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赵世磊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蚌埠监管分局关于田道磊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蚌埠监管分局关于田道磊任职资格的批
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8.24
•【字号】蚌银保监复〔2021〕85号
•【施行日期】2021.08.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蚌埠监管分局关于田道磊任职资格的批复
蚌银保监复〔2021〕85号
安徽固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固镇农商银行关于田道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固农商银发〔2021〕117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田道磊安徽固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到任情况。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2021年8月24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赵海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赵海涛
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4.03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401号
•【施行日期】2019.04.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赵海涛任
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401号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赵海涛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富保寿豫〔2019〕8号)收悉。
经审查,赵海涛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河南银保监局2019年4月3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朱晓磊等七人任职资格的批复-沪银监复[2012]249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朱晓磊等七人任职资格的批复-沪银监复[2012]249号](https://img.taocdn.com/s3/m/6881337124c52cc58bd63186bceb19e8b9f6ec44.png)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朱晓磊等七人任职资格的
批复
正文: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朱晓磊等七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监复〔2012〕249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朱晓磊等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工银沪人〔2012〕2)收悉。
根据《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核准朱晓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康城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核准朱美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城东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核准储国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核准吕翔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国际机场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核准宋向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新松江路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核准浦蕾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新河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核准顾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三泉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上述拟任高管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国有银行监管处报告到任情况(附任免文件)。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结束——。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赵海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赵海涛
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4.03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401号
•【施行日期】2019.04.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赵海涛任
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401号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赵海涛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富保寿豫〔2019〕8号)收悉。
经审查,赵海涛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河南银保监局2019年4月3日。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谷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谷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1.03.30
•【字号】川银保监函〔2021〕304号
•【施行日期】2021.03.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谷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核准谷磊任职资格的请示》(广发银报〔2021〕7号)收悉。
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谷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谷磊应在四川银保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单位应将其任职文件及时抄送四川银保监局。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四川银保监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你单位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四、你单位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1年3月30日。
中国银保监会武威监管分局关于核准齐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武威监管分局关于核准齐磊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武威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10.27
•【字号】武银保监行许〔2020〕92号
•【施行日期】2020.10.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武威监管分局关于核准齐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的批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你公司《人保财险甘肃省分公司关于齐磊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甘人保财险发〔2020〕516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齐磊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8〕第4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古浪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10月27日。
济宁银保监分局关于任现磊任职资格的批复

济宁银保监分局关于任现磊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宁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6.01
•【字号】济银保监准〔2021〕136号
•【施行日期】2021.06.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济宁银保监分局关于任现磊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任现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中意人寿鲁〔2020〕22号)收悉。
经审查,任现磊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济宁银保监分局
2021年6月1日。
保山银保监分局关于杨磊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山银保监分局关于杨磊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保山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3.05
•【字号】保银保监复〔2021〕13号
•【施行日期】2021.03.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保山银保监分局关于杨磊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银保监复〔2021〕13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你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关于杨磊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工银云报〔2021〕38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杨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拟任人应在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聘任文件报我分局。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保山银保监分局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