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创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大创项目经费报销管理

大创项目经费报销管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须知(A类项目试用)为规范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促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设,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有关财经管理规定,特整理以下内容:所指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校级、市级和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包括学校安排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项建设经费和北京市共建经费和国家级项目的教育部财政资助经费。

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科学安排,优化配置。

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在下拨经费范围内可自主使用,但杜绝随意性。

坚持专款专用原则,项目经费纳入校财务统一管理,独立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截留、挪用和挤占。

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研究经费,学校不提管理费。

项目结束后进行费用决算,并接受审计部门监督检查。

经费使用范围:1、材料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2、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3、印刷费:指印刷调查问卷材料、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的费用;4、图书资料购置费:指购买图书、翻拍、翻译资料以及打印、复印、誊录、制图等费用;5、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6、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检查、项目验收或鉴定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7、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网络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8、其他经审定与项目研究有关的费用。

A类项目报销步骤:1、到学校报账大厅(综合办公楼一层)领取用报销单和发票粘贴单。

2、将报销单据金额按个人提交的费用预算分类审核好后在每张单据的背面左侧签名。

大学生创业基金申请条件和方式

大学生创业基金申请条件和方式

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一、申请条件1、基金支持对象:基金支持诚信守法、品学兼优、能够按时完成学业、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勇于挑战自我的大学生进行科技创业活动。

2、具体界定条件为:(1)上海市列入自主择业范围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届毕业生(含外地高校上海户籍的应届毕业生,但不含专业学位学生、定向生和委培生等);(2)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单考生、定向、委培生、博士后、非全日制MBA、EMBA等)。

二、资金支持方式1、基金资助方式:基金以投资资助形式,资助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生作为主要发起人、依托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初次创办科技型企业。

基金在其资助企业中所占股权不参与分红。

2、基金资助周期:基金资助项目周期一般为两年。

3、基金资助金额:基金依据各项目技术成果、市场需求等情况决定投资额度。

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一般不高于30万元。

三、项目申请项目申请人通过虹口区科委网站下载项目申请文件并填写申请表,经所在学校主管部门推荐(盖公章),向虹口区科委提交身份认定材料和项目申报材料。

具体递交资料有:(1)项目申请表(2)创业计划书(3)创业人的投资资金额及相关证明(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在沪居住证明(复印件)(5)其它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证书、科技查新报告、技术鉴定材料、创业培训证明等。

搜索qianlushuyuan在平台的右上角点击注册会员(邀请码liu2006),完成注册后在平台首页找到政府资金了解更多四、项目评审1、项目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进行项目预审;2、申请人的创业计划进行论证,提供专家意见;3、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项目审批,确定项目资助金额;4、对于批准立项的项目,与创业者签订创业投资协议。

五、具体工作时间安排1、报名和咨询:即日起接受基金申请咨询,进行项目登记2、提交申请材料:(1) 工作日中提交申请材料(2) 申请材料递交方式: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包括正本一套、副本(复印件)二套、电子文档一套。

上海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上-上海理工大学教务处

上海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上-上海理工大学教务处

上海理工大学文件上理工〔2015〕193号关于印发《上海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内各部门:为切实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保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活动的顺利开展,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上海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落实。

附件:大学生创新创意作品耗材认定表上海理工大学2015年10月15日—1 —上海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保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活动的顺利开展,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益,特制定《上海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项目经费按学院立项数的经费总额划拨到学院,由学院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学生按项目经费预算使用经费,指导教师有监督该项目经费使用的责任,学院有审批的责任,教务处负责整体监督以及不定期检查。

第三条项目经费必须严格按照预算开支,实行专款专用。

经费使用时需经指导教师签字、学院负责人审核批准,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创新创业项目经费。

第四条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费、加工费;研究成果(如授权专利、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费;研究过程产生的业务费(如交通费、资料费等,不含通讯和餐饮食品费)。

经费的报销应符合学校有关财务和设备管理制度。

第五条大学生创新创意设计形成的模型、展示作品等,经学院认定、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和教务处审核确认,符合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的必须进行固定资产入库和入账,对无后续实际使用价值或不具备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的,作为消耗材料入账。

认定结果由学院进行备查登记。

其他资—2 —产的处置按照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学校对项目经费实行监督管理,保证使用科学、合理、高效。

第七条结题评审后三个月内,须报账结算完毕,否则,学校按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予以收回。

就业资金收支管理制度

就业资金收支管理制度

就业资金收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就业资金的收支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资金收入管理(一)资金来源1. 政府拨款。

由上级政府按照规定拨款给各地方和相关单位,用于促进就业和提高就业质量。

2. 社会捐赠。

各种社会组织或个人捐赠的款项,用于支持就业创业活动。

3. 其他收入。

包括资产处置收入、利息收入、股票投资收入等各项与就业相关的其他收入。

(二)资金管理1. 政府拨款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不得超支或挪用。

2. 社会捐赠款项应保证专款专用,用于支持特定的就业项目或活动。

3. 其他收入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不得私自挪用或违法使用。

4. 对于资金来源不清晰或有疑点的资金,应当及时报告并进行核查处理。

(三)资金流入1. 资金的流入应当由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确保资金流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对于各种资金来源的确认,应当实行“三重审批”,确保资金流入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三、资金支出管理(一)支出审批1. 政府拨款的支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经过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签字同意方可支付。

2. 社会捐赠款项的支出应当对接捐赠方,并按照相关约定进行使用和报销。

3. 其他收入的支出也应当经过相应的程序审批,并确保支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二)支出项目1. 政府拨款的支出项目应当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切实用于促进就业和提高就业质量的活动。

2. 社会捐赠款的支出应当符合捐赠方的意愿和要求,做到合理使用并及时反馈使用情况。

3. 其他收入的支出项目也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保持与就业活动的相关性和有效性。

(三)支出流程1. 资金支出应当由专人负责记录并进行支付,确保支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对于各项支出的审批和支付过程,应当实行“四级审核”,并保留相应的审核记录和凭证。

3. 对于各项支出的反馈和汇报,应当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和捐助方进行核实和汇报。

四、资金监督管理(一)监督机制1. 建立资金管理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就业资金的收支情况。

就业培训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就业培训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就业培训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就业培训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流程,提高培训效果和资金利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就业培训专项资金是指政府投入的用于促进就业和人力资源开发的培训资金,主要包括财政拨款、社保相关资金、企业缴费等。

该资金应当用于开展就业培训、技能提升和职业培训等方面。

第三条就业培训专项资金支持的培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竞赛、实习实训、创新创业培训等。

资金的使用应当与就业情况和劳动力需求相结合。

第四条资金的申请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申请资金的单位应当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申请材料。

第五条资金的使用应当突出实效性和针对性。

申请使用资金的单位应当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和目标,并按照计划进行培训,确保培训效果达到预期。

第六条资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和计划进行,不得超支。

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培训师资费用、教材费用、实习实训费用、设备费用等。

不同类型的培训项目可以采取不同的费用分配方式。

第七条资金使用单位在使用专项资金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手续报备,并及时归还未使用的资金。

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的规定和程序,做到明白计划,精确支出。

第八条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守有关财政、会计和审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资金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和定期报告,接受财务审计。

第九条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效果。

评估必须客观、真实、全面,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条对于违反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严重失职、滥用资金等行为,将取消其资格,并追回相关资金。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就业服务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对于已发生的资金使用事项,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

2024年大学生创业基金协议书范文模板

2024年大学生创业基金协议书范文模板

2024年大学生创业基金协议书范文模板甲方(资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资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1. 甲方为支持大学生创业,设立了大学生创业基金。

2. 乙方为在校大学生,有创业计划并希望获得甲方的资助。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申请创业基金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资助金额及用途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的创业基金。

2. 乙方承诺将该笔资金用于其创业项目,具体项目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3. 乙方应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条资助期限1. 甲方提供的创业基金资助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 如乙方在资助期限内完成创业项目,甲方可提前终止资助。

第三条资金支付方式1.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资助款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2. 乙方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乙方义务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2. 乙方应确保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3.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助款项,不得挪用或滥用。

第五条甲方权利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创业项目进行监督和指导。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项目进展报告和财务报告。

3.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资助款项。

第六条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资助款项,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2. 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资助款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未支付金额的10%。

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的实施意见》、《XX大学关于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学校决定设立“XX大学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为严格专项经费管理,保证专项经费规范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资助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产业孵化园项目,扶持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和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支持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奖励在创新创业教育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优秀指导教师和相关单位。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分管学科和研究生教育副校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就业和团委工作副校长、分管本科教学副校长以及分管财务工作副校长担为副组长,由招就处、教务处、团委、计财处、科研处、学生处及各院系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经费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专项经费的预算安排,对资助或扶持项目进展及资金运用情况进行监督,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与认定。

第四条根据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与活动开展情况,将专项经费分为创新创业教育经费、创新创业扶持经费、“挑战杯”竞赛经费和创新创业奖励经费四个板块。

第五条创新创业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创新创业类课程建设与课程引进;创新创业教师学习调研、培训考察、参加有关会议;大创项目建设资助、大创项目教师指导、师生参加创新创业年会;“互联网+”“三创赛”等创新创业类大赛开支等。

第六条创新创业扶持经费主要用于众创空间项目孵化种子基金、路演等创新创业文化活动、“大创赛”等创新创业大赛的评审费、参赛费、广告宣传费、交通费、通讯费和就业创业奖励等。

第七条“挑战杯”竞赛经费主要用于“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评审费、参赛费、活动组织费等。

第八条创新创业奖励经费用于“互联网+”“三创赛”“挑战杯”“创青春”“大创赛”等创新创业各类大赛获奖项目以及在相关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学生、指导教师和相关单位奖励,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奖励。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办法(试行)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办法(试行)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及《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促进项目经费科学、合理、高效地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大创计划项目经费是用于大学“大创计划”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的专项经费。

实行“统一规划、自主使用、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的原则。

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财务制度以及《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的经费预算执行。

院级经费管理办法根据本办法自行制订。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大学“大创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经费的投入等统筹管理工作。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项目经费的预算、审批、划拨,以及对各学院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经费来源与资助
第四条经费来源。

“大创计划”中创新训练与创业训练项目经费由学校校本部预算支持,创业实践类项目由校教育发展基金支持。

第五条项目资助。

根据《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经费参考标准进行资助。

第四章经费使用范围及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毕业生创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为了适应大学生就业新形势,鼓励我院毕业生积极创业,扩大就业,遵照“拓宽就业、择业、创业渠道,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设立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毕业生创业基金,现制定创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一、创业基金的筹集及使用原则
学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0.5%作为创业基金的基本金,同时积极向社会募集,广泛吸纳社会捐助和校友捐助,不断增加创业基金规模;采取资助-扶持-成功-回报-再资助的方式,为有创业梦想的毕业生,采用无息借款的方式,提供资金资助,缓解大学生创业资金匮乏问题,关心、扶持和资助我院毕业生自主创业,帮助大学生实现创业梦想。

二、资助对象
1、有具体的创业项目和发展规划,且已在工商登记,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姓名为我院应届毕业生;
2、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能力;
3、品学兼优,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三、创业基金支持的方式
学院采用无息借用的方式,资助应届毕业生的创业活动。

资助份额与数额:根据个人申请,份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50%,数额一般不超过3万元。

还款期限:不超过3年,遇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限不超过1年。

四、创业基金的申请
创业基金对同一个应届毕业生只支持一个项目。

(一)申请时间
在毕业年度内(从1月1日到12月31日)符合创业基金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随时可以提出申请。

(二)申请材料
申请创业基金支持的毕业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毕业生创业基金项目申请书》
2、《创业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该报告须按通用项目报告的要求及格式进行编制。

该报告可以由申请人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有关中介机构编制,报告中所涉及的有关数据须与《青岛
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毕业生创业基金项目申请书》一致。

(须注明申请资金用途)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我院学生身份证明;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5、注册企业须提供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6、所在系的推荐意见书;
7、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其他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的复印件);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产权使用授权书、产权使用认可书、技术合同等的复印件);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奖励证明、用户定单等的复印件及产品照片)。

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学院将不再受理该毕业生的申请。

五、申请受理
(一)受理部门
学校创业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受理创业基金项目的申请。

(二)材料处理
创业基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

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一般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申请人电话告知。

受理审查合格的项目,创业基金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和机构对其进行立项审查。

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申请人可根据需要备份申请材料。

(三)立项及监理
1、通过立项审查并获创业基金支持的项目,创业基金管理中心将于立项之日起20日内以申请人可以获知的方式通知申请人,并与其签订《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借款合同》。

2、学院将建立专题网站,对向基金提供捐助的单位(捐款人)及捐款数额、基金资助创业项目信息及资助金额、违约项目及借款人的信息向社会公布。

附:1、《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毕业生创业基金项目申请书》
2、《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借款合同(样本)》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1: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毕业生创业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2: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毕业生创业基金
借款合同书
甲方: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法定代表人:姚锋
乙方:
乙方提出的创业项目,甲方已经审查批准,同意给予创业基金借款,签订合同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给乙方,用于支持乙方的创业项目。

第二条借款性质
该借款为扶持性无息借款。

第三条借款数额
借款数额为_________元(大写:)。

第四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
甲方对乙方的全部经营活动有监督权和知情权。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保证将借款用于经甲方批准的创业项目(专款专用);
2、乙方有按期归还借款的义务;
3、在规定借款时间内,乙方改变经营项目、停业等情形时,乙方应归还借款本金;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变更名称、住所、注册资金、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时,应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变更登记于工商部门之次日,归还甲方全部借款;
6每年工商年检之际,乙方报送的材料,也同样报送甲方一份。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擅自逾期不全部归还借款的、没有将借款用于经甲方批准的创业项目的、不履行本合同第六项约定的义务的,均视为乙方违约。

2、违约情况发生后,甲方将在学院专题网站向社会公布违约信息,乙方自行承担因此所带来的信誉损失。

第八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两方协商解决,作出的补充合同具有同样效力。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莱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甲方实际借款给乙方时生效。

第十一条附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

甲方: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签章)
部门负责人兼委托代理人:
乙方:
个人账户:
开户行名称: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