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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1. 总则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2. 采购范围办公用品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文具、办公设备、消耗品等。

3. 采购程序3.1 采购需求确定: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采购计划,并提前向采购部门报告。

3.2 采购方式确定: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采购规定,确定采购方式,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3.3 采购公告与邀请:对于需要进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采购部门应及时进行采购公告,并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送邀请函。

3.4 投标与评审: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标书,采购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3.5 采购合同签订:评审通过后,采购部门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采购合同。

3.6 采购执行与验收:供应商按照采购合同履行供货义务,单位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工作。

4. 采购管理责任4.1 采购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相关采购规定和制度,组织采购活动,并监督采购过程的合法、公正实施。

4.2 各部门负责编制采购计划并提供采购需求信息,配合采购部门的工作。

4.3 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供货义务,并主动参与采购结果的评价工作。

5. 采购结果的评价与调整5.1 采购部门应及时对采购结果进行评价,评估采购的效果和供应商的履约情况。

5.2 根据评价结果,采购部门可以对供应商的信誉进行调整,并对采购规范进行修订。

6. 异议处理采购活动中,各方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部门提出书面异议,并在一定时间内得到回复和解决。

7. 附则7.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事业单位采购部门所有。

7.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即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望各部门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采购活动,以确保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性。

行政事业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 引言本制度是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和经济效益而制订的。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物资采购活动。

2. 采购主体2.1 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的主体为单位的采购部门或者委托给第三方采购机构进行采购。

2.2 采购部门的职责是负责组织和实施物资采购活动,包括编制采购计划、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和中标、签订合同等。

2.3 第三方采购机构应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经过行政事业单位委托后,负责代表该单位进行物资采购活动。

3. 采购程序3.1 采购需求确认:采购部门应及时与需求部门确认物资采购需求,并编制采购计划。

3.2 招标文件编制: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采购公告、招标文件等,确保招标公正、透明。

3.3 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应在指定的招标平台上发布,同时通知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3.4 投标评审:采购部门组织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3.5 中标通知和合同签订:采购部门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3.6 供货验收与支付: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交付的物资进行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供应商货款。

4. 供应商管理4.1 供应商资质审查:采购部门应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包括注册资金、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等。

4.2 供应商评价和评级:采购部门应对已合作过的供应商进行评价,根据供应商在交货时间、质量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级,并记录供应商业绩。

4.3 供应商奖惩机制:根据供应商的绩效,采购部门可以采取奖励或处罚措施,并将结果通知供应商。

4.4 供应商定期审查:采购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审查,确保其资质和能力仍然符合要求,并及时更新供应商名单。

5. 合同管理5.1 合同签订:采购部门根据招标结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交付时间等。

5.2 合同履行监督:采购部门应严格监督供应商按时、按质地履行合同,并及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文

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文

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行为,保障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物资采购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物资采购活动。

三、定义1. 行政事业单位:指依法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提供公共服务为宗旨的组织。

2. 物资采购: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各类物品、设备、器材等的购买活动。

四、采购计划1. 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和财务预算,制定每年的物资采购计划,并提前向上级单位报备。

2. 物资采购计划应明确采购项目名称、规格、数量、采购期限等要素,确保采购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五、采购方式1.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物资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适当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方式。

2. 采购方式的选择应考虑以下因素:采购金额、物资特殊性、市场竞争情况等。

六、供应商资格审查1. 行政事业单位在确定供应商名单时,需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保供应商的资质符合要求。

2. 资格审查应包括供应商的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信誉度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3. 在资格审查中,行政事业单位应公正、公平、公开地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诚信性。

七、招标文件编制1. 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招标采购时,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并公开发布。

2. 招标文件应包括采购项目的名称、规格要求、交付期限、报价方式、评标办法等内容,确保各供应商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进行投标。

3. 招标文件的编制应遵循规范、简洁、明确的原则,以便于供应商的理解和准确提供报价。

八、招标评标1. 行政事业单位通过设立专门的评标委员会进行招标评标工作,保证评标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2. 评标委员会应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成员应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工作。

3.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评标标准,对供应商的报价和资质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模版

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模版

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物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过程的公正、透明和科学,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物资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

3. 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节约、高效、环保的原则,推动市场化、法制化的采购管理。

二、采购计划1. 采购计划由行政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或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

2. 采购计划应明确采购项目的名称、规格、数量、预算金额、采购方式、采购时间等。

3. 采购计划应充分考虑单位需求、市场情况和财务状况,确保采购项目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三、采购方式1.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进行采购。

2. 公开招标应满足法定条件,并通过媒体等公示采购信息,确保招标公告的广泛传播。

3. 邀请招标应明确邀请范围,并向被邀请的供应商提供招标文件,确保公平竞争。

4. 竞争性谈判应明确谈判原则和程序,并保证谈判结果的公正合理。

5. 询价应与供应商联系,明确询价要求和方式,确保采购价格的公正合理。

四、供应商资格审查1. 在确定供应商名单前,行政事业单位应进行供应商资格审查,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关资质和信誉。

2. 供应商资格审查应包括资质文件的查验、信用记录的查询、业绩和信誉的评估等。

3. 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果应及时记录并向相关部门报备,采购活动应在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进行。

五、合同签订1. 在选择供应商后,行政事业单位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采购合同应包括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方式、验收标准等内容,并明确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3. 采购合同应认真履行,不得擅自修改、违约或丧失履行责任。

六、履约管理1. 行政事业单位应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并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和结算。

2. 如发现供应商履约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品采购行为,加强物品管理,节约经费开支,充分发挥物品的使用效能,更好地为开发区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办公设备、日常用品、接待物品、后勤服务物品和单位工作开展相关所需的各类采购。

凡属政府采购范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物品采购应按照服务工作的原则,既要及时周到,又要精打细算,避免损失和浪费。

第四条办公室全体人员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爱护与珍惜国家财物,配合、支持管理人员做好物品采购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品采购、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全心全意地做好服务工作。

第二章采购方式及流程第六条物资采购要严格执行预算计划和审批程序,按照先预算计划,并通过审批后购买的原则,未预算计划或未通过审批的不得采购。

第七条日常办公中低易品采购和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中的采购需分类进行,采购办理流程如下:(一)日常办公中低易品采购。

一律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自行采购或在指定采购点签字采购。

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在____元以内的,由采购申请人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报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审批后,分管副主任和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一同采购。

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在____元以上的,由采购申请人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后,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采购申请人和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一同采购。

对采购物品有特殊要求的,采购物品时,采购申请人可提出详细采购要求或由申请采购部门的分管副主任派人一同采购。

(二)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中的采购。

由采购申请部门预先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部门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由分管办公室的副主任和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通过后,根据采购金额分别报管主要领导或党工委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办公室安排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前往市财政局和交易中心申办采购。

事业单位的物资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的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物资管理,确保物资采购、储存、使用和处置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事业单位所有涉及物资采购、储存、使用和处置的活动。

第三条物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二)节约原则:合理控制物资消耗,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三)公开透明原则:物资采购、储存、使用和处置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责任明确原则:明确各级人员职责,确保物资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第四条物资采购应按照预算计划和审批程序进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第五条物资采购分为以下类别:(一)办公用品:包括文具、打印纸、硒鼓等;(二)设备类: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三)低值易耗品:包括桌椅、灯具、清洁用品等;(四)其他物资:根据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的其他物资。

第六条物资采购程序:(一)编制采购计划: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编制年度物资采购计划;(二)招标投标: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三)合同签订: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四)物资验收:对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五)付款结算: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第三章物资储存管理第七条物资储存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合理规划: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规划物资储存空间;(二)分类存放:按照物资种类、规格、型号等进行分类存放;(三)定期盘点:定期对储存物资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四)安全管理:确保储存物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变质。

第四章物资使用管理第八条物资使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需领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计划领用物资;(二)合理使用:合理使用物资,避免浪费;(三)爱护保养:爱护使用中的物资,定期进行保养;(四)报废处置:对无法继续使用的物资,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置。

第五章物资处置管理第九条物资处置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报废审批:对报废物资,需经过报废审批程序;(二)处置方式:根据报废物资的种类、数量和价值,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三)处置记录:对处置过程进行记录,确保处置工作合规合法。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制度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物资采购活动。

(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相应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三条采购活动的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二)节约、效益、合理(三)依法依规、规范管理(四)科学技术先进性和适用性(五)务实、诚信第二章采购组织与管理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采购机构或委托采购服务机构承担物资采购工作。

第五条采购机构的职责:(一)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制定相关的采购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三)组织采购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学习。

(四)监督和检查采购活动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采购人员的资质和要求:(一)采购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且具备政府采购相关资格证书。

(二)采购人员应当具备廉洁自律、诚实守信、责任心强等品质。

第三章采购流程与程序第七条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需求计划、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投标、评标、中标、合同签订和履约等环节。

第八条采购需求计划:(一)采购需求计划应当科学合理,充分考虑款项预算和需求量等因素。

(二)采购需求计划应当经过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九条招标文件编制与公告:(一)招标文件编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

(二)招标公告应当充分保证公开、公正和透明,使用符合标准的媒体进行发布,并按规定时间进行公告。

第四章供应商与评标第十条供应商资格审查:(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法律资格、经济实力、技术能力等方面。

(二)对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进行审查,包括过往的履约情况和不良记录等方面。

第十一条评标方法和标准:(一)采用综合评价法进行评标,综合考虑价格、质量、技术和服务等因素。

(二)评标过程中应当公开、公正和透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

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经费使用合理有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物资采购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行政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组织、依法管理、依法自主承担公益性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

第二章采购管理机构第四条本单位设有物资采购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所有物资采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采购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规章和办法;(二)组织实施物资采购计划;(三)组织进行招标、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的选择和实施;(四)审核评定物资供应商的资质;(五)组织开展采购档案管理工作;(六)监督、检查和评估本单位物资采购工作;(七)组织、开展对相关人员的物资采购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采购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或采购办事处,具体职责由本单位内部规定。

第三章采购计划第七条本单位按照年度计划制定物资采购计划,确保采购活动有序进行。

第八条采购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物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基本信息;(二)采购方式;(三)采购预算金额;(四)采购计划执行期限。

第九条采购计划应经本单位内部审批,并提前至少30天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示。

第四章采购方式第十条本单位物资采购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一)竞争性招标;(二)谈判;(三)竞争性磋商;(四)单一来源采购;(五)其他合法采购方式。

第十一条采购方式的选择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并根据不同情况确定采购方式。

第十二条竞争性招标、谈判、竞争性磋商的具体操作程序和要求由本单位内部规定。

第五章供应商资格审核第十三条本单位对申请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

第十四条供应商资格审核应包括:(一)法律资质;(二)经营能力;(三)质量管理能力;(四)信誉记录;(五)其他相关资格要求。

第十五条供应商资格审核的具体程序和要求由本单位内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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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物品采购行为,加强物品管理,节
约经费开支,充分发挥物品的使用效能,更好地为开发区各项
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办公设备、日常用品、接待物品、
后勤服务物品和单位工作开展相关所需的各类采购。凡属政府
采购范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市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 物品采购应按照服务工作的原则,既要及时周到,
又要精打细算,避免损失和浪费。
第四条 办公室全体人员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
良传统,爱护与珍惜国家财物,配合、支持管理人员做好物品
采购管理工作。
第五条 物品采购、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
遵守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全心全意地做好服务工作。
第二章 采购方式及流程
第六条 物资采购要严格执行预算计划和审批程序,按照
先预算计划,并通过审批后购买的原则,未预算计划或未通过
审批的不得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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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日常办公中低易品采购和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中的
采购需分类进行,采购办理流程如下:
(一)日常办公中低易品采购。一律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
责采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自行采购或在指定采购点签字采
购。
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由采购申请人填
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报
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审批后,分管副主任和专门负责采购的
人员一同采购。
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由采购申请人填
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报
办公室主任审批后,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采购申请人和专
门负责采购的人员一同采购。
对采购物品有特殊要求的,采购物品时,采购申请人可提
出详细采购要求或由申请采购部门的分管副主任派人一同采
购。
(二)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中的采购。由采购申请部门预先
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部门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
议,由分管办公室的副主任和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通过后,
根据采购金额分别报管主要领导或党工委集体审批通过,并由
办公室安排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前往市财政局和交易中心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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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采购。采购完成后,由办公室物资管理人员、纪检人员和采
购申请部门人员对物资验收入库登记,并在采购申请部室办理
完物品领取登记后,建立好使用台账。
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物资采购流程图

第八条 凡未经审批自行采购物品,采购点不能提供办公
室签批的“物品采购计划单”,财务室一律不得报销。

第三章 物品管理
第九条 办公室所购物品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实行报
领制度,由办公室派专人分别对物品入库和领用进行登记,领
用人员需注明领用日期、用途、数量等内容。办公室物资管理
人员每季度应对物品购买和领用情况进行汇总,报办公室主任

报分管办公室和财务室的领导审批
审批单交办公室安专人办理采购
采购申请部室办理领取登记,并建立使用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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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分管后勤副主任,并在党工委会上通报。

第十条 采购的各种物资只能用于办公室工作和服务,不
得私自使用或送、借他人使用。

第十一条 办公室物品实行统一登记、分类保管、责任到
人的管理办法,所有固定资产由财务室建档立帐,逐一清点编
号造册。

第十二条 人员调动或离退休后,应自觉交清个人经管使
用的公用物品,不得私自占用或故意损毁。

第十三条 因个人原目,造成领、借用物品丢失、损坏的,
由领用人照价赔偿。因保管人员管理不善,致使物品损毁、被
盗、遗失的,由保管人员照价赔偿。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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