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 甲供材料核销管理办法
材料成本核算和核销管理办法

材料成本核算和核销管理办法JL/QG WZ05-2004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化管理下公司直管的公司项目部或公司委托各安装公司组建的项目部的材料成本核算和甲供材料核销管理,各专业公司自行组建的项目部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总则1、根据公司《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和强化供应管理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物资供应管理,实现供应管理效益最大化,结合公司新的管理模式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是规范项目供应管理工作的制度性文件之一,各安装公司、各项目部均应按此要求对在建和新开工程的自购材料消耗开展全面核算,对甲供材料进行全面动态核销,同时将该工作内容纳入供应管理日常工作之中。
3、凡公司组织施工除包工包料全部分包的单项工程外,其余均应按本办法进行工程材料供应管理(含包清工及主材不转分包单位的分包形式)。
4、材料成本核算是指对各施工单位在各单项工程中消耗的自购主材费用、辅材费用(指包括周转材料、手段用料、临设、工具、劳保、消耗材料等除主材之外的一切材料费用)进行统计,并与相应时间段内完成的施工净产值进行比较,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分析,以便更好地在过程中控制项目材料费用。
5、材料核销是指对各施工单位在各单项工程中出现的甲供材料的数量(包括计划量、从甲方领用量、实际使用量)进行统计,并与完成的工程实物量、甲方通过财务部门转入的数量、经营部门的最终结算量进行比较、分析,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降低甲供材料用料风险,以求获取最好结算效益。
6、材料核销工作涉及技术、施工生产、财务、经营、供应等多个部门,供应部门应主动加强与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在项目部主管经营经理的统一协调下,认真完成各项工作要求。
三、健全项目工程材料成本核算和材料核销责任制1、各单位供应主管领导应高度重视项目工程材料成本核算和工程材料核销工作,各级项目部均应由器材部门负责人主管该项工作。
2、参加项目工程施工的各安装公司或者分承包单位,没有派出供应人员参加项目管理的,由项目部供应办负责代为核算和核销,并按时为各施工单位提供材料费用核算报表或材料核销表。
甲供材料管理规定

甲供材料管理规定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甲供材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为有效规范甲供材料的管理,杜绝工程项目在建设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同时也为更好地控制进货源头,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造价,依据公司物资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文本中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甲供材料主要指钢材(包含板材和线材)、水泥、木材、管材、商品混凝土、砌块(包含砖、浆砌块等)、沙石料等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也包括卫浴、机电类(开关、配电箱)、灯饰、空调、燃油、电缆、五金类材料等。
3、本办法适用于金润源集团(包括子公司和控股企业)所有工程项目建设。
4、本办法解释权归金润源集团公司第二章甲供材料的管理部门及职责对土建工程建设而言,甲供材料的主管部门为集团采购部,执行单位为集团贸易公司,其他关联部门为工程部、法务部、审计部、财务部、造价公司、监理公司(如果有)等,各部门职责如下:1、采购部:作为业主方代表,主要负责监督管理工作,对整个甲供材料流程进行监督。
对供应商的选择,甲供合同的签订,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材料的进场和验收,材料款的结算,材料的存储和保管等环节进行监督指导。
2、工程部:依据工程项目的类别、用量和实际建设需要,在立项、招标或合同谈判时确定是否采用甲供材料,划定甲供材料的种类、数量、规格及各项技术指标或等级,并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
2、贸易公司:为甲供材料的实施部门,负责和审计、法律、造价等部门共同完成甲供材料的询价、招标(或议标)以及谈判,确定供应商,建立供应商合作数据库,签订供应合同。
同时负责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进场、核算等工作,为最终的工程结算提供准确数据。
3、法律部:负责甲供材料合同、协议的签订审查工作,确保供应合同或协议在法律层面上的完整和严谨,防范风险的存在。
4、审计部:负责对甲供材料的审计工作,核对材料的规格、数量以及供应程序是否完整,并审核甲供材料的结(决)算。
总承包甲供材料核销管理办法

总承包甲供材料核销管理办法为规范总承包甲供材料核销管理,加强对甲供材料的监管,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总承包甲供材料核销管理范围及对象1.总承包甲供材料核销管理范围包括所有总承包项目中的甲供材料,对于涉及到的甲供材料必须进行核销。
2.受本管理办法约束的对象包括总承包单位及其员工、甲方代表、监理单位、甲供材料供应商等各方参与方。
二、总承包甲供材料核销管理程序1.总承包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制定总承包甲供材料核销管理方案,并报甲方及监理单位备案。
2.甲供材料到货后,总承包单位应做好接收工作,严格按照甲供材料清单进行验收,并填写完整验收记录。
3.已验收的甲供材料,总承包单位应妥善保管,做好分类堆放和防火、防潮等措施。
4.总承包单位应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和工程需要,提前编制甲供材料消耗计划,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执行。
5.甲供材料使用期间,总承包单位应定期对甲供材料进行盘点核实,确保甲供材料的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6.施工结束后,总承包单位应对剩余的甲供材料进行盘点,填写完整的销账记录并报甲方验收。
7.总承包单位应在核销结束后,及时将所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以备后期工程验收和监督。
三、总承包甲供材料核销管理责任1.总承包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甲供材料的核销管理工作,确保核销工作的及时、准确完成。
2.甲供材料核销管理工作需由总承包单位的质量、安全、供应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联合监管机制。
3.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于核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整改,对工作出色的个人及团队给予表彰奖励。
四、总承包甲供材料核销管理办法的监督与评估1.甲方及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总承包单位的甲供材料核销管理工作进行查核,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整改。
2.总承包单位应每月对甲供材料核销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并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报告自查结果。
3.总承包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定期召开甲供材料核销管理会议,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确保核销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工程项目甲供材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甲供材管理制度一、引言甲供材料是指由业主或建设单位自行采购或指定供应商采购的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
甲供材料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关系到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
为确保甲供材料的采购、运输、存储和使用过程得到有效管理,提高工程的整体管理水平,制定并执行严格的甲供材料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管理范围本甲供材料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中的甲供材料的采购、运输、存储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
三、责任部门1. 业主或建设单位负责制定和落实甲供材料管理制度,并指定专门负责甲供材料管理的部门或人员。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甲供材料的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甲供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3. 承建单位负责执行甲供材料管理制度,对甲供材料的采购、运输、存储和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管理。
4. 供应商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提供合格的甲供材料,并确保运输、存储和使用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四、甲供材料的采购1. 业主或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甲供材料的类型、数量、规格等要求,并要求承建单位在工程合同中明确甲供材料的采购责任。
2. 承建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前编制甲供材料采购计划,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约定供货时间、数量、质量等要求。
3. 采购部门应定期对甲供材料的采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甲供材料。
五、甲供材料的运输1. 甲供材料的运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保证运输安全、及时、完整。
2. 承建单位应制定甲供材料运输计划,监督运输过程中的环节,确保甲供材料安全送达现场。
3.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损坏或遗失,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做好记录,按规定进行索赔。
六、甲供材料的存储1. 甲供材料的存储应符合相关规定,保证质量和安全,防止受潮、变质等情况发生。
2. 承建单位应对甲供材料的存储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存储环境符合要求。
3. 不合格的甲供材料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按照约定进行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甲供材料的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甲供材料管理,包括甲方采购、施工单位供应和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甲供材料是指由工程项目的甲方采购,用于施工单位施工的材料。
第四条甲供材料的采购应按照公正、透明、合理的原则进行,确保材料的质量、价格、供货期等符合合同要求。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和要求,按照采购合同中规定的甲供材料种类、规格、数量等进行采购,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甲供材料的验收应由施工单位负责,验收应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和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
第七条甲供材料的使用应按照工程项目的要求和设计要求进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负责甲供材料的安全、储存和保管工作,防止材料的损坏、丢失等情况发生。
第九条工程项目的甲方和施工单位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甲供材料方面的问题和纠纷。
第十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甲方和施工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纠正和处理措施。
第二章甲供材料的采购第十一条采购甲供材料应按照工程项目的需求和质量要求进行,甲方应组织竞争性招标或询价等方式进行采购。
第十二条采购甲供材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合同的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三条采购甲供材料应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评定供应商的综合实力和信誉状况。
第十四条甲方应根据竞争性招标或询价结果确定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
第十五条采购甲供材料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质量标准的要求,不能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第三章甲供材料的验收第十六条对采购的甲供材料应进行验收,验收时应检查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等。
第十七条验收应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和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八条验收不合格的甲供材料应及时向供应商提出整改要求,并按照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甲供材料的使用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项目的要求和设计要求进行甲供材料的使用,材料的安装应符合相关施工规范。
材料成本核算和核销管理办法

材料成本核算和核销管理办法材料成本核算和核销管理办法JL/QG WZ05-2004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化管理下公司直管的公司项目部或公司委托各安装公司组建的项目部的材料成本核算和甲供材料核销管理,各专业公司自行组建的项目部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总则1、根据公司《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和强化供应管理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物资供应管理,实现供应管理效益最大化,结合公司新的管理模式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是规范项目供应管理工作的制度性文件之一,各安装公司、各项目部均应按此要求对在建和新开工程的自购材料消耗开展全面核算,对甲供材料进行全面动态核销,同时将该工作内容纳入供应管理日常工作之中。
3、凡公司组织施工除包工包料全部分包的单项工程外,其余均应按本办法进行工程材料供应管理(含包清工及主材不转分包单位的分包形式)。
4、材料成本核算是指对各施工单位在各单项工程中消耗的自购主材费用、辅材费用(指包括周转材料、手段用料、临设、工具、劳保、消耗材料等除主材之外的一切材料费用)进行统计,并与相应时间段内完成的施工净产值进行比较,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分析,以便更好地在过程中控制项目材料费用。
5、材料核销是指对各施工单位在各单项工程中出现的甲供材料的数量(包括计划量、从甲方领用量、实际使用量)进行统计,并与完成的工程实物量、甲方通过财务部门转入的数量、经营部门的最终结算量进行比较、分析,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降低甲供材料用料风险,以求获取最好结算效益。
6、材料核销工作涉及技术、施工生产、财务、经营、供应等多个部门,供应部门应主动加强与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在项目部主管经营经理的统一协调下,认真完成各项工作要求。
三、健全项目工程材料成本核算和材料核销责任制1、各单位供应主管领导应高度重视项目工程材料成本核算和工程材料核销工作,各级项目部均应由器材部门负责人主管该项工作。
2、参加项目工程施工的各安装公司或者分承包单位,没有派出供应人员参加项目管理的,由项目部供应办负责代为核算和核销,并按时为各施工单位提供材料费用核算报表或材料核销表。
工程项目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甲供材料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甲供材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建设中甲供材料的管理工作,保证工程建设进度的需求和材料质量标准,减少资金积压,降低工程建设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建设中甲供材料的计划编报审核、材料验收、出库管理、帐务管理和结算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计划部是甲供材料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甲供材料计划的终审、整合汇总上报实施采购,监督各项目部甲供材料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工程部是甲供材料计划技术审核部门,负责材料计划中各类材料型号规格及技术要求合规性审查,负责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材料验收工作,并负责监督各项目部材料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是甲供材料结算部门,负责对各项目部所属工程项目甲供材料供应量进行审查,并在工程结算费用中负责对甲供材料费用进行核减。
第六条矿山是工程项目甲供材料现场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审核、汇总、上报施工单位编报的甲供材料计划,参与材料验收,负责甲供材料的出库管理和帐务管理。
第三章管理内容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甲供材料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供货范围实行计划供应,禁止(或未经批准不得)超范围、超时段、超设计标准供应。
第八条甲供材料计划编制、审核、批准流程执行公司甲供材料计划申报流程。
第九条甲供材料计划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的甲供材料供货范围和施工设计编制。
第十条材料计划编制时应使用材料标准名称、标准计量单位;正确标注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材料执行标准;正确计算材料需求数量,不得粗算冒估。
第十一条甲供材料计划由施工单位编制人员、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五份,并经该项目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核。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其编制的甲供材料计划的正确和计划报送时间节点负主要责任,凡因计划编报错误或供货时间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计划编报单位自负。
第十三条材料月度计划于上月25日前、增补计划于当月5日前审批完成后报公司计划与发展部。
甲供材料核销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核销管理办法1、总则1.1为规范统供材料的管理,及时、系统、准确地反映工程所需统供材料的供应、使用和核销状况,有效地控制统供材料的计划、调拨及消耗使用总量,进一步提高统供材料计划的准确性和合理性,降低工程成本,防止统供材料流失。
根据有关规定,响应工程建设合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工程的合同项目及合同变更项目统供材料的核销。
2、核销依据2.1经监理、工程部、计划部审定的《工程实物完成量情况统计表》《工程实物完成量情况统计表》。
2.2施工承包合同文件,以及相应的经监理、计划部审定的统供材料定额耗量。
2.3经监理及项目业主工程部、计划部审定的,并经业主确认的各项统供材料需求总量。
2.4经监理审批、项目业主工程部审定确认的《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及其性能试验报告》。
2.5 经监理审核后的《统供材料定额耗量表》、《统供材料应耗量统计表》、《统供材料供应统计表》、《统供材料耗用统计表》、《统供材料核销汇总表》、《统供材料使用去向表》、《合同变更量统计表》等表格,详见附表。
3.1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文件(包括设计变更和通知)中的净用量,加合理的工艺损耗量或定额损耗量为总消耗控制量。
3.2统供材料实行总量控制,当工程发生变更时承包商应及时根据变更项目填报《统供材料单位定额耗量表》,报送监理及项目业主工程部、计划部审定后,由机电物资部调整统供材料核销总量。
3.3对于总价承包合同,均要求供应、使用统供材料,核销量在总消耗控制量以内的予以核销确认;对单价承包合同,核销量根据合同定额耗量或监理、业主单位审定的单位定额耗量确认。
3.4 统供材料超过合同总耗量使用部分按实际采购成本加8%采保费结算,价款从工程结算款中扣回;合同另有规定时,按约定执行。
3.5 拌制统供成品混凝土所使用的统供材料,只对拌制单位进行材料核销;对使用统供成品混凝土的单位进行混凝土工程量核销,既对使用单位在拌制单位领用的混凝土与结算混凝土工程量对比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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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发包人统一供应的钢筋、水泥等物资核销管 理工作。其他物资的核销视需要参照执行。 (2)核销管理 ① 本工程甲供物资的核销工作由发包人采购部归口管理,发包人 其他各部门、项目监理和施工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配合实施。 ② 各项目承包人负责按规定报送核销报告及相关核销报表。项目 监理、发包人采购部、合同部、工程部负责对核销报告及报表进行审 核。 ③ 发包人采购部负责对承包人核销报告、报表及监理审核报告进 行审批,审批时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召开专题核销分析会议。 (3)核销时段 ① 材料核销按项目进行,分月度、年度和竣工核销。无论合同工 期长短,承包人都要报送月度核销报表。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必须进 行月度、年度和竣工核销。竣工核销是物资核销工作的重点,其它时段 的核销工作是发包人实现物资过程控制和管理的手段。 ② 月度核销时段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年度核销时段为每年元 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竣工核销时段为项目开工至完工。 (4)核销依据 ① ****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及经监理、发包人审定的物资定额耗 量。 ② ****工程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投标文件。 ③ 经发包人审查的工程变更文件、设计变更文件以及其他组成合 同文件的有关资料等。 ④ 经监理工程师审批或发包人项目部确认的混凝土施工配合比。
2、物资名称:钢材按招(投)标文件上明确的分类品种填报;水泥分
品种标号填报;
3、填报要准确可靠。
附件8
****工程项目(月、年、竣工)主要材料分项应
耗量核算表
合同工程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承包单位:
编制时间:
工程造价
分部分项工
实物工程量
序号
(万元)
程
计算依据 业主统供物资应耗量
(工程量 钢材(t)
与单耗)
2、表内核销数量应如实填报,并与同期统计报表材料实耗量一致;
3、对于工程完成情况和物资消耗水平应做文字说明。
附件7
****工程项目(年、季、月度)甲供材料进销存
统计表
合同工程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承包人:
编制时间:
收入量
期
本期
累计
序 物资 初
号 名称 库
存
合 计
发 包 人 调 拨
市 场 自 购
其 他 收 入
单本 位期
实物工程量
计算依 据
钢筋(t)
单 位
总计 本期
单耗 数量
总计
总承包项目部: 项目监理: 人: 承包人制表人:
承包人负责
1、工程造指合同中标价。 2、计算依据指设计文件资料、定额标准(或合同约定)。 3、设计文件尚未提供的,可先按初设文件
附件2
月(年)主要材料申请明细表
⑤ 本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将剩余合格材料移交发包人,发包人 将按提供给承包人的价格回收。
⑥ 承包人不得私自采购属于发包人供材范围的物资。承包人实际 领用量低于定额总耗量时,如当时市场实际价格低于调拨价格,可认定 存在私自采购属于发包人供材范围材料的行为,在竣工结算时,通过核 算实际领用量和定额总耗量差额,以及市场价与合同基础单价的差额, 发包人可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上述两差额之乘积的材料款,并有权 视情节采取进一步的处罚措施。
⑤ 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完工后,应于组织项目竣工验收会议前编制 并报送完工项目的物资核销报告和核销报表。核销工作未完成前,不予 组织竣工验收。报送竣工物资核销报表和报告时,应附本办法规定的、 核销报表中引用的、完整的核销依据文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⑥ 月度核销统计报表、年度及竣工核销报告、核销报表应报相关 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审核部门为项目监理、发包人采购部、合同部及 工程部。竣工核销报告及报表的报审格式见《****工程甲供材料核销报 告审批表》(附件8)。月度核销统计报表不需填写专门的报审表,只 需按报表所列单位对报表进行审核和批准。
⑤ 实物工程量为完工结算工程量。 (7)核销程序及具体要求 ① 承包人在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向发包人申报物资总量计划,根 据合同项目中各分部、分项工程量和投标文件所列物资数量,编报甲供 物资用量详表和汇总详表(必须含有品种、规格、数量详细说明)。物 资总量计划须经项目监理审核并报发包人项目部审批。施工详图下发 后,承包人应及时根据施工详图详细计算并重新补报物资总量修订计 划,修订后的总量计划是发包人采购部对该项目实行物资总量预控的依 据。 ② 承包人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分别编报各施工项目物资的月度、 年度和竣工统计和核销报表。主要表格包括《****工程项目(年、季、 月度)甲供材料进销存统计表》(表样见附件6)、《****工程项目主 要材料分项核销表》(表样见附件5)、《****工程项目(月、年、竣 工)主要材料分项应耗量核算表》(表样详见附件7)。核销报表主要 内容包括项目(合同)分部、分项工程实物工程量和相应的单耗、单耗 采用依据、物资供应量、物资实际消耗量、损耗率、库存情况等。要求 同时报送该报表的电子文档一份。
水泥(t)
单位 本期 单位 总计 本期
单耗 数量 单耗
总计
总承包项目部: 项目监理:
承包单位负责
人:
承包单位制表人:
编制说明:1、工程造价指合同中标价;
2、计算依据指核销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核销依据有关的文件名称;
3、本表单耗或数量是文件规定单耗或数量,非施工中实际单
⑦ 项目监理审核内容主要是单耗标准采用依据是否准确、工程量 是否属实、物资消耗量是否属实、承包人仓库库存情况是否属实等。对 年度及竣工核销报告、核销报表的审核,项目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专业 的监理人员(工程管理、物资管理、合同管理等)召开专题会议,对承 包人的核销报告和报表进行核销分析,提出核销意见。项目监理应编写 专题审核报告,与承包人核销报告和核销报表一并报送发包人。
③ 承包人于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物资核销报表。不能按规定时间 和要求报送核销报表,应向项目监理及发包人项目部说明原因,无故不 报将不予结算工程价款,并暂停物资供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 行承担。
④ 对需要进行年度核销的项目,年度物资核销报表和报告应与当 年统计结算报表同步报送,监理单位应在每年2月25日前完成年度核 销。年度物资核销报表中的工程量应与当期统计结算报表中的工程实物 完成量相同,以便正确统计和分析年度物资消耗水平。年度核销结论作 为发包人对项目物资供应总量进行预控制的依据。
⑦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要求做好物资申请计划和物资核销工作,发 包人将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给予奖罚。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 万工集镇灾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
2012年4月
附件1
月(年)主要材料需用量核算表
合同工程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承包人: 编制时间:
序号
分部分项 工程
工程造价 (万元)
明详细名称、规格、材质和定尺要求,有何特殊要求可在备注栏内注 明。 4、所需的各种主要工程材料均需详列品种、规格、材质、定尺要求及 代用情况,如果有特殊要求必须在备注栏内附说明。
附件3
月(年)主要材料申请汇总表
合同工程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承包人:
编制时间:
所需要材料数量 序号 分部分项工程
钢筋(t) 水泥(t) 钢板(t)
钢筋(t)
水泥(t)
序
号 (需注明 中 本 累
本累 设
具体使
期计单
期 计 预控 本期 累计 完 完 位 量 完 完 总量 消耗 消耗 单耗 总量
成成
成成
合计
总承包项目部: 项目监理:
承包人
负责人: 承包人制表人:
编制说明:
1、本核销表三种主要材料只计总量不分品种规格;
序号 名称 规格
(t)
量
量
量
扣款数 量
合计
总承包项目部: 资部门负责人:
项目监理:
承包人主管:
承包人制表人:
承包人物
编制说明:到货数量从上月的26日至本月25日为止
附件6
****工程主要材料分项核销表
工程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承包人: 编制时间:
总造价 实物工程量 所需要材料数量
分部分
万元 项工程
合计
项目监理: 承包人制表人:
承包人主管:
承包人物资部门负责人:
附件4
标段 罚款金
额 罚 款 依 据 罚 款 原 因 被罚 款单位 执 行 罚 款
罚款通知单
盖章签字
单 位 备注
附件5
甲供材料×××月扣款数量统计表
合同工程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承包人: 编制时间:
计量单位 到货数 库存数 使用数
与其使用部位和项目相对应。报表所列物资分品种填写总量,不需分规 格填报。
④ 附表6《****工程项目(年、季、月度)甲供材料进销存统计 表》中“计算依据”指本办法规定的核销依据,包括合同、招投标文件和 配合比、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定额标准等,必须填写。报表中的“单 耗”非施工中发生的实际单耗,是根据文件规定的计算依据查阅或计算 而确定的理论单耗,必须填写。本表中数据不考虑实际损耗,只计算理 论应耗量。实际损耗应根据实际消耗量与理论应耗量的差值计算并在附 表5《****工程项目主要材料分项核销表》中反映。
合 计
发 包 人 调 拨
市 场 自 购
其 他 收 入
消费量
期工
其他 拨出 量
期 末 库 存 量
末程 待具 验体 收使 入用 库部
量位
本期
累本累 计期计
总承包项目部: 项目监理: 人: 承包人制表人:
承包人负责
填表说明:
1、本表仅统计发包人负责供应的钢材、水泥和钢板三项主要材料;
③ 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应专用于本合同主体工程,未经监理人 同意和发包人批准,承包人不得将上述材料运出工地。若发现承包人有 将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材料挪作他用或就地倒卖的情况,承包人应就挪用 或倒卖的材料按现行市场价加采购费、运杂费之和的两倍支付给发包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