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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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5次会议、2009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惩治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活动,维护信用卡管理秩序和持卡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现就办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复制他人信用卡、将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写入磁条介质、芯片或者以其他方法伪造信用卡1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

伪造空白信用卡10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

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伪造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25张的;(二)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三)伪造空白信用卡50张以上不满250张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伪造信用卡25张以上的;(二)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三)伪造空白信用卡250张以上的;(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本条所称“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以信用卡被伪造后发卡行记录的最高存款余额、可透支额度计算。

第二条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10张以上不满100张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量较大”;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50张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数量较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10张以上的;(二)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100张以上的;(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0张以上的;(四)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10张以上的;(五)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10张以上的。

信用卡逾期的立案标准

信用卡逾期的立案标准

一、信用卡逾期的立案标准1、如果欠款的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2、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目前一般值得是3万以上),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3、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信用卡逾期了怎么办1、继续用卡,用良好的还款记录覆盖之前的逾期记录。

信用卡逾期后,一般24个月后就会产生新的信用记录,用良好的还款记录覆盖之前的逾期记录,这样记录刷新后个人信贷等等都不会受到影响。

2、千万不要放之不管。

长期逾期,信用卡会利滚利并且还有高额滞纳金,如果不理会,银行会认定你恶意透支,银行方会报警。

3、逾期之后最好全额还款并说明。

有些时候由于大意导致忘记还款,发现逾期后一定要尽快全额还款,最好是全额,因为全额还款后打电话给银行说明并非恶意欠款请求消除逾期记录胜算最大。

三、信用卡逾期起诉当信用卡持有者逾期不还是,发放信用卡的银行可以以民间借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信用卡持有者限期还款或者强制执行信用卡持有者名下的财产。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江苏省诈骗量刑标准

江苏省诈骗量刑标准

江苏省诈骗量刑标准诈骗是一种犯罪行为,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和经济秩序。

为了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打击犯罪行为,江苏省对诈骗犯罪的量刑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不同情形的诈骗犯罪,江苏省采取了不同的量刑标准。

首先,对于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诈骗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对于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诈骗犯罪,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下,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次,对于数额较大、情节较轻的诈骗犯罪,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并处罚金;对于数额较大、情节一般的诈骗犯罪,可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下,并处罚金;对于数额较大、情节较轻的诈骗犯罪,可判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此外,对于其他情形的诈骗犯罪,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江苏省也有相应的量刑标准和处罚措施。

总的来说,江苏省对诈骗犯罪采取了严厉的打击态度,对于不同情形的诈骗犯罪有着明确的量刑标准。

这些量刑标准的制定,不仅有利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也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在司法实践中,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量刑的公正合理,既要对犯罪分子进行惩罚,也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同时,也要加强对诈骗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加大对诈骗犯罪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定和和谐。

总之,江苏省对诈骗犯罪的量刑标准明确,司法机关在办理诈骗犯罪案件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办案,确保量刑的公正合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同时,也要加强对诈骗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定和和谐。

司法考试刑法 最新专题《信用卡诈骗罪》

司法考试刑法 最新专题《信用卡诈骗罪》

金融诈骗罪第一,金融诈骗罪与诈骗罪是特殊法条与普通法条的关系,优先适用特殊法条。

第二,单位犯罪问题。

本节罪中,只能由自然人构成的犯罪共有三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

记忆:信用有价才能贷款。

第三,经《刑法修正案(八》修订,金融诈骗罪的八个罪名中只保留了集资诈骗罪的死刑。

一、集资诈骗罪1、主观要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而其它类型的非法集资犯罪,如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与司法实践,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7其它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2、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分。

3、本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前者有非法占有目的。

二、贷款诈骗罪1、主观要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非法占有所获取的贷款。

(1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如果行为人仅仅是在获取贷款的时候使用了一些欺诈的手段,但并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成立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刑法第175条之一。

本罪中,行为人是准备将来还银行的钱的。

(2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行为时具有高利转贷的目的,成立高利转贷罪。

2、本罪的主体:自然人单位贷款诈骗的认定: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也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单位十分明显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贷款,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以合同诈骗罪处罚。

各国诈骗罪的处罚标准

各国诈骗罪的处罚标准

各国诈骗罪的处罚标准
诈骗罪是在交易、商业或金融活动中使用欺诈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或利益的行为。

在不同的国家中,对诈骗罪的认定和处罚标准有所不同。

美国的诈骗罪处罚较严格。

根据美国联邦法律,《诈骗和欺诈罪指南》规定,诈骗罪可以包括电信诈骗、邮件诈骗、网络诈骗、信用卡欺诈等形式。

被定罪者可能面临最高25年监禁和高额罚款,取决于涉及的财产损失金额。

德国的刑法典将欺诈罪归为重罪。

诈骗罪被认为是一种针对公共财产的犯罪,其中包括对经济体系的犯罪行为。

取决于诈骗的情节、涉及的财产金额和疏忽的程度,被定罪者可能面临几个月到15年不等的监禁。

英国的刑法规定了许多类型的诈骗罪,其中包括地铁诈骗、冒充诈骗、假冒证件诈骗和电信诈骗。

被定罪的人可能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和重罚款。

欺诈罪的定罪标准变化很大,通常取决于诈骗涉及的财产金额和犯罪的手段。

中国的刑法将诈骗罪视为一种有计划且有组织的犯罪。

被定罪的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取决于诈骗的情节和涉案金额。

此外,对于特别严重的诈骗罪行,还可以处以没收财产的刑罚。

通过上述例子可以看出,由于不同的立法环境和刑法制度,不同国家对诈骗罪的处罚标准有所不同。

但总体来说,除了重度犯罪,大部分国家的法律制度实行类似的惩罚措施。

然而,尽管于法如此,但是各类骗局仍在不断涌现,大众仍需要更多的防范,以免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个人隐私泄露,以及信誉破坏等联席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电信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电信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民法院、最⾼⼈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电信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法律若⼲问题的解释》最⾼⼈民法院、最⾼⼈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法律若⼲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21⽇由最⾼⼈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24⽇由最⾼⼈民检察院第⼗⼀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2011年4⽉8⽇起施⾏。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法律的若⼲问题解释如下: 第⼀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万元以上、三万元⾄⼗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百六⼗六条规定的“数额较⼤”、“数额巨⼤”、“数额特别巨⼤”。

各省、⾃治区、直辖市⾼级⼈民法院、⼈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民法院、最⾼⼈民检察院备案。

第⼆条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依照刑法第⼆百六⼗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互联⽹、⼴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实施诈骗的; (⼆)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年⼈或者丧失劳动能⼒⼈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条规定的“数额巨⼤”、“数额特别巨⼤”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或者属于诈骗集团⾸要分⼦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百六⼗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条规定的“数额较⼤”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且⾏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七条、刑事诉讼法第⼀百四⼗⼆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的。

信用卡诈骗罪最新的立案标准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信用卡诈骗罪最新的立案标准信用卡诈骗罪是指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一种行为。

国家是如何规定有关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律法规的?处罚标准又是什么呢?下面就由赢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信用卡诈骗罪最新的立案标准的相关内容。

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什么是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又叫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犯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信用卡诈骗罪最新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诈骗犯罪量刑金额标准

一、诈骗犯罪量刑金额标准(一)诈骗价值6000元不满10万元(电信诈骗3000元不满3万元)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二)诈骗价值10万元(电信诈骗3万元)不满50万元为“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诈骗价值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数额巨大“10万元”(电信诈骗3万元)的财物为目标的,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电信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1.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500人次以上的;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5000次以上的。

具有上述情形,数量达到相应标准10倍以上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二、认定诈骗罪的四条规则规则一:构成诈骗罪必须有核心欺骗行为,即以虚假的意思表示使他人产生认识错误而交付财物的行为;沒有核心欺骗行为不成立诈骗罪。

规则二:诈骗罪是没有法律关系基础、违背权利人真实意思而恶意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基于合同等法律关系占有他人财物,或者不违背权利人真实意思而占有他人财物的,不成立诈骗罪。

规则三: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表现为行为人恶意占有并逃避返还骗取的财物;虽然恶意占有他人财物,但未逃避返还的,不能认定为诈骗罪。

规则四:诈骗罪的非法占有故意必须产生于行为人取得财物之前;取得财物之后产生非法占有故意的,不成立诈骗罪。

三、诈骗罪能减刑吗诈骗罪可以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2023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

2023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2023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诈骗罪应当如何认定《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一、诈骗罪应当如何认定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诈骗多少金额可以立案怎么判(诈骗多少金额可以构成刑事案件)

诈骗多少金额可以立案怎么判(诈骗多少金额可以构成刑事案件)诈骗金额多少可以立案?第一种情形,“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以上”,应当立案追究。

这主要是指个人实施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的五种情形之一,诈骗他人财物累计数额达到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诈骗金额在3000以上就可以立案。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依据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所以诈骗金额在3000以上就可以立案。

网络诈骗200元可以立案标准。

2000-5000元,达到诈骗罪标准。

数额较小,没有达到2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诈骗金额多少可以立案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搭山别巨大。

多少金额可以立案诈骗如下:一般金额在三千元及以上诈骗才立案。

诈骗罪的认定如下: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构成诈骗罪的,一般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诈骗案立案条件第一种情形,“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以上”,应当立案追究。

法律主观:诈骗无论多少金额都可以立案,如果金额在三千元以下的会进行治安处罚,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网络诈骗200元可以立案标准。

2000-5000元,达到诈骗罪标准。

数额较小,没有达到2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诈骗金额多少可以立案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搭山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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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
2009年12月15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李东荣和中国银联董事长刘廷焕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的三个量刑幅度的适用标准,以及“恶意透支”认定处罚的相关问题。

熊选国介绍说,《解释》第六条第一款明确了“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的主要构成要件,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作了解释,以区别于善意透支行为。

第二款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规定了具体定罪量刑标准。

第三款、第四款规定了“恶意透支”数额的认定以及在判决宣告前和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问题,既严格控制刑事打击面,又突出刑事打击重点,充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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