育等系列讲座,不计学分(三)专业教育90学分1.学科基础课:共10门,必修32学分2.专业必修课:共12门,必修35 学分3.专业选修课:23学分,其中专业方向选修课程15学分,跨学科专业选修课程8 学分(四)素质拓展10 学分,其中必修8学分,选修2学分1.体育4 学分,必修2.心理健康教育1 学分,必修3.国防教育2 学分,必修4.职业生涯规划1学分,必修5.公共艺术教育2 学分,选修(五)实践教育12 学分1.社会研究与创新训练2 学分社会研究与创新训练是实践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科学生应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少于5000字的社会研究报告,也可参加“千人百村调研”、“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等项目直接申请社会研究与创新训练学分。
人大网络考试题库及答案

人大网络考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人民大学成立于哪一年?A. 1912年B. 1921年C. 1937年D. 1949年答案:D2. 人民大学的主要教学语言是什么?A. 英语B. 法语C. 德语D. 汉语答案:D3. 人民大学位于中国的哪个城市?A. 北京B. 上海C. 广州D. 成都答案:A4. 人民大学的第一任校长是谁?A. 陈独秀B. 李大钊C. 毛泽东D. 周恩来答案:A5. 人民大学的主要学科领域包括哪些?A. 经济学、法学、管理学B. 医学、工程学、自然科学C. 文学、艺术学、历史学D. 以上都是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人民大学提供的学位类型包括以下哪些?A. 学士B. 硕士C. 博士D. 博士后答案:ABC2. 人民大学在以下哪些领域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A. 社会科学B. 人文科学C. 自然科学D. 工程技术答案:AB3. 人民大学的学生可以参加哪些类型的国际交流项目?A. 短期访学B. 交换生项目C. 联合培养项目D. 国际会议答案:ABC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人民大学是中国最早成立的高等学府之一。
(对)2. 人民大学只提供本科教育。
(错)3. 人民大学是中国的“双一流”建设高校。
(对)4. 人民大学不提供研究生教育。
(错)5. 人民大学位于中国的首都北京。
(对)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 简述人民大学的历史沿革。
答案:人民大学成立于1949年,是中国最早成立的高等学府之一,其前身是陕北公学和华北联合大学。
经过多年的发展,人民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拥有多个学科领域。
2. 人民大学在国内外学术界的地位如何?答案:人民大学在国内外学术界享有较高的声誉,尤其在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
作为中国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人民大学在教学和科研方面都有着卓越的表现。
3. 人民大学有哪些特色学科?答案:人民大学的特色学科包括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这些学科在国内外都有很高的评价和影响力。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资助

2018-2019学年校政字2号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修订)》经2018-2019学年第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9月7日第一条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鼓励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对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及学生团队、集体和组织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三条学生奖励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导向,紧扣学校人才培养目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学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学生奖励工作,学生处负责学生奖励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各学院成立学生奖励工作委员会或明确某常设委员会负责本学院学生奖励评审推荐工作,并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本学院学生奖励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学院学生奖励工作委员会或负责学生奖励工作的常设委员会应不少于7人,由学院党政领导担任主任,成员包括专职辅导员和专业教师。
第五条学校积极争取社会资金用于学生奖励,并根据相关政策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设立奖助基金,专门用于包括学生奖励在内的学生资助工作。
奖助基金由学生处、财务处负责日常管理。
第六条学校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参评中央国家机关及部门、北京市党政机关及部门设立的学生奖励项目。
获得奖励表彰的,学校可以颁发奖学金或奖品作为配套奖励,奖励方案由学生处研究确定。
第七条学校积极争取社会支持设立校级学生奖励项目,鼓励各学院依法依规整合资源,设立院级学生奖励项目。
第八条学生奖励类型包括授予荣誉称号、奖学金、竞赛展评奖励、发展支持奖励等,并可设立不同的等级。
(一)荣誉称号可授予学生个人、集体或组织,具体奖励项目包括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辅导员等;(二)奖学金主要颁发给学生个人,具有荣誉性。
回校宣讲社会实践报告

回校宣讲社会实践报告社会实践报告是进行社会实践后需要完成的报告,是指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的深入实际、深入社会,对完成的社会实践活动的一个总结报告。
下面我们来看看回校宣讲的社会实践报告内容吧。
回校宣讲社会实践报告篇1实践报告综述xx大学情系母校活动是由共青团的xx大学委员会与xx大学招生办公室共同主办,xx大学紫荆志愿者服务总队承办,领航志愿服务团具体负责的大型志愿活动。
离开曾经朝夕相伴的母校走进xx大学已有半年,这半年里,有太多对母校的思念,那座钟,那口井,那幕电影,那场灯光表演。
这半年里,有太多新奇,新的地方,新的面孔,新的学习方式。
这半年里也有牵挂,母校的高三学子们正如当初的我们,为明年的六月蓄势待发,他们或许彷徨,或许困惑。
此时,“情系母校”活动,无疑给了我们一个再好不过的机会。
我们要回去,带着思念、好奇与牵挂回到母校去!去重新回忆那块知识的沃土,去诉说我们全新的大学,去帮助与我们同根的春晖人。
作为一个过来人,回报母校恩情我们责无旁贷;作为一名xx人,发扬自强不息我们义不容辞。
14年高考的硝烟渐渐散尽,15年高考的战鼓已经打响。
我们,母校14届毕业生,是切身经历高考磨砺的老兵,是大学生活的新人,是心系母校的孩子,是牵挂学弟学妹的学长。
如今,我们带着这四重身份重归母校,回访母校,我们的目的单纯而炽热:我们要认真倾听,倾听我们曾经有过的、学弟学妹们正在经历的困惑,为他们答疑解难;我们要向他们介绍另一个求知的天堂,激励他们不断努力;我们要怀着感恩,报答母校的栽培;我们要以百年xx人的身份,展示我们的骄傲与风采!我们组建了一支充满活力、独具特色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团队,以xx大学为主导,联合全国各地十几所重点大学,结合自身大学生活的经历和感想,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展现当今大学生活的真实面貌,让学弟学妹们对自己的未来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走出迷茫,并激发广大同学的学习热情,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奋斗。
同时,我们还将通过分享自己的学习心得和经验教训,提高高三学生的学习能力,让他们少走弯路。
人大高校专项计划

人大高校专项计划
中国人民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是指针对全国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推出的特殊招生政策。
该计划旨在促进教育公平,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关心和支持,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中国人民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政策较为宽松,一般要求考生满足以下条件:
1. 农村户籍考生,或父母一方有农村户籍的考生;
2. 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
3. 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好的学习能力和潜力;
4. 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历,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除了以上条件外,中国人民大学高校专项计划还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和优惠政策。
1. 特殊要求:考生需要参加中国人民大学组织的面试,面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2. 优惠政策:中国人民大学高校专项计划为考生提供了丰富的优惠政策,一般包括:
- 加分优惠:考生可以在高考总分上加分,最高可达 20 分。
- 定向录取:考生可以被定向录取到指定的专业,保证其能够顺利就业。
- 优先录取:考生在某些领域表现出色,可以被优先录取。
中国人民大学高校专项计划为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学生提供了宝贵的机会,让他们有机会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同时,该计划也体现了中国人民大学对教育公平的重视和支持,为那些有志于从事教育事
业的学生提供了一个广阔的舞台。
中国人民大学选科要求

中国人民大学选科要求中国人民大学的选科:一、基础学科:1.语文:面向全体学生,要求所有学生都要学习语文,而学习要求可以根据个人水平自行分配。
基本要求:阅读典籍,学会分析文章,增强语言表达能力;2.数学:无论是本科生还是研究生,都必须学习数学,并且满足本专业的基础课要求。
基本要求:函数的求解,微积分,概率论和线性代数;3.英语:所有学生都必须学习英语,而要求则可以根据个人水平自行分配。
基本要求:熟练掌握英语口语和写作,熟悉英语语法知识;二、专业学科:1.管理学:学习管理学,必须掌握企业管理、维护管理、决策管理、领导管理和战略管理等内容;2.经济学:学习经济学,必须掌握经济学的基本概念、经济学理论、发展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等内容;3.计算机:学习计算机,必须掌握计算机概念、计算机结构相关专业知识、编程语言、操作系统等内容。
三、选修学科:1.物理:学习物理学,必须掌握物体运动的定律、电磁学理论、电路学等内容;2.化学:学习化学,必须掌握无机与有机化学、物化性质、有机反应等内容;3.历史:学习历史学,必须掌握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历史学理论等内容。
四、文化教育学科:1.体育:学习体育,要求具有适当的体育锻炼,可以按照高校相关要求报选社会体育课程;2.艺术:学习艺术,可以报选相关的艺术专业课程,了解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实践要求;3.政治:学习政治,报选政治学、国际关系等相关课程,以培养学生职业道德修养、完成社会实践等。
中国人民大学的选科要求依据学生专业特性及本专业需要,将课程分为基础学科、专业学科、选修学科和文化教育学科。
一、基础学科:基础学科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基本思维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中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等学科。
1. 语文:语文作为基础学科之一,旨在培养学生的理解、表达与思维能力,要求所有学生都必须学习语文,并且能够阅读典籍,分析文章,增强语言表达能力。
2. 数学:数学作为基础学科之一,旨在培养学生的分析处理实际问题、概括问题特征和关系的能力。
中国人民大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中国人民大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京发〔2005〕13号),结合我校实际,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本方案。
高校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要使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不仅要大力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更要大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使大学生与时代同步伐、与祖国共命运、与人民齐奋斗。
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的“希望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民心工程”,是提高全民族素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基础工程”。
我校作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经济管理科学教育研究基地和战略人才培养基地,在育人工作中始终高度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培养和输送了大批优秀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
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要求全校师生必须从战略和全局高度认识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现实针对性。
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际,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民族精神、国家观念和国际视野的青年,培养成为具有良好思想品质、责任意识和行为能力的优秀人才,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人大本科培养方案_国学

国学专业培养计划表(1)
课程设置 与 培养环节 学习内容[课程编码] 学 分 3 3 6 2 1
①
各学期学分配置 一 3 3 4 2 二 三 四 秋 春 秋 春 秋 春 秋 春
学习 要求
学分 设置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S10110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MS10111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概论[MS101109]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MS101102] 新生研讨课 经典历史著作阅读 全 校 共 同 课 科学、人文与方法
国学专业培养计划表(3)
课程设置 与 培养环节 学习内容[课程编码] 《孟子》研读(原典) [CC101702]* 宋明理学研究[CC101703] 《三礼》研读(原典) [CC101704]* 《尚书》研读(原典) [CC101705] 《荀子》研读(原典) [CC101706] 《墨子》研读(原典) [CC101707] 学 分 2 2 2 2 2 2 2 2 3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3 2 2 2 2 2 2 选修 同上 选修 14 一 秋 春 秋 各学期学分配置 二 春 2 2 2 2 2 2 秋 三 春 秋 四 春 学习 要求 学分 设置
⑥
注:①“经典历史著作阅读”属课程外学习环节,计 2 学分,学习安排、考核和学分认定办法由学生处组织制定; ②“科学、 人文与方法”为通识教育大讲堂课程群,原则上从环境学院、信息学院、理学院、统计学院等学院开设的理工类课程中,由学生 自主选修 2 学分;③“通识教育大讲堂等系列公开讲座”属课程外学习环节,不计学分,主要包括 “学科通识” 、 “跨文化沟通” 、 “作家谈写作” 、 “原典重温” 、 “国情教育”等系列公开讲座;④大学英语课程总学分为 12 学分,所有非英语专业本科学生均需 参加口语能力达标测试。大学英语课程的学习安排、考核和学分认定办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制定;⑤体育课程总学分为 4 学分, 包括太极拳(1 学分) 、游泳(1 学分)和体育专项选修课(2 学分) 。体育课程的学习安排、考核和学分认定办法由体育部组织 制定;⑥“公共艺术教育”为课程群,由艺术学院、哲学院、文学院等开设,供学生自主选修 2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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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和
志愿服务学分认定办法(修订)
(2013-2014学年校办字41号)
为落实本科人才培养路线图,完善本科学生“公益服务”制度,规范本科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学分认定工作,切实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内涵及学分要求
第一条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是中国人民大学本科人
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旨在通过组织学生参与各类国情教育、社会考察、志愿服务、生产劳动、公益活动等活动,磨练学生的意志品质,培育学生的奉献精神,强化学生思想政治素质。
第二条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纳入学分制管理,计2学分,具体学分安排参见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
第二章认定内容
第三条学校认可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主要包括:
(一)校团委设立的学生社会实践项目(仅限社会考察、社会服务类,不含社会调研类)实施过程中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二)学校机关部处、学院组织开展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三)各级党团组织、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班级组织开展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四)其他经学院认定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第四条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参与8项及以上学校认可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成绩为合格,可以获得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学分。
第五条学校认可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每项活动时长原则上应不少于4小时。
学生参与社区服务、扶贫支教、法律援助、文化助残、环境保护、人道救助等专业性较强的志愿服务活动,每项活动时长不少于2小时。
第六条教务处制作并发放《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登记卡》,用于记录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相关信息,并作为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学生参与各项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需由相关活动负责人在《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登记卡》上签字证明,方可作为学分认定的依据。
具体如下:
(一)参加校团委设立的学生社会实践项目(仅限社会考察、社会服务类,不含社会调研类),由校团委实践部负责人签字证明;
(二)参加学校机关部处、学院组织开展的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由机关部处、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
(三)参加各级党团组织、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班级组织开展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由相关组织指导老师或班主任签字证明;
(四)参与其他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由学院分团委书记审核并签字确认。
第三章成绩评定
第八条教务处、校团委对各学院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组织实施及学分认定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和管理。
各学院委派分团委书记或者选派专任教师,具体负责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学分认定及成绩评定工作。
第九条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成绩按照《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合格、不合格(P/F)记。
第十条学生在本科学制年限内参与的学校认可的社
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不足8项,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成绩为不合格。
第十一条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的学分认定工作一般
安排在第八学期第三周开始,至第八周前结束。
学院应在学分认定工作开始之前通知学生提交《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登记卡》及相关证明材料。
学生的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成绩由各学院分团委书记或学院选派的专
任教师录入成绩管理系统。
第十二条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管理和学分认定的相应材料应作为本科教学质量体系的正式文件保存。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2013年9月及以后入学的本科生。
2013年9月以前入学的本科生继续适用原管理办法《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学分认定办法》(2008-2009年学年校教字5号试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