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利润管理)利润管理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结合集团公司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二章利润构成第三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利润分配第七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股东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㈢提取法定公益金。
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㈣提取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三项后的70%提取。
㈤应付利润。
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股东利润。
第九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分配后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未分配利润可待留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
第十条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十一条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篇二: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第一章利润分配政策第一条公司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利润中心管理规定

利润中心管理规定利润中心管理规定是组织为了做好利润管理和监控而推出的一种制度,旨在加强利润中心的管理和监督,使企业高效稳定地运营。
以下是一份的利润中心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推进公司规范化管理,加强利润管理,提升企业经营效益,公司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是规定各利润中心所必须遵守的管理规定。
第二章利润中心管理机制1. 利润中心应当按照思路合理、设计合理、经营平稳的原则设立。
2. 利润中心应当设立明确的权责清单,规定涉及利润、经营、资产等方面的全部职责以及权力范围,进一步明确利润中心的经营思路和管理原则。
3. 利润中心应当设立权力透明的审批制度,规定利润中心中具有高度职责的人员必须经过公司内部审批机构的审批后方可进行相关的经营活动。
4. 利润中心应当设立合理的利润考核制度,对利润中心的经营成果进行划分和评估,并且根据考核结果设置相应的奖惩制度。
5. 利润中心应自行垂直负责其经营活动中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
第三章利润中心财务管理1. 利润中心应当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设立归属于自身的核算账户,并且遵循核算原则进行财务核算。
2. 利润中心应当规定对经营活动中涉及到的款项和财务交易进行清晰计算和登记,以确保财务核算的准确和及时。
3. 利润中心应当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设立自主使用、管理的小额备用金,同时规定小额备用金的使用标准及审批程序。
4. 利润中心应当对财务活动中所涉及到的重要的会计核算工作,采取经稽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进行的原则。
第四章利润中心内部控制1. 利润中心应当设立合理、明确的内控制度,规定利润中心内部制约的职责抵触、人员关系和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等,严格防止操作环节中可能出现的错误或失误。
2. 利润中心应当规定安全管理制度,对涉及到人身、物品投资安全的工作特别是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工作进行特别关注,严防意外事件的出现。
3. 利润中心应当设立招投标制度,明确招投标的范围、标准以及标准化合理的过程,对产品的供应、资金的使用及监管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严格控制。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1. 引言2. 利润分配原则2.1 公司利润优先分配原则公司利润的分配应优先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2.2 合法合规原则利润分配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2.3 公平公正原则利润分配应公平、公正,不得偏袒任何个人或特定利益群体。
2.4 资本保值增值原则利润分配要确保公司资本的保值增值,满足股东的正当权益。
3. 利润分配方案3.1 盈余公积金公司每年应根据盈利情况,提取一定比例的利润作为盈余公积金,用于补充公司的资本金,保障公司的发展和稳定运营。
3.2 股东分红公司在支付盈余公积金后,根据股东持股比例,将剩余利润按照分红比例进行分配。
分红可以以现金形式或股票形式进行,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3 员工激励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设立员工激励计划,将一部分利润用于激励优秀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3.4 留存利润公司可以根据发展需要,将一部分利润留存于企业内部,用于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研发创新、技术改造等方面,促进企业长期发展。
4. 利润分配决策程序4.1 利润分配决策权的归属利润分配决策权属于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即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上进行投票表决,决定利润的分配方案。
4.2 财务审计和报告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决策之前,应进行财务审计,并编制相关财务报告,确保利润的计算准确、真实。
4.3 利润分配决策信息披露公司应及时向股东和相关方披露利润分配决策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透明度,维护股东的知情权。
4.4 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反馈公司可以组织利益相关者意见的征集和反馈,充分考虑不同方面的利益,避免利益冲突和矛盾。
5. 利润分配的监督和查处5.1 监督机构的设立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利润分配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利润分配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5.2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利润分配的程序和责任人,防范内部操纵和违规操作。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新三板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新三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的原则,保护股东的利益,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司的利润最大化。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有员工,以及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其他相关方。
第二章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和政策第四条利润分配以公司当年审计利润为基础,根据公司章程、法律法规和市场规范进行合理分配。
第五条公司的利润分配采取盈余公积金、公益公积金、基本建设基金、税金、分红等方式。
第六条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遵守税收政策和股东协议等相关规定,合理、合法地进行分配。
第七条公司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灵活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利润分配的程序和管理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明确利润分配的程序和流程。
第九条利润分配的程序应当包括审计、报经董事会决策、出具报告、执行、披露和监督等环节。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利润分配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利润分配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相关文件和资料,以便随时展示和审计。
第四章利润分配的风险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利润分配风险管理机制,识别、评估和控制分配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根据市场的变化和股东的需求,对利润分配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调整风险管理方案。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利润分配风险事件的报告和处置机制,确保风险事件能够及时控制和处置。
第五章利润分配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利润分配监督和检查机制,加强对利润分配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利润分配制度,确保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利润分配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和监管部门公布利润分配情况,接受社会和股东的监督。
利润中心管理规定

利润中心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和优化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利润中心的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管
理规定。
第二章利润中心设立
1.公司各部门经营状况不同,根据业务性质和管理需要,可以设立相应
的利润中心。
2.利润中心的设立应当明确其经营范围、责任范围、权益范围等,确保
其独立性和责任明确性。
第三章利润中心经营
1.利润中心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公司相关规定,积极开展经营活动,提
高利润中心的盈利能力。
2.利润中心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制定合理的经营计
划和预算,并严格执行。
3.利润中心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确保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四章利润分配
1.利润中心在完成经营活动后,应当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利润情况。
2.利润中心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各自的贡献程度,合理分配利润,激励员
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绩效。
第五章利润中心考核
1.公司将对各利润中心的经营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经营绩效,并
给予奖惩措施。
2.利润中心管理人员应当配合公司进行考核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并主动接受改进意见,不断提升自身管理水平。
第六章补充规定
1.公司对于利润中心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如有变动或
补充,将及时通知各利润中心管理人员,并要求其严格执行。
以上为《利润中心管理规定》相关内容,希望各利润中心管理人员密切关注并
严格执行,共同努力,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水平,实现共同发展。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利润分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活动,包括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案的制定、分配额度的确定、分配时间的安排等。
第三条公司利润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利润分配的计算与确定第四条公司利润分配依据会计准则确认的净利润进行。
净利润指公司扣除税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和其他必要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第五条公司应当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合理预测未来盈利能力,确定利润分配方案。
第六条利润分配方案应包括现金分红、股票分红等形式的分配方案,并明确分配的额度和时间。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和股东权益保护要求,提出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章利润分配的实施第八条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九条利润分配实施前,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公告程序。
第十条利润分配实施过程中,公司应确保分配资金的来源合法,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
第四章利润分配的调整第十一条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分配方案的,应由董事会提出调整预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二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应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第五章信息披露与监督第十三条公司应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投资者公告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利润分配的合法、合规进行。
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对利润分配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利润分配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一)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二)虚报利润或故意隐瞒利润的;(三)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四)其他违反利润分配规定的行为。
部门核算利润管理制度

部门核算利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部门利润的管理,提高部门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制度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核算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部门。
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对所属业务进行利润核算。
三、责任主体1. 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的整体运营管理,保证部门的利润目标的实现;2. 财务部门:负责部门的利润核算与分析,对经营情况进行监督;3. 部门员工:应按照制度规定,全力以赴完成各项任务,确保部门的经济效益。
四、核算方法1. 利润核算标准:采用直接成本法进行部门利润核算,即将直接发生的成本归集到各项直接成本中,通过销售收入减去直接成本获得部门的利润。
2. 成本核算原则:在进行部门利润核算时,应遵循成本核算的以下原则:(1)成本直接产生:将能够直接与产出联系起来的成本纳入直接成本范围;(2)成本责任划分:对于能够明确责任者的成本,应进行责任划分,确保责任人对成本负责;(3)成本决策性:成本核算要有利于部门的经济效益分析和决策,提高经营效率;(4)成本真实性:成本核算要真实可靠,维护公司财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利润分配1. 利润分成:部门经理应根据公司规定的分成标准,按业绩给予员工利润分成激励,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经营活动,提高绩效。
2. 利润奖励:公司可以根据部门的贡献情况给予部门奖励,奖励不仅仅是物质上的,还包括荣誉上的表彰,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3. 利润留存:部门在获得一定利润后,应根据公司规定的留存比例进行留存,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性和发展。
六、利润管理1. 目标管理:部门经理应根据公司的利润目标,合理制定部门的经营计划,并按月对部门的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实现公司的利润目标。
2. 风险管理:部门在经营活动中难免会面临各种风险,部门经理应合理评估和控制风险,降低不利因素对部门经济效益的影响。
3. 管理措施:为提高部门的经济效益,部门经理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提高员工的绩效,优化业务流程,降低费用支出等。
财务管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根据公司法和相关财务法规,合理分配利润的一项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关键环节之一,对于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财务管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一、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企业应根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
其中包括利润分配的比例、方式、对象等内容,确保利润分配过程公平公正。
二、盈利预留企业应根据经营情况,合理安排盈利预留。
盈利预留是指企业将一部分利润用于企业自身的发展和投资,以满足企业未来的发展需要。
通常情况下,企业可将一定比例的利润用于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等方面。
三、股东分红企业的股东是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他们对于企业的经营成果有直接的权益要求。
因此,企业应按照股东权益比例,合理分配利润给股东。
股东分红方式包括现金分红和股份分红,具体分红比例可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四、员工激励企业的员工是企业的重要资源,他们对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企业应根据员工的贡献进行合理的激励。
激励方式包括提高薪资待遇、发放奖金、股票期权等。
五、税费缴纳企业应按照国家的相关税收法规,按时足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费缴纳是企业合法经营的重要环节,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
企业应根据法规规定,及时足额地向国家交纳企业所得税。
六、损益调整在企业经营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差错等。
这些情况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需要进行损益调整。
损益调整的目的是保持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确保利润分配的合理性。
七、财务报告披露企业在利润分配过程中,应及时准确地向相关部门和股东披露财务报告。
这有助于相关方对企业经营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从而更准确地评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
八、监督管理对于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
这包括成立监事会、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对企业的利润分配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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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利润管理)利润管理规定归属体系:鹏润投资(国美电器)XX公司运营管理手册――财务系统分册文件编号:鹏润-财—税金及利润003撰写单位:鹏润投资(国美电器)财务中心版本:第壹版生效日期:2004年4月1日机密等级:□机密■壹般合计页数:7页正文页数:6页附件个数:无制度正文目录:目录,页次1、目的,12、范围,13、名词解释,14、职责,15、作业内容,16、注意事项,67、附件,6总裁审批,,管理研究室审核,,撰写人,1.目的:为加强公司利润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2.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总部及分部财务部门。
2.2发布范围:鹏润投资(国美电器)各中心、各部门;各分部。
3.名词解释:利润:利润是企业生产运营成果的综合反映,是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于生产运营过程中,通过销售过程将商品卖给购买方,实现收入,收入扣除当初的投入成本以及其它壹系列费用,再加减非运营性质的收支及投资收益,即为企业的利润总额或亏损总额。
4.职责:无5.作业内容:5.1利润的组成:营业利润是构成公司利润的主要组成部分,另外仍有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支净额,有关计算公式如下:A.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减投资损失)+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B.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它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C.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净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D.其它业务利润=其它业务收入-其它业务支出E.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5.2主营业务利润的组成5.2.1主营业务净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分部内部调拨收入-分部之间调拨收入-销售退回-销售折扣和折让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包括:门店销售收入、批发收入、加盟店调拨收入、分部调拨收入、发烧工程收入、分部内部调拨收入(配送中心调拨给门店)等。
5.2.2综合毛利=销售毛利+商业折扣净额+空调安装返利销售毛利=账面毛利+账面补利+促销补差+价格补差账面毛利=销售收入净额—销售成本5.3其它业务利润的组成5.3.1其它业务收入包括:营业场所支持费、场地使用费、市场推广费、促销员管理费、促销活动费、加盟管理费、工程安装服务费、手机卡代理服务费、展台制作费、广告位租赁费、广告费收入、其它收入等。
5.3.2其它收入的管理:其它收入项目仅于台帐中根据核算内容设置对应的明细科目,且登记其它收入报表;为规避因营业税纳税项目和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不壹致带来的税务风险,于新中大帐务系统不作统壹要求,但于编制内部管理报表时应按本规定的要求予以仍原,以保证台账和内部报表的壹致性。
5.3.3内部报表及台帐中“其它业务收入”的核算内容及关联解释及规范见“合同外其他业务收入管理制度”。
5.3.4其它业务支出包括:工程安装支出、手机卡进货成本、展台制作支出、其它业务税金及附加、其它支出及我公司代垫的应由厂家承担的支出等。
5.4月度利润的结转:每月末应将当月发生的收入结转至“本年利润”的贷方,将当月发生的成本费用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5.5年底利润的结转5.5.1年终决算5.5.1.1对报表的说明:A合且范围:各分部12月份于报送正常月报的同时,仍需按总部统壹的附表格式报送年终财务决算关联的报表,同时于《年终财务决算方案》中说明报表的合且范围,如:××分部的合且报表包括××分部和××直营店的报表,分部对直营店的投资比例是多少,有无合且价差等。
日常报表的填报仍按公司原来下发的报表编报办法进行填报,年终财务决算关联的报表按本文第七条的要求填报。
B对报表内容的说明要求各分部对本分部12月份及全年的运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于《年终财务决算方案》中进行阐述,对报表中的特殊事项进行说明,如“资产对账清单”中的差异,长期无法抵销的内部往来款项等;5.5.1.2会计科目使用规范性的检查说明A各分部应检查使用的会计科目是否符合总部的统壹规定,有无随便增设二级科目的情况,对未经总部批准随意增设的二级科目于《方案》中进行反映且说明其核算内容;B检查各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和核算口径是否符合总部的规定,主要是对商品销售成本、运营费用、管理费用、其它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科目的明细科目核算内容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于《方案》中进行说明;5.5.1.3往来帐款的清理、核对A根据年终决算报表中往来账款的附表,填列表中关联项目的金额;B对往来款项附表中金额异常或长期挂帐的明细科目于《年终财务决算方案》中进行说明;C清理个人借款,对借款后长期未归仍的必须于年底之前结清,未报销费用的,于年底前报销;D核对分部之间往来款项的余额,对长期无法结清的内部往来款项进行说明;5.5.1.4资产的清查、核对A货币资金的清查:货币资金的清查主要包括现金的盘点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现金的盘点要求必须做到账实相符;对年底有余额的所有银行存款户必须编制截至12月31日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超过壹个月的长期未达帐项于《方案》中进行说明;对年底有余额的所有信用卡户应编制截至12月31日的余额调节表,对超过壹个月的长期未达帐项于《方案》中进行说明。
各分部应将于“其它应收款”或“其它应付款”科目挂帐的“货币资金长款”或“短款”于《方案》中做详细说明。
B存货的盘点:各分部应于2003年12月31日对库存商品进行盘点,对库存商品的盘盈、盘亏情况于《方案》中进行说明,且总结本年度各月库存商品的盘点情况,于哪些月份出现了商品的盘盈、盘亏,共计盘盈、盘亏的金额,分析库存商品的管理情况。
C材料物资的对账、盘点:各分部首先应核对12月31日办公室资产对账清单的金额和财务帐面金额是否壹致,有差异的对差异原因于《方案》中进行说明。
于12月31日各分部需对材料物资和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检查账实是否相符,对材料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的盘盈、盘亏于《方案》中进行说明。
D待摊费用的核实:对待摊费用的核实方法主要是检查各待摊费用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和摊销额是否正确,有无多摊或少摊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于《方案》中进行说明E于建工程的核实对截止12月31日,“于建工程”科目有余额的分部,应将“于建工程”的核算内容于《方案》中进行说明,包括工程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等。
F长期待摊费用的核实:各分部应对长期待摊费用各明细科目包含的内容于《方案》中进行说明,主要应检查各明细科目借方增加额是否属于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范围,有无不属于长期待摊费用的项目计入此科目的;检查贷方摊销额是否正确,有无多摊或少摊的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于《方案》中进行说明G长期投资的核实:对截止12月31日“长期投资”科目有余额的分部,应将“长期投资”各明细科目包含的内容于《方案》中进行说明。
H待处理财产损溢的处理:对截止12月31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有余额的分部,应将“待处理财产损溢”余额的内容于《方案》中进行说明。
5.5.1.5负债的清查、核对A应交税金的检查、核实:检查12月份“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帐面余额和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的金额是否壹致;检查12月份“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的帐面余额和实际欠交金额是否壹致;检查收到的税金返仍的帐务处理是否正确,收到的所得税返仍是否计入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或冲减“所得税”,有无误记入“营业外收入”的情况。
根据“应付工资”本年发生额计算应提取的“应付福利费”,和实际提取的金额进行比较,检查有无多提或少提的情况;检查“应付福利费”的列支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应计入费用项目的计入到“应付福利费”科目的,对存于的问题于《方案》中进行说明B预提费用的检查、核实检查“预提费用”的提取金额是否正确,提取依据是否充分,对年末“预提费用”的余额中包含的内容进行说明。
5.5.1.6检查“预提费用”的提取金额是否正确,提取依据是否充分,对年末“预提费用”的余额中包含的内容进行说明。
各分部应于《方案》中对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主要包括注册资本的增减变动情况,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的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未分配利润的增减变动情况,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必须说明未分配利润年初数的调整情况。
5.5.2资产清查A.清理债权、债务:所有的应收、应付款项必须跟往来客户壹壹对账,且拿出对账调节表,对账完毕,和所有往来方的对账情况必须做出壹份总的对账方案书。
有差异的往来方必须附上余额调节表且说明原因。
对其中应付账款明细账余额为负数的供应商,必须单独报出多付款补充说明。
关于各种待处理事项的处理财务管理部将单独下文通知。
根据年末结转后的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科目,必须做出详细的账龄分析表。
各分部之间、分部和总部之间、总部和集团之间的内部往来、其它应收款、应收票据、应付票据等科目,必须核对清楚,双方按壹致金额挂账,以便年终总部合且财务报表能完全做出抵消分录。
B.清理银行账户:年末各地分部财务部须将所有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将临时开具而又不符合总部要求用途的银行账户及时销户,对建议保留使用的银行账户的用途(包括大库或分部分别使用的账户)要列出明细清单;C.全面盘点现金、银行存款、库存商品、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物质等资产现金的盘点由现金出纳、门店出纳负责编制现金盘点表,由门店主管会计或分部财务主管亲自现场监盘签字。
所有的银行账户必须取得年末的银行对账单,由会计人员做出每个账户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详细说明原因且经财务部经理、大库主管会计确认签字。
库存商品由主管会计负责监盘,分部审计抽查核实。
其余各项资产类的清盘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根据实盘数编制资产清盘登记表,实物保管和办公室电脑核对后,财务人员进行账面金额核对,最后形成的对账方案书,对盘盈盘亏数进行书面说明。
D.年度总账、年度明细账从电脑软件里打印出来分门别类装订,存档保管。
全年的税务资料整理完毕同样装订存档。
年度报表、编报说明、财务分析方案分月装订存档保管。
E.收入主管和分部业务总干事核对全部业务合同目录,且另外报送现有运营品牌中未签合同清单及合同到期尚未续签的合同清单F.房屋建筑物外的固定资产摊销年限统壹规定为5年,房屋建筑物摊销年限为30年。
固定资产残值率为4%,以直线法计提折旧。
开办费于正式营业月份壹次性计入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中的装修费因属于租赁物改良支出,按3年进行摊销。
低值易耗品科目下设“于用低值易耗品”、“于库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二级科目。
执行五五摊销法;G.年末“本年利润”科目余额,全部结转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当年该科目应无余额。
H.全面清理滞压的费用单据,对于各分部因费用额度不足而未入账的费用,应提前报经总部批准后壹次性计入当月费用,而绝不允许计入待摊费用或任何形式的挂账,更不允许于应付福利费等科目的借方列支,逃避费用监控,未预提、未摊销的费用、未计提的折旧务必于年底前清理调整完毕,要求于年终决算报表中反映全年整体费用发生的真实情况,且对全年费用进行全面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