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用工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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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用工年龄

劳动法规定用工年龄

劳动法是我国的一部基本劳动法律法规,是保护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的核心法律文件。

劳动法对用工年龄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确保他们在合理的年龄范围内参与劳动活动。

以下是有关用工年龄的劳动法规定的知识材料。

一、法定用工年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被雇佣,不得参加劳动。

这是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保护性规定,旨在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和教育权益。

在特殊情况下,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参加劳动,但条件较为严格。

例如,未成年人可由其法定监护人申请劳动部门的批准,且参加劳动时间不得超过每日3小时、每周15小时,并且不得从事禁止的危险性劳动。

二、禁止的危险性劳动劳动法还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不得从事的禁止的危险性劳动,以确保他们的安全和身心健康。

这些禁止的危险性劳动包括:1.高空作业:未成年人不得从事超过2米高度的高空作业,如搭建脚手架、上下爬梯等。

2.有毒有害物品操作:未成年人不得从事接触、贮存、搬运有毒有害物品的工作,如化学品、农药等。

3.高温作业:未成年人不得从事高温环境下的作业,如锅炉房、铸造车间等。

4.强度较大的体力劳动:未成年人不得从事强度较大的体力劳动,如长时间搬运重物、进行剧烈运动等。

三、职业学校实习劳动对于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可以参加由职业学校组织的实习劳动。

这种实习劳动是为了帮助未成年人学习和掌握一些职业技能,为今后从事相关工作做好准备。

在实习劳动中,职业学校应当确保未成年人的安全和权益,合理安排实习劳动时间和内容,保证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四、劳动保护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对未成年劳动者的保护责任更加重大。

用人单位应当为未成年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安全的工作环境,确保其身心健康。

若发现未成年劳动者工作时出现身体不适或健康问题,用人单位应立即停止劳动,及时送医治疗,并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此外,未成年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也受到严格保护。

16~18岁工人 劳动法

16~18岁工人 劳动法

16~18岁工人劳动法我国法律规定中所指的未成年工,是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是指根据未成年工的身体发育尚未定型的特点,对未成年工在劳动过程中特殊权益的保护。

对未成年工的保护,实质上是对新生生产力发展的保护。

《劳动法》和《未成年人劳动保护规定》明确了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各项标准,包括未成年工的年龄标准、禁止从事的劳动范围、用人单位定期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登记的标准。

1.年龄标准。

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

2.禁止劳动范围标准。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总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8)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12)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17)锅炉司炉。

3.定期健康检查标准。

在安排工作岗位之前、工作满1年或者年满18周岁,距离上次体检已超过半年。

健康检查按照劳动行政部门制作的《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进行。

4.特殊保护登记标准。

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未成年工登记。

劳动法用工年龄规定

劳动法用工年龄规定

劳动法用工年龄规定劳动法对用工年龄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首先,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用工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4条的规定,劳动者的用工年龄一般为16周岁以上的公民,但是法律对少年劳动者的保护做出了具体规定,要求雇主不能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劳动者,而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劳动者,在保护其身心健康的前提下,雇佣合同有一定限制。

其次,劳动法对未成年劳动者的保护作出了详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5条的规定,雇主对未成年劳动者的聘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保证未成年劳动者接受工作能力和劳动环境适应的培训;为未成年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禁止未成年劳动者从事不适合其身体发育和心理特点的劳动;禁止对未成年劳动者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殴打、侮辱或者变相的体罚、殴打、侮辱;保护未成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劳动法还规定了未成年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具体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1条的规定,未成年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未成年劳动者在接连工作4小时后,应当休息不少于30分钟。

未成年劳动者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内必须有1小时以上的休息时间。

除此之外,未成年劳动者还享有法定的年休假和其他法定假日。

最后,劳动法还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对未成年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受到特殊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7条的规定,未成年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全职成年劳动者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百。

未成年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由其监护人领取,并用于未成年劳动者本人的生活、教育和培训。

综上所述,劳动法对用工年龄的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劳动者的保护和关怀,并规定了用人单位在雇佣未成年劳动者时应当遵守的相应规定,以确保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劳动法规定用工年龄

劳动法规定用工年龄

劳动法规定用工年龄:就业年龄段为男性18-60 周岁、女性18-55 周岁,16-18 岁为未成年工,可以就业但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退休后的劳动就不是劳动法的劳动了,与单位所形成的关系是劳务关系,即雇佣关系。

如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不适用工伤,由所在的单位按人身伤害赔偿处理。

1 不能胜任工作的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一般义务外,还存在附随义务,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等。

劳务关系中却不存在这些附随义务。

二者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报酬、社会保障待遇上,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等待遇,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承担义务的确定性规范。

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了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劳动者属于工伤事故,劳动风险完全由用人单位承担;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劳务关系不需要给劳动者提供保险、福利等待遇)2)报酬支付的原则上,劳动关系由于受国家干预较多,双方处于不平等的地位,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需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且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而在劳务关系中,双方地位平等,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支付的报酬完全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违背民法中平等、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原则。

3)报酬支付形式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多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给劳动者,有一定的规律性;而劳务关系的报酬支付由双方约定,往往一次性即时清结或按阶段支付。

4)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违章违纪处理权上,劳动关系中,若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或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而在劳务关系中,单位也有对劳动者不再使用的权利,或者要求当事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不包括对其给予其他纪律处分等形式。

劳动合同中年龄规定多大

劳动合同中年龄规定多大

劳动合同中年龄规定的相关内容如下:在我国,劳动合同中的年龄规定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劳动者最低就业年龄,二是劳动者退休年龄。

一、劳动者最低就业年龄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从事用人单位规定的劳动。

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称作未成年工。

法律虽然允许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但同时对其予以严格保护,对招用行为实施严格限制。

这些保护与限制,主要是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尚未完全发育成熟,甚至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特点,目的是防止其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受到不可逆转的损害。

主要体现在就业岗位与工种的限制、健康保护、招录程序的特别要求及特殊劳动保护等方面。

1. 就业岗位与工种的限制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让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危险和对未成年人身体成长有害的高强度工种。

此外,对于有特殊劳动保护措施的工种,如井下作业、高温、有毒、有害等,也不适合未成年工从事。

2. 健康保护未成年工的健康保护主要体现在就业岗位与工种的选择上。

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定期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

3. 招录程序的特别要求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首先,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其次,录用通知应当同时告知未成年工及其监护人对劳动保护的相关权利。

4. 特殊劳动保护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方面,用人单位不得使用未成年工。

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对未成年工进行定期的职业教育,关心、教育、保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者退休年龄我国劳动者退休年龄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和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条件两个方面。

1.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根据我国现行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即可退休。

退休年龄的调整,要依据人口寿命周期、人口老龄化程度、劳动力供给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综合因素。

2. 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条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企业职工可以提前退休,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劳动合同制用工人员年龄

劳动合同制用工人员年龄

劳动合同制用工人员年龄是指在劳动合同制用工中,用工人员的年龄要求。

在我国,劳动合同制用工是企业招聘员工的主要方式,也是员工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

劳动合同制用工人员年龄的要求,对于用工双方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劳动合同制用工人员年龄的要求1. 最低年龄要求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最低就业年龄为16周岁。

但实际工作中,不同行业、不同工种的最低年龄要求有所不同。

例如,矿山、有毒、有害、危险和对未成年人身体成长有害的高强度工种,法律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此外,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 最高年龄要求我国《劳动法》并未明确规定最高就业年龄,但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通常会根据工种、岗位的特点和工作强度,设定相应的最高年龄要求。

例如,对于一些要求较高体力和精力的工作,用人单位可能会设定较高的年龄限制。

二、劳动合同制用工人员年龄要求的意义1. 保障劳动者权益合理设定劳动合同制用工人员年龄要求,有助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对于未成年人,设置最低就业年龄和特殊行业就业年龄限制,有助于保护其身心健康和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对于高龄劳动者,合理设置最高年龄要求,有助于保障其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

2. 维护用人单位利益合理设定劳动合同制用工人员年龄要求,有助于用人单位更好地管理和服务。

通过对年龄要求的设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拔适合岗位的人才,提高劳动生产效率,降低用工成本。

3. 促进劳动力市场发展合理设定劳动合同制用工人员年龄要求,有助于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年龄要求的设定,可以引导劳动者根据自身条件,合理选择职业和发展方向,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劳动合同制用工人员年龄要求的现状与挑战1. 现状当前,我国劳动合同制用工人员年龄要求总体较为宽松,除特殊行业和特殊岗位外,一般不限定最高年龄。

用工年龄的法律规定

用工年龄的法律规定

用工年龄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国法律,用工年龄受到一些法律规定的保护,以确保雇主公平合理地对待年轻人和年长者。

以下是关于用工年龄的一些法律规定。

首先,劳动法规定了最低用工年龄。

根据中国劳动法,未满
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从事劳动活动。

这是为了保护未成年
人的权益和健康发展。

此外,法律也规定了雇佣年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措施。

雇主对这些未成年人的工作时间、工作强度和工作环境都要进行限制,以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

另一个法律规定是关于雇佣年满18周岁的青年工人。

法律规定,青年工人在劳动条件、薪酬和福利方面应当与成年工人享有同等待遇。

此外,对于学徒工和进修班学员,雇主也有义务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教育机会。

对于年长者,法律也进行了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倡导和保护老年人的权益。

此外,老年劳动者享有一些特殊的权益,如工资保障、劳动条件的调整和特殊劳动保护。

在特殊情况下,法律还规定了一些特殊用工年龄的规定。

例如,女性怀孕期间和产假期间有特殊保护措施,雇主不得解雇或降薪女性员工。

总的来说,中国法律在用工年龄方面设置了一系列规定,旨在
保护未成年人、青年工人和年长者的权益和利益。

这些规定确保了劳动者的公平待遇和合理保护,既保障了劳动者自身权益,也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劳动法用工年龄规定

劳动法用工年龄规定

劳动法用工年龄规定我国为防止一些企业使用廉价童工,对劳动者造成用工影响。

我国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用工年龄是有严格的规定的,所以我们要知道用人单位在使用劳动者时,劳动者的用工年龄限制。

下文是我针对劳动法用工年龄规定所罗列出的知识,希望能为大家带来帮助。

一、劳动法用工年龄规定法定用工年龄是十六周岁,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非法使用童工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1)对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

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的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2)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介绍童工的职业介绍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对允许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教育不改正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等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其中对使用童工的单位给予从重处罚。

(3)对企事业单位及个体户使用童工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以及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领取个体营业执照者,劳动行政部门有权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4)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对在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

医疗终结进行劳动鉴定后,其应根据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

童工死亡的,其应发给童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丧葬补助费,并给予经济赔偿。

对童工伤、残、死亡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对拐骗童工、虐待童工、强令童工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以及对童工人身健康造成其他伤害的单位或个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答疑:网友提问:劳动法用工年龄规定是怎样的?律师回答:法定劳动年龄指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的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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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胜任工作的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一般义务外,还存在附随义务,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等。

劳务关系中却不存在这些附随义务。

二者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报酬、社会保障待遇上,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等待遇,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承担义务的确定性规范。

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了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劳动者属于工伤事故,劳动风险完全由用人单位承担;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劳务关系不需要给劳动者提供保险、福利等待遇)
2)报酬支付的原则上,劳动关系由于受国家干预较多,双方处于不平等的地位,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需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且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而在劳务关系中,双方地位平等,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支付的报酬完全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违背民法中平等、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原则。

3)报酬支付形式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多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给劳动者,有一定的规律性;而劳务关系的报酬支付由双方约定,往往一次性即时清结或按阶段支付。

4)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违章违纪处理权上,劳动关系中,若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或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而在劳务关系中,单位也有对劳动者不再使用的权利,或者要求当事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不包括对其给予其他纪律处分等形式。

5)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外责任的区别,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一员,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工作,因劳动者的过错导致的法律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而劳务关系中,一般由提供劳务的一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相互责任的区别,在劳动关系中,若不履行、非法履行劳动合同,当事人不仅要承担民事的责任,而且还要负行政的责任,如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给
予用人单位罚款等行政处罚。

劳务关系纠纷中,当事人之间违反劳务合同的约定,可能产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和侵权等民事责任,无行政责任。

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导致用人单位欺凌劳动者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更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以强制性法律规范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各项义务,如各类保险金的缴纳、最低工资、最高工时、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与卫生等强制性义务;而劳务关系作为一种民事关系,以私法自治为原则,尊重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受国家干预程度低。

因此,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外,当事人可以基于合同自由原则对合同条款充分协商,法律不予干预。

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其发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劳动过程中的纠纷,其产生、变更、终止及纠纷解决均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规定,若劳动法没规定的,可以适用民法。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其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在履行合同中所产生的纠纷,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

建立劳务关系时,当事人可以双方协商确定是否需签订书面劳务合同。

法律对此不加干涉。

纠纷
解决途径不同因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劳动仲裁是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得诉讼。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且适用中止和中断;因劳务关系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至法院起诉,不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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