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地主制下的小农经济(三)——传统农业与小农经济研究述评(下)(一)
精耕细作、小农经济与传统农业的改造散论

精耕细作是中国传统农业的基本特征之一,这是学界所公认的;探讨传统农业与现代化离不开精耕细作这个话题。
精耕细作不但是中国传统农业技术体系的特点和主流,而且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一个要素,对社会经济制度及其发展变化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可以说它已经成为中国历史的一个“基因”。
这个观点并不是我首先提出来的。
许倬云先生在《汉代农业》等论著中对“精耕细作”多所论述,指出它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三原色之一。
也有的学者称“精耕细作是联结中国自然条件和中国社会的中轴,也是中国社会发展一切有异于西欧特点的最终归宿”[1] 。
其实,它不但影响中国历史的发展,而且影响到中国现代化的道路。
现在就与精耕细作有关的若干问题谈些意见,不成体系,故曰散论。
一对精耕细作农业技术产生的原因,学界有不同看法,最常见的是用人口或制度的因素解释,或者认为它是在人多地少格局下“人口压力”的产物,或者认为它是由于在地主制经济下农民有较多的人身自由和经营自主权所致。
上述两种因素对精耕细作的发展的确有重要的影响,但它们不是精耕细作形成的基本的或初始的原因。
要说明这个问题首先讨论精耕细作出现的时间和最初的表现形态。
关于精耕细作农业技术出现的时间,最流行的观点是战国说,而以《吕氏春秋·上农》等四篇为标志。
这种观点不能完全否定,但起码是不够确切的。
中西传统农业重要的区别之一是是否实行中耕。
日本学者称中国的传统农业为“中耕农业”,而与西欧的“休闲农业”相区别。
我国商代甲骨文中已有表示中耕除草的字,周代对中耕非常重视,甚至产生了专用的青铜中耕农具——“钱”和“镈”。
由于“钱”、“镈”的使用相当普遍,为人们所乐于接受,以致演变为金属铸币;后来金属铸币的形制虽然发生了变化,而“钱”作为货币的名称却延续至今。
中耕技术的出现不是孤立的,它与垄作、条播紧密联系、三位一体,都是建立在畎亩农田的基础上。
这三种技术相结合,加上适当的密植,就可以形成行列整齐、通风透光作物群体结构,使作物的生长由无序变为有序,这成为我国精耕细作农业技术的最初表现形态。
中国古代的地主制经济与小农经济

中国古代的地主制经济与小农经济中国的封建制经济从西周算起来经历了三千多年,和世界各国社会发展过程比较,仿佛长了一点,但这是事实,不能依据任何理由改变它缩短它,只能从它发展过程中找出道理来说明它。
和其他国家一样,我国的封建制,也经历了几个不同的发展阶段:最显著的是领主经济阶段,地主经济阶段,但和其他国家也有颇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其他国家的封建制留在领主经济阶段的时间比较长,而我国的封建制则是留在地主经济阶段烦人时间特别长。
一般来讲,地主制经济是由领主经济转化而来的,正如同与其相适应的实物地租乃至变相的货币地租,是由劳动地租转化过来的一样。
领主制经济是封建制生产方式的一种形式。
有人认为,西周或稍后的春秋时期的经济是领主制经济。
井田制就是它的土地制度和经济组织形式。
古籍中的“庶人”就是农奴,他们以“助”的形式向封建领主缴纳劳役地租。
春秋以后,这种领主制经济逐步转化为地主制经济。
有人认为,西周时期仍是奴隶社会,实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和“田里不鬻”的土地国有制,井田制就是这种土地制度的经营形式。
春秋以后,这种奴隶制逐渐为土地私有的地主制经济所代替。
中国地主制经济是在生产力有一定程度发展的条件下产生的。
它的主要特征是土地买卖、小农经营和实物地租。
春秋战国之际,铁制农具和牛耕的使用、推广,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为个体劳动提供了充足的物质条件,导致了土地私有制的确立。
商鞅变法,“除井田,民得买卖”,土地买卖从此合法化。
从秦汉到隋唐,历代封建王朝除了对贵族官吏赏赐土地之外,并实行占田、均田等制度,土地买卖虽一直流行,但受到一定限制。
宋代不立田制,土地买卖日益普遍。
由于存在土地买卖,土地兼并始终成为社会动乱的一个经济根源。
但是,一部分商人买土地而成为地主,形成了地主、商人和高利贷者的紧密结合,缓和了土地权和货币权的矛盾。
一部分农民可以买土地而成为自耕农或地主,也给地主制经济注入了活力,这都有利于它的延续。
地主制经济的产生,又以商品经济的一定发展为历史前提。
中国历史上的小农经济——生产与生活(1)

中国历史上的小农经济——生产与生活(1)论文报告题目一:小农经济的定义与产生背景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生产力的提高使得农业生产的规模逐渐加大,同时贸易也日益发展。
但是在中国古代社会,特别是早期,小农经济占据着主导地位。
小农经济的主要特征是:家庭自给自足、小规模的农业生产、低水平的技术和生产组织方式、自然经济与市场经济并存。
小农经济的产生源于中国古代农耕社会的科技水平低下、生产组织方式落后、资源配置不平衡等背景。
题目二: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主要是手工劳动生产方式,农民自给自足,且很少有剩余。
同时,小农经济的生产组织方式比较分散、松散,缺乏统一的管理和协调。
题目三:小农经济的生活方式小农经济的生活方式主要是自给自足,不依赖外界,包括粮食、衣服、住所等生计必需品都由家庭自行生产。
同时,因为小农经济的技术水平较低,虽然生活质量低于现代社会,但在当时是正常的生活水平。
题目四:小农经济对中国历史的影响小农经济长期占据中国农村的主导地位,对中国历史和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小农经济的自给自足生产方式导致了土地私有制的形成,这是中国农村生产关系的基础。
同时,小农经济形成的社会关系也影响了中国的政治文化,例如儒家思想认为家族制是社会的基石,在小农经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中这一思想有所体现。
题目五:小农经济的现代转型随着现代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的小农经济逐渐出现转型。
在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农村逐步走向市场化,农业生产也从小规模个体经济转向大规模企业化的现代农业生产。
同时,小农经济生产方式的转变也带动了农村生活方式的变革,城乡差距逐步缩小。
案例分析案例一:红色小农经济在中国革命时期,毛泽东曾提出红色小农经济时期的思想,即将由小农经济转型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过程中,必须发挥小农经济的积极性,建立起一种以小农经济为基础、同时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模式。
案例二:广东潮汕小农经济潮汕地区因为地处海边,从古至今一直是一种独特的小农经济。
封建地主制下的小农经济(一)——传统农业与小农经济研究述评(.

封建地主制下的小农经济(一)——传统农业与小农经济研究述评(下)关于小农经济的界定,学术界有各种表述,[37a.41.85b]观察角度和侧重点各有不同;但基本精神大体一致。
小农经济是农业领域的与手工工具相联系的个体经济,它最本质的内涵,一是以个体家庭为生产和消费单位,即把物质再生产和人口再生产结合在个体家庭之中;二是以直接生产者的小私有制为基础,这种小私有制包括对土地.农具.耕畜和其它生产资料程度不同的所有权。
小农经济经营规模狭小,以满足自身消费为生产的基本目的,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受社会上占主导地位生产关系的支配,对地主.乡族.国家存在不同程度的依附,既脆弱又顽强,易分化亦易再生等等特点,均由此而派生。
根据小农与生产资料关系的不同,小农经济可以区分为自耕农经济.佃农经济.份地农经济等。
有的学者所说的小农经济,是指自耕农而言。
[21]自耕农是典型的.但又是狭义的小农经济;不应以此否认佃农.份地农之为小农经济。
又有的学者把“经济地位上升的,雇佣长工以及生产有相当剩余的富农或经营式农场主”作为小农的一个阶层,[93a]或者把地主和自耕农.佃农并列为“小农家族经济”的三种类型[83],都背离了小农经济的科学界定[56]。
中国小农经济形成于何时,学术界有不同意见。
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春秋以前尚盛行集体耕作的耦耕方式,春秋战国时期铁农具的推广使一家一户为单位的个体经营成为可能,小农经济由此出现,封建地主制亦由此形成。
[52a.57]也有不少学者指出,小农经济并非封建社会所专有,它存在于从原始社会末期到资本主义时期的不同历史时代中。
[68.85b]亦有人根据我国考古发现,分析了个体家庭的分散劳动和独立经济早在原始社会末期即已出现,周代耦耕是农村公社中拥有独立经济的个体农户之间的协作,春秋战国铁器的推广只是加强了小农经济的独立性[34a]。
不过,我国封建地主制确实形成于战国,封建地主制下小农经济诸特点,也是战国以后才逐步显露的,因此,上述分歧对我们所要谈论的主题来说是无关宏旨的。
精耕细作、小农经济与传统农业的改造散论

精耕细作、小农经济与传统农业的改造散论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现代化经济的发展,传统农业面临巨大的改造和更新。
精耕细作和小农经济是一些新型农业模式的代表,正在逐步普及和推广。
本文将分析精耕细作、小农经济与传统农业的改造,探讨其优缺点及发展方向,并列举相关案例进行分析,以期对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做出一定的贡献。
二、精耕细作的优点与不足2.1 优点精耕细作是一种在有限土地上最大程度地发挥产出效率的模式,通过科技进步和精细管理,可以提高农民的生产效率,增加产出,提升生产效益。
同时,这种模式避免了杂草、病虫害等问题的出现,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使其更容易被市场接受,带来更高的收益。
2.2 不足精耕细作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技术,因此对于个体农民而言,这种模式难以操作。
此外,这种模式过于依赖化肥和农药,容易产生环境污染和生态问题。
再加上这种模式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这也会使得人工成本上升,造成生产成本的增加。
三、小农经济的优点与不足3.1 优点小农经济是一种以农户为单位,倡导自给自足和小规模组织的生产方式。
这种模式具有保护农民自主权、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以及增加农村就业机会等方面的优点。
另外,小农经济可以提高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3.2 不足小农经济容易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对批发商和超市的强势地位,农民们难以获得更高的价格。
此外,小农经济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层,容易出现管理混乱、无法规范化和品质不稳定等问题。
小农经济也存在着技术水平不够高、市场观念落后、单纯从事小规模的单一作物种植等问题。
四、传统农业的改造4.1 环保农业的推广环保农业逐渐被大多数人所认可,它的推广可以降低土地和环境的污染,保护自然环境和人类健康,金融扶贫、农村产业振兴和农产品消费升级。
4.2 农业供给侧改革农业供给侧改革即加强科技创新,以便在有限耕地上提高产量和品质,并进一步促进农产品深加工产业的发展,提高效益和农民收入,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传统市场与市场经济研究述评(1)——封建地主制前期(以战国秦汉为中心)

编者按:这个述评是为1994年12月《中国经济史研究》编辑部等单位联合举办的“传统市场与市场经济”学术研讨会所准备的材料。
文章的(二)、(三)、(四)部分请在“学科春秋·专题述评”项内查看。
战国至中唐是我国封建地主制的前期,其中战国秦汉商品经济发展比较突出,且学术界歧见较多,以下作择要介绍。
一、总体估计的差异我国自战国以来,随着封建地主制的形成,商品经济比前代有较大的发展,对此,学术界看法大体一致,但对其发展的程度和性质、趋势和走向,认识则大相径庭。
主流的看法是:战国秦汉商品经济虽有突出发展,自然经济仍占主导地位,商品经济仅是自然经济的附庸和补充。
估计比较高,并形成理论体系的有以下三种意见:1.资本主义因素说:代表人是傅筑夫。
他认为我国春秋中期以前是典型的封建社会(领主制),春秋战国之际商品经济和货币经济有了突出的发展,产生了日益增长的资本主义因素,表现为:①国民经济体系的确立与市场的扩大,②贵金属黄金大量进入流通,实行事实上的金本位制,③富商大贾已成为新兴的资产阶级,经营着一批资本主义性质的工商企业。
但这些资本主义因素后来没有获得发展,以致形成变态的封建制度。
邓福秋在其基础上予以发展,认为西汉相互联系的大大小小的商业经济区,已构成以洛阳为中心的全国统一市场。
自然经济已解体,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形成平均利润率,司马迁笔下追逐"什二之利"的"素封"们,是以产业资本家为主体的新兴资产阶级。
[(2)]2.古典经济说:大抵主张魏晋封建说的学者都从高估计战国秦汉商品经济发展程度,把它作为我国从不发达奴隶制向发达奴隶制转变之契机,而把魏晋封建制的形成与中古自然经济相联系。
使这种观点条理化的是赵俪生,他提出中国经济史上的三个转折:第一个转折以前524年周景王铸大钱为标志,由上古共同体自然经济向秦汉期古典经济过渡;第二个转折以公元86年东汉章帝朝议尽封钱和190年董卓尽废五铢钱为标志,由秦汉期古典经济向中古期自然经济过渡;第三个转折以公元780年推行两税法为标志,由中古期自然经济向近古期商品、货币、交换相对发展的地主经济过渡。
小农经济与封建社会的发展规律

小农经济与封建社会的发展规律封建社会是指一种以土地所有权和农业生产为基础的社会形态。
在封建社会中,小农经济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小农经济的定义、特点以及封建社会的发展规律等方面进行探讨。
小农经济是指以个体农民为单位,靠自己的劳动和土地进行农业生产的经济形式。
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在封建社会中,小农经济的发展受到一定的规律制约。
首先,土地是封建社会的基础和核心资源,封建地主占有大量土地资源,而小农经济只能依靠有限的土地进行生产。
这导致了小农经济的发展受到土地资源的限制,农民往往面临土地不足、生产力低下等问题。
其次,封建社会的社会制度限制了小农经济的发展。
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使得农民处于被剥削的地位,他们需要向封建地主交纳租税和赋役,剥夺了他们的经济积累和发展的机会。
再次,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使得小农经济往往难以实现规模化经营和生产集约化。
由于农民个体经济规模较小,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限制了小农经济的发展。
封建社会中,小农经济的发展依然存在一定的规律。
首先,小农经济会逐渐发展壮大。
虽然小农经济受到土地和资源的限制,但由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和劳动的不懈努力,小农经济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实现一定的增长。
其次,小农经济的发展会出现阶段性的波动。
封建社会中的战争、自然灾害等因素会对小农经济造成一定的冲击和损失,使其发展出现起伏。
再次,封建社会中的社会制度和经济结构限制了小农经济的发展空间。
由于封建地主对土地的垄断和对农民的剥削,小农经济很难在经济上有较大的突破和发展。
最后,小农经济在封建社会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尽管受到限制,小农经济仍然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和农业生产的主体,为封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小农经济与封建社会的发展规律密切相关。
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社会制度和经济结构等因素制约了小农经济的发展,但小农经济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发展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于了解封建社会和小农经济的发展规律,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封建社会的经济特点和农村经济的历史演变。
中国封建社会的农耕经济与乡村生活研究

中国封建社会的农耕经济与乡村生活研究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农耕文明古国,封建社会时期的农耕经济与乡村生活对中国社会的发展和演变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中国封建社会的农耕经济和乡村生活。
农耕经济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占据着主导地位。
由于中国土地资源丰富,人口众多,农耕生产成为了当时中国社会的基础。
农民以农耕为生,通过耕种土地、种植农作物来获得收益。
农耕经济的兴盛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同时也造成了社会阶层的分化。
地主作为土地的所有者,通过对农民进行剥削、收取租税等手段来获取财富。
这种经济模式一方面促进了国家的稳定和繁荣,另一方面也加剧了社会的不平等。
在封建社会的乡村生活中,土地和农民是两个核心要素。
土地是农民生活和生产的基础,而农民则是生产力的集中体现。
农民除了务农外,还参与到其他社会成员无法回避的公共事务中。
例如,农民会按照当地年底年初的实际情况,每月集中把自家的米、棉、油等粗粮物产公秤到全村的领导组织者家的储藏室中集中起来。
农民的劳动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但他们自身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
农村地主阶级寄生在农民身上,剥削农民的劳动成果,成为了当时乡村生活的一种常态。
农民们的生活虽然质朴,但却被地主阶级所压迫。
乡村生活中的农事活动丰富多彩,与四季更迭息息相关。
春耕夏种秋收冬藏,是中国农耕经济与乡村生活的重要体现。
春季是农民们忙于播种的季节,他们耕田、犁地、撒种,期待着一年丰收的开始。
夏季是农作物生长的季节,农民们忙于浇水、施肥、除虫以确保作物的健康成长。
秋季是农民们最忙碌的时候,他们收割庄稼、剥谷、脱粒,为来年播种做好准备。
到了冬季,农民们则把粮食贮藏起来,过起了相对清闲的生活。
这样的农事活动不仅限于生产,更是一种乡村社会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的体现。
封建社会的农耕经济与乡村生活也形成了丰富的文化。
农村社会以家庭为单位,宗法制度严格,儒家思想在乡村中广泛传播。
农民们信奉庙堂式的祭神活动,盛行庆典、祭祀、舞蹈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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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地主制下的小农经济(三)——传统农业与小农经济研究述评(下)(一)七.国家.社区与小农小农经济的运行既取决于其内部结构,又取决于它与外部环境条件的关系。
在外部的条件中,除了市场外,还有国家和社区(乡族)。
关于国家.乡族与小农经济发展的关系,目前尚未见系统的研究,因此这里只作非常简略的介绍,着重在提出问题。
关于小农经济与封建国家的关系,学术界讨论较多的是小农经济是否封建专制中央集权国家的经济基础。
肯定小农经济是封建专制主义国家的经济基础的学者,有的是从小农经济本身的分散.孤立来论证,认为小农经济需要一个高高在上的权威来代表它们,52b.22.50]另一些人则从地主阶级统治的需要来论证,认为地主采取分租制,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地主又没有西欧庄园那样的武装,故需要专制主义的集权国家强制农民执行对地主和国家的封建义务。
30a]否定小农经济是封建专制主义的经济基础的学者的主要论据是:小农经济可以存在于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它本身不是独立的社会经济体系,它的地位与作用受当时占支配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制约。
13ab]又有人认为封建专制主义政权以地主经济为基础,而地主经济又以小农经济为存在的条件,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小农经营方式相结合构成的地主经济,是封建结构的核心。
63]从本综述第一节介绍的情况看,小农经济在所有制结构方面的特点及其变化,显然是受地主制及其发展所制约。
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形成有各种因素,但最根本的在于地主制经济的内在要求。
对拥有独立经济的农民进行封建剥削,需要有超经济的强制手段,需要政治统治权力作保证。
但地主制下农民对土地及其主人的依附相对松弛,地主对农民的直接统治权力已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这就需要一个垂直领导的官僚系统来承担和行使它。
中央集权制由此而形成。
因此,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第一个经济职能是保证地主阶级对农民的控制和剥削。
农民虽不固着在某一地主的土地上,但户籍制度和里甲制度都把他们固着在某一地区,不得随意迁移,以供地主阶级及其国家的剥削。
农民对单个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虽然比较松弛,对国家却有强烈的封建依附关系,苛重的徭役和人头税即其表现之一。
地主对农民的超经济强制往往通过法律强制来实现。
反抗地主阶级压迫的农民总要受到国家机器的残酷镇压。
因此,把封建专制主义的经济基础归结为小农经济恐怕是不妥当的。
但中央集权封建国家既已形成,自须依赖小农尤其是自耕农提供赋役以为其生存基础,故亦有学者称之为“剥削基础”者。
26.87b]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盛衰确实往往与小农经济.尤其是自耕农经济的荣枯相依相须。
国家的赋役是农民尤其是自耕农的沉重负担。
财政部曾组织编写《中国农民负担史》,第一卷即为《中国封建社会赋役制度与农民负担》。
该卷序言对我国封建社会农民赋役负担的规律作出如下概括:“每一封建王朝的农民负担基本上是直线上升的。
农民负担的最低点总是在每一封建王朝的前期,特别是开国时期;而其高峰点总是在它的后期。
从我国封建社会历史的总过程来看,农民负担则是曲线上升的。
这条农民负担曲线越爬越高,反映了农民的赋役负担一代比一代加重,农民负担总额象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农民赋役负担达到最高峰点的时候,接踵而至的便是更大规模的农民起义。
”92]据王家范.谢天佑的估算,汉代赋役合计占农户总产35%上下,如徭役执行不正常则与地租率(50%)几乎相等。
唐代租庸调开天之际也高达农户总产30%以上。
两税法.一条鞭法.地丁制等赋税形态的变革,均包含着赋税形态的变革,均包含着赋税绝对值的增长,实行的不是减法而是连加法,公式为b=a(1÷nx)(n为变革频率,x为横征)。
它实际上抵销了唐宋明清以来农业增长所带来的全部积极成果。
“就封建社会正常时期而言,实际赋税率一直维持在30%以上的高水平上,至于封建王朝的中晚期,则常有逼近地租率的趋势。
”理论上小生产的最好形成——自耕农,往往因此在逆境中挣扎。
明清“投献”之几极盛,即由此而来。
对个体农业威胁最大的是封建专制中央集权国家抛开“法定”剥削率,听任“野性权利”支配的时侯;尤以劳役的任意增派为最。
8.87ab]当然,赋役制度的演变还有另一方面,即由重役轻赋.到赋役并重,再到重赋轻役,最后徭役基本上归并到田赋中。
这不但是赋役制度的化繁为简,而且反映了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和农民对封建国家依附关系的削弱。
自耕农的独立经济亦由此得到某种发展。
历代赋役制度是史学界研究得较多的问题,有关成果恕不在此一一罗列。
国家和小农存在剥削与被剥削.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但这还不是国家与小农关系的全部。
许多论文谈到封建国家扶助小农的政策,这当然是为了保护赋税之源和维持封建统治的稳定,但也是在执行一种经济职能。
在封建领主制下,农奴被授予份地,领主领地内有“公有地”,有仓库,有内部分工和各式交换;在这范围内,农民生产是有一定保障的。
在封建地主制下,农民的生产条件缺乏这种保障,而封建国家却在一定程度上负担着保证农民再生产的经济职能。
历代封建地主政权,无不实行重农政策,除了抑制兼并.均平赋役以外,在生产上的主要措施有:保证劳动力与生产资料(尤其是土地)的结合,如安辑流亡,奖励垦荒,承认垦荒者对土的地权利,以至由国家分配部分农民以土地(如实行均田制),在封建王朝初建时尤其注意于此;奖励和督课农民生产,推广先进农具和技术,修撰和颁行农书等;组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如治河患.修水利.兴屯垦等;在农民缺乏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再生产难以为继时,给予接济,如减免赋税,赋予或假予口粮种牛以至土地;利用国农掌握的粮食和物资,贵籴贱粜,平抑物价,稳定市场,使农民少受商人.高利贷者的中间盘剥。
以上数项,尤其是一四五项,反映了地主制下农民再生产的特点。
已有一些学者从封建国家经济职能的角度研究封建国家的农业政策。
例如林甘强调封建国家组织管理农业生产经济职能,并对秦汉有关农业政策作了剖析。
57]徐建青《从仓储看中国封建社会的积累及其对社会再生产的作用》一文指出:仓储是封建小农经济形式下社会实物积累的一种形式,“建立国家积累是小农经济的特殊要求,是国家的经济职能在这种生产方式下的具体体现之一。
”72b]李向军博士论文《清代荒政研究》对清代荒政作了深入系统的论述;救荒也是封建政府的重要经济职能之一。
萧国亮从另一个角度论述国家与农业的关系。
他认为专制国家实质上是精耕农业的平衡机制,国家是劳动力和土地资源配置的调节器,并有治水.救荒等方面的功能。
83]总的来看,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虽已逐步增多,但研究仍然比较薄弱,尚待垦辟的领域仍然十分广阔。
谈论封建国家的经济职能和它对小农经济的政策不能不涉及重农抑商问题。
对重农抑商思想与政策的形成原因和历史作用有各种不同的解释和截然相反的评价。
在这里只能简单介绍有关重农与抑商关系的几种有代表性的意见。
一种影响频大的流行观点,认为封建制度的基础是个体小农业,自然经济占支配地位,它必然产生要求社会永远保持现状的保守倾向,而商业则是引起社会变化的革命要素,封建统治者从其最高利益出发,力图消除这一祸根,因而提出并实行重农抑商政策;这一政策两千年来相沿不替,成为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重要原因。
84c]他们说“重农是为了彻底抑商,抑商是为了确保重农”,83b]把小农经济与重农抑商一起否定掉了。
另一些学者认为对小农经济的历史作用应予肯定,对商人资本的历史作用则应具体分析。
封建地主制的形成虽然以商品经济的一定发展为必要条件,而商人资本的过度膨胀又会加速小农的贫困破产,诱发严重的“弃本逐末”现象,危及封建地主制的正常经济秩序。
重农抑商主要为了防止农民弃本逐末和抑制商人资本对小农的兼并活动,这对保护小农经济,维持农工商各业劳动力的合理比例,确保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有着重要意义,因而有其历史合理性。
有人还进一步指出,封建地主制下发展有限的商品经济不可能形成对资源分配起制衡作用的平均利润率,价值规律也就不可能承担调节社会劳动的分配.使之符合经济按比例发展要求的任务。
这个任务就不能不落到封建政府身上。
重农抑商正是封建政府履行这一经济职能的主要手段之一。
15]这是把小农经济与重农抑商一起加以肯定。
又有一些学者认为,小农经济的兴起必然引发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经济的发展又反过来促进小农经济的分解。
重农抑商保护小农经济与抑制商品经济相结合,使农业上的小土地私有和手工业商业方面的官营或官控相结合,成为中国封建经济的基本格局的发展定势。
尽管精耕细作的小农经济创造了较高的生产水平,能给社会提供一个较高的余额,但这种余额不但以租赋形式为地主阶级及其国家占有,而且重农抑商政策割断了农业与工商业间的通道,阻隔了它们之间的交流,使工商业利润或转化为课税,或流向土地,而不能用以扩大再生产,使社会经济陷于困境。
23b]这是肯定小农经济而否定重农抑商。
上述意见分歧仍然是由于对封建地主制下小农经济,商品经济及其相互关系的不同认识所致。
在封建地主制下,在小农家庭之上并不存在领主庄园那样的经济实体。
但小农家庭与乡族有相当密切的联系,存在着某种分工与互助的关系。
这也是小农经济再生产得以正常进行的重要条件之一。
但对这个问题过去研究比较薄弱。
研究宗族制度的,多从地主经济的角度予以论述。
专论小农经济与宗族制度关系的,据笔者所见,有王小丁的文章。
王小丁认为,古代中国小农经济的发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以血缘纽带联系为核心并同时具有地缘性质的宗族共同体的制约,如蜜蜂与蜂房的关系一样。
以个体家庭的自然分工为基础,以家庭共同体内的社会分工为补充,形成完整的小农经济圈。
我国小农经济历二千年而不变,与此有密切关系。
9]其它一些文章也有谈到乡族之间互助的。
5]最近出版的徐扬杰的《中国家族制度史》也包含了较多这方面的材料。
70]沈虹等人对当前仍十分贫困落后的“边缘地带的小农”行为的调查研究与剖析,对我们理解传统小农的特点颇有裨益。
他们指出,小农不是纯粹的经济单位,它们承担所在社区特定的社会义务和责任,小农需要把家庭收入中相当一部分用于非经济性支出,如馈赠和送礼。
在小农家庭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它可能受到其它家庭的接济。
也可能要为后代和老人承担责任和义务。
小农社区参与行为包括亲缘参与.地缘参与和业缘参与三种主要形式,他们谈到了亲属尤其是姻亲之间的经济救济和经济互助,邻里之间“交换型”的互助。
业缘参与的主要形式则是集市参与。
调查表明,农户在集市上卖东西时,当其交换对象是亲戚时,无偿赠送的占54.5%,公平买卖的只占23.2%。
与邻居交换和与乡干部交换,上述两项比率分别为11.5%.32.9%和8.2%.46.5%。
这说明农户的集市行为不完全奉行市场准则,而常有明显的非市场化取向。
集市不但有物品交换的经济功能,而且有社交功能,娱乐功能和信息集散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