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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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践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2013.8

如何践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2013.8

如何践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3月21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发布了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

这是保险业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保险文化的建设进入到新的阶段,对今后保险业的健康、持续、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我想结合保险业的实际,就践行“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这一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谈两点体会,请各位指正。

一、践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是保险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1、守信用,是保险企业健康发展的道德保证。

诚信是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美德,也是中华文化宝贵的精神财富。

古人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诚信不仅是个人的优秀品质,也是保险企业的立业之基、兴业之本。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经营的基本原则,保险产品实际上就是以信用为基础的一种承诺,所以说诚信对于保险业来说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是保险企业健康发展的道德保证。

中华保险的核心价值观就是“厚德致诚,稳健致远”,作为民族保险业的一个典型代表,人保财险将在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方面,努力成为一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

2、担风险,是保险企业健康发展的责任保证。

我们保险业有句俗话“无风险则无保险”。

保险本质上就是一种风险处理的制度安排,也是风险管理的传统有效的措施,可以发挥“经济助推器”、“社会稳定器”和“社会润滑器”等多方面的作用。

勇于承担风险、科学分担风险、善于防范风险、提供风险保障,是保险企业的基本职能,也是保险企业所应担负的社会责任。

3、重服务,是保险企业健康发展的行为保证。

保险是一种特殊的无形商品,保险经营活动主要表现为服务性和劳务性。

强化服务意识、打造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增强保险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保险价值的重要途径。

我们一直秉承“客户为尊”的经营理念,通过标准化建设、差异化建设和专业化建设,先后推出了十大服务举措、九大服务承诺、“八个三”工程、“五统一”工程等等,全面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努力为客户提供最优服务、创造最大价值。

人保财险关于发展责任保险、助理民生建设的建议书

人保财险关于发展责任保险、助理民生建设的建议书

目录致函 3责任保险综述 4我市责任保险发展概述 5我市责任保险发展建议7公司概况11致函**市人民政府:我们真诚地感谢您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我公司非常珍惜这次为**市人民政府提供保险建议及服务的机会,根据**市的实际情况,我公司本着“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充分发挥责任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定制了奉保险建议书,以供参考、讨论和审议。

我公司非常重视与**市人民政府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希望以我公司雄厚的实力和丰富的经验。

竭诚提供全面、周到、高效的保险和风险管理服务,携手共同为我市建设作出最大的贡献。

中国人保财险作为国内财产险公司的骨干企业,充分认识保险行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我们希望能以丰富的保险经验,充足的偿付能力、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为我市各行各业提供最优质、最便捷、最周到的承保、理赔和风险管理服务,充分发挥国有保险企业的支柱性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8月第一部分责任保险综述责任保险作为一种转嫁民事赔偿责任的市场机制,是政府转变职能、利用市场手段辅助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效率的重要经济手段。

“十五”期间,财产保险公司为社会提供各类责任保险的累计责任限额约30. 64万亿元,支付赔款83. 2亿元(数据来自于中国保监会网站)。

保监会项俊波主席在中国保监会举办2014年“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表示“2013年,我国责任保险为国民经济各行业的企业单位以及个人提供了近49万亿元的保险保障,同比增长1 6.5%;支付保险赔款89亿元,同比增长18.7%”。

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责任保险已经渗透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占据全部财产保险业务的30%左右,美国甚至高达45%,有效地缓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但是,受我国保险业起步晚、责任保险专业性强等客观因素影响,目前我国责任保险的社会覆盖面和保障程度还比较低,总体规模还比较小,仅占全都财产保险业务的3%左右,发展还很不充分,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保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保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保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保险资金的管理,保障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保险资金管理活动。

1.3 保险资金管理应当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原则,确保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保险资金来源及运用2.1 保险资金来源包括:保险费收入、投资收益、其他合法收入。

2.2 保险公司应当将保险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支付赔款和给付保险金;(2)购买国债、金融债、企业债、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3)投资不动产;(4)购买保险资产管理产品;(5)其他合法运用。

2.3 保险公司运用保险资金,应当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遵循风险分散原则,不得用于以下方面:(1)非法集资;(2)洗钱;(3)境内非上市企业股权投资;(4)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或者运用。

三、保险资金投资比例及风险控制3.1 保险公司投资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的,其比例不得超过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3.2 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的,其比例不得超过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3.3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确保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风险可控。

四、保险资金委托管理4.1 保险公司可以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者其他专业机构进行保险资金管理。

4.2 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保险资金管理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3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2)具有完善的保险资金管理制度;(3)具有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4)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五、保险资金信息披露5.1 保险公司应当定期向中国保监会报送保险资金运用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5.2 保险公司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披露以下信息:(1)保险资金运用政策;(2)保险资金运用情况;(3)保险资金委托管理情况;(4)其他相关信息。

项俊波:保险姓保 不给浑水摸鱼的人可乘之机

项俊波:保险姓保 不给浑水摸鱼的人可乘之机

项俊波:保险姓保不给浑水摸鱼的人可乘之机8月18日,在北京举办的“2016中国保险业发展年会”上,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对“十三五”时期,如何处理好保险业的改革发展和监管的关系,辩证地谈了六方面的看法。

项俊波表示,“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加快建设现代保险强国的关键时期,保险业要不断增强辩证思维,妥善处理保险业快速发展和所带来的问题、保障属性和金融属性、企业发展与履行社会责任、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放开前端”与“管住后端”、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保护股东权益的六大关系,把保险事业持之以恒地推向前进。

对激进投资行为绝不护短谈及要辩证地看待保险业快速发展和所带来的问题的关系时,项俊波表示,要坚持发展地而不是静止地看待问题。

一方面,要分清主流和支流,客观评价保险业取得的巨大成绩,客观反映保险业对经济社会发展所起的积极的作用。

另一方面,我们也绝不护短,必须正视行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一些问题,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的诉求。

项俊波表示,近年来,保险业发展速度迅猛。

三年来我国保险市场总规模连续超过德国、法国、英国,从全球第6位跃居第3位。

2016年上半年保费收入达万亿元,今年全年有望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

从2012年到2015年,保费收入从万亿元增长到万亿元,行业利润从441亿元增长到2824亿元,保险业总资产从万亿元增加到万亿元。

2014年、2015年、2016年上半年保费收入增速分别为%、20%、%,成为国民经济各行业中的一个亮点。

与此同时,保险业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粗放发展在一定程度存在,一些公司不理性地扩张和竞争,一些公司采取了激进的投资行为,但这是极少数的公司,不能借此否定保险业取得的成绩。

保监会既旗帜鲜明反对妖魔化保险业的言论,也绝不会护短,进一步提高现代化监管水平。

发展绝不能“跑偏”项俊波表示,近三十年来,发达国家出现了保险业强化金融属性的趋势,保险作为金融市场的一部分,在社会融资、养老金管理等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福建银保监局关于印发《福建银行业保险业回归本源行动纲要》的通知

福建银保监局关于印发《福建银行业保险业回归本源行动纲要》的通知

福建银保监局关于印发《福建银行业保险业回归本源行动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公布日期】2019.04.17•【字号】闽银保监发〔2019〕61号•【施行日期】2019.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其他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福建银保监局关于印发《福建银行业保险业回归本源行动纲要》的通知闽银保监发〔2019〕61号各银保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福建省分行,各大型银行福建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兴业银行辖内各一级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福州分行,招商、民生、平安银行泉州分行,招商银行漳州分行,中信、浦发银行龙岩分行,福建省农村信用联社,福州各村镇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福州分行),福建华通银行,厦门银行各一级分行,厦门国际银行各一级分行,各外资银行福州分行,首都银行泉州分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兴业信托公司,兴业消费金融公司,海西金融租赁公司,各财务公司(福建分公司),海峡金桥财险,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香港闽信保险有限公司福州代表处:现将《福建银行业保险业回归本源行动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省联社将文件转发至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请各银保监分局将文件转发至辖内村镇银行。

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2019年4月17日福建银行业保险业回归本源行动纲要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对接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和实体经济金融服务需求,推进辖内银行业保险业回归本源,助力福建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特制定福建银行业保险业回归本源行动纲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切实服从服务于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强化风险管理和治理体系建设,着力履行社会责任,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结构性、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违规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典型问题的通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违规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典型问题的通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违规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典型问题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1.21•【文号】•【施行日期】2020.1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违规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典型问题的通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要求切实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有效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近期,按照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组织开展了小微企业融资收费专项检查,对群众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对有关突出问题进行了暗访督查。

督查检查发现,银行保险机构总体能够认真执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不断加大减费让利力度,但仍有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到位,对监管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贷款中违规收取应减免费用,强制捆绑销售,收取高额服务费和代理手续费,抬升了综合融资成本,削弱了小微企业获得感。

现将有关典型问题通报如下:一、工商银行部分分支机构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投融资顾问费等“两禁两限”费用。

《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银监发〔2011〕94号)规定,除银团贷款外,商业银行不得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型微型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经查,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工商银行江西分行、河北分行、河南分行、上海分行、江苏分行、四川分行、广西分行、辽宁分行、山东分行等9家分行违规向20户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投融资顾问费等“两禁两限”费用2284.87万元。

二、民生银行总行集团金融部和部分分支机构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银行承兑汇票敞口管理费、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承诺费等“两禁两限”费用。

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小结
• 趋势 —— 无法阻挡 • 成就 —— 由你把握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亮点
• 第十条 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 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 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十一条 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在投保单或者保险单等其他 保险凭证上,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以足以引起 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或者其他明显标志作出提示的,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履行了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提示义 务。 • 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 法律后果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常人能够理解的解释 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险人履行了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规定的明确说明义务。
“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细节
• 据介绍,7月8日还将举行首个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启动仪 式,播放专题宣传片,发布保险公众调查结果,开通保监 会官方微博、微信公众账号等。 • 此外,保监会机关还将向社会公众开放,邀请社区居民、 保险消费者代表、保险公司基层员工等走进保监会,了解 保险监管机构职能设臵、信息公开、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 面的情况。 • 保监会还鼓励各保险机构提供咨询服务、接受投诉建议、 开展公益活动,展示保险行业履行社会责任、服务民生的 良好形象。
《存款保险制度》背景环境
• 国内—要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存款保险制度是这 一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因为银行业在确定存款 利率方面的竞争加剧很可能导致银行利润下降。最 终,竞争可能导致某些小型银行破产; • 国外—美国早在上世纪30年代就建立了联邦存款保 险公司(FDIC),目的就在于维护公众信心和金融系 统稳定,为储户提供存款保险。在2008年的金融危 机中,美国有数十家商业银行轰然倒下,如果没有 存款保险公司“兜底”,必定引发更大的恐慌。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违规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典型问题的通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违规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典型问题的通报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违规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典型问题的通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要求切实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有效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近期,按照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组织开展了小微企业融资收费专项检查,对群众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对有关突出问题进行了暗访督查。

督查检查发现,银行保险机构总体能够认真执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不断加大减费让利力度,但仍有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到位,对监管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贷款中违规收取应减免费用,强制捆绑销售,收取高额服务费和代理手续费,抬升了综合融资成本,削弱了小微企业获得感。

现将有关典型问题通报如下:一、工商银行部分分支机构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投融资顾问费等“两禁两限”费用。

《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银监发〔2011〕94号)规定,除银团贷款外,商业银行不得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型微型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经查,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工商银行江西分行、河北分行、河南分行、上海分行、江苏分行、四川分行、广西分行、辽宁分行、山东分行等9家分行违规向20户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投融资顾问费等“两禁两限”费用2284.87万元。

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8.10•【文号】财会〔2020〕12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各银保监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为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提升审计工作质量,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银行函证及回函,是注册会计师在获取被审计单位授权后,直接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出询证函,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所收到的询证函,查询、核对相关信息并直接提供书面回函的过程。

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是夯实市场主体会计信息质量、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途径。

银行函证是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的核心程序之一,银行函证回函对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识别财务报表错误与舞弊行为至关重要。

规范银行函证回函工作,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

注册会计师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充分认识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重要性。

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履行职责,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回函的基础上,审慎考虑实施函证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可靠。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切实防范风险、承担社会责任、提升服务意识,高度重视并做好银行函证的回函工作。

二、强化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管理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银行函证程序。

在实施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业务的需要,从《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中选择适当的银行询证函格式,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引的要求操作、填写。

关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官网】

关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官网】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登录网址是什么?下面小编来给大家介绍,欢迎阅读!点击进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国务院扶贫办:要将保险纳入各级扶贫规划及政策支持体系7月15日,中国保监会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召开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出席会议并讲话。

宁夏、江西、河北省扶贫办,贵州、甘肃保监局,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国元农业保险公司等8家单位在会上作经验交流。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部分保险公司代表在会上签署并发布《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倡议书》。

刘永富指出,保险扶贫作为金融扶贫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防范和化解脱贫攻坚过程中的风险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体现了保险业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自觉,以及保险业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担当。

刘永富要求,各级扶贫部门要将保险扶贫纳入脱贫攻坚总体部署,支持配合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机构,全面落实保险扶贫政策。

一要将保险纳入各级扶贫规划及政策支持体系,运用保险工具防范化解脱贫攻坚风险,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扶贫保险给予保费补贴。

二要与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机构建立工作联动长效机制,尽快实现建档立卡信息与保险信息对接,建立专项统计监测制度和政策实施成效评估制度,动态追踪保险扶贫工作进展情况。

三要充分发挥贫困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村两委等基层组织作用,加大保险政策宣传和产品介绍,帮助贫困户办理参保手续和理赔事宜,让贫困户享受到便捷高效的保险服务。

四要会同保监部门及时总结各地保险扶贫好的做法、成功案例和工作成效,宣传表彰先进,推广典型经验,营造良好氛围,凝聚正能量。

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实行两证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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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保监发[2015]123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12.24
【实施日期】2015.1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
(保监发〔2015〕123号)

各保险公司、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
会、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推动保险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现代保险服务业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
展需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树立社会责任理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正确认识社会责任的意义和内涵。企业社会责任是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性,体
现国家软实力的重要方面。保险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对于提升和改善行业声誉和形
象,推动现代保险业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保险企业在发展战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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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管理、市场行为中,要承担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相关义务,最大限度地追求对全社会
有利的长期目标。
(二)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式和目标。注重在保险企业经营管理各方面贯彻社会责任理
念,通过经济、法律、道德等方面的行为和措施,有效管理企业经营对社会各方面的影
响,加强与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公众的互动,加大对社会公共事业的支持力度,实现
经济、环境和社会综合效益的统一。
(三)突出保险行业特点履行社会责任。注重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服务经济提质增
效、转型发展。围绕人民群众健康、医疗、养老等方面的保险需求,参与构建多层次的
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经济补偿机制,在灾害救助和可持续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发挥保
险风险管理功能,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二、提升经营管理绩效,实现经济社会效益共赢
(四)在经营管理中体现社会责任。改善企业管理,降低经营成本,提高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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