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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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的意见-甘政办发〔2019〕96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的意见-甘政办发〔2019〕96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的意见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的意见甘政办发〔2019〕9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丝绸之路信息港总体规划(2018—2025年)》,加快网络强省战略实施,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推动数字甘肃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制定本意见。

一、加快建设大数据中心集群。

充分发挥我省区位、资源、气候等优势,适度超前布局数据中心,统筹在兰州、金昌、酒泉、庆阳、兰州新区等地部署支持甘肃服务全国的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布局,建设物理分散、逻辑统一的信息港绿色云数据中心集群。

发挥电信运营企业、大型互联网公司、第三方IDC运营商等多种市场主体作用,推出面向不同市场需求的数据中心服务,促进数据中心高质量发展。

省直各单位、省内各高校、中央在甘单位和各相关企业要主动对接,吸引国家部委、电信运营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金融机构等在我省落地建设区域数据中心,大力争取国家级、行业级数据中心和容灾、备灾数据中心落户甘肃。

(牵头部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部门: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二、加快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和开发利用。

各级政府部门和省属企业要结合业务流程,制定各地政务数据迁移方案,推进存量数据资源逻辑迁移、存储和增量业务数据存储汇聚在丝绸之路信息港云数据中心,搭建全省统一、多级互联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实现全省政务大数据的集中建设、调度和综合服务。

在保障数据资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各级部门数据交换共享,优先开放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关注度和需求度较高的公共数据,鼓励企业、专业机构采集并向社会开放数据资源,推进不同平台之间数据信息资源的比对、交换与共享。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18•【字号】甘政办发[2011]58号•【施行日期】2011.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5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各企业:《甘肃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甘肃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为确保推进质量振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的意见》(甘政发〔2010〕2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全省推进质量振兴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一)全面开展推进质量振兴工作。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将推进质量振兴列入重点工作内容,在认真总结质量兴市州、质量兴县市区活动经验、巩固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充实扩展并制定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措施、方法、步骤、职责,强化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全面组织实施。

2011年底前,全省市、县两级政府要全面开展推进质量振兴工作。

(牵头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二)设立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

制定《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意见》及评审细则,对推进质量振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激励企业努力创新,追求卓越质量绩效。

省政府质量奖每年颁发一次,每次获奖单位和个人的数量均不超过4个,2011年底前启动奖励评审。

各地政府、各企业也要建立相应的奖励制度。

(牵头单位: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积极推进品牌战略。

以我省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和现代农业中的主导产品、优势产品、特色产品以及市场占有率高、发展空间大的产品为重点,调整、补充和完善全省名牌产品发展规划,对列入规划的产品重点培育,由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逐年、逐项督促落实。

甘肃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8.07.09•【字号】甘科计规〔2018〕7号•【施行日期】2018.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关于印发《甘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州科技局,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为了做好甘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工作,依据《甘肃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6〕211号)、《甘肃省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甘科计〔2018〕3号),省科技厅制定了《甘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经2018年6月27日第2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科技厅2018年7月9日甘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国科发基〔2017〕250号)、《甘肃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6〕211号),加快甘肃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依据《甘肃省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甘科计〔2018〕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甘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面向全省疾病防治需求,以临床应用为导向,以医疗机构为主体,以协同创新网络为支撑,开展联合攻关、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省级科技创新基地。

第三条中心的建设目标与主要任务,是建成省内一流、国内领先的临床医学研究与成果转化平台,打造协同创新网络,开展高水平科技攻关和科技合作,培养领军人才和团队,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整体提升本领域疾病诊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四条中心在主要疾病领域和临床专科布局,并联合省、市、县各级医疗机构,建设覆盖全省主要地区的疾病研究协同创新网络。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0.11.20•【字号】甘科计规〔2020〕9号•【施行日期】2020.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甘肃省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科技局、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有关单位:为攻克制约我省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关于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强化科技引领的意见》(甘政发〔2020〕46号)精神,省科技厅制定了《甘肃省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科技厅2020年第4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科技厅2020年11月20日甘肃省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关于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强化科技引领的意见》(甘政发〔2020〕46号),为攻克制约我省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投入管理运行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揭榜挂帅制是一种科技重点项目组织管理方式,通过征集需求、论证遴选、对接揭榜等方式,组织调动全社会力量开展产业领域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发展瓶颈,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第三条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管理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

省科技厅统筹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综合考虑揭榜挂帅制项目需求和条件,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原则依法依规推进。

第四条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主要聚焦解决我省十大生态产业、优势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新基建重点建设领域的“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及成果转化。

以产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突破、重大创新产品研发和重大创新成果转化示范为重点,支持实施若干在行业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引领性、系统集成性和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加快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取得突破,支撑我省产业高质量发展。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19〕16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19〕16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19〕1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持续推进我省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大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能力,营造更加有利于可持续创新的良好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机制(一)深化科研管理改革。

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域创新布局,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省级科技计划体系,高效配置科技资源。

进一步完善甘肃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省级科技计划年度指南定期发布制度,增加科研人员申报准备时间,加强项目查新查重,避免重复申报。

对关键节点实行“里程碑”式管理,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

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和实施周期3年以下的项目以承担单位自我管理为主,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

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科研人员具有自主选择和调整技术路线的权利。

科研项目申报期间,以科研人员提出的技术路线为主进行评审或论证。

科研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按规定自主组建科研团队,并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2010~2012年项目建设规划所在省份:甘肃省学校名称:西北师范大学(盖章)联系部门:生命科学学院编制日期:2010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一、学院现状西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是于2000年9月在原生物系和植物研究所基础上扩建而成的,其前身可追溯到1904年创建的北京师范大学博物学系及1939年独立设置后的西北师范学院博物学系,博物学系于1950年改为生物系。

学院现有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科学教育和制药工程四个本科专业,有植物学、生态学、细胞生物学、动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教学论六个硕士学位点,现有全日制本科生940人,研究生123人。

现有实验室面积3228平方米,设有基础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中心实验室、细胞与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制药工程实验室五个实验室,15个分实验室。

现有实验仪器设备1778台(件),总价值2300万元,要紧用于本科生、研究生实验教学。

学院现有白水江国家级自然爱护区、小陇山林业实验局东岔林场、小陇山林业局麻沿林场三野外实习基地,兰州市大得利制药公司、兰州市肝病研究所、兰州市疾控中心、黄河啤酒厂等校外实训基地。

专业实验室和校外实训基地对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有一定的作用,但由于校内专业实验室设备和场地的限制,校外实训基地数量和实习质量的制约,使学生的实践训练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制约了足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不能满足社会对基础生物学科及生物技术专业人才的要求,严峻的阻碍了学生的就业率和工作能力,因此建设生命科学开放创新实验基地迫在眉睫。

大学生科研创新基地,是大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场所,它关于大学生个性的进展,动手和动脑能力的训练,以及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提升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21 世纪是生命科学的世纪,目前,我国生物技术产业迅速进展,有的已形成相当大的规模,对基础生物学科及生物技术专业人才需求十分迫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1•【字号】甘政办发[2012]152号•【施行日期】2012.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152号2012年6月11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甘肃省贯彻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贯彻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国务院批复实施的《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发改西部〔2012〕340号,以下简称《规划》),是指导“十二五”时期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的纲领性文件。

为了全面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和《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甘政发〔2011〕21号),就我省“十二五”时期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规划》的总体要求2000年以来特别是“十一五”时期,全省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交通、水利、生态保护、城乡基础设施等一批重点工程付诸实施;特色优势产业快速发展,新能源基地建设、装备制造业、新材料等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深入推进,以资源利用为重点的境外投资初见成效。

总的看,西部大开发以来的十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得实惠最多的十年,为全省“十二五”转型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甘肃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甘肃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甘肃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2.07.27•【字号】甘科高[2012]20号•【施行日期】2012.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甘肃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甘科高〔2012〕20号)各市州科技局,各生产力促进中心,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甘肃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甘肃省“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按照科技部《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二五”规划纲要》(国科发高〔2011〕24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纲要。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落实工作。

附件:《甘肃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甘肃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生产力促进中心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密切产学研用结合、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创新服务机构。

“十一五”期间,我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快速发展,有力促进了中小企业创新成长,已经成为我省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甘肃省“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按照科技部《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纲要。

一、发展现状及形势1.发展现状2006年以来,在各级政府及其科技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

总体规模不断扩大,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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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类型: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
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四选一)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选择对应的项目类型编制实施方案。

2.项目绩效目标请重点参考附件2中提出各项指标。

3.附件1中,单位性质分为“企业、事业单位、社团、民办非企业”四类,请对应填写。

4.附件1与附件2需同时报送。

建议先将电子版发送至1030924706@,待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后,再报送纸件材料。

附件1
甘肃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
附件2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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