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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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

1、了解辖区内妇女健康状况,掌握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死亡原因,制订有效的干预措施。

2、监测孕产妇死亡是指从妊娠期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亡者,包括妊娠各期和不同部位,凡与妊娠有关或因妊娠病情加重及治疗上的原因造成的死亡,但不包括妊娠各期的意外死亡和外省来就医而死亡者。

3、发生孕产妇死亡后责任医生负责填写《温州市孕产妇死亡病历报告》,并报区妇幼保健所。

4、凡发生孕产妇死亡应在24小时内以电话或书面材料形式报区妇幼保健所;

孕产期保健工作制度

1、孕产期保健工作必须由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并经专业培训合格的妇幼卫生人员负责。

2、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3、掌握孕产妇保健情况,提供孕产妇系统管理服务,妇女妊娠12周内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产前检查次数≥8次,进行高危妊娠筛查、管理,实行住院分娩,产后访视≥3次(剖宫产术后不少于2次访视),

4、通过每次产前检查筛查高危因素,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专册登记,并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上详细记录高危妊娠的发生、转归、结局等情况;根据职责分工,对高危孕产妇及时给予治疗或者转往上级医院就诊。

5、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宣教工作,门诊有健康教育展板、健康教育处方,普及孕产期保健、优生优育等妇幼卫生科普知识。

6、开展孕产妇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认真及时填写各种台账、报表,做好统计、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

危重妊产妇管理制度

一、高危妊娠的定义及范围

凡妇女妊娠时具有各种并发症或致病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健康,或导致难产者称高危妊娠。

二、高危孕产妇的管理程序

发现孕妇,建立孕产妇系统保健卡

筛查——发现高危孕妇,做出高危标志

高危门诊填写高危预约卡,预约下次复诊时间

重度高危填写高危妊娠联系(转诊)卡,转诊

定期查看预约卡,失约者追访

追踪随访

失访者填写高危妊娠联系(转诊)卡,通知相关人员追访确定住院时间,动员住院分娩

住院——适时收住院,入院时,高危因素综合评分

转归——分娩后,及时将孕产妇保健卡转至基层进行产后访视

产后42天检查,了解母婴健康状况

总结、分析本年度高危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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