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车间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详细版
加工车间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加工车间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概述本制度旨在保障加工车间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并规范和优化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提高加工车间的生产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宗旨和目标1. 宗旨: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员工健康为中心,建立科学有效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2. 目标: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职业卫生知识。
三、职责与权利1. 加工车间领导:负责组织和实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
2.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卫生监测、评价和控制工作,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3. 员工:遵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培训和宣传,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职业健康。
四、危害识别与评估1. 加工车间应建立适当的危害识别与评估系统,包括对物理、化学、生物和心理因素的危害评估。
2. 加工车间应对各类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和监测,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五、职业卫生监测1. 加工车间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体检、职业病筛查等。
2. 加工车间应进行职业卫生监测,包括空气质量检测、噪声监测、辐射监测等。
六、职业病防护1. 加工车间应加强职业病防护宣传和教育,确保员工了解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
2. 加工车间应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设备,保护员工免受职业危害。
3. 加工车间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个人防护设备,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七、应急管理1. 加工车间应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工作流程。
2. 加工车间应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和反应能力。
八、培训与教育1. 加工车间应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知识水平。
2. 加工车间应定期组织职业卫生知识考核,确保员工的掌握和应用。
九、档案管理1. 加工车间应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个人健康状况、职业病历史等信息。
2. 加工车间应妥善保存和保护职业卫生档案,严格保密。
十、监督与检查1.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加工车间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
车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0篇)

车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0篇)车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0篇)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车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欢迎阅读借鉴!车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11、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
2、所有人员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保持清。
3、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4、车间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如发现处以50—200元罚款。
5、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部门同意后,必须由厂内人员陪同可进入。
6、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
7、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车间。
8、车间内工作区域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包材,必须将其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丢弃。
9、每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机器设备等,车间内不能遗留任何原材料、包装物。
10、生产车间和其它工作场地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清除。
11、车间内的更衣室、鞋架、洗手消毒间等,应经常进行清扫,保持清洁。
注:为了大家的工作与健康,请遵守以上规定。
车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2一、车间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和涂指甲油;进入车间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和工作帽,从预进间浸脚池中消毒鞋底后才能进入;二、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严禁车间内使用手机。
三、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它有关人员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1、开始工作之前;2、上厕所以后;3、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4、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三、车间工作人员(含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有外伤等情况,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
加工车间职业卫生管理制度(5篇)

加工车间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和改善加工车间的职业卫生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二条加工车间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业卫生管理的责任,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第三条加工车间负责人要指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设施,确保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加工车间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加工车间的所有职工要遵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工作,并提供相关的信息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环境管理第六条加工车间要定期检查和评估环境因素对职工的危害程度,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七条加工车间要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和设备,如洗手台、通风设施等,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加工车间要定期清洁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卫生状态,并采取防尘、防毒和防噪音等措施。
第九条加工车间要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有害废弃物和污染物的排放,确保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第四章职工健康管理第十条加工车间要定期进行职工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储存和管理职工的相关健康信息。
第十一条加工车间要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技能,使其能够识别和应对职业危害。
第十二条加工车间要建立健康监测制度,对接触有害物质或有职业病危险的职工进行定期监测,并做好记录和处理。
第十三条加工车间要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护目镜等,并确保其正确使用和维护。
第十四条加工车间要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的能力。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五条监督部门对加工车间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并对违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损害职工健康和安全的行为,按照有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职业卫生事故的处理要按照有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加工车间职业卫生管理制度(4篇)

加工车间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排除和控制工作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实行预防性的卫生管理措施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在加工车间这个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作环境中,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基于加工车间的实际情况,编写一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旨在提供给相关人员参考和操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加工车间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加工车间的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兼职工等。
第三条加工车间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各级职责,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第四条加工车间应设立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工作环境监测、职业病防治、职业卫生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五条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配备专业人员,包括职业卫生工程师、职业卫生技术员等。
第六条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制定工作计划,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工作环境监测第八条加工车间应定期对工作环境进行监测,包括噪音、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等指标的测定。
第九条监测结果应及时上报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十条在监测结果异常时,应立即采取停产停工等紧急措施,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第四章有害因素的防控第十一条加工车间应采取措施,控制工作环境中的有害因素排放,保证员工的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对于有害因素,加工车间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如防尘口罩、防护服等。
第五章职业病预防第十三条加工车间应定期进行职业病体检,及时发现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第十四条加工车间应加强职业病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第十五条对于已经患有职业病的员工,加工车间应及时进行病情评估,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和安排。
第六章职业卫生宣传教育第十六条加工车间应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
加工间卫生管理制度(5篇)

加工间卫生管理制度1.加工人员必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教育,并取得合格证者,方可上岗,上岗时要随身携带健康证以备检查。
2.进加工间,必须穿戴整洁干净的工作服、帽、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漏于帽外,并把双手洗净。
3.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不准浓艳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
4.手接触脏物、进厕所、吸烟、用餐、离开加工场所后,都必须把手洗干净才能工作。
5.洗手时要求把胳膊露于工作服袖外部分全部用具有杀菌作用的洗涤剂冲洗干净,每次洗手不得少于____分钟。
6.操作人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食品或原料,经过包扎治疗戴上防护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7.不准穿工作服、鞋进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
8.生产加工场所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9.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10.除因工作需要外,非本加工间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加工场所。
11.加工场所内要划分原料、半成品、成品盛放区,盛放器皿要按照所划分区域整齐摆放,不得乱放,更不得直接放在地面上。
12.保持作业环境的清洁,工作过程中随时清扫地板、墙壁、下水道、刀、板、盛放器皿等,操作间内不允许有积水。
加工间卫生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证加工间的卫生状况,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健康,对加工间卫生进行管理的一套规范、制度和措施。
1. 加工间卫生管理责任:明确加工间卫生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设立卫生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2. 加工间的设计和结构:加工间要根据卫生要求进行设计,保证布局合理、通风良好、设备容易清洗。
同时,要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区域分隔与管理:加工间应根据不同的卫生要求,对不同区域进行分隔管理,设立相应的洗手间、更衣室、储存区等,并对这些区域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
4. 员工健康管理:确保员工健康和个人卫生状况,要进行员工健康检查,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员工卫生意识和操作规范。
加工车间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模版(4篇)

加工车间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车间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车间内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合理减少工伤和职业病的发生。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是公司车间内所有员工,包括直接从事生产、加工工作的员工和其他间接参与生产的员工。
二、责任与义务1. 公司责任和义务(1)制定并执行车间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2)组织卫生防护培训并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测,确保员工的健康状况。
(3)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设施,保障员工的个人安全。
(4)建立健全事故报告与处理机制,认真调查分析工伤事故原因,采取合理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 车间经理责任和义务(1)负责车间内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确保车间内的工作环境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并组织定期检查。
(3)安排员工定期参加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
(4)负责组织应急演练和事故调查,加强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
3. 员工责任和义务(1)按照规定使用和保管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个人安全。
(2)积极参加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对卫生防护的认识。
(3)发现设备、工具或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上报,确保车间安全。
三、卫生防护措施1. 车间环境卫生(1)车间内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理废弃物和垃圾。
(2)车间应加强通风设施的维护和清洁,确保空气流通畅。
2. 个人防护措施(1)对于需要接触有害物质的工种,应提供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口罩等,并指导员工正确佩戴使用。
(2)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卫生体检,确保员工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3. 职业卫生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应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包括危险源识别、个人防护知识等。
(2)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员工卫生意识和事故预防能力。
四、工伤事故处理1. 工伤事故报告(1)员工应及时上报工伤事故,同时寻求及时的治疗。
(2)公司应建立健全工伤事故报告机制,确保及时、准确报告。
2. 工伤事故调查与处理(1)车间经理负责组织工伤事故的调查,确定事故原因。
加工车间职业卫生管理制度(5篇)

加工车间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2、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总部监督、企业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
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3、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4、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5、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6、企业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第二章机构与管理1、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各企业的安全(环保)部门是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主管机构。
2、内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3、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
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4、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5、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6、企业工会、人事、劳资、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作好职业卫生工作。
加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5篇)

加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1.各生产车间要由专(或兼职)负责人监督落实规范的卫生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2.落实规范的卫生管理包括:工作现场严格遵守“四不准”即:不准未着工作装未洗手消毒入车间、不准随地吐痰、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或擦鼻涕、不要对着食品咳嗽或打喷嚏。
3.现场使用器具要求每日清洗、消毒,并指定器具专用容器和放置区,容器应采用无毒、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
4.现场加工人员如遇下述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消毒:开始工作之前;上厕所之后;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分割肉制品加工人员离开加工场所再次返回前应洗手、消毒。
5.现场地面、墙壁、案台、桶具等每班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洗、及时进行消毒,生产车间和其他工作场地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厂房通道及周围场地不得堆放杂物。
6.车间内外应定期、随时灭鼠。
车间内使用杀虫剂时,应按卫生部门的规定采取妥善措施,不得污染生产产品。
使用杀虫剂后应将受污染的设备、工器具和容器彻底清洗,除去残留药物。
对肉制品车间应设有热水消毒或其他有效的消毒设施。
7.车间内部光线充足、确保生产人员和检验人员正常开展生产和检验工作,吊挂在产品上方的灯具,必须装有安全防护罩,以防灯具破碎而污染成品,并定期除尘清理8.车间内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及时排除污染的空气和水蒸气,保持恒温生产状态(操作现场温度控制在12℃以下)。
9.盛装废弃物的容器不得与盛装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容器混用,不同的容器应有明显的标志,并分区存放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10.按生产工艺的先后次序和产品特点,应将原料处理、半成品处理和加工、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清洗、消毒、成品包装和检验、成品贮存等工序分开设置,防止前后工序相互交叉污染。
加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2)1.卫生管理目标:确保加工现场卫生和食品安全,提高产品质量,保障员工健康。
2.责任和组织:设立卫生管理负责人,负责监督卫生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检查、卫生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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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GD/FS-3729(管理制度范本系列)加工车间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加工车间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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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1、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2、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总部监督、企业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
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3、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4、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5、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6、企业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第二章机构与管理1、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各企业的安全(环保)部门是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主管机构。
2、内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3、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
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4、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5、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6、企业工会、人事、劳资、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作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1、企业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
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2、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
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企业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4、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5、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6、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企业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7、企业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8、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企业安全隐患治理计划,并由各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整改。
第四章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1、企业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
企业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企业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2、企业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企业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
企业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5、企业人事部门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职防部门鉴定意见安排其相应工作。
6、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患者所在企业应根据职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
7、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
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8、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9、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10、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防部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11、企业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
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第五章作业场所管理1、车间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
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2、应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
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3、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
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5、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6、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7、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8、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9、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10、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
企业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11、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
12、企业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章职业病诊断与管理1、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企业统一管理。
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企业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2、企业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的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时,要按有关规定向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等报告。
3、企业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
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职防部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
4、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七章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1、车间会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2、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
结合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举办专题培训班和学习讲座,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